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环境整体形象,切实做好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确保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区委、区政府《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落实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和区人大三届四次会议精神,以实现《昌平新城规划(2005-2020)》,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城市形象、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结合集中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环境卫生的工作要求,坚持统一规划、连片拆除、整体改造原则,尊重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核量拆迁,推动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在较高的起点上顺利建设。
二、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基本情况及拆迁范围
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北起东沙河十三陵水库溢洪道,南至南北沙河入沙河水库口,建设用地约736公顷,自北向南连接昌平新城两大组团:昌平组团和沙河组团。公园拆迁范围涉及6镇20村,分别是:十三陵镇、城北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南邵镇、马池口镇、沙河镇共6镇;朝凤庵村、松园村、化庄村、营坊村、景文屯村、姜屯村、白浮村、西沙屯村、满井东村、满井西村、路庄村、西二村等20村。依照《关于拟定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规划设计范围情况的函》(规昌函[2009]107号)实际拆迁范围确定如下:十三陵水库溢洪道至京通铁路段,即:北 1
至十三陵水库溢洪道东、西上口线及北京志邦高尔夫练习场南侧道路,南至规划昌平东扩北环路,西至现状各单位用地西边界及河道防护绿带西边界,东至河道防护绿带东边界;京通铁路至京密引水渠段,即:北至规划昌平东扩北环路,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路,西至规划滨河路东红线及规划龙水路东红线,东至南丰路及规划昌平新城东区景文屯西路;京密引水渠至北六环路段,即:北至京密引水渠北路,南至六环路,西至森林公园规划河道蓝线西侧70米,东至再生水厂用地西边界及森林公园规划河道蓝线东侧70米;北六环路至北沙河段,即:北至六环路,南至展思门路,西至河道防护绿带西边界、规划滨河路西红线及八达岭高速路东辅路,东至规划北沙河西四路及规划北沙河西三路。预计拆迁范围内涉及拆迁公建建筑面积192064.41平方米,拆迁补偿费共计419675294元。 三、拆迁原则
1.坚持“同一时期、同一地区、不同工程之间补偿标准保持总体平衡”的原则,此次拆迁工作的补偿标准要与轨道交通昌平线(一期)、沙河高教园区、沙河巩华城及北区改造相结合。
2.坚持“先易后难,先公建、后宅基地”的原则,此次拆迁工作先期任务为滨河森林公园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公建。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作为拆迁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按时完成全部拆迁工作,各部门间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推进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4.坚持“蓝线必拆”原则,对此次滨河森林公园河道蓝线范围内的部分必须全部拆除,对于河道蓝线范围外、规划红线范围内的部分,在不影响景观的原则上,根据整治需要进行拆迁。 2
5.坚持“交叉互补”原则,根据《关于研究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对于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规划拆迁范围与重点功能区存在的交叉区域的部分,原则上按照统一拆迁标准,由重点功能区一级开发单位实施拆迁”。
四、补偿办法及法律依据
具体补偿办法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昌平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规定》(区政府令第4号)、《北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迁„2003‟808号)、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暂行)的通知>》(京国土房管拆字„2001‟1234号)、《房地产评估价规范》、《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费有关规定的批复》(京政函[2001]1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由评估公司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评估,由拆迁公司配合沿线镇(街道)对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进行补偿。树木苗木补偿评估按照《<北京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遏止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过程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行为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7‟20号)文件执行,树木苗木补偿根据市林勘院的评估结果进行。具体补偿金额主要包括:被拆迁房屋重臵成新价(依据《北京市房屋重臵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据实评估)、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800元/平方米)、搬迁补助费(非住宅25元/平方米;住宅15元/平方米)、提前搬家奖(10000元/平方米)、工程配合奖(30000元/平方米)不可预见费(取上述费用总额的15%)。 五、组织机构及工作机制
(一)成立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组
按照区委、区政府《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成立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组,负责制定拆迁工作方案,组织拆迁、评估、拆除公司的招投标工作,督促相关镇(街道)完成拆迁补偿等统筹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工作组下设拆迁协调办公室。(见附件1)
沿线镇(街道)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建立以书记为政委、镇长(主任)为指挥长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工作任务全力做好本镇域范围内所涉及的拆迁补偿及拆除工作。
各中标评估、拆迁、拆除公司要按照整体拆迁工作要求,按照各自工作方案,派驻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积极做好各中标地段的拆迁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在当地镇(街道)的领导、配合下,如期完成拆迁、拆除工作。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工作组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每周四下午4:00召集办公会,听取沿线镇(街道)拆迁工作汇报,总结本周工作,分析当前工作难点问题,研究部署下周工作任务。沿线镇(街道)及时研究解决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如遇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报请拆迁工作组研究解决,确保拆迁工作顺利推进。
