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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科管理制度

2020-01-10 来源:易榕旅网
人力资源科

科长 组 织结构图

科长助理 科长助理 职教管理员 培训组 配置管理档案管理绩效管理工资管理员 工资保险组 定额员 安全培训技术培训 保险管理工资核算预算 人力资源科工作职能

一、基本信息:

1、部门名称:人力资源科 ? 2、直接上级:生产矿长

3、主要岗位?:调配综合管理、培训综合管理、人员配置管理、人员档案管理、绩效管理、安全培训管理、技术培训管理、工资核算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社会保险管理、合同管理

4、管理权限:在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下,负责人力资源管理 5、部门职能?:负责制定人力需求计划、员工管理、绩效考核管理、员工培训、薪酬福利管理、员工考勤管理等。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用工计划。

2、制订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工作分析,建立完善部门和岗位职责说明书。 4、负责员工的管理工作。 5、组织绩效管理工作。

6、开展员工培训,关注员工发展,做好人才的考察、培养。 7、负责薪酬福利管理工作。 8、负责日常劳动人事管理。

科长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规、政策;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劳资管理各项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二、根据公司和公司发展战略,提出优化组织结构的思路、方法和步骤;制定公司人力资源年度规划;参与公司重大人事决策;根据

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

1、负责指导督促制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严格遵守国家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公司人员配置管理、绩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督促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指导培训实施及培训质量和效果评估。

3、负责指导设计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方案,实行奖优惩劣、奖勤罚懒,促进安全生产,积极工作;负责对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工作的监督指导,落实工伤人员的工资待遇。

4、积极参与处理相关的劳动争议并解决、落实相关问题。 四、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定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最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善于用企业文化影响员工,形成良好的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五、其他工作

1、负责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与其他单位、部门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指令性、临时性任务。

人力资源科调配组职责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职责定位

负责定岗定编、人力资源规划;人员配置;合同、档案管理;绩效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科长 1、负责编制公司年度用工计划,确定岗位能力需求,实施岗位定编、定员;部室各类制度的修订;公司工作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和管理;配合办公室做好干部的选拔和任免考察工作。 2、负责公司员工配置工作。 二、组织结构图 调配组长 人员配置管理 人员档案管理员工绩效管理 3、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4、负责员工档案管理、员工劳动纪律监督工作;员工转正定级;技能工资学历高定;岗位工资变更;矿龄调配置管理 合同管理 定岗定编 档案管理 数据统计 绩效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整;企业年金审批;煤炭荣誉金审批。 5、负责绩效考核管理;本单位绩效考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考核工作。 调配组长工作职责

一、 认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方针政策,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程序,确保员工管理、人员配置等相关工作合理有序开展。 二、 协助主任及公司领导决定劳动人事政策,贯彻执行公司及平公

司劳动人事方面的方针、政策、决议。

三、 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编制人员需求年度规划,研究

分析人力资源现状,做好定岗定编工作。

四、 严格遵守国家劳动用工政策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负责招聘、

录用、管理、调动工作,依法对员工实施管理。

五、 负责制定人力资源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工作标准化

体系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六、 负责组织对新分配员工的理论考核工作。

七、 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档案管理、调配管理、绩效考核管理等相

关业务工作;负责将小组工作计划分解到个人,并监督计划完成情况;评价考核下属员工工作完成状况。 八、 负责配合办公室对干部考核、任免的管理工作。 九、 负责与其他部门、单位负责人的沟通协调工作。

十、 负责组织督促本组员工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最新

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自身素质,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充分发挥团队精神。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一些指令性、临时性任务。

人员配置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细心认真、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2、熟悉人力资源政策、人员配置管理的基本知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关流程。

二、岗位职责 1、定岗定编工作

1.1 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岗位调查分析和定岗定编工作。 2、配置工作

2.1 负责各类员工调配工作。 3、合同管理

3.1 负责各类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审核工作。

3.2 负责对各岗位到期人员进行劳动合同的续签;岗位变动人员岗位合同书的重签工作。

3.3 负责各类人员解除合同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4、其他工作

4.1 负责每月合同台账、月度在册人员变动表的统计制作和上报工作。

4.2 负责及时更新朗新系统人员调动信息。 4.3 负责配置管理相关工作。

4.4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一些指令性、临时性任务。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定岗定编工作

1.1 深入各单位进行岗位调查,在规定时间内协助编写需求分析报告、定岗定编分析报告等。

2、人员配置工作

2.1 根据人员需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

2.2 审核各类新分配员工的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学籍档案等资料,确保工作不出现差错。

2.3 到公司公司审查招录人员资料,并开具调令。

2.4 负责为新分配员工办理录用手续。

2.5 每月1-15日负责为公司员工办理内、外部调动手续。 3、合同管理

3.1 负责员工在报到当天进行劳动合同签订,严格审核盖章后交由档案管理员进行存档。

3.2 负责对新进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负责每月20日前本月新进入人员的劳动合同及合同签订明细表的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送往综合办盖章;每月20日后不再接收本月新签订合同。

