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城市管理环境问题的汇报
今天,市纪委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我局调研、指导城市管理工作,体现了市纪委对城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对城管队伍的关心和爱护。下面,就城管执法和市容环卫环境问题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是2004年12月我市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成立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城管综合执法履行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7+1”模式:即市容环卫、城市绿化、市政公用全部行政处罚权和城市规划、环保、工商一部分的行政处罚权,“1”即市政府交办的一些任务和突击性工作,此外还有户外广告和施工渣土管理等工作职能。
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2名,局领导班子6名,内设6个职能科室,中层干部职数7名,离退休、内退人员62名(离休3名、退休44名,内退15名),下设有“六队一处三中心”(机动大队,黄石港、西塞山、下陆、铁山、开发区执法大队,渣土管理处,投诉服务中心、固体废弃物监管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中心),正式执法队员157名,协管员160名。驻我局协助配合路面抛洒等执法工作的公安交警4名,处理阻碍执法、提供执法安全保障的公安巡警人员8名。固废管理处有编制人员19名,直管西塞山和峰烈山两个垃圾处理场;环卫清扫保洁和清运作业由城区负责,全市现有城维公司(管理处)6个,现有从事道路环卫工作的有1545人,其中正式工401人(含内退95人)、临时工1239人。 二、主要作法及成效
城市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的延伸,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抓城市管理就是抓发展”,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系统工程,城市管理日益凸显其基础性、统筹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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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几年来, 我们以构建和谐城管为主线,高扬“执法就是服务”的旗帜,坚持抓队伍、塑形象,抓重点、强服务,抓规范、严执法,积极探索实践城管综合执法新路子,构建出“亲民、文明、服务、和谐”城管新格局。
(一)内强素质,打造准军事化执法队伍。一是开展执法大练兵。我们借鉴部队的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每隔两年对全部执法队员开展军事体能训练,并适时开展执法大练兵、大比武、大选拔,将军事体能和拓展协同适应性训练制度化; 二是打造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对6个执法大队和10个中队及机关6个科室负责人全部实行公开竞争上岗,使一批品质优良、业务精湛、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同志走上管理岗位,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三是强化学习教育和培训。坚持 “三个学习”,即坚持开展纪律作风学军队、执法水平学公安、办案质量学法院活动。坚持实行了“一月一法”学习制度,经常邀请驻军、公安、法院、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专家、学者授课,就有关法律法规的应用、执法程序、城管执法典型案例、纪律作风建设等进行分析讲评。四是建章立制,坚持制度管人。局成立以来,制订了综合执法、政务管理、后勤管理三大类62项管理制度,对各项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将制度汇编成册,人手一份,并加强学习和检查考核,队伍管理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良性运行轨道。其中“九条禁令”、“四条高压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制度,被省建设厅作为全省执法行业规定在全省推广实施。
(二)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一是堵住“漏洞”,强化各项监督。为了预防执法不公和执法腐败,我们实行交叉轮岗制。针对执法过程中从上到下、从内到外的说情,采取了三大举措抵制“说情风”:即限定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城管执法“九条禁令”;设立“说情登记簿”,并定期向市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借鉴企业管理的经验和做法,打破现行干部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限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将各类工作目标细化分类,实行“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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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定岗、定责、定管理标准、定奖惩制度”的层级式细化管理。二是强化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和统筹市容与繁荣的关系。为正确处理加强城市管理与改善民生、统筹城市市容与经济繁荣的关系,我们转变执法理念,坚持疏堵结合,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管、小街小巷有序放开”的思路,“对症”治理,文化宫、郁香巷、王家里、延安路、黄厂街、新区一路等一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区域得到规范管理、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探索设立临时规范经营点,出现了郁香巷个体摊贩经营点实行“城管监督,业主自治,规范管理,多方共赢”的典型经验现象,既方便了市民群众的生活,又有效改善了流动摊贩随意占道经营的局面,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拥护和好评。三是坚持“三个服务”。即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社区基层。