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J××××-2002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
安全技术规程
2002-××-××发布 2002-××-××实施
山东省建设厅 发布
前 言
本规程是在建设部1992年发布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由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及山东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及参编单位共同编制的。
JGJ88-92《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单角钢连接而成的井字架而编写,其内容及要求已满足不了我省现阶段施工现场对物料提升机的要求。为了指导企业的设计生产、规范物料提升机的安装拆卸使用,保证建筑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我们编写了本标准。
本规程是针对不载人、立柱为标准节式物料提升机制订的。本标准结合物料提升机的技术性能、特点及现阶段配套安全装置产品的实际情况,在JGJ88--92标准的基础上,提出物料提升机均应具备安全停靠装置、断绳保护装置、上极限限位器、载重量限制器等安全装置,还应具有自动平层控制系统。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设计与制造、安装与使用、维修与拆卸、检验与试验方法。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参编人员名单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
参编单位:山东协友机械有限公司
青岛高科技工业园鑫山安全限制器厂 泰安建筑机械厂 临清建筑机械厂
昌邑市兴昌建筑机械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 李承伟 李印 王明月 祁忠华 刘锦 吴秀丽
参编人员: 王乔 张波 冯玉琴 田昆 张寒冬 王松荣 李明 涂庆童 程百贞 焦志平 (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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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2.1术语 „„„„„„„„„„„„„„„„ 2.2型号标记 „„„„„„„„„„„„„„ 3 设计与制造 „„„„„„„„„„„„„„ 3.1一般要求 „„„„„„„„„„„„„„ 3.2金属结构 „„„„„„„„„„„„„„ 3.3传动系统 „„„„„„„„„„„„„„ 4 安装与使用 „„„„„„„„„„„„„„ 4.1性能要求 „„„„„„„„„„„„„„ 4.2安全装置 „„„„„„„„„„„„„„ 4.3电气系统 „„„„„„„„„„„„„„„„ 4.4使用管理 „„„„„„„„„„„„„„ 5 维修与拆卸 „„„„„„„„„„„„„„„ 6 检验与试验方法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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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 则
1.0.1为了使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造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安装、拆卸、使用符合施工管理的要求,保证施工及人身安全,特指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井架式、龙门架式,立柱为标准节连接,不载人的物料提升机。 1.0.3 引用标准
GB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13329--1991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GB/T 700--1988 碳素结构钢 GB/T 5782--2000 六角头螺栓 GB/T 6170--2000 1型六角头螺母 GB/T 13752--1992 塔式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 1955--1998 建筑卷扬机
GB/T 10054--1996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 10055--1996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J 17--19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JGJ 88-92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59--1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 基本规定
2.1 术 语
2.1.1 物料提升机:指以卷扬机为牵引动力,由底架、立柱及天梁组成架体,吊笼沿导轨升降运动,垂直输送物料的起重设备。
2.1.2 立柱:由标准节连接,支承天梁的结构件,可为单立柱或双立柱。 2.1.3 天梁:安装在立柱顶部的横梁,支承顶端滑轮的结构件。 2.1.4 吊笼:装载物料作升降运动的部件。 2.1.5 导轨:为吊笼提供导向的部件。
2.1.6 导靴:安装在吊笼上沿导轨运行的装置,可防止吊笼运行中偏斜和摆动。 2.1.7 额定载重量:单独一个吊笼允许装载物料的最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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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最大提升高度:吊笼运行至上限位置时,吊笼底板与立柱支撑平面间的垂直距离。
