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单位、直属学校、镇(街道)教办、中心学校:
按照绍兴市教育科研管理条例和我市教科研工作规划,决定组织2011年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3日。迟于申报截止日期,不进入本次初审。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评审表》向单位教科处索取。《申报、评审表》规格为标准A4纸。 2、规划课题分A、B两类,请选择申报类别,填写相应《申报、评审表》,并制定研究方案(正文用word格式五号宋体打印,规格为标准A4纸)。所有材料要求用电脑打印。申报人在完成填表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送申报材料:申报人在9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发校(教办)教科处,表在上、方案在下订在一起;学校(教办)教科处于9月13日将申报课题汇总表(汇总表上的姓名、课题名称要正确,市教科所以报上来的汇总表汇总)及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集中报送市教科所(汇总表上须加盖学校、教办公章),并将汇总表和申报材料发到市教科所存档(e-mail地址:zjjky@yahoo.cn。要求以单位名称作标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用同一文档)。
4、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交每项评审费100元。 5、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视为无效,不参加申报评审。
6、2011年绍兴市规划课题在本次课题申报基础上推荐申报。 三、其它
1、选择课题要紧密联系教育、教学中的现实问题,提倡在原课题研究基础上的滚动深化研究和应用性研究。关注以问题的解决、知识的拓展和发展的引领为主要特征的实践性课题,特别是教育均衡发展中的管理和德育创新研究。
2、注意两类课题格式的不同,希各校(教办)教科处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技术指导工作。
3、课题负责人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请。
4、同一申请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一课题只能有一个负责人。 5、绍兴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在诸暨市级课题申报基础上进行。为提高申报质量,采取初审、指导、修改、送报的工作程序。经初审后选定的2011年绍兴市教科规划课题申报名单及要求临时通知。
6、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市教科所联系。联系人:陈士杰;联系电话:87263915。
附件1 2011年学校(教办)申报课题汇总表
附件2 诸暨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A类申报、评审表 附件3 诸暨市教育科学2011年规划课题B类申报、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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