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英诺伟医疗章 节 C/0 程序文件 器械有限公司 版本/版次 页 次 产品撤回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保证消费者健康,在产品出现有碍消费者健康的问题时能够有效撤回,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发运、出售的成品发生不合格时的处理。 3 职责
3.1 最高管理者负责产品撤回的审批。
3.2 供销科负责产品撤回的进出手续的处理工作。
3.3 质管科负责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4 程序
4.1 首先建立并执行《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4.2 供销科要建立和保存产品去向的记录,保存期限应超过产品的保质期。 4.3 当已销售产品被进口国检验机构或消费者消费后发现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引起的不符合质量标准时,供销科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并要求其出具不符合证明,注明不合格现象和已产生的后果。
4.4 供销科要将不符合证明送最高管理者审批,最高管理者召开企业领导班子会议进行讨论,并根据产品不符合的性质决定是否进行撤回。 4.5 产品撤回的类别
a) 顾客的投诉(见客户要求与沟通控制程序); b) 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的产品; c) 媒体报告的不安全的产品或事件;
d) 公司内部检查发现受不合格产品影响的批次产品已经交付(见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
e) 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质量或安全。
4.6 当会议决定需要撤回时,最高管理者要负责成立产品撤回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领导
成员为小组组长,总管产品撤回工作。
4.7 产品撤回小组人员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人员): 1)技术人员; 2)销售人员; 3)财务人员; 4)公众关系人员; 5)法律人员。
4.8 要列出负责撤回工作的小组成员名单及其办公、家庭电话及其它联系方式,并由最高管理者负责进行具体分工,对他们的职责、权限和要求做出规定,并对每个成员制定因故中途缺席的替代方案。
4.9 产品撤回领导小组要制定《产品撤回计划》,并在计划中对产品撤回的时间、种类、原因和撤回的广度和深度等做出规定。 4.10 《产品撤回计划》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实施。
4.11 在准备实施撤回计划时,产品撤回领导小组要首先以书面的形式立即通知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通知的内容包括: 4.11.1 撤回的原因;
4.11.2 撤回产品的类别、名称、批号、公司注册号(国内和国外)、生产日期、出口的日期(适用时)等;
4.11.3 与撤回有关的产品数量,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公司原拥有的被撤回的产品数量;在撤回时产品的数量分布情况;被撤回产品在公司的剩余数量。 4.11.4 被撤回产品的区域分布:按销售地点、城市,如果是出口的,按出口国别列明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名称和地址。
4.11.5 任何可能受同种危害影响的其它产品的信息。
4.12 通知全部相关收货人,必要时利用记者招待会、报纸、电台,电视台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发布公开警告,把撤回的信息,如标签信息、容器种类、尺寸和产品代码,实物图象以及公司的撤回方式等尽快地传达给消费者。
4.13 对已经撤回的产品和存放于库存中尚未发出的产品,要单独存放,并由质管科,必要
是可外聘有关专家进行评估分析,并拿出处理意见(如销毁、移作他用等)。 4.14 在质管科未出具结果之前,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4.15 质管科要查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 4.16 撤回行动要在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终止。
4.17 领导小组要将撤回的情况,包括撤回的数量、分布情况、不合格的原因、处理情况等书面通知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并按4.12的方式通知消费者。 4.18 当实施产品撤回后供销科应将撤回情况记录在《产品撤回结果及处理记录》上。
4.19 适当时公司应进行模拟撤回,以演练、评估和验证撤回程序的有效性。 5 相关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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