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及优化方向

2023-06-13 来源:易榕旅网
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及优化

方向

摘要:睢宁县作为苏北农业大县之一,近年来畜禽业养殖规模进一步增加,畜禽养殖防疫为重中之重,作为环节之一病死畜禽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结合睢宁县畜禽无害化处理现状,对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并对未来睢宁县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提出一些优化建议。

关键词:睢宁县;无害化处理;存在问题;优化建议 引言

在当下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中,畜禽规模化养殖已成趋势,未来我国规模化养殖比重将进一步提高,这一趋势的表现就是小型散养畜禽养殖场的减少和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增加;畜禽规模化养殖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防疫水平,但养殖过程中的病死畜禽是不可避免的。畜禽业养殖规模的增长过快,给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带来的压力也与日俱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乎畜牧业发展、畜产品安全以及公共卫生安全,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也是紧密联系,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刻不容缓。

1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现状。

睢宁县病死畜禽主要包括养殖环节的死亡畜禽、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肉、检疫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病死畜禽机器产品、重大动物疫情染疫死亡及扑杀的畜禽等。为保障全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正常开展,睢宁县无害化处理厂于201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采用高温化制的方式处理病死畜禽,统筹处理全县范围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在全县范围内建立16个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点,以供各镇临时处置收集到的病死动物。同时落实了国家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政策,通过宣传引导及执法监管,县域内贩卖、加工病死畜禽等行为

不再发生,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现象也得到有效遏制。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主要流程为收集、转运、处理及发放补助。

1.1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

睢宁县以一个无害化处理厂辐射16个镇级收集点为主要工作框架,在各镇级收集点收集养殖户送来的病死动物,由专用车辆转运至无害化处理厂,在厂区内进行规范化无害化处理,根据登记农户上交病死畜禽信息按照相关补助政策进行发放补助。

1.2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方法。

睢宁县采用的无害化处理技术为高温化制法。即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内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高温高压灭菌的条件下处理动物尸体或废弃物。本方法适用于处理病死畜禽尸体。通过蒸汽与畜禽尸体是否直接接触分为干化和湿化。本厂采用的是湿化法湿化法利用蒸汽放出大量的热能,使油脂溶化和蛋白质凝固,将病死畜禽及病害畜禽产品在高温、高压下蒸煮化制,彻底杀灭携带的病原体,并可以从中提取油脂等副产品,通常处理物中心温度≥135 ℃,压力≥0.3 MPa(绝对压力),处理时间≥30 min。

2.存在的问题。

目前睢宁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无害化处理体系仍需完善,县无害化处理中心收集、转运设施设备还不健全,无害化日处理量有待提高,与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衔接还需完善;二是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完善。三是工作台账记录不完善,不能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势简化台账记录提高记录的效率及准确率。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仍需加强,监督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3.优化建议。

3.1加强政府引导支持,鼓励市场主体运营。

[2]

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防疫工作负总则的法定要求,各镇政府要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职能部门及分工,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监管有序、高效运行,加快形成网格化管理和联防联控的监管工作格局。畜禽养殖场(户)、畜禽屠宰场以及畜禽、畜禽产品加工、运输等单位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人,要按照规定做好病死畜禽报告、暂存和处理等工作,切实履行法定义务。政府应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工作之一,并开始筹划病死畜禽集中化制的无害化处理模式。要加大对无害化处理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处理、运输、储藏等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要坚持用改革的思路解决问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以联营、入股、托管等形式参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要力争无害化处理场实现盈亏平衡和良性循环,走向市场化运行,减轻财政负担。

3.2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要加强镇(街道)收集点建设,完善暂存设施和专用转运装备,维持收集点的正常运转。积极对接规模养殖场(户)尤其是大型养殖企业,做好病死畜禽转运交接工作。设置运输车辆洗消中心,落实好生物安全措施,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车辆的清洗消毒和收集点的日常消毒。要建立“两场”病死畜禽收集、暂存、集中处理运行机制。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要严格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不健全的养殖场、屠宰场要与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协议,并建立暂存设施,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回收处理。

3.3要推行养殖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积极推行政策性养殖保险。 完善政策性畜牧养殖业保险,增加保险种类,扩大保险覆盖面,优化保险理赔实施细则。将实施无害化处理作为病死畜禽出险理赔的依据,对未经官方兽医和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现场确认的病死畜禽,保险机构不予理赔。养殖保险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关键环节,政府应参照现行的母猪保险模式,探索一种政府、保险公司、养殖户等各方责任与利益的平衡模式。具体由投保人与保险人依据购买价格、饲养成本协商确定,政府提供保费补助,保险责任主要是口蹄疫、猪瘟、猪肺疫、猪链球菌病、蓝耳病、流行性腹泻以及火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和

意外事故造成的生猪死亡。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实现所有猪只的保险,只有病死畜禽获得的赔付与其销售所得相当时,才会杜绝养殖户销售病死畜禽。

3.4加大研发投入,突破技术瓶颈和壁垒。

开发新型生物处理设备,从生态环保和可持续科学发展出发,就地处理,生物降解后变成有机肥是最合理的处理方式。高温生物降解处理是目前较科学合理的技术,但受生物酵素技术壁垒影响,价格昂贵,大规模本地化推广有一定难度。掩埋法、焚烧法、化制法还是生物处理法,均能达到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效果,但都有各自的利和弊。从长远来看,生物法处理病死畜禽是一种理想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即实现无害化处理又实现废气污染物的资源化利用。在目前状况下,应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方式,推行建设集中无害化处理点与猪场自建无害化处理设施相结合,由政府部门在养殖密集地区建立统一的大型环保型无害化收集预处理场所供周边地区的病死畜禽进行集中收集预处理,采用化制法+焚烧法缩短处理周期,减少病死畜禽存放时间,降低病原微生物蔓延的可能性。加大生物处理法的研究投入,争取早日实现生物处理法对各类病死畜禽处理的全覆盖,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z].2014.10.20 [2]周汝顺,易建希,李艳平,等.非洲猪瘟形势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方式探讨[J].湖南畜牧兽医,2019(6):12-15.

[3]林长光.邱章泉.江宵兵.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J].福建畜牧兽医,2009(3):23-25.

[4]孙林,刘平,陈金和,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究进展[J].饲料博览,2020(3):54-59.

[5]王恒,李俭.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问题及建议[J].畜牧业环境,2021(9):9-9.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