2.1.9 额定提升速度:在额定功率范围内,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稳定上升的设计速度。
2.1.10 越程:吊笼在上限位高度时,吊笼的最高位置与天梁的最低处之间的距离。
2.2 型号标记
2.2.1 型号编制方法
物料提升机的型号由组、型、特性、主参数代号和变型更新代号组成。
2.2.2 标记示例:
例1:井架式物料提升机,双笼,额定载重量为800 kg,表示为:
物料提升机 WJ 80/80
例2:龙门式物料提升机,单笼,额定载重量为1600 kg,表示为:
物料提升机 WL 160
2.2.3 基本参数
表2.2.3 基本参数
额定载重量(kg) 最大提升高度(m) 额定提升速度(m/min) 吊笼内净空高度(m) 600 800 1000 ≥30 ≥16 ≥1.8 1600 2000 改进型代号 主参数代号:单笼/双笼额定 -1载重量值乘10 型代号: J--井架式 L--龙门架式 组代号: W--物料提升机 3 设计与制造
3.1 一般要求
3.1.1 物料提升机结构的设计和计算应符合GBJ 17、GB/T13752和JGJ 88等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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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要求。
3.1.2 物料提升机必须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文件制造。
3.1.3 用于制造物料提升机的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并应符合GB/T13752标准中有关规定;必要时,应取样试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材料的标准。 3.1.4 物料提升机应有产品标牌,标明产品型号、额定载重量、最大提升高度、额定提升速度、总功率、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及出厂日期。 3.1.5 物料提升机吊笼与立柱的涂色应有明显区别。
3.1.6 物料提升机外露表面应做防锈处理,涂层、镀层应均匀,色彩一致,有光泽。不得有漏涂、流淌、起皱、斑剥等影响表面质量的缺陷。 3.1.7 相对运动件在切割、弯曲、冲钻等加工处,应清理毛刺。
3.1.8 外露并需拆卸的销轴、螺栓、垫圈等连接件,应进行表面防锈处理。
3.2 金属结构
3.2.1 物料提升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均必须具有承受各类规定载荷的稳定性及足够的强度、刚度。
3.2.2 减速机、电机、钢丝绳、安全装置等重要的外购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3.2.3 标准节之间连接螺栓的性能等级应达到GB/T 5782标准中的8.8级。 3.2.4 焊接必须牢固,不得有漏焊、裂纹、烧穿、气孔等缺陷。
3.2.5 物料提升机的天梁应使用型钢,其截面高度应经计算确定,但不得小于2根[14槽钢。
3.2.6 吊笼两侧的安全防护围栏高度应不小于1 m,踢脚板高度应不小于180 mm。 3.2.7 标准节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3.2.8 标准节拼接时,标准节和导轨的结合面处对接应平直,错位阶差不得大于1.5 mm。
3.2.9 标准节端面两对角线长度差应不大于边长名义尺寸的3‟。 3.2.10 标准节杆件的直线度公差值应不大于杆长的1/750。
3.3 传动系统
3.3.1 提升吊笼的钢丝绳倍率不得小于2,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 3.3.2 提升机的卷扬机应符合GB 13329的规定、不得采用摩擦式卷扬机。卷扬机固定应牢固可靠。
3.3.3 钢丝绳卷绕在卷筒上的安全圈数应不少于3圈,绳头在卷筒上固定应牢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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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卷筒边缘外周至最外层钢丝绳的距离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倍,且应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 3.3.4 导靴应为滚轮式。
3.3.5 传动系统导向滑轮应转动灵活,并应有钢丝绳防脱槽装置。
4 安装与使用
4.0.1 物料提升机应能在环境温度为-20℃~+40℃条件下正常工作。
4.0.2 物料提升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条件下使用,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下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4.0.3 物料提升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值偏差为±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件下正常作业。
4.0.4 安装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安装作业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分工交底,确定指挥人员,指定监护人员。划分安全区域,设置明显标志,排除作业障碍。
4.0.5 安装前必须对金属结构、提升机构、电气设备、基础位置和制作、附墙架与连接预埋件位置进行检查,确保其完整、齐全、可靠、正确及牢固。
4.0.6 物料提升机的基础应进行设计计算,基础应能可靠地承受作用在其上的全部荷载。基础的埋深与制作,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至少要达到下列要求:
1. 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小于80kPa; 2. 浇注C20混凝土,厚度不少于300mm; 3. 基础表面平整,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0mm。
