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土地违法行为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2020-05-10 来源:易榕旅网


土地违法行为的类型主要有哪些?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律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

(二)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

(四)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

(五)据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违法行为;

(六)非法侵占、挪用征地费、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的违法行为;

(七)据不交还土地的违法行为;

(八)擅自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

(九)不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十)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违法行为;

(十一)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土地的基本类别

1、建设用地

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业、工矿、仓储公用设施、公斤建筑、住宅、交通、水利设施、特殊用地等。

2、农用地

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3、未利用土地

非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两类。其中,未利用土地指目前还未利用的土地,包括难利用的土地。未利用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和其他未利用土地等。其他土地指未列入农用地、建设用地的其他水域地,如河流水面、湖泊水面、苇地、滩涂、冰川及永久积雪等地类。

土地违法应承担哪些责任?

1、没收违法所有。

2、限期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4、罚款。

5、行政处分。

6、承担刑事责任。对以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情节严重,触犯刑法,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8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