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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五代若干作家生平琐考(一)

2024-07-03 来源:易榕旅网
唐五代若干作家生平琐考(一)

典籍所载晚唐五代诗人之生平仕历,多有舛误或疏漏不明者,倘不辩正纠误,考察补阙,则不仅将继续贻误读者,而且势必影响对此时期文学的深入研究。笔者近年多从事于清理晚唐五代诗人生平仕历事,时有所得,今择若干条公诸同好,敬祈方家指正。 厉玄任监察御史而非侍御史

《唐诗纪事》卷五十一记厉玄仕历云:“大和二年进士,终于侍御史。”《全唐诗》卷五一六其小传亦袭之。上引二书皆未载厉玄为监察御史事。然二书所记恐有误,厉玄恐非终于侍御史任,亦恐无侍御史之任。考姚合有《陕西厉玄侍御宅五题》、《题厉玄侍御所居》(《全唐诗》卷四九九),周贺有《赠厉玄侍御》(《全唐诗》卷五0三),刘得仁亦有《和厉玄侍御题户部相公庐山草堂》诗(《全唐诗》卷五四四)。据此,厉玄尝为侍御。然侍御乃俗称。据唐赵璘《因话录》卷五,御史台殿院之殿中侍御史、察院之监察御史“众呼为侍御”;而台院之侍御史“众呼为端公。见宰相及台长,则曰某姓侍御。”上引诸诗之侍御当属众呼之侍御,即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之俗称,而非谓台院之侍御史,因他人倘称之,则应呼为端公,而不称侍御也。故厉玄所任只能是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考《全唐诗》卷五百姚合有《游昊天玄都观》诗,此诗题一作《裴考功·厉察院同游昊天玄都观》。又姚合有《同裴起居厉侍御放朝游曲江》诗(同上)。据此,则此厉察院既与姚合交往,而据今所能考知之姚合所交游者,姓厉而仕于御史台者唯有厉玄,则此厉

察院当即厉玄。此谓厉玄为厉察院,则厉玄此任当即御史台察院之监察御史,众呼亦即为诸诗所称之厉侍御。据《唐诗纪事》厉玄条所引诗有姚合《题厉侍御所居》,而除《纪事》外,均无厉玄为侍御史之记载,则《纪事》所谓厉玄终于侍御史恐未必别有所据,或即据此诗而误云。另者,厉玄《寄婺州温郎中》诗下小注云:“时刺睦州”(《全唐诗》卷五一六)。宋陈公亮《严州图经》卷一所记郡守有“厉玄,大中六年九月十日自□□使大理拜。”据此,厉玄宣宗时尚有睦州刺史之任。据《旧唐书》卷四十四《职官志》三,侍御史从六品下,品级低于睦州刺史。据厉玄资料,又不载其有贬谪之事,由此可知一者厉玄未必有侍御史之任(即前所论或为监察御史之误),二者倘其果为侍御史,则侍御史亦非其最终之任。 关于杨汉公生平仕历的几个问题

《全唐诗》卷五一六杨汉公小传谓其“大和八年擢进第”,并谓其“终桂林观察使”。按此处所云其误有二。一、杨汉公非大和八年进士第。今考汉公大和八年擢第之说实肇自《旧唐书》卷一七六《杨虞卿传》附,云:“汉公,大和八年擢进士第。”然此处下文即又载其:释褐为李绛兴元从事。绛遇害,汉公遁而获免。累迁户部郎中,史馆修撰。大和七年,迁司封郎中。”此处明记其大和七年迁司封郎中,可见其登第早在此前。又李绛遇害于兴元。据《旧唐书》卷一六四本传,乃在大和四年。而杨汉公为户部郎中据《唐会要》卷六十三,其大和六年二月已在此任(《通鉴》卷二四四大和七年二月亦记其时汉公任户部郎中)。

可见杨汉公及第年当早在大和四年,决非大和八年。考《唐摭言》卷八:“元和九年,韦贯之榜殷尧藩杂文落矣,杨汉公乃贯之前榜门生。”据徐松《登科记考》卷十八所考,韦贯之元和八年以中书舍人知贡举,而汉公亦是年登进士第。可见《旧唐书》、《全唐诗》所记大和八年应为元和八年之误。《全唐诗》不察《旧唐书》之误,因袭其所记而致误(《全唐文》卷七六0杨汉公小传亦同此误)。

二、杨汉公非终于桂林观察使。据《新唐书》卷一七五《杨虞卿传》附,杨汉公由舒州刺史“徙湖、亳、苏三州。擢桂管、浙东观察使。”此后复入朝为户部侍郎,历任荆南、宣武、天平三镇节度使卒。据《唐方镇年表》所考,汉公镇桂管在会昌五年至大中元年(845~847),而为宣武、天平两镇节度使在懿宗咸通二、三年(861~862),其时已远在其镇桂管之后。又《新唐书》卷七十一《宰相世京表》一亦谓汉公为“天平军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可见杨汉公非终于桂管,而是终于天平节度使任。

又两《唐书·杨虞卿传》附杨汉公传均未载其任给事中事。《新传》谓其“擢桂管、浙东观察使。由户部侍郎拜荆南节度使”。考《金石萃编》卷八十华岳题名,大中二年五月有给事中杨汉公(据《唐方镇年表考证》卷下引)。据此则杨汉公尚有给事中之任,其时间为大中二年五月前,又宋施宿《嘉泰会稽志》卷二记杨汉公“大中元年五月自桂管观察使授,二年二月追赴阙。”此处虽未记追赴阙任何职,但从华岳题名可知其此次入京当是召授给事中。据此,则杨汉公之任给事中当是大中二年二