4.0.7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的连接应进行设计计算,附墙架与立柱及建筑物连接时,应采用刚性连接,并形成稳定结构。附墙架严禁连接在脚手架上。附墙架的材质应达到GB/T 700的要求,严禁使用木杆、竹杆等做附墙架与金属架体连接。
4.0.8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一般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的顶层应设置1组,附墙后立柱顶部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4.0.9 提升卷扬机安装时,卷筒应与第一个导向定滑轮对中,钢丝绳的出绳偏角α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当自然排绳时α≤1.5°; 2. 当排绳器排绳时α≤2°。
4.0.10 当钢丝绳穿越主要干道时,应挖沟槽并加保护措施,严禁在钢丝绳穿行的区域内堆放物料。
4.0.11 螺栓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无松动。孔径应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扩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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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2牵引钢丝绳端部的固定必须牢固可靠。当采用绳夹时,绳夹规格与绳径应匹配,间距应不小于绳径的6倍,绳夹数量应符合表4.0.12的规定。绳夹鞍座应在受力钢丝绳侧。绳尾端应用细钢丝捆扎,尾端长度应不小于140 mm。当钢丝绳端部采用其他方式固定时,应符合GB 13329标准的规定。
表4.0.12 与钢丝绳对应的绳夹数量
钢丝绳直径(mm) 最少绳夹数量(套) 4.0.13 吊笼导靴与导轨的安装间隙应不大于5 mm。
4.0.14 立柱轴心线对底架水平基准面的安装垂直度应不大于1.5‟,且不得超过200 mm。
4.0.15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当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新排列。严禁在转动中采用手拉脚踩钢丝绳。
4.1 性能要求
4.1.1 吊笼空载或额定载重量,全程运行应启、制动正常,平稳,无异常声响。 4.1.2 进行超载试验时,吊笼内均匀布置125%的额定载重量,应运行平稳,启、制动正常。结构应无永久变形,机构应无损坏。
4.1.3 吊笼在某一高度停留时,不得出现下滑现象。再起动上升时,不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4.1.4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自动平层控制系统,自动平层精度为±50 mm。
4.1.5 物料提升机在常温工作条件下,装载额定载重量,全程升降运行1h,减速器油池温升不得超过45 K。
4.1.6 物料提升机的传动系统不得漏油。
4.1.7 物料提升机正常作业状态下,距离传动系统1 m处工作噪声应不大于90 dB(A)。
4.1.8 物料提升机提升速度误差应不大于10%。 4.1.9 物料提升机底架上应设置缓冲装置。 4.1.10 操纵系统中应设有声响信号。
4.2安全装置
4.2.1 安全停靠装置 吊笼装载125%额定载重量,运行至各楼层位置装卸载荷时,停靠装置应能将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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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3 ≥10~20 4 ≥21~26 5 笼可靠定位。 4.2.2 断绳保护装置 吊笼装载额定载重量,悬挂或运行中发生断绳时,该装置必须可靠地把吊笼刹制在导轨上,最大制动滑落距离应不大于200mm,并且不应对结构件造成永久性损坏。
4.2.3 载重量限制装置 当物料提升机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90%时,应发出报警信号;当吊笼内载荷达到额定载重量的100%~110%时,应切断物料提升机工作电源。 4.2.4 上极限限位器 当吊笼上升达到上限位高度时,限位器应动作,切断吊笼上升电源。此时,吊笼的越程应不小于1.5 m。 4.2.5 下极限限位器 限位器应能在吊笼碰到缓冲装置之前动作,当吊笼下降至下限位时,限位器应自动切断电源,使吊笼停止下降。 4.2.6 吊笼安全门 吊笼应装设安全门。安全门宜采用联锁开启装置。
4.3 电气系统
4.3.1 物料提升机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气元件应符合工作性能、工作环境等条件要求,并有合格证书。
4.3.2 物料提升机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机的主回路上,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电流保护装置。
4.3.3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非自动复位的紧急断电开关,该开关应凸出操作面板且有红色标识。
4.3.4 电气设备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0.5MΩ。
4.3.5 物料提升机应设置避雷装置,金属结构及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4.3.6 携带式控制装置应密封、绝缘,控制回路电压不宜大于36V,其导线长度不得超过5 m。
4.3.7 工作照明或插座的开关,应与主电源开关相互独立。
4.3.8 各开关应有明显标志。不得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的控制开关。
