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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复合绝缘子运行管理规程(试行)》

2021-06-18 来源:易榕旅网
交流架空线路用 复合绝缘子运行管理规程

(试行)

目 录

1、本规程适用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基本技术要求----------------------------------(1) 4、复合绝缘子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措施---------------(7) 5、试验------------------------------------------(9) 6、复合绝缘子退货处理及退出运行的复合绝缘子的判据(11) 7、本规程的解释权-------------------------------(11) 附录 1:复合绝缘子巡视检查记录表----------------(12) 附录 2:复合绝缘子缺陷和缺陷处理记录表----------(13) 附录 3:复合绝缘子(定期)带电检测测试记录表------(14)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四川省电力系统10kV-500kV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变电站用复合绝缘子参照本规程执行)。

2、引用标准

本规程引用标准如下:

GB/T 2900.1-1993 《电工术语 基本术语》

GB/T 16927.2-1997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

复合绝缘子》

GB/T 16927.1-1997 《高压试验技术》

JB 5892-1991 《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

JB 3384-83 《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

DL/T 864-2003 《标称电压高于1000V交流架空线路用

复合绝缘子使用导则》

DL/T557-94 《高压线路绝缘子陡波冲击耐压试验》 DL/T 741-200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5092-1999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规程》 3、基本技术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使用的复合绝缘子应符合 GB/T 16927.2、JB 5892-1991 和DL/T 864-2003 等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3.1.2 新装复合绝缘子应选购通过了型式试验并在型式试验报告有效期内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选购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的产品。

3.1.3 各单位从事交流架空线路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检修、试验等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相应的规定。

3.1.4 进口复合绝缘子按本规程执行。 3.2 技术文件

3.2.1 各运行单位应建立复合绝缘子的技术档案,并根据运行情况的变化进行修改和补充。复合绝缘子的技术档案应包括:

1) 设备卡片,包括复合绝缘子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

2) 运行技术挡案,包括:制造单位、主要技术参数、投入运行日期、线路名称、塔号、数量、以及验收试验记录等。

复合绝缘子运行技术档案随年度线路工作总结上报省公司。 3) 运行记录,包括:巡视检查记录(附录1);设备缺陷和缺陷处理记录(附录2);(定期)带电检测测试记录(附录3)。

3.2.2 技术档案随复合绝缘子转移一并移交。 3.3 结构要求

3.3.1 复合绝缘子应标示制造厂名、商标、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及出厂编号;

3.3.2 复合绝缘子单支标称电压一般为10kV、35kV和110kV、220kV、500kV五个系列。

3.3.3 构成双联复合绝缘子串应为同厂家、同型号复合绝缘子,其外型、安装和联接的方式及联结尺寸应统一。

3.3.4 复合绝缘子应有科学合理的外绝缘结构设计。 3.3.5 复合绝缘子应有稳定可靠的机械性能。 3.3.6 复合绝缘子应有优良的内绝缘性能。

3.3.7复合绝缘子应采用优质的原材料生产制造,并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

3.4 技术要求 3.4.1产品技术条件

在产品技术条件中应对下列参数有明确的规定,并满足有关标准的要求:

1) 产品型号。

2) 复合绝缘子额定电压(kV)。 3)复合绝缘子的额定机械负荷(kN)。

4)复合绝缘子的结构类型,如悬挂型、棒型、支柱型、横担型

等。

5)安装方式的说明。

6)复合绝缘子的使用类型,如普通型、防污型、加强型等。 7)复合绝缘子的结构高度。 8)复合绝缘子的爬电距离。 9)复合绝缘子的伞间距离。 10)复合绝缘子的电弧距离。 11)雷电冲击耐受试验电压。 12)操作冲击湿耐受试验电压。 13)1min工频湿耐受试验电压。 14)端部附件及连接标记。

15)端部金具与芯棒的连接型式。 16)重量。

3.4.2其他相关技术条件 3.4.2.1 适用环境

本规程规定:复合绝缘子一般用于II级及以上污秽地区,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雷电活动强烈的地区宜慎重使用复合绝缘子。 3.4.2.2 基本绝缘水平

表1、复合绝缘子的基本绝缘水平 额定电压(kV有效值) 10 35 90 110 230 220 395 500 740 工频1min湿耐受电压(kV有效42 值) 雷电全波冲击耐受电压(kV) 操作冲击湿耐受电压(kV) 3.4.2.3 爬电比距的选择

75 / 210 / 550 / 1050 1675 / 1240 对Ⅱ级污区使用的复合绝缘子,其爬电比距可选用≥25mm/kV,对Ⅲ、Ⅳ级严重污秽地区,可选用≥28mm/kV。

表2、不同污秽地区复合绝缘子的爬电比距选择 污秽等级 爬电比距( mm / kV) Ⅱ ≥25 Ⅲ、Ⅳ ≥28 3.4.2.4 多雷地区复合绝缘子电弧距离的选择

对于雷电活动频繁地区选用的复合绝缘子,其电弧距离应比普通型复合绝缘子的电弧距离增加5%-15%,即选用增强型复合绝缘子。 3.4.2.5 均压装置的装设

500kV绝缘子应在两端装设;一般情况下220kV绝缘子仅需在导线端装设,110kV绝缘子可不装设均压环;在多雷地区,220kV绝缘子需在两端装设,110kV绝缘子可在导线端装设。均压环的形式应与金具配合一致,两端开口应对齐。 4、合绝缘子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措施 4.1 验收及投运