3.3 每月10 - 20日检查员工劳动合同情况,提前做好合同到期人员的续签或解除工作。

4 其他工作

4.1 每月9日前汇总整理并完成上月合同台帐和月末在册人员变动表的制作;10日前上报公司公司。

4.2 每月月底前更新上月朗新系统人员调动信息。

4.3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4.54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人员配置管理员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项目 定 岗 1.1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单位进行调查 定 分析、没有完成定岗定编分析报告扣1分。 编 招 聘 2.1 审核学历证明、身份证明、学习档案不仔 细,出现错误一人次视情节严重扣1-3分。 1 2 配 置 2.2 没有及时为员工办理录用手续、调动手续 和解除合同相关手续一人次扣0.2分。 3.1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和员工签订、解除劳动 合同一人次扣1分。 3.2 没有认真检查所签劳动合同,出现差错一 人次扣1分。 4.1 每月10日前没有完成合同台帐、月末在册人员变动表的制作,没有及时上报公司公司 一次扣3分。 3 合 同 管 理 4 其 他 工 作 4.2 每月月底前没有及时更新朗新系统人员 调动信息一人次扣0.1分。 4.3 本组办公室发生一次火灾、失窃事件,视 责任大小扣1-10分。 4.4 没有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视 情节轻重扣0.5-5分。 人员档案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品行端正、严谨细心、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2、熟悉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各类档案的归档标准。 二、岗位职责 1、档案管理

1.1 贯彻执行国家档案法、集团公司公司公司、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1.2 负责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并编号存放。

1.3 负责建立健全员工电子信息档案,确保人员信息完备。 1.4 负责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工作。 1.5 负责为员工开具相关证明工作。 1.6 负责将员工个人需装档的资料及时归档。 2、数据统计

2.1 负责朗新系统的数据信息及时更新工作。

2.2 负责在册人员统计表、备案台帐、人员变动台帐的统计、制作工作;负责备案台帐的上报工作。

3、其他工作

3.1 负责对员工离岗退养、退休手续的办理上报工作。 3.2 负责公司员工的转正定级工作。 3.3 负责企业年金和煤炭荣誉金的审批工作。

3.4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5 完成领导交办的一些指令性、临时性任务。 1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档案管理

1.1 在员工报到当天为员工建立个人档案并编号存放,档案里应包括学籍档案、体检报告、身份证复印件、备案表、员工登记表、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合同书(2008年后签订合同人员)、个人任免文件、学历证明等。

1.2 在公司员工报到当天建立员工电子信息档案,确保信息完备,方便对员工个人信息查询和员工档案的查询。

1.3 严格审核查阅、借阅者相关申请证明,对于查阅、借阅档案在档案查阅、借阅本中应有详细记录,经领导审批准许允许借出档案并限期归还。

1.4 严格审核开具相关证明申请,经领导审批为申请者开具证明。

1.5 凭借调令接收新调入员工档案,凭借介绍信转出员工档案,并做好档案转递记录。

1.6 干部任免文件下发后一周内装入档案,确保干部任免文件及时备案存档。

1.7 员工升级表在工资组转交后一周内装入档案。 1.8 个人学历证明在本人上交后一周内装入个人档案。

1.9 其他需装入员工档案的资料在资料完备后一周内装入个人档案。

1.10 负责档案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数据统计工作

2.2 每月3日前制作月末在册人数统计表,经审核上报劳资负责人、分管领导、公司人劳部各一份。

2.3 每月9日前制作出上月人员备案台帐,10日前上报公司公司。

2.4 每月25日前整理、制作本月人员调动台帐,经审核后送工资组、培训组各一份(遇周末顺延至下周一)。

2.5 每月月底负责员工朗新系统信息录入,并检查朗新系统信息数据,确保朗新系统信息更新及时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3、其他工作

3.1 每年调查离岗退养、退休人员信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3.2 为试用期满员工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报工资组。 3.3 负责企业年金和煤炭荣誉金的审批工作。

3.4 负责档案管理、朗新系统数据更新完善、数据统计等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3.5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6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人员档案管理员工作考核标准

序号 1 考核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项目 档 1.1 员工档案不完备,每缺少一项必备资料 案 扣0.5分。 管 理 1.2 没有建立员工电子信息档案一人次扣 0.1分。 1.3 查阅、借阅、转递档案、为员工开具证 明出现差错一次扣0.2分。 1.4 员工升级表在工资组转交一周内没有入档案一次扣2分;干部任免文件下发后一周内 没有装入档案一次扣1分;其他需装入档案资料没及时装入一人次扣0.5。 1.5 出现档案丢失一人次扣5分。 2 数 据 统 计 2.1 没有健全朗新系统员工个人信息一人次扣0.2分,没有及时更新朗新信息一人次扣 0.1分。 2.2 每月9日前没有制作出备案台帐,没有及时向公司公司上交上月人员备案台帐扣3 分。 2.3 每月25日前没有制作出本月人员调动台帐扣2分、每月3日前没有制作出上月在册人 数统计表扣1分。 3.1 没有及时为试用期满员工转正一人次扣 1分。 3.2 漏办企业年金和煤炭荣誉金的审批一人 次扣2分。 3 其 他 工 作 3.3 没有及时办理离岗退养、退休造成重大 后果的,出现一人次扣5分。 3.4 没有建立干部任免台帐扣3分,干部任 免台账不完整扣0.2分。 3.5 本组办公室发生一次火灾、失窃事件, 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3.6 没有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绩效考核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工作细心认真、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2、熟悉人员绩效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相关

流程。

二、岗位职责 1、绩效管理工作

1.1 参与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完善工作。 1.2 负责绩效考核结果统计、上报工作。

1.3 建立人员考核管理信息库,维护信息系统数据。 1.4 负责各类管理人员理论知识题库的建立与更新工作。 1.5 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工作。