4.4 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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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物料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前和使用中的检查宜包括下列内容: 1. 金属结构有无开焊和明显变形; 2. 立柱连接螺栓是否紧固;
3. 连接预埋件、附墙架安装是否牢固可靠; 4. 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 5. 卷扬机的安装是否合理; 6. 电气设备及操作系统的可靠性; 7. 钢丝绳、滑轮组的固接情况。
4.4.2物料提升机在使用前应进行空载试运行,确保启制动正常,运行平稳后方可投入使用。
4.4.3 物料在吊笼内应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笼。当长料在吊笼中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物料提升机不得超载使用。 4.4.4 严禁人员攀越物料提升机和乘吊笼上下。
4.4.5 当使用通讯装置联系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信号不清不得开机。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有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执行。
4.4.6 闭合主电源前或作业中突然断电时,所有开关必须回零位。在重新恢复作业前,应在确认物料提升机动作正常后方可继续使用。动作前应发出声响信号。 4.4.7 使用中应经常检查钢丝绳,当钢丝绳达到本标准GB 5972标准的报废规定时应予以报废。
4.4.8结束作业后,将吊笼降至地面,各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锁好闸箱。
5 维修与拆卸
5.0.1操作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对物料提升机各润滑部位,进行注油润滑保养。
5.0.2 维修保养时,应将所有控制开关扳至零位,切断主电源,并在闸箱处挂“禁止合闸”标志,应设专人监护。
5.0.3 更换零部件时,零部件必须与原部件的材质、性能相同,并应符合设计与制造要求。
5.0.4 维修金属结构时所用焊条及焊缝质量,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0.5 维修和保养物料提升机时,应遵守JGJ 80的规定。 5.0.6 拆卸作业前的检查内容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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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查看物料提升机与建筑物的连接情况; 2. 立柱与底架、基础的连接情况。
5.0.7 在上方工作面拆卸作业时,其下方的其它作业应暂时停止,并不得由高处向下抛掷物品。
6 检验与试验方法
6.0.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对物料提升机进行安全检验:
1. 新安装使用前;
2. 闲置时间超过半年,重新恢复使用时; 3. 正常工作状态下使用超过1年时;
4. 主要结构件和安全装置损坏,更换修理后。 6.0.2 安装垂直度测量
吊笼空载落地,在垂直于吊笼长度方向与平行于吊笼长度方向分别测量立柱的安装垂直度。 6.0.3 稳定性试验
在立柱顶部自由高度为6 m的情况下,吊笼位于最大提升高度处,笼内均布150%额定载重量,物料提升机无永久变形、损坏,则判定物料提升机稳定。 6.0.4 空载试验、额载试验
空载、额载试验时均应进行全行程不少于三个工作循环,每一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应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制动,其中在半行程高度以上应至少进行一次吊笼上升中的制动试验。
进行额载试验时,载荷重心位置应在由吊笼中心按吊笼宽度方向均向远离立柱方向偏1/6吊笼宽度,长度方向均向远离附墙架方向偏1/6吊笼长度的位置。 6.0.5 超载试验
吊笼内均匀布置125%额定载重量,工作行程为全行程,工作循环不得少于三个,每一个工作循环的升降过程中至少应进行一次制动及吊笼停靠。 6.0.6 噪声测量
声级计位于距地面1.5 m高度位置,分别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距卷扬机水平距离1 m处以及距卷扬机上表面1 m处,测量传动系统的工作噪声,取最大的噪声值。
6.0.7 速度测量
吊笼内均匀布置额定载重量,测量吊笼提升速度,次数不少于三次,计算其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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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 电机功率测量
吊笼空载下行及额定载重量提升上行工况下,测量电机的电流及输入功率,重复试验三次。 6.0.9 断绳保护装置
吊笼内装载额定载重量,停在距离地面1 m左右位置,模拟断绳,测量保护装置制动过程中的滑落距离。 6.0.10 载重量限制装置
吊笼内装载规定载荷,检测其是否报警、切断吊笼工作电源。6.0.11 极限限位器
吊笼在空载、额定载重量工况下上行、下行至极限位置时,源。
位器应切断电11
限附录A: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执行本标准各项条文,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条件允许可以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或“不可”。
2 标准条文中指定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标准”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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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建筑施工物料提升机