几年来,围绕全市经济建设、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重要社会工作,我们及时开展了诸多执法服务。局将市区的127个社区纳入城管执法管理范畴,结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全面实施执法进社区工程。每个社区进驻一名城管执法队员,配合社区开展违法建筑巡查、市容市貌整治等活动。实施居民卫生费随水代征工作,收费全额返还社区用于社区清扫保洁;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死角清除活动,实行销号管理,一年来,清除历年积存的卫生死角800余处,社区环境卫生面貌大为改善。通过各种途径,近三年来,局协助安置下岗摆摊人员500多人;拿出200个清扫保洁岗位和160名城管协管员名额向社会招聘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在执法过程中,局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仅08年以来,虽执法队员衣服被撕扯、抓伤流血、遭到殴打的达70余人,但没有出现一起当事人受伤的事故。四是实现“三个转变”。 即由对抗管制型向亲民服务型转变,由简单粗放型向程序规范型转变,由突击整治型向长效管理型转变。为此,我们做了很多细节性工作:其一,在执法过程中大力推行“3312”执法工作法,要求执法行动开始前,要3次与执法对象见面并上门做工作,协调解决与该项违法行为无关但与该违法行为产生有关的问题,融服务于执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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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群众服务,积极化解矛盾;在做工作过程中要有2次现场照相和1次录像,作为执法的证据;在组织现场执法时,必须要进行1次现场宣传告知,反复播放宣传录音带;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做到录音、录像两种手段同时上;其二,全面推行执法“四个步骤”。在大力推行“3312”执法法的基础上,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按“四个步骤”开展执法活动:第一步宣传教育、排忧解难;第二步分析情况,预防为主;第三步科学组织,严格执法;第四步长效管理,日常控制。按照这个执法步骤,第一步没到位就不准转到下一步,避免了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也有利于实现长效管理。
(三)多策并举,促进“小城管”向“大城管”转变。一是整合力量,实行统一管理。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原城管执法队伍实行的是两级管理、属地为主,队伍设置在城区的体制,导致归属难统一、干部队员难交流、罚出多门难管理、政令不畅难调度等“四难”窘境,很难形成合力。针对这种情况,我 市适时对城市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形成了“一级主体、垂直管理”的城管综合执法新模式。将中心城区的城管执法队伍上收到我局统一指挥,将边远城区的城管执法队伍委托城区管理,将批后违法建筑、车辆抛洒、渣土管理、殡葬车辆违规等专项执法集中,实现了城管执法的统一管理。城管执法体制创新后,带来了许多正面的良好社会效应。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增强城市管理合力,针对工作实际,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和完善了与规划、环保等方面的联系机制;积极与市政部门协调实行占道审批总量控制,出台《城区节假日临时占道促销及开业庆典管理暂行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建立和完善了主干道占道经营审批管理机制。通过这些举措,使市民关注的占道经营、车辆抛洒、夜市烧烤、停殡送葬、二轮摩托车载客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和规范。二是改善基础条件,优化队伍装备。自执法队伍垂直管理以来,执法队伍的经费由原来人头经费人均1.55万元提高到目前4.3万元,改变了由原来“放水养鱼”式的靠罚没款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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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正常工作经费的怪现象,并郑重向社会作出“城管执法不变相罚款、收费,违法建筑原则上只拆不罚款”承诺。为每个大队配备了装有无线车载传呼台的机动车辆,中队长级以上人员配备了无线传呼手机。建设了14个城管执法亭,将执法服务延伸到了街头。各城区执法大队办公基地建设问题也在逐步得到解决。现在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在市委、政府和全市市民中得到了肯定和提升,实现了市容市貌好转、群众满意的“双赢”局面。三是突破部门体制障碍,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根据国务院相对集中处罚权的有关规定,我们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整体优势,以联合执法、集中执法、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了户外广告街道立面整治,“三子一乱”、“牛皮癣”、车辆抛洒、停殡送葬、二轮摩托车载客、户外广告、建筑渣土等十大专项整治“战役”。组建城管、交警等联合执法专班,按照“整体联动,立体管控,快速反应,严管重罚”的管理思路,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全天候巡查和监控,并与路段城管、交警等建立信息反馈联合监管网络,使市民关注的车辆抛洒、夜市烧烤、停殡送葬、二轮摩托车载客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和规范。去年以来,共办理各类信访投诉件2182件,共查处违章占道经营90853处,清理牌子、巷子、摊子32939处;查处乱倒、乱仍、乱牵、乱挂等“八乱”整治23330次;全年查处抛洒案件1010起,殡葬管理136次,摩托车整治55台次。取缔占道停车56处,完成立面整治20214平方米,夜市整治882处。