1.6 负责本单位月度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的统计、制定与上报工作。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 2.1 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台帐。 2.2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工作。 2.3 负责办理专业技术聘任相关工作。 3、其他工作

3.1 参与相关制度和方案的制定工作。

3.2 参与人力资源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员需求计划。 3.3 负责对各单位绩效考核结果的统计工作。

3.4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5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1.1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 1.2 每月2日前整理各单位上月绩效考核结果。

1.3 每月4日前将审核过的各单位即本单位员工考核结果报工资组提供绩效奖金依据。

1.4 每月月底对单位内部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1.5 每月月底前统计制作本月工作总结和下月工作计划,并上

报综合办。

1.6 每年年末整理各单位年度综合测评结果;收集、整理各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和综合测评结果,经审核后分别报政工科、调度室,提供干部晋升、任免、评优、工资发放依据。

1.7 建立人员考核管理信息库,维护信息系统数据。 1.8 建立各类管理人员理论知识题库并及时更新。 2、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2.1 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员台帐。

2.2 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工作。 3、其他工作

3.1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 3.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 3.3 调查、汇总各单位相关业务绩效考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综合办。

3.4 负责对各单位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的监督。

3.5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6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绩效考核管理员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 项目 绩 效 考 核 考核标准 1.1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绩效考核方法的制定、修订工作,修订中出现错误视情 节严重扣1-3分。 1.2 没有及时通知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一次扣0.5分。 扣分原因 扣分 1 1.3 没有及时对考核数据进行整理汇总一 次扣0.5分,整理中出现错误一次扣1分。 1.4 没有建立人员考核管理信息库扣2分, 没有及时更新信息系统数据扣0.5分。 1.5 没有建立并更新各类管理人员理论知 识题库扣2分。 1.6 没有及时上报部门工作计划与总结一 次扣1分,出现错误扣1-3分。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2.1 没有及时更新专业技术人员台帐一人次扣0.2分。 2.2 没有及时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成绩一次扣1分。 3.1 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扣1-3分。 3.2 没有按时上报对劳资相关业务绩效考核结果扣0.5分,上报数据出现错误扣1分。 3.3 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力资源年度规划扣3-5分。 2 3 其 他 工 作 3.4 本组办公室发生一次火灾、失窃事件, 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3.5 没有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 务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人力资源科培训组职责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职责定位 负责安全培训、培训绩效考核、职教经费管理;技术培训、基地建设管理、方针目标管理等工作。 三、工作职责 科长 科长助理 职教管理员 1、负责日常安全培训、考试、办证、归档等工作,确保持证上岗率100%。 2、负责职教经费预算、支出、报销等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3、负责各单位月度检查和培训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岗位技能竞赛、强化技能培训等安全培训管理员 技术培训管理员 一般技术培训的实施管理工作。 5、负责人力资源方针目标的相关管理工作。 安全培训管理 培训 绩效管理 职教经费管理 技术培训管理 方针目标管理 二、组织结构图 科长助理岗位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

安全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 负责协助科长编制安全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及各项制度的制订工

作,做好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严格证件的发放管理,不出现无证上岗现象。

三、 负责管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做好不放心人的思想教育工

作。

四、 负责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将各项业务保安落到实处,增强自保

互保意识,使安全工作长治久安。 五、 协调工资保险组和调配组做好相关工作。 六、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职教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

安全规章制度,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

二、 负责协助科长助理编制安全培训年度培训计划及各项制度的制

订工作,做好各级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严格证件的发放管理,不出现无证上岗现象。

三、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岗位技能竞赛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培训、

竞赛、考核等管理工作。

四、 负责做好职教经费、外培人员和基地建设管理等工作。 五、 协助工资保险组和调配组做好相关工作。 六、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技术培训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严谨、细致、耐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熟悉煤矿安全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政策。 二、岗位职责 1、技术培训管理

1.1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方案制定、过程实施、结果鉴定、总结和证件发放工作。

1.2 负责岗位技能竞赛活动的方案制定、过程实施、结果考核、总结和表彰工作。

1.3 负责公司下达的强化技能培训的方案制定、过程实施、结果考核、总结和通报工作。

2、方针目标管理

2.1 负责人力资源方针目标的收集工作。 2.2 负责人力资源方针目标的制定工作。

2.3 负责人力资源方针目标的展开和定期汇报、分析、总结等相关管理工作。

2.4 负责人力资源方针目标文件的建档、归档工作。 3、其他工作

3.1 负责劳资办公用品的领取工作。

3.2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3 协助安全培训管理员完成相关工作。 3.4 负责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技术培训管理

1.1 从组织、人员、任务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工作。 1.2 制定各类活动的计划和实施方案。

1.3 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检查。

1.4 根据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组织理论、实操、综合评价等考核工作。

1.5 对整个培训及考核工作进行汇总、分析。 1.6 针对此项培训对相关文件进行整理、归档。

1.7 按照全年计划,配合公司做好本单位各级各类人员的题库建设与更新。

2、方针目标管理

2.1 每年12月份对人力资源科各组进行全年方针目标的收集。 2.2 根据收集情况,制定人力资源方针目标。

2.3 按综合办公室要求,对人力资源方针目标进行分解展开。 2.4 按要求定期对方针目标进行分析,总结,并按时向综合办公室报送,确保人力资源全年方针目标的实现。

2.5 及时对当年的资料进行归档,做到查有所据。 3、其他工作

3.1 每月25—30日做好人力资源部办公用品的登记、每季度按时领取,保证人力资源部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

