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中国音乐学院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2016年定额管理项目(2)-综合楼校园安防系统项目-停车场管理系统
2、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3、建筑面积:约34086平方米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北京及其他相关规定;
2、施工图文件及有关设计说明。
三、编制说明:
1.1总说明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以及招标人给定的格式进行工程量清单的填报。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严格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2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投标报价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并按照国家和北京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1.2.2 对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有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项目,按照工程量清单给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如果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中没有适用的相应计算规则,按照图纸标示的理论净量进行相应的工程量计算。
1.3 投标价格
1.3.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报价
A.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依据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B. 投标人填报的综合单价应包括了完成规定的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了风险因素。单价中的所有费均按市场价格自行考虑。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图纸、合同条款、市场各生产要素的价格水平及其走势、自身的管理水平和实力、施工组织设计和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参照本企业消耗量定额,政府各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等因素进行组价。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报价的充分性、完备性和符合性,投标人所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单价属于投标人自身的风险,由于投标人组价不当(包括理解偏差、工料机耗用水平、市场价格判断、费率标准等)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C.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所描述的内容与招标图纸存在差异或遗漏时,投标人可
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质疑,招标人在复核后将修改后的工程量清单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发给所有投标人。
1.3.2 措施项目的报价
1.3.2.1措施项目,招标人给出的措施项目清单仅为本工程的一般项目,投标人在报价时应仔细审阅和准确理解招标文件,详实了解施工现场情况及周边环境,充分考虑本工程特点,且结合本企业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本公司的实力及踏勘情况对措施项目清单进行细化、补充或修改,对措施项目费用予以确定和列明,否则招标人将视为其报价已包含全部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方法、方案及措施。
投标人认为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内所列示的措施项目未能全面反映所需,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增列其他措施项目并报价,应在“其他项目”栏内补充其认为需增加的措施项目。
1.3.3其他项目清单的报价
其他项目报价表中所填入的其他项目报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措施项目报价表以外的,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所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
(1)招标人部分:
暂列金额:本工程不设暂列金额。
专业暂估金额:本工程不设专业暂估价。
材料暂估价:本工程不设材料暂估价。
(2)投标人部分:
竣工图编制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总包服务费:由投标人自行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3)投标人自行补充项目:由投标人自行列项报价,结算时不予调整。
1.3.4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入报价。
对投标人没有列出的但本须知规定应包括在本次报价中的项目和其中没有填入单价、费率与金额的项目,招标人将认为此类项目的成本费用已经包括在投标人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其他项目的费率和金额之中。招标人有权在评标时要求投标人在保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分解和补充并对有关单价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为此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投标人在现场踏勘时要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存储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1)本合同是以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为基础的招标图纸(含招标图纸疑问卷及回复的全部内容)范围内(除整项暂估金额、暂估材料设备单价)的固定单价合同。
(2)构成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其包含的费用范围为: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风险费用等。综合单价应包含为完成本工程不可或缺的工作及责任(不论是否在图纸、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内或工程量清单中具体说明),承包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贯穿于投标报价、工程款支付、洽商变更计价和竣工结算的始终,除合同另有规定,否则不论实际情况与投标人估计的有多大差别,也不论有无设计变更,一律不予调整。
(3)综合单价中风险费用包含的范围为:承包人报价时已考虑各种影响造价的自然因素及社会因素,包括:
a) 经过承包人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算和价格错误;
b) 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错、漏项;
c) 人工费、物价上涨或下落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
d) 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范围以外的情况;
合同价款的调整范围、因素、幅度、程序及方法,见合同专用条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计价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中“投标经济文件部分格式”。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
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内。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所有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单位“元”。
投标人应将投标报价需要说明的事项,用文字书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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