(四)创新机制,构建城管执法长效体系。针对大市容环境易产生“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顽症,我们突出大市容管理的重点,着力加强城管执法责任体系、标准化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一方面,变岗位督察为效能督察。局建立了“队风队纪督察、违法建筑督察、环卫行业检查、社区和主次干道市容检查”四支督检队伍,变岗位督察为效能督察。抽调一批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同志承担督察任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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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简单的岗位出勤督察延伸到队风队纪、执法效能督察, 对队员的着装、仪容、举止、礼节和出勤方面采取了更严格的要求,每周对督察情况进行通报。实行“薪责挂钩,岗效挂钩、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另一方面,建立完善错时工作制。强化节假日“市民过节,城管过关”意识,强化执法队员和环卫清扫保洁人员的错时上班;为加大主干道的清扫保洁力度, 延长保洁时间,实行21小时保洁制。进一步推进网格模式管理,在确保抓好主次干道大市容环境秩序的基础上,突出向社区和背街小巷延伸,全面完善城管执法进社区工作,切实解决社会、市民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提升主次干道和社区市容环境的品位和档次。
二是探索建立违法建筑“巡管控拆”联动新机制。违法建筑的源头管理工作一直是城管执法中的重点和难点,也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为加大违法建筑管控和查处力度,08年,市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的决定》,去年,市政府制订出台了《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管理办法》,并即将出台《黄石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办法》。我们坚持违法建筑“集中查处、以拆为主、联合拆除,条块管控”。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城区属地管理和前置管理,完善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责任网络,完善协调、配合、监管等工作规程,加强过程控制。完善查处保障和查处问责机制,健全公安司法保障和拆除经费保障;加大拆违力度, 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较好地遏制住违法建筑高发、多发的趋势。2009年度我局共直接拆除违法建筑940处计113508㎡,是常年拆违量和查处量的2倍多;协助各城区重点区域拆除违法建筑67289平方米,合计180797平方米。我市一度趁工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私“种”乱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建筑控制和查处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三是探索建立城管督查整改新机制。为加强大市容管理,加大考核力度,配套出台了《黄石市道路清扫保洁、城管执法检查考评实施细则》、《黄石市社区(村)及小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考评细则》,进一步完善实施城市道路和社区的检查、督办、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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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排名、奖惩工作机制,对督检发现的问题累计每月扣分扣款,通过奖优罚劣,极大地调动了各城区、各单位、各社区和相关责任人的积极性,促进市容环境的好转。
四是探索市容和执法捆绑管理新机制。在全市推行了招标路段清扫保洁、执法捆绑管理考核,强化“门前五包”和“垃圾袋装”工作,实行“门前五包、清扫保洁、严管重罚”三管齐下,基本形成了市民、门店、单位自律是基础,执法管理控源头,严管重罚作保障,环卫“一把扫帚扫到位”为关键的市容环卫管理新格局。通过建立市民(单位、部门)、环卫、执法“三体联动”,基本实现了长效化管理,并有针对性地解决了很多市容环卫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黑色时间、洒水降尘、车辆抛洒、占道经营等。市容面貌有了明显改观,黄石港区道路达标率由77.8%上升至82.8%,西塞山区道路达标率由68.4%上升至85%、下陆区道路达标率由63.6%上升至90.9%、铁山区道路达标率由78.6%上升至100%、开发区道路达标率由81.8%上升至92.9%。
通过几年来的探索与实践,黄石市城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多头执法和重复处罚等问题得到明显解决。城管执法机构的建立,结束了原来城市管理领域中几支执法队伍并存的局面,执法力量更为集中、精干和强化,有效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队伍实行“一级主体、垂直管理”的城管综合执法新模式后,从主客观上促进了执法力量的整合和队伍的交流和换防;
二是执法效率和水平明显提高。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通过将审批权、许可权与监督权、处罚权适当分离,在不同的行政机关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了行政权力的滥用。新的执法机关集中行使以前多个部门的执法职权,做到了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执法力度大大加强,同时,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的经常化,改变了过去各部门分散执法时期的“突击”执法、“运动式”执法状况;
三是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善。针对违章建筑、无证摊点、城市“牛皮癣”等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现象,通过整合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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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资源,完善了城管综合执法和市容环境卫生两支队伍的协同配合机制, 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老大难”问题。
四是行政执法行为得到了明显规范。通过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监督制度,在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疏堵结合等措施,改变了过去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的现象,从而规范了执法行为,树立了城管执法新形象。
