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排污管道工程施工合同

2021-09-06 来源:易榕旅网


污水收集管网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招标,现就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工程,签订本合同,条款如下,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扬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施工工程。

二、施工区域:西岗镇辖区,东起新港路香舍里社区步行街正门,向西至老西环北拐沿笃西路到第一污水处理厂,总长度约为4500米。

三、施工标准:根据本合同约定、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载明的要求进行施工。

四、工程工期:工期六个月,自2012年12月6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

五、工程价款:单价每米约为1151元,合同总价款约为518.00万元(伍佰壹拾捌万元整),具体价款待验收合格后,结合工程结算审计的方式确定。

六、付款方式:分段施工,分段付款,每段工程完工并经甲方及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50%,审计完成后付总工程款的40%,剩余10%为质保金,两年后(自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如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七、权利、义务:

1、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图纸、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时,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附件之间关于施工标准不一致时,由甲方决定施工执行标准。

2、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开工,申派工程监理人员,经甲方下达开工令后,正式进行施工。

3、乙方应服从和积极配合甲方向施工现场派驻的工程监理及履约监管的工作安排。工程监理独立负责施工工程质量,对甲方及工程质量负责。履约监管负责监督本合同的履行,其职责权限为:

(1)定期接受乙方对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随时了解乙方施工概况或细节,监督乙方的采购、施工情况,并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分阶段、分步骤给乙方出具阶段性检验报告。

(2)合理调整工期及进度,决定开工、停工,变更施工方案和施工标准。

(3)对乙方的违约行为及工程监理提出的涉及工程质量的问题予以制止和纠正,必要时中止合同的履行,并提出违约处罚方案。

(4)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遇到的纠纷和影响正常施工的意外事件,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签证解决。

5、乙方应安全施工。因施工导致的涉及双方及第三方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整体或部分转包,并独立承担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7、乙方持工程监理及履约监管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材料,书面申请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持验收合格报告、西岗地税分局出具的完税发票及本合同方可办理结算事宜。

8、工程协调及其他非人为因素影响工程进度,不再增加工期。

9、隐蔽工程根据实际发生量由双方协商后签证解决。

10、施工过程中占用辖区居民、单位的土地、房屋及损害青苗,需要赔付的,由双方协商后签证解决。

八、违约责任:

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有违反,对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支付违约金。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西岗法律服务所存档两份,自见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合同日期: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签合同地点:扬州市西岗镇司法所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