安全技术规程
DBJ××××-2002
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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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无条文说明)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2.1 术语 2.2 型号标记 3 设计与制造 3.1 一般要求 3.2 金属结构 3.3 传动系统 4 安装与使用 4.1 性能要求 4.2 安全装置 4.3 电气系统
5 维修与拆卸(无条文说明) 6 检验规则 7 试验方法
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无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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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仅适用于立柱为标准节式,其中所提井架式及龙门架式,其立柱也不能完全使用型钢通过螺栓连接而成,而应将型钢焊接成标准节,再通过螺栓连接成立柱。
本标准适用的物料提升机不得载人上下运行,仅当物料提升机安全停靠后,人方可进入吊笼装卸物料。
2 基本规定
2.1 术语
2.1.1在JGJ88-92标准的附录中名词解释提升机为龙门架提升机、井架提升机。在本标准中产品名称规定为物料提升机。
2.2 型号标记
2.2.1组代号、型代号中W、L、J均为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式、井架式中(物)、(龙)、(井)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
2.2.3基本参数中额定载重量系列最大到2000kg,超过2000kg及非规定基本参数系列的均为非标准产品。
3 设计与制造
3.1 一般要求
3.1.1物料提升机结构的设计和计算。应提供正式、完整的计算书,结构计算应含立柱、天梁、钢丝绳、制动器等的计算。
3.1.2物料提升机设计图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规定程序批准。
3.2 金属结构
3.2.1 检验物料提升机的稳定性、强度、刚度时,应同时查看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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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安全装置等重要外购件应有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3.2.3标准节之间连接螺栓的性能等级应符合GB/T10054-1996标准中4.2.1.22条规定,重要构件连接螺栓的性能等级应达到GB/T5782标准中的8.8级。
3.3 传动系统
3.3.4 由于滑块式导靴对导轨磨损严重,故规定导靴应为滚轮式。
4 安装与使用
4.0.2 参照GB/T10054-1996标准中4.1.2条规定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拆卸作业时的风速要求。
4.0.4 安装与拆卸过程中事故发生率较高,教训也较多,因此在作业前必须根据现场条件编制作业方案,制订详细的安装和拆卸程序,对作业人员进行明确的分工交底,指定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划分作业区域、安全区域,对现场实施隔离保护,并悬挂醒目标志。
4.0.6物料提升机基础应为钢筋混凝土基础,且应根据相应规范、标准计算确定。
4.1 性能要求
4.1.5考虑到物料提升机大多数情况下仅有一个提升速度,且人员在地面操作,视野受限制,平层就位不准确,重复平层直接影响工作效率,因此提出物料提升机应设置自动平层控制系统,其平层精度为±50mm。
4.2 安全装置
4.2.1当操作人员进入吊笼装卸物料时,会造成吊笼上下晃动及侧向摆动,影响操作人员作业,因此物料提升机应有安全停靠装置将吊笼牢固地固定在立柱上,方便操作人员上、下装卸物料。同时考虑到操作人员2名,体重按每人75kg计算,增加重量为150kg,而600Kg的25%为150kg,可以满足要求,因此要求停靠装置应能将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吊笼可靠定位。
4.2.2断绳保护装置在起作用时,既应将吊笼可靠地刹制在导轨上,又不应该对结构件造成永久变形等损伤,因此规定最大制动滑落距离不大于200mm。
4.2.6安全门联锁开启装置,可为电气联锁:如果安全门未关,可造成断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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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提升机不能工作;也可为机械联锁:吊笼上行时安全门自动关闭。
4.3 电气系统
4.3.2考虑到施工设备和人身安全,要求物料提升机总电源应设短路保护和漏电保护装置。而失压保护应在断电后再启动物料提升机时起断电保护作用,只有当总启动开关送电后,物料提升机才能正常工作。
4.4 使用管理
4.4.1物料提升机安装后,应由使用单位与安装单位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6 检验与试验方法
6.0.2安装垂直度测量,应在顶部风速不大于13m/s的状态下测量。测量时,吊笼落地,钢丝绳处于松弛状态,立柱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均应测量。
6.0.4 额载试验时,载荷重心位置的偏心是考虑到实际工作情况而提出。 6.0.8 额载提升运行时,电机不能超负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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