黄石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也多次荣获省、市表彰;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省创建“十佳行政执法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文明执法教育先进单位等省级表彰,是全省各地唯一获此荣誉的城管部门。2008年5月份,全省文明执法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城管综合执法局打造文明、亲民、服务、和谐新城管的成功作法受到国务院法制局、省法制办、省建设厅和与会代表的充分肯定,并涌现出一批如全国城市管理先进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市级劳模等先进个人,为优化我市城市环境,构建和谐黄石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面临的主要问题
与全省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共性和个性方面的挑战:
第一,城管执法立法滞后,面临诸多瓶颈制约。目前各地政府主要依据2002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等有关规章来明确城管执法职能和设置机构;目前全国尚无一部完善的城市管理法规,各地根据国家、省法制部门授权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依据缺乏足够的权威性,各地执法范围、机构设置、职能定位、执法制服等五花八门,随意性大。城管执法工作涉及面广,而执法依据不足,特别是许多社会敏感问题界定不清,城管执法部门常常直面社会弱势群体,导致执法恶性事件频发;在城管执法中,一些市民群众的从众心理、同情弱者的心理使大部分市民群众往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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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执法者的立场上。一些新闻媒体又聚焦放大,城管执法部门社会形象不佳,形成全社会对城管工作和城管队伍的误解,城管执法人员往往背着沉重的包袱在工作,城管执法工作常常处于“两难”的尴尬境地。
第二,城市管理统筹协调不够,大城管格局远未形成。“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城市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城市管理活动具有系统性、延续性、复杂性和多面性。一方面,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投入不成比例;城市维护管理经费未能随着GDP的增长而同步增加;从1999年到2009年,城市道路清扫面积增加了6倍,由100多万㎡增加600多万㎡,而同期城市清扫维护的资金增加不到3倍;09年全市城维税费有1.4亿元,而实际城维费安排投入8000万元。另一方面,各城区对城市管理力度参差不齐,有的城区领导重视,投入较大;有的城区完全依赖市级投入,发展不平衡。 第三,城管执法工作存在巨大的社会误区,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一方面,市民群众不支持不理解。城管执法特定的管理对象注定了城管执法的矛盾性和冲突性。城市管理领域出现的问题大多数都是综合性的社会问题。城市中出现的违章占道、违法建筑、垃圾围城等问题的背后,显示着社会需求的多元化和社会心理的多样化;在城管执法中,一些市民群众的从众心理、同情弱者的心理使大部分市民群众往往不站在执法者的立场上,城管执法往往孤军奋战。与此同时,我们有些政府部门和城区仍把城管执法队伍当作应急队伍和“消防”队伍,遇事总是把城管队伍直接置于市民群众的对立面,也给城管执法队伍带来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在城市管理软件上,公众参与度较低,执法人员素质又参差不齐,执法队伍年龄老化,部分执法人员不能严格遵守队容风纪建设规定,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四,城管执法保障机制不力,基础条件不足。一是城管执法力量不足。按建设部《城建监察条例》规定,中等城市城管执法人员按城市人口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目前我市城区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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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67万人,应至少配置城管执法队员200——300多人,而我市实际仅有157名,与省内外同等城市相比,人员编制不足问题较为突出。按照现有中心城区路面执法人员81名66条主次干道(路段)计算,每条主次干道(路段)仅1.2名执法人员,导致路面管控力量不够,街道和社区管理更是鞭长莫及。二是公安司法保障机制不健全。城管综合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伤害、攻击的暴力抗法事件近年来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2001年来,在城管综合执法中发生严重暴力抗法事件313件,我市现有157名城管综合执法队员,遭到殴打的达到283人次,住院治疗的25人,严重受伤的18人,发生医疗费用20多万元,有的执法队员因伤致残。2007年,根据市编委《关于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内设机构调整的通知》(黄编[2006]75号)文件,市公安局设立巡警三大队,负责侦查和查处全市城区城管执法工作领域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办公地点设在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两年来,巡警三大队在保障城管执法特别是拆除违法建筑构造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9年元月份,因为各方面的原因,巡警三大队从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撤走,至今尚未恢复正常办公,导致一些暴力抗法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置。在司法保障上,每年事关城管起诉的案件非常多,一些执法相对人在适用法律正确、事实确凿、程序合法的情况下,50元即能起诉;局常年有10来件被起诉案件,耗费了我局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疲于应付;对一些需要法院强制执行的城管执法案件,因多种原因,执行不够,往往不了了之。三是设施设备基础条件不足。城市管理现代科技含量较低,“数字城管”尚未起步,管理效能不高;“数字城管” 需投入3000万元,年运行费用500万元。环卫和执法设施装备不适应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难以支撑和达到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目前还有3个大队租借办公场所,一些车辆装备设施老化严重,执法设备、装备相对滞后。
