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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工作程序

2024-07-06 来源:易榕旅网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工作程序

1、依据、目的和意义

1.1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97号)和《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9号发布)。

1.2目的和意义: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规范农业生产、保障消费安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

2、申报原则和基本条件

2.1申报原则

2.1.1示范区建设要坚持以一种或一类农产品为主,实施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标准化管理;要与当地政府实施的无公害农产品建设、优质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有关计划相结合。

2.1.2示范区原则上按粮食、棉花、油料、蔬菜、畜牧、水产、果品和林产品等八种示范类型布局。

2.2 基本条件

2.2.1示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对农业标准化有较高的认识,对示范

区建设有总体规划安排、具体目标要求、相应的措施和经费保证。

2.2.2示范区应有较好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基础,有专门组织机构、有专职(兼职)人员。

2.2.3示范区应有较好的交通、运输、通讯等外部条件,农业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科技实力强,农民积极性高。

2.2.4示范区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高,有相适应的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市场信息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

3、报批程序

3.1 申报程序

3.1.1 承担单位书面提出开展示范区工作的申请报告。

3.1.2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承担单位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组织评审,提出初审意见。

3.1.3 填写《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申报(任务)书》(见附件1),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3.2批准程序

3.2.1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组织有关专家、领导召开综合评审会,对申报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评审。

3.2.2 对符合示范区总体布局和各项规定的,批准列入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计划,并上

报主管局长批准。

3.2.3起草实施示范区文件,并下达各承担单位组织实施。

4、示范区管理

4.1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按《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豫质监标发﹙2006﹞284号)》文执行(见附件2)。

4.2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全省示范区进行布局、审批、考核和验收。

4.3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示范区进行初审、指导和检查。

4.4有关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示范区的实施和日常工作的管理。

4.5示范区所在地方政府应解决和落实农业标准化工作经费,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补助。补助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4.6示范区建设周期一般为1-2年。

4.7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每年组织对示范区进行一次抽查。

4.1.8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或委托组织考核验收组,对示范区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示范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验收合格证书。

5、示范区考核

5.1考核条件

凡列入省级计划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工作如期按计划完成,由承担单位书面提出考核申请,经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意后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方可进行考核。

5.2考核工作的组织

5.2.1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示范区的考核工作。

5.2.2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或委托组织成立考核工作组,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5.2.3考核工作组一般由质量技术监督局、农口有关部门等单位的3—5人组成,并指定一名负责人任组长。

5.3考核方法

5.3.1考核采取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办法。

5.3.2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表3)。

5.4考核程序

5.4.1考核工作由考核工作组组长主持。

5.4.2.示范区领导小组简要汇报示范区的组织管理、工作措施、示范效果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5.4.3查阅文字材料。考核验收工作组针对附表所列“考核内容”的规定,查阅反映示范工作的文件资料: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和标准文本、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

5.4.4现场考核。考核验收工作组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主要考核:

a、种植业示范区:田间测产,考核单位面积产量。

b、养殖业示范区:查看养殖示范基地现场生产情况。

c、走访农户:了解农民对质量、标准、技术等知悉程度。

d、对有关加工、生产、经营企业现场考核。

5.4.5考核会议程序

5.4.5.1考核会议由考核工作组组长主持。

5.4.5.2考核工作组组长宣布会议开始。

5.4.5.3观看示范区创建工作音响资料(光盘)。

5.4.5.4承担示范区任务的领导汇报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

5.4.5.5考核组成员通报考核情况并宣布考核结论。

5.4.5.6承担示范区任务的领导作简要表态。

5.4.5.7考核组组长讲话。

5.4.5.8考核组组长宣布会议结束。

5.4.6考核组在会议结束时按照考核情况认真填写(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考核验收评审报告)(见附件4)

5.5考核合格条件

凡考核总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示范区为示范工作合格,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颁发考核合格证书。(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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