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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2020-09-15 来源:易榕旅网
浙江省木材科学 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文 件

浙江省木材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

设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使用及投资效益,根据实验室依托单位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设备的管理,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实现管理科学化。

第三条 实验室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人员要相对稳定,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前,应向市场和用户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力争使仪器设备达到技术先进、稳定、耐用,避免质次价高的产品。

第五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审批程序:根据实验室建设合同要求,实验室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和教授进行论证、评议后,报实验室理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管理的定期统计和报告制度。实验室相关实验室要切实做好使用登记,定期向实验室报告使用、管理的情况。

第三章 技术管理

第七条 技术管理的目的是贯彻对引进仪器设备的消化、改造、创新的方针,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任务要求的技术指标,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的状态,不断提高完好率。

第八条 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退赔工作是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行的关键。对验收、安装、调试、退赔等工作规定如下:

1、建立验收、安装、调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由使用部门负责组织有关教授、工程技术人员、操作管理人员及使用单位设备主管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加强领导,明确验收、调试任务,加强领导。

2、仪器设备到货前,验收小组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设计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培养操作及维修人员,准备好实验题目、检测仪器、试样、场地、环境及水、电、气、地线、专用工具等。

3、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与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应及时开箱,依据合同规定和装箱单进行清点检验,安装调试后,进行技术验收时应严格按合同条款及产品出厂的技术指标,逐项验收仪器设备的功能,并考核仪器进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4、验收结束后,要详细填写《设备验收报告》,并附检验原始记录和图表。凡数量和质量有问题的,应在退赔期内,办理补充、退换、索赔等事宜。

第九条 仪器设备要定室存放、定人操作和维护。使用单位要制定管理、使用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条 仪器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验收、安装、调试、运行、维修保养、调动借用、事故处理,直到报废整个寿命周期的记录和原始资料,并及时存入实验室综合档案室。大型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使用运行、维护修理日志及其它记录制度,要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 定期对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效验和标定,对精密和性能降低的,要及时修复。不准擅自拆改或解体设备。

第四章 经济管理

第十二条 经济管理的目的是达到投资最少、效益最高的目标。要对仪器设备从购置到报废的技术寿命逐台进行经济分析,以求得最佳效益。

第十三条 购入的仪器设备应当实行“专管公用”、“中心化管理”,在完成科研任务同时,还要积极开展实验室对外服务工作。

第十四条 仪器设备在核心层单位只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的维护管理费和材料消耗费等。

第十五条 为了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护,实验室设置仪器设备专项运行费,并对仪器设备逐步实行有偿使用,使其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六条 确因超过使用年限,技术落后、损坏、维修或运行费用过高而没有使用价值的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要及时报废,收回残值纳入实验室设备费。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七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要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和评估的主要内容:

1、在科研及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的利用率; 2、培养不同层次人才的数量(包括培训人员);

3、取得科研成果及其理论价值和社会经济效益; 4、完好率、自修率和运行环境良好程度; 5、操作规程和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6、技术档案的建立和完整情况;

7、原材料、原器材、配件和附件的管理情况; 8、维修、保养、安全、清洁卫生等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每年由使用部门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去年的情况自行组织检查和考核,参照《浙江林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考核计分表》填写,然后组织检查评估。

第十九条 在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运行、维护、技术开发、培训人员、社会服务等工作中,经考核评比对成绩显著的个人,由实验室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对于在上述各项工作中失职或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的,要分析原因,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行,由实验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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