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使安全的决策者和管理者更加适应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准入标准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提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标准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各工种工程师必须具有建筑生产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建筑施工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必须有中专(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从事建筑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经历。
二、按照规定标准对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证书、各专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和安全资格证书。符合条件的准予入职,对不合格者应告知本。
三、建筑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和特有工种专业学历及专业职业资格准入
1、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2、特有工种(不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
四、相关规定要求
1、按标准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
后,3特种作业人员调整岗位时,必须提前提出“岗位调整计划”报技公司审查,经同意后,方可办理岗位调整或调动手续。
2、建筑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必须经有关部门会签,没有相关部门的会签,不得给予调动,本人所在项目不得私自调动,凡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调动者,对项目行政正职,办事员各罚200元。
3、为了保证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定编定岗设制的相对稳定和有效管理,凡调动时未经公司会签的人员,调动后一律不准再进入特种作业、特殊工种岗位。
4、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一律强制实行规范化的台帐式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具体要求是:公司安全部门和项目部要分别建立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体制台帐,两本台帐要相一致,项目部私自增加减少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加倍处罚。
5、项目部特种作业、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由各项目安全员负责管理。
6、办公室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学历和执业资格准入条件聘任竞争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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