2.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沿线镇(街道)要根据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制,落实工作周例会制、进度周报制,建立拆迁形象进度台帐,制定动迁工作计划,及时向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镇(街道)要坚持每日向协调办公室报告本镇(街道)所 4
涉及拆迁范围内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办公室向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项目建设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并以简报形式通报有关信息。
3.建立应急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应急责任制,指派专人协调配合拆迁工作,妥善处臵拆迁过程中出现的突发及群体性事件。
4.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履职督察部门要对镇(街道)履责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监督,对干扰破坏拆迁补偿工作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对拒办、拖延、故意刁难等影响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进度的行为,要追究其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工作步骤
1.确定工作职责,部署工作任务。2009年12月1日前,对评估材料进行核对,做好入场动迁前的准备工作,明确沿线镇(街道)及相关单位具体工作任务及形象进度,并根据协议要求及时拨付拆迁补偿资金。同时,沿线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成立拆迁推进机构,由区住建委与沿线镇(街道)签订拆迁补偿工作协议。沿线镇(街道)作为拆迁工作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开展本镇(街道)区域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工作。镇(街道)要明确责任区域,细化拆迁补偿方案,为正式进入拆迁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释。拆迁协调办公室组织沿线镇(街道)及拆迁工作组相关单位全面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通告
等方式,宣传建设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的重要意义,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和工作情况。
3.全面开展动迁拆除工作。2009年12月1日-2010年3月31 5
日,拆迁协调办公室组织沿线镇(街道)、拆迁公司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对一般住户讲清道理,获求理解,全面开展动迁工作。按照《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任务一览表》(附件2)的要求,完成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范围内的补偿工作,同时对此次拆迁范围内存在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抢栽抢种、盗采砂石、环境脏乱等问题进行清理整治。在动迁过程中,沿线镇(街道)、拆除公司组织人力、车辆对已完成搬迁的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对遗留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旧遗弃物品和多余的土方要及时清运;对完成拆除工作的区域要加强管理,严防违法建设现象的复发,确保如期完成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
4.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拆迁协调办公室组织沿线镇(街道)、评估、拆迁公司及相关单位做好拆迁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的拆迁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热点难点问题多,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力推进把好事办好,确保拆迁顺利、群众满意。拆迁协调办公室要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沿线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主管领导直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圆满完成。
2.落实责任,团结协作。各部门、沿线镇(街道)要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继承和发扬集中整治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环境卫生工作的工作作风,统一部署、统一协调、统一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制,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岗到人,确保按时完成全部拆迁工 6
作。各部门、沿线镇(街道)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统一标准,精细管理。沿线镇(街道)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精神以及本工作方案的具体规定,按照统一的标准,开展拆迁补偿工作。对于一时难以把握的,要及时向工作组请示报告。拆迁补偿资金必须按照财务制度,统一管理,专户存储,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发放拆迁补偿资金,做到手续齐全、台帐清楚、资料完整,不得克扣、拖欠和挪作他用。对拆迁补偿资金发放情况,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4.周密部署,确保稳定。各部门、沿线镇(街道)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又要注意方式方法,认真抓好每一个环节,避免出现底数不清、情
况不明而急于求成、简单从事的情况,真正做到时间、进度、质量有机统一。同时,要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既要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妥善地处理好一些具体的带有特殊性的问题,做到不回避问题、不激化矛盾、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引发重大群体性问题,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对于拆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要亲自协调、及时解决,对影响辖区稳定和工作进度的苗头性问题,要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确保地区和谐稳定。
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拆迁工作组成员单位和沿线镇(街道)要坚持把宣传动员工作摆在拆迁工作的首要位臵,通过悬挂 7
