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推动课堂教学的创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规范导学案的编制,促进我县教学常规工作,经研究决定,评选优秀导学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所有教师。 二、参评科目:
初中、小学所开设的所有科目。 三、参评时间:
截止6月20日前送中心学校。 四、参评要求:
1、应是以学科单元、章节、课文为内容,一个课时(或连续两个课时)的导学案。 2、学校应对进行初评。 3、不准抄袭或网上下载。 优秀导学案将颁发优秀教案证书。
黑田铺镇中心学校
201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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