3.2 离开办公室要确定切断电源,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3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技术培训管理员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1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大型 1.1 未制定活动计划和方案扣2分。 专项 1.2 针对每次活动实施过程中,对各专业系活动 统培训资料和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未组织 管理 检查的扣0.5-3分。 1.3 整理归档确保培训活动的资料的完整, 每少一项扣0.2分。 1.4 未完成全年培训计划既定目标的扣 2-5分。 1.5 全年完成技能培训少于3次扣2—5分。 2.1 未及时制定方针目标的扣0.5分。 2 方针2.2 未按综合办公室要求,按时对目标进行 目标展开视情节严重扣0.5-3分。 管理 2.3 每季度未按要求对目标进行分析,总 结、报送的,扣0.5-1分。 3.1 每季度未能按需求领取办公用品的,每 少一项扣0.2分。 3 其他 3.2 本组办公室出现一次火灾、失窃事件, 工作 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3.3 未及时按领导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任 务,视情节严重每次扣0.5-5分。 安全培训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熟悉安全培训管理员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流程。 二、岗位职责 1、日常安全培训管理

1.1 熟悉国家各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企业关于职工教育方面的文件、规定。

1.2 负责日常安全培训、考试、办证、归档等工作。做到培训持证上岗率100%。

1.3 负责郎新系统培训资料实时更新工作。 1.4 负责外出培训的相关管理工作。

2、职教经费管理

2.1 熟悉国家各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企业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方面的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2 负责职教经费预算、支出、报销等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

3、其他工作

3.1 负责每月对各单位进行月度检查和培训绩效考核工作。 3.2 负责每月总结工作和公司公司各类报表工作。 3.3 协助技术培训管理员完成相关工作。

3.4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5 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1、日常安全培训管理

1.1 认真学习国家各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关于职工教育方面的文件、规定。

1.2 负责安全管理人员以上人员送培开具证明、准备培训材料、通知考试、办理证件、整理归档等工作。

1.3 新证件下发后,在三天之内录入朗新系统,保证证件的实时更新。

1.4 根据集团公司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公司员工详细讲解报名流程,并在规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人员的统计、审批、送报公司公司人力部等工作。

1.5 负责外出培训的通知、开具证明、经费报销、整理归档等工作。

2、职教经费管理

2.1 熟悉国家各级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本企业关于职工教育经费方面的文件、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2.2 负责各类职教经费的支出、报销、归档等管理工作,做到

专款专用。

3、其他工作

3.1 负责每月按照培训管理绩效考核标准以及相关文件规定 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问题下达三定表。每月25号前将检查结果向绩效管理员汇总。

3.2 负责每月25日前完成本组月度总结;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公司布置的各类统计工作。

3.3 协助技术培训管理员完成相关工作。

3.5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6 做好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安全培训管理员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 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1 2 3 1.1 未及时开具证明、准备材料、整理归档的每人次扣0.5分;每有一人次无证上岗扣1分。 1.2 没有健全朗新系统员工个人培训信息一安全人次扣0.2分。 培训1.3 未及时统计、审批、送报的,每有一人次管理 扣0.5分。 1.4 未及时通知、开具外培证明、报销经费、归档的,每有一人次扣0.5分。 职教2.1 未编制全年计划扣3分,未及时归档的每经费有一次扣1分。 管理 3.1 每月未检查的每次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其 每次扣0.5分。 他 3.2 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的,每有一次扣0.5分。 工 作 3.3 按领导要求协助技术培训员完成工作,出现过失的,视情节严重扣0.5-3分。 3.4 本组办公室出现一次火灾、失窃事件,视 责任大小扣1-10分。 3.5 没有及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视情节轻重扣0.5-5分。 人力资源科工资组职责说明书

一、基本信息 职责定位 负责工资批拨、核算、发放、保险管理。 三、工作职责 科长

二、组织结构图 工资组长(保险管理) 1、负责工资全面预算和管理工作 2、负责工资核算、工资统计工作 全面预算员 工资核算员 3、负责劳动定额管理。 4、负责工伤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工资预算 工资管理 工资核算 工资统计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鉴定的组织申报。 保险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 、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本企业关于保险的各项法律法规。

2、熟悉掌握并履行本岗位的岗位职责及业务流程。 二、岗位职责: 1、日常社保管理工作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政策;根据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根据公司公司社保工作具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1.2 负责员工的参退保登记工作。 1.3 负责个人的保费征缴工作。 1.4 负责各类保险报表的上报工作。 1.5 负责建立健全参保员工台帐工作。

1.6 负责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上报及拨付工作。 1.7 负责员工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 1.8 负责及时更新朗新系统人员参保信息。 2、其它工作

2.1负责解答员工对保险、就医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2.2 负责做好自身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2.3 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指令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日常社保管理工作

1.1 根据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按公司公司制定的社保工作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

1.2 经领导审批后,于每月25日前完成员工各项保险费的代扣代缴工作。

1.4 每月10日前完成上月各类保险报表工作,并上报公司公司,

做到准确无误。

1.5 每月10日前建立健全上月参保员工的保险台帐。 1.6 及时完成公司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上报及拨付工作。