横幅、张贴通告、设立咨询点、召开会议等多种方式,有目的、有重点地开展正面宣传,广泛宣传工程建设对完善全市绿化格局、促进昌平生态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引导拆迁范围内群众以主人翁的态度理解、支持、关心工程建设,为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6.加强督查,严肃纪律。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实行倒排工期推进机制,各成员单位和沿线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审计部门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各单位工作人员的履职督察工作,及时总结好的做法,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上报情况,传递信息。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工作中敷衍了事、隐瞒不报、有令不行、查而不纠的单位和个人,依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1: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组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附件2: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任务一览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1
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拆迁工作组 机构组成及职责分工
组 长:常务副组长:副 组 长: 成 员:陈秋生奚增森王基业孙仲国 储 鑫孙宪海 郑小瑾 王文旭王炳海 杨春山张 华张宝来苏绍福 路玉玺 谷立新 张爱平于丽艳何马根周燕滨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住建委主任 区法制办副主任 区信访办副主任 区发改委副主任
国土昌平分局副局长 规划昌平分局纪检组长 区水务局副局长 区林业局副局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 区农委副主任 区市政管委副主任 区监察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审计局副局长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区法院副院长 公安昌平分局副局长 韩 军 区城管大队副队长
石东琨 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韩宝田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建成 十三陵镇镇长 王 利 马池口镇镇长 瓮 民 沙河镇镇长 徐 强 南邵镇镇长
王振国 昌平自来水公司经理 赵洪磊 昌平供电公司经理
陈 君 中国移动昌平分公司总经理 车 军 中国网通昌平分公司总经理
李仲英 歌华有限昌平分公司总经理 刘子玉 沙河高教园区办常务副主任 王海岭 铭嘉公司总经理
工作组下设协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住建委,负责向工作组请示和报告相关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及沿线镇(街道)开展工作。 主 任:奚增森(兼)
常务副主任:兰剑波 区住建委副主任 副 主 任:城北街道办事处主管副主任 城南街道办事处主管副主任
十三陵镇主管副镇长 马池口镇主管副镇长 沙河镇主管副镇长 南邵镇主管副镇长
成 员:由区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69717434
工作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沿线各镇(街道):作为本镇域内拆迁补偿工作实施主体,组织和开展本镇域范围内的拆迁补偿及拆除工作,做好本区域内拆除完成后土地状态的保持,按期完成拆迁任务;负责做好辖区内拆迁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按照拆迁工作协议和任务的要求,负责处理好拆迁工作的有关遗留问题和信访接待工作,维护辖区稳定;及时向工作组报告工作进度和对有关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支付和发放拆迁补偿资金,定期向工作组反馈资金使用情况;做好有关评估、拆迁、拆除等方面资料的建档、存档工作。
2.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对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的重要意义和拆迁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区发改委:负责做好拆迁资金的融资及拨付工作。
4.区农委:负责做好农田地上物补偿等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督促和指导沿线镇村做好集体土地补偿分配工作。 5.区市政管委:负责项目市政工程拆迁相关工作。
6.区住建委:负责与沿线镇签订拆迁工作协议书,及时拨付 11
拆迁补偿费用和相关工作经费;协助做好拆迁协调办公室及其各成员单位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协助拆迁协调办公室组织沿线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前期调查、评估工作。
7.区法制办:负责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和相关法律咨询解释;配合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8.区信访办:负责对沿线镇(街道)拆迁信访隐患问题进行预防排查梳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防止发生重大越级上访;受理因拆迁引发的群众来访,做好来访人的思想工作,严格按政策进行妥善处理。
9.区监察局:负责对沿线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职责履行和拆迁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检查,查处拆迁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玩忽职守行为。 10.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拆迁资金评审。
11.区审计局:负责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审计材料的准备工作;协助做好审计材料的报审,及时完成工程审计。
12.公安昌平分局:负责拆迁和工程建设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组织处理拆迁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严厉打击非法阻挠拆迁和项目施工的不法分子;负责对搬迁钉子户进行训诫谈话,为拆迁和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13.国土昌平分局:负责做好拆迁过程中相关土地政策的解释工作。
14.规划昌平分局:负责对规划红线内出现的各种违法建设及时出具违法建设认定书,配合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12
15.区水务局:负责工程建设中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工作,协助解决在拆迁工作中管理权限内的有关问题。
16.区民政局:负责按照市政府令第14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指导和配合沿线镇做好被拆迁人员工作。
17.区城管大队:负责按照沿线镇的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红线内的违法建设实施拆除,配合沿线镇(街道)开展的对违法建设执法工作。
18.区司法局:负责开展对拆迁方面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协助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因拆迁行为而发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对实施强制拆除违法建设进行全过程录像公证。
19.区政府督查室:检查、督促滨河森林公园各责任部门的拆迁工作,确保按期完工。
20. 沙河高教园区办、铭嘉公司:负责做好公园规划红线范围与高教园区、新城东扩一级开发交叉部分的拆迁工作。
21.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移动分公司、网通分公司、歌华有限:负责协助做好规划红线范围内本单位的水、电、通讯线路的改移工作,配合做好其他相关的拆迁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