四、下步工作打算和设想
随着我市城管体制的进一步理顺,赋予我市城市管理部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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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的职能。按照推行“两型社会”建设和“新双迎”的要求,我局将面临更加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强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我们将从加强城市管理环境入手,有以下几点打算和设想:
第一,优化城市管理体制,建立高位协调机制。一方面,借鉴外地的成功作法,建议市政府成立城市管理委员会,市长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各城区,各相关部门为组成成员,办公室设在设在市城管局,并建立完善其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定期分析研究协调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城市管理运行体制。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把城市管理作为考核各级政府和负责人政绩的主要指标,建立可操作性的考评体系,实施严格的奖惩兑现,充分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有效载体,强化与卫生、环保、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综合治理,真正实现标本兼治,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到长效、由粗放到精细的历史性转变。
第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夯实城市管理物质基础。一方面,加大政府对城市管理运行经费的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的投资力度,并每年随城市GDP的增长而同步增加,将城市维护税全部用于城市维护管理,完善市区两级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建立政府引导,“以地生财”,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资金扶持,广泛吸引民间资金和外资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按照适度超前和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有计划、分阶段、全面的对市级环卫设施进行功能改造和升级。另一方面,按照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数字城管”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快速反应能力的要求,坚持“一次规划、分年投入”的原则,加大城管执法专项资金投入,争取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城管执法办公基地、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设施陈旧、车辆装备滞后等突出问题。
第三,充实人员队伍力量,优化城市管理外部环境。一方面,充实执法队伍人员力量。城管执法人员编制数量按《城建监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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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城市人口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规定配备。在目前情况下,鉴于我市编制紧张,适当增加正式执法人员编制, 可按“万分之三”配备,增加50名执法人员编制。另一方面,充实完善城管公安保障体制,实施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的保障机制,建立“管理先行、执法跟进、司法保障”的行政执法模式。
第四,强化城市管理的协调发展,扩大市民对城市管理的参与度。一方面,积极争取加快城管立法进程,出台《黄石市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逐步完善会办、抄送、备案、联席会议等协调配合机制。按照“一级主体、资格合法”和“两个必须”的要求,建议将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正式执法队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依法履行规定职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抓住“四城同创”的有利机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的法制观念,使城市管理工作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广泛采纳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每个市民都感到自己是城市管理的一员,每人都分享城市发展和管理成果,实现城市管理社会化,形成“城市管理,人人有责”、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五,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发挥各级政府的层级监督作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等活动,坚决杜绝“乱执法、乱罚款”等违法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立足现实,着眼长远,进一步加大城管队伍的制度、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在执法队伍中认真开展执法为民教育,认真开展法制业务培训,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做到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建立完善队伍激励约束制度和“严进宽出”的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始终保持队伍的先进性,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能进能出的准军事化城管执法队伍,确保公正、严格、文明执法,努力打造廉洁、高效、文明的新城管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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