1.7 及时完成员工保险关系的转移工作。

1.8 将员工提供的完整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在五日内上报公司公司进行认定。

1.9 每月及时更新朗新系统人员参保信息。 2、 其它工作

2.1 及时收缴、审核及发放独生子女医疗费。 2.2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险费用代交代扣工作。 2.3 负责解答员工对保险、就医等方面的咨询工作。 2.4 保质保量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指令工作。 2.5 负责做好自身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保险管理员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1.1 每月10日前未向公司上报参保材料扣3分。 扣分原因 扣分 1.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司的各项保 险代扣代缴工作,扣1分。 1 保险管理 1.3 每月10日前未完成各类保险报表的上报工作扣3分。 1.4 未及时更新保险台帐一次扣0.5 分。 1.5 未及时完成各项保险待遇的申报和 批拨工作每发现1人次扣0.5分。 1.6 未及时完成员工保险关系的转移工 作,一人次扣0.5分。 2.1 未及时审批发放独生子女医疗费扣 2分。 2.2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险费用预算 报告扣1分。 2 其他工作 2.3 本组办公室出现一次火灾、失窃事件,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2.4 未及时按领导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任务,视情节严重每次扣0.5-5分。 全面预算管理员工作标准

一 、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品行端正、严谨细心、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2、熟悉上级部门以及本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二、岗位职责: 1、工资预算

1.1 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公司有关工资支付及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1.2 负责本单位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1.3 按照全面预算办公室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1.4 完成月度工资总额预算上报工作。

1.5 按时完成全面预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工资管理

2.1 负责月度及年度工资批拨工作。 2.2 负责对各单位个人扣款执行的监督工作。 2.3 负责个人津贴的落实工作。 2.4 负责劳资报表的上报工作。

2.7 完成各类人员及劳动效率数据的提供工作。 3、其他工作

3.1 负责外来施工队伍劳务费的结算工作。

3.2 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3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资预算

1.1 按照全面预算办公室的要求,牵头及时完成年度工资预算的编制工作。

1.2 根据全面预算办公室的要求, 每月3日完成月度工资总额及职教经费预算上报工作。

2、工资管理

2.1 每月2日前完成各类人员及劳动效率数据的提供工作。 2.2 每月5日前完成个人所得税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2.3 每月3日前根据生产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实际完成指标及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核算各单位应提供工资工额。

2.4 每月10日前完成劳资报表上报工作。

2.5 每月12日前将各单位的工资发放及职工个人所得税情况移交计划财务科。

3、其他工作

3.1 每月30日前完成外来施工队伍实物量的统计工作。 3.2 对所属员工的职工津贴及扣款执行情况进行落实。 3.4 每季度对所属各单位的日常工资核算进行督导。 3.5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3.6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全面预算管理员绩效考核标准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1.1 未按时完成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扣3 分。 工 资 预 算 1.2 未及时完成工资预算调整扣2分。 1.3 每月3日前未完成月度工资总额及职教经费预算上报工作扣2分。 1.4 未按预算办公室的要求对所属各单位的全面预算工作进行督导1次扣2分。 1.5 每月15日未完成工资预算月度分析工作扣2分。 2.1 每月5日前未完成个人所得税的移交工作扣2分。 2.2 每月3日前未完成工资批拨扣2分。 工 资 管 理 1 2.3 每月10日前未完成劳资报表的上报工 作扣3分。 2.4 每月12日前未将工资表移交财务扣3 分 3.3 本组办公室出现一次火灾、失窃事件, 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3.4 未及时按领导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任 务,视情节严重每次扣0.5-5分。 2 工资核算员工作标准

一 、岗位素质、能力要求:

1、品行端正、严谨细心、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

2、熟悉国家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本单位关于工资支付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岗位职责: 1、工资核算

1.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级政府、集团公司及本企业有关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

1.2 及时准确核算职工的工资、奖金和各项津补贴。 2、工资统计

2.1 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有关工资支付情况的登帐工作。 2.2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扣罚款的代扣工作。 2.3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职工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工作。 2.4 按照相关规定,负责职工个人的升级补资工作。 2.5 按要求做好单位员工的收入统计工作。 3、其他工作

3.1 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2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资核算

1.1 每月25日前完成职工上月度个人所得税的代扣工作,并移交工资预算员进行扣税系统录入及汇总。

1.2 每月26日前对各单位的职工考勤工作进行审核后汇总。 1.3 每月8日前根据核算资料,及时核算各单位的工资与奖金,并完成朗新系统中工资模块的录入工作,做到准确无误。

2、工资统计

2.1 每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职工收入、各类奖金的发放及各项扣款的统计工作,为工资预算员工资统计提供第一手资料。

2.2 及时完成职工升级补资工作。 3、其他工作

3.1 保质保量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2 负责做好自身的业务保安工作,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工作。

四、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检查结果与当月绩效奖挂钩,考核标准见下表。

工资核算员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 序号 项目 考核标准 扣分原因 扣分 1 工资核算1.1 工资核算差错率每超标准2‰标准每 1‰扣0.5分。 1.2 每月8日前未将工资发放数据移交预 算员扣2分。 2.1 每月25日前未完成职工上月个人所得 税的代扣工作并移交扣2分。 2 3 工资统计2.2 每月10日前未将本单位职工的收入统 计工作移交扣2分,数据差错一处扣0.5分。 2.3 本单位职工的收入统计工作错一处扣 0.5分。 2.4 未按时完成职工的升级、补资工作扣2 分。 其 他 工 作 3.1 本组办公室出现一次火灾、失窃事件, 视责任大小扣1-10分。 3.2 未及时按领导要求完成临时交办的任 务,视情节严重每次扣0.5-5分。 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程序,按照“职