月由浙东观察使召授。上引《新传》所记其仕历亦有所漏略,可据补。 又杨汉公之卒年史传未载。《新唐书》卷一七五《杨虞卿传》附仅谓其“自同州更宣武,天平两节度使,卒。”《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亦谓其“天平军节度使,检校户部尚书”。可见杨汉公乃终于天平军任。据《唐方镇年表》卷三所考,杨汉公为天平军节度使在懿宗咸通二年至三年。则其卒,盖在约咸通三年。 杨收生平仕历考辨

杨收任渭南尉,充集贤校理之时间

《旧唐书》卷一七七《杨收传》载杨收为杜悰剑南西川节度使掌书记后又云:宰相马植奏授渭南尉,充集贤校理”。《新唐书》卷一八四本传同。两《唐书》本传均未明言其任渭南尉,充集贤校理之确切时间。按马植任宰相据《新唐书》卷六十三《宰相表》、《资治通鉴》卷二四八乃在大中二年(《新表》记在正月,《通鉴》记在五月)。则杨收任渭南尉最早当在马植初任相的大中二年。又考郑畋《加知制诰自陈表》(《全唐文》卷七六七)云:“臣会昌二年进士及第,大中首岁书判登科,其时替故昭义节度使沈询作渭南县尉,两考罢免,杨收以结绶替臣。”据郑畋表,畋大中元年任渭南尉,两考罢免,由杨收替任,则郑畋罢渭南尉当约在大中二、三年间。唐时诠选之时间据《通典》卷十五年《选举》三云:“凡选始于孟冬,终于季春”。据此亦可知郑畋罢渭南尉,杨收替其任当约在大中二年冬至三年春间。又《唐会要》卷六十四集贤院条载:“大中五年正月,校理杨收逢侍御史冯缄与三院退朝

入台,收不为之却。”为此,则杨收至大中五年正月尚在集贤院校理任。据上所考,杨收任渭南县尉,充集贤校理之时间当约在大中二年冬或三年初至五年时。而其离渭南尉任之时间已不可确考,然最早亦只能在大中五年正月稍后。 《旧唐书·杨收传》之误

《旧唐书》卷一七七《杨收传》载杨收于裴休作相后用为太常博士,后丁母忧归苏州,“既除,崔珙罢相,镇淮南,以收为观察支使”。后又入任朝内,“宰相夏侯孜领度支,用收为判官”,累迁为中书侍郎、同平章事。按此处所记杨收为崔珙淮南观察支使事与《新唐书》本传不同。《新传》云其“服除,从淮南崔铉府为支使。”今按宋乐史《广卓异记》卷七“使主未离镇见判官拜相”条云:“按《唐书》大中末,崔铉自左仆射平章事镇淮海。杨收以太常博士从铉为支使。收入拜侍御史,迁吏部员外,历翰林学士,二岁拜兵部侍郎平章事,铉未移。”乐史亦言杨收为崔铉淮南支使,其所据《唐书》恐即指《新唐书》。今再检唐史,谓收为崔铉淮南支使确误。考《旧唐书》卷一七七、《新唐书》卷一八二《崔珙传》《新唐书》卷六十三《宰相世系表》,崔铉罢相在武宗会昌三年(843)二月,寻即贬泮州刺史,再贬恩州司马等,且终生未镇淮南,此固与《旧唐书·杨收传》所言不合。又据《新唐书·宰相表》裴休为相在大中六年八月,夏侯孜任相在大中十二年四月(《通鉴》卷二四九同《月旧唐书·宣宗纪》则记在同年五月,会从《通鉴》),则杨收在淮南支使任当在大中六年八月后其为太常博士至十二年四月为夏

侯孜度支判官之间。据《新唐书·宰相表》,崔玄大中九年七月检校尚书左仆射同平章事出镇淮南。据《唐方镇年表》卷五,崔铉镇淮南直至咸通初期。崔铉镇淮南之时间恰与杨收为支使之时间合。可见杨收为淮南支使当是在崔铉幕而非崔珙幕,《旧传》所记实误,当从《新传》。 又《旧传》谓杨收罢相为宣歙观察使后,“韦保衡作相,又发收阴事”,故次年八月,贬为端州司马。然《新传》则记“韦保衡又劾收前用严撰为江西节度使,受谢百万……明年,贬端州司马。”而未言韦保衡为相时。按《旧传》所记有误。据《旧唐书》卷十九、《新唐书》卷九《懿宗纪》、《资治通鉴》卷二五一,杨收贬在骧州在咸通十年初。又据《通鉴》卷二五二、《新唐书》卷六十三《宰相表》,韦保衡任相始于咸通十一年四月,此时杨收已贬死,则《旧传》谓韦保衡作相发收阴事而致其端州之贬其时间有误。考《旧唐书》卷一七七《韦保衡传》云:“保衡恃恩权,素所不悦者,必加排斥。”又云:“以杨收,路岩在中书不加礼接,媒孽逐之。”《新唐书》卷一八四《韦保衡传》亦谓其“所悦即擢,不悦挤之”,又云其“逐杨收,倾路岩,人益畏之。”然二书所记保衡恃恩挤人事乃统而言之,非均在其为相时。今观二书所记,保衡挤杨收事当有之,然不在其为相日,而在其尚同昌公主之前为右拾遗时。据《旧传》,韦保衡尚同昌公主在咸通十年正月,而其“咸通中,以右拾遗尚同昌公主。”则其为右拾遗当在咸通十年之前,拾遗虽品秩不高,然属朝中言官,故颇为清要。且保衡以拾遗尚主,则其任拾遗时已颇为懿宗所宠任可知。其于此时寻机进言以逐杨收实有可能。其进言逐

杨收之时间亦正在咸通十年前杨收被贬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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