4.1.1 新装的复合绝缘子,必须经检验合格才能投入运行。 4.1.2 检验新装复合绝缘子按GB/T 16927.2-1997《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JB 5892-1991《高压线路用有机复合绝缘子技术条件》及有关规定执行。主要内容有:

4.1.2.1 基本检查

1) 检查随机文件(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试验报告等)是否齐

全;

设施和结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 外观检查:复合绝缘子本体应无外伤、变形和开裂现象。连接碗头与本体紧固可靠,无氧化锈蚀,均压环无变形。

3) 复合绝缘子配件与型号是否匹配正确。 4.1.2.2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按JB 3384-1983 《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的要求进行。具体内容和试验要求见本规程第5条。

4.1.2.3 试运行巡视检查

运行72小时后,巡视检查正常,方可签字接收。 4.2 运行维护 4.2.1 常规维护

投入运行的复合绝缘子必须按《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的巡视周期定期进行巡视检查。登塔检查不少于每年一次。由于复合绝缘子的结构特点,不进行常规方式的零值检测,一般情况下不进行防污清扫。

无论是在安装或运行中,均不允许沿复合绝缘子进入导线,也不

允许坐、踩复合绝缘子。

4.2.2常规维护中的巡视检查中,可采用目测或用望远镜进行外观检查,检查的项目为:

1)有无脆断、伞裙及护套脆化、粉化、开裂的情况。 2)连接部位有无脱胶、裂缝、移划等情况。 3)本体有无电弧放电痕迹。

4)均压环有无脱落、移位、变形,以及有无放电痕迹、电弧灼伤情况。

4.3 运行中的特殊巡视检查

4.3.1 新投运的线路或逢雷雨、大雾季节要根据线路运行情况,加强线路巡视检查。

4.3.2 当线路发生跳闸故障的时候,应加强对复合绝缘子的登塔检查,并查明故障点。

4.3.3 特殊检查的方式

复合绝缘子特殊检查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1)采用远红外成像仪进行测试,观察复合绝缘子内部有无发热(包括局部发热)等由于局部放电、受潮等因素形成的隐患。

2) 采用复合绝缘子带电检测仪进行检测,其原理是利用一检测探头测量沿绝缘子轴向分布的电场强度,根据由电场强度描绘出的曲

线的形状判断绝缘子内部是否有缺陷。如果电场分布曲线有畸变,则说明绝缘子内部存在缺陷,应予更换。

复合绝缘子特殊检查的周期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抽查,抽查复合绝

缘子的比例不少于5%。

4.3.4 运行中110kV及以上的复合绝缘子如发生闪络,应及时将故障情况上报省公司并组织对故障进行技术分析,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5、试验

5.1 新装复合绝缘子按JB3384-83《高压绝缘子抽样方案》进行验收试验,内容包括:

1) 尺寸及爬电距离检查 ; 2) 锁紧销操作试验; 3)镀锌层试验; 4) 机械破坏负荷试验; 5) 工频电压干耐受试验; 6) 陡波冲击耐压试验。 7) 2m高度跌落试验 5.2 复合绝缘子的抽样方案

可根据数量的多少每批次抽取3-8只进行试验,每批数量N最多不超过1000只。如果某批次试品在抽样试验中有一只产品不合格,应加倍抽样数量进行试验;若第一次试验时有两只以上的试品不合格,或加倍抽样试验中仍有一只试品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抽样试验的数量按表3执行。

表3 复合绝缘子的抽样试验要求

每批数量 试品数量 N≤80 2 81≤N≤150 151≤N≤500 501≤N≤1000 3 5 8 5.3 运行中的复合绝缘子试验要求

运行中的复合绝缘子的试验应根据不同厂家、不同批次、不同年限进行抽查,抽查的数量参照5.2的要求,主要的检查项目有:

1)外观检查:项目同4.1.2.1中的要求.

2)伞盘特性试验,主要包括:伞盘弯折试验;2m高度跌落试验;伞盘憎水性试验。

3)端部密封试。

4)电气特性试验包括:工频电压耐受试验;雷电冲击电压试验;陡波冲击耐受试验。

5)机械性能试验包括:1小时75%额定机械负荷(SML)拉伸试验;1分钟100%SML拉伸试验;机械破坏试验。

6)经过电气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的绝缘子不允许再投入运行。 运行中的复合绝缘子的试验周期为:投运后五年按批次进行一次抽样试验;以后每隔三年一次。如发现憎水性、机械负荷性能和电气绝缘性能等重要技术指标下降明显,应缩短试验周期并监视运行。

6、复合绝缘子退货处理和退出运行的判定条件

6.1 新装复合绝缘子在外观检查中不合格的批次应作退货处理。 6.2 验收试验中检验不合格或加倍试验仍不合格的复合绝缘子批次应作退货处理。

6.3 运行中的复合绝缘子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退出运行

1)伞盘材料脆化、硬化、粉化或开裂。 2)按第5条试验不合格的绝缘子批次。 3)憎水性等级为HC6及以下的批次。 4)发生闪络的复合绝缘子。 7、本规程的解释权

本规程的解释权属四川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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