权下放、管办分开”的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矿井、各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劳动用工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二章 员工聘用管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人员招录工作。各矿井、子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定编人员控制用工总量,定编范围内属非全日制序列用工的,由各单位自行招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使用;属全日制用工序列的,由各单位提出用人需求申请,经分管劳资副总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按集团公司人才市场相关规定招录使用。

第四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新聘用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而且是与其它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自由人。应聘时应提供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暂住证、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第五条 新聘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由所属各单位安排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相关要求执行《公司公司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培训考核合格后,进行试用。试用期根据岗位需要和合同期限确定,最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第六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聘用从事安全管理岗位的人员必须是从事井下生产五年以上,有工作经验且有一定井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人员;否则,不允许聘用到安全生产管理岗位工作。

第七条 企业招聘员工全部实行统一的劳动合同制,所有聘用人员都必须与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各矿井、子分公司劳动合同的签定、终止解除或变更,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员工考勤管理

第八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的员工考勤工作由各单位自主管理,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自行制定作业时间,但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 第九条 公司机关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如下: 上午:从8时到12时止

下午:从14时到18时止(夏季作业时间推迟半小时) 第十条 各单位员工要严格遵守本单位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准班中串岗、脱岗、干私活、玩游戏。

第十一条 公司机关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部室配合,对机关各部室劳动纪律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按以下标准处罚。 (1)迟到、早退、脱岗一次罚款50元。

(2)上班时间玩游戏、打扑克、下棋或从事其它娱乐活动一次罚款100元。

(3)组织参与贿博活动一次罚款500元。

(4)旷工按以下标准处罚。

旷工天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全月累计超过两天 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20天 解除劳动合同 核减浮动工资 10% 15% 20% 30% 取消当月浮动工资 第十二条 公司机关各部室要加强对本部室员工的管理,严格请休假制度,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要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要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发现管理措施不力或知情不报、弄虚作假情况时,将予以追究部室领导的责任。

第四章 请休假管理

第十三条 各单位员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休日外,还享有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陪侍假、公假、年休假等假期。各类假期的享受标准、范围和工资待遇执行《劳动工资管理办法》中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不论享受何种假期(年休假统休除外)凡超过一天以上者都要按规定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公司机关各部室正职请假,由其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复核登记。因公出差,必须临时指定替代人,履行上述规定程序后方可离开。

2、公司机关其他人员请假,分别由部室正职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复核登记。

3、公司所属各矿井、各子、分公司党政正职请假,分别由公司党政领导签字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复核登记,其它人员请休假由各单位另行制定审批程序执行。

第十五条 凡属病假、产假、工伤假、婚假者,除执行以上程序外,还必须出具医院、计生部门的建议书或证明。

第十六条 凡在人力资源部复核登记的员工假期,期满后本人必须亲自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后方可上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五章 调动管理

第十七条 人员调入

集团公司其他单位需调入公司公司工作的,由本人持员工商调表,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同意,人力资源部加盖调配专用章后,到集团公司办理调入手续。 第十八条 人员调出

1、需要调出公司公司工作的人员,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部门领导和部门分管领导(各矿、子、分公司为行政一把手)签字同意后,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员工商调表,经公司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加盖公章后到集团公司办理调出手续。

2、人力资源部在接到集团公司出具的调令后,通知本人和相关单位办理离矿移交手续,所有债权债务移交清楚后,开具介绍信,然

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内部调动

1、各矿井、子分公司内部人员调动,由各单位制定办法进行调配。涉及到单位与单位之间的人员调动,属因私调动的,本人写出申请,填写内部商调表,调入调出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属干部管理范畴的职工由董事长审批,工人管理范畴的由分管劳资领导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属因公调动的,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办理调动手续。 2、所有调入公司机关各部室工作的人员,不论因公因私,先借调半年进行考察,然后由调入部门写出考察报告,决定其是否调入,最后办理调入手续时,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调入。

3、各单位因特殊工作需要借调人员时,先由借调单位提出申请,征得原单位领导同意,分管劳资领导签字认可后,人力资源部方可办理借调手续。借调人员工资及奖金由原单位支付,借调时间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第六章 待岗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条 对于违反下列规定的人员,各矿井、子分公司要按规定纳入待岗培训管理。

1、因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和违章操作被停职和停工的责任人; 2、不认真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调整后仍然不能满足岗位工作需要的;

3、各单位实行末位淘汰被淘汰掉的人员; 4、不服从组织调动的人员;

5、因其他原因被停职和停工的相关人员。

第二十一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应按规定成立待岗培训机制,分别设在各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该机制负责待岗人员的日常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待岗培训人员待岗培训期间的管理

1、各矿井、子分公司的待岗人员由其自行管理,公司机关的待岗人员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各待岗培训中心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对待岗人员的转岗培训,争取早日安排再就业。

2、待岗培训分学习期、待岗期、试岗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为1个月时间。每期结束都要写出思想认识,提出转入下一阶段的申请,经待岗管理中心考核批准方可转入下一阶段。

3、进入试岗期间,待岗人员可以自行联系单位进行试岗也可以由劳资部门根据本人转岗培训专业进行安排。试岗期满后提出重新上岗工作的申请书,经所在试岗单位签署接受意见后,交待岗管理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

4、待岗培训人员待岗培训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找到岗位,或不服从公司分派岗位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5、待岗培训人员在待岗期间不允许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动。

第七章 新招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因实际情况需招录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用人申请,经公司分管劳资领导审批、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按集团公司人才市场的相关规定进行招录使用。 第二十四条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到矿后,原则上到基层单位一线或辅助工人岗位上实习,实习期间和工人同工同酬。本科毕业生在工人岗位实习原则上不低于一年,专科毕业生在工人岗位实习原则上不低于两年,3+2的专科生在工人岗位实习原则上不低于三年。 第二十五条 实习期满后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工作表现和技术管理人员缺员情况,经单位考核合格,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择优上岗。

特别优秀的经单位考核推荐人力资源部考察属实后,可提前上岗。 第二十六条 大中专毕业生升任技术员岗位基本条件

(1)符合本科一年、专科二年、中专三年(2004年以前的中专毕业生)的工岗锻炼期。

(2)能独立编制和修订本单位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及补充措施。

(3)能当好技术员的助手,单位领导和职工反映良好。 (4)责任心强,勤奋好学,钻研业务。

(5)升任程序:本单位考核推荐,人事劳资部门考察,总工程师批准使用。

第二十七条 技术员升主管技术员基本条件

(1)在技术员岗位一年以上,并且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 (2)能对本单位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3)能编制本单位的一般和特殊条件下的规程措施,并组织单位职工认真执行。

(4)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技术革新,获得过集团公司科技成果四等奖或者以上的奖励。

(5)专业技术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其以上。

(6)必须有一篇集团公司级或者以上发表的专业论文。 (7)必须有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8)升任程序:本单位同意、考核推荐,人事劳资部门考察,总工程师批准使用。

第二十八条 2004年以后毕业的中专生不允许安排在技术员和管理岗位上工作。现有技术管理岗位上安排的中专生,要重新回到工人岗位上进行锻炼。特别优秀的中专毕业生从事工人岗位工作三年以

上的,由单位考核推荐,人事劳资部门考察属实,分管劳资领导同意,可以破格推荐进入管理岗位。

第八章 考评任免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各矿井、各子、分公司享有相对独立的干部考核任免权,除各矿井副矿长、各子、分公司副总经理以外所有管理人员的考评和任免都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考评任免管理办法,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和任免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条 公司机关部室管理人员、各矿井副矿长、各子、分公司副总经理人上人员的考评任免管理工作,根据管理权限不同分别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党工部负责。

第三十一条 管理人员的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党工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按照考评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全方位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考察任免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干部任免按以下程序进行

基层推荐—→总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考察—→党总支委员会讨论—→董事会批准—→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人力资源部行文任免。

政工管理干部的任免程序执行党工部有关规定。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任管理工作执行公司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办法》。

第九章 辞退管理

第三十四条 各单位员工退休、提前退养、离岗休养由人力资源部按上级规定,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符合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规定解除合同情况的,公司可以与员工单方面解除合同,办理辞退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解

释。原沁煤人字〔2007〕16号《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现人才强企,建立和完善对公司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落实末位淘汰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目标导向、成果导向、价值导向的绩效文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将公司所有人员按中层领导人员、一般管理人员、操作岗位人员三大序列进行全方位的考核。

1、中层领导人员考核范围包括: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机关部室领导。

2、一般管理人员考核范围包括:公司机关副部级、助理级人员和其他一般管理人员。

3、其余人员全部纳入操作岗位人员考核评价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司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部室所有人的考核,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各自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考核领导组。 组 长:董事长 总支书记 总经理 成 员:公司其他副总经理

领导组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成员由人力资源部、党工部、综合办公室、技术部、计财部、工会、基层单位领导、职工代表组成。

考核办公室职责:领导组负责全面指导公司的员工考核工作,牵头建立公司的考核体系,负责对各单位的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和考

核评价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进行督查,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意见。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司各部室所有人员由公司考核办公室负责进行考核,其他人员由各单位自行考核。各单位要按规定成立相应的考评领导小组,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考核实施细则,组织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章 中层领导人员考核

第六条 中层领导人员考核内容包括个人素质和个人绩效两部分,个人素质占考核权重的40%,个人绩效占考核权重的60%。个人素质主要考核中层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两个方面(个人素质考核测试标准详见附表1)。个人绩效主要考核中层领导干部在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绩效目标中所做出的业绩贡献(个人绩效考核评价表详见附表2)。

第七条 对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 1、个人素质的考核

每年考核一次,对被考核人员进行领导评价、考核办公室评价和职工代表评价。个人素质评价得分 = 领导组评价分50% + 考核办公室评价分30% +职工代表评价分20%

2、个人绩效的考核

每年考核一次,通过绩效目标设定、个人述职、公司领导评价、考核办公室评价、班子其他成员评价和职工代表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个人绩效考核分 = 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分50% + 公司领导评价分20% + 考核办公室评价分10% + 班子其他成员评价分10% + 职工代表评价分10%

基层班子其他成员绩效考核分 = 基层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分50% + 公司领导评价分20% + 基层单位班子党政领导评价分10% + 考核

办公室成员评价分10% + 职工代表评价分10%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人员的年薪挂钩,基层单位班子个人实得年薪 = 个人应付年薪×个人绩效考核得分/100

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分 = 个人绩效考核分×60% + 个人素质考核分×40%

第八条 对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的考核

1、个人素质的考核与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方式相同。 2、个人绩效的考核

每月考核一次,个人绩效考核分采用公司对部室的月度绩效考核分。每月绩效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奖挂钩,机关部室领导月度绩效考核奖 = 个人相对应绩效奖标准×个人绩效考核得分/100

3、年度综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

机关部室领导年度考核分 = 个人月度绩效成绩累计/12×60% + 个人素质评价分×40%

第九条 中层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80-95为称职;70-80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所有分数段包含分数下限不含分数上限)。

第十条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在工资分配、评优、任用等方面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和连续2年考核为本单位倒数2名的人员(不包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党工部和人力资源部要对其诫勉谈话;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和连续3年考核为本单位倒数2名的人员(不包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公司将直接调离工作岗位,实行末位淘汰按待岗人员进行管理。

第四章 一般管理人员考核

第十一条 一般管理人员从个人工作能力和个人工作绩效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其中个人工作能力权重占40%、个人工作绩效权重60%。

第十二条 个人工作能力每年考核一次,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水平、业务处理能力、知识更新、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内容,通过理论考试的方式进行;核加被考核人在各级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在单位开展的小改小革、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定量加分作为个人工作能力的最后得分(定量加分标准见附表3)。

第十三条 个人工作绩效每月考核一次,由各部室领导负责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益和对本部门目标实现的贡献。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照部室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月按规定时间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1、个人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与当月个人绩效奖挂钩,绩效奖金由各部室领导对照部室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分直接进行分配。

2、个人年度考核得分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年度考核得分 = 个人月度绩效成绩累计/12×60% + 个人工作能力考核分×40%

第十四条 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95分以上为优秀;80-95为称职;70-80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下为不称职(所有分数段包含分数下限不含分数上限)。

第十五条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在工资分配、评优、任用等方面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和连续2年考核为本单位倒数2名的人员(不包括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员),直接实行末位淘汰,

纳入待岗管理。

第五章 操作人员考核

第十六条 操作岗位人员主要从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理论考评占30%、实操考评占60%、综合能力考评占10%。公司每年集中组织一次对操作岗位人员的考核,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情况不定期开展操作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 理论考核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公司各业务部室配合统一命题组织,各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八条 实操考评和综合能力评价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进行,要成立相应的专业考评小组对各工种进行考评。综合能力评价必须从基层队组逐级进行考核(操作工人实操考评表和综合能力评价表见附表4和附表5)。

第十九条 公司操作岗位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61-8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有分数段包含分数下限不含分数上限)。

第二十条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在工资分配、评优、任用时的主要依据。属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3年评为优秀的在合同到期后优先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直接实行末位淘汰,纳入待岗管理。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为简化考核,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年末不再进行,直接采用管理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聘任程序仍执行原规定。

第二十二条 牵头组织考核评价的部门和各单位要着手建立各类人员的年度考核评价档案,连续记录每个人从任职开始每年度的评价结果,要达到能准确反映每个人在各个岗位上履职好坏的目的。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各部室配合要分专业做好各级各

类人员考试的题库并不断进行更新。

第二十四条 考核工作在公司考核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设置障碍、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客观、负责地向考评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组及办公室人员要保守秘密,不得随意向考核对象透露考核情况;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或反映情况;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结果无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代为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1、中层领导个人素质考核测试标准 2、中层领导个人绩效考核评价表 3、管理人员定量考核计分表 4、操作工人实际操作评分表 5、操作工人综合能力评价表

附表1

中层领导个人素质考核测试标准

单位: 部门: 姓名: 填表日期: 考核项目 评价内容 测评得分 工 作 能 力 45 分 组织领导能力 (15分) 善于优化配置内部资源,创造宽松、互信、和谐的工作关系和工作氛围;思维缜密,策划能力强,能够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并有效指挥实施,组织运作协调高效有序;有强烈的责任感,工作决策果断准确,处理突发事件快速稳妥,能带领团队成员实现目标;注重培养和维护下属,受部属信赖,个人威信高。 对于本行业有很强的敏感度,能够关注整个行业的运作情况和运营趋势,对外部环境和企业深层次问题感觉敏锐,能根据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计划,用新思维解决问题,并取得优异的工作业绩。 能根据企业的战略愿景,关注未来,确立工作目标和发展方向,眼光广阔,有的放矢,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思维判断能力 (15分) 预测谋划能力 (15分) 大局观念 (15分) 大局意识强,整体利益优先,不计较局部利益得失,能从整体角度解决问题和平衡冲突,主动承担责任, 与团队荣辱与共;能模范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不越程序办事。 建立良好正当的人际关系,与上级沟通能力强,能正确领会企业发展战略,准确贯彻落实企业各项方针政策;与下属的交流能力强,能积极倾听下属的想法和意见,受到下属的普遍拥护;与同事相互信任、团结协作、共享资源。 工作热情旺盛持久,勇挑重担,敬业奉献,开拓创新。对行业新生事物充满兴趣,不断追求更好的工作结果,实现预定目标。 心胸宽广,包容性强。政治理论水平高,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公道正派,民主意识强,团结同志,关心员工。能够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干事干净,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工 作 态 度 55 分 沟通协调 (15分) 管理创新 (15分) 品行修养 (10分) 附表2

中层领导个人绩效考核评价表

单位: 岗位: 姓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时间段 个人绩效目标 评价标准 权重 实际完成情况 评价得分 年度 全年度 绩效得分 = 各项绩效目标测评得分之和 备注: 1、每年年底设定下年绩效目标并自行给出评价标准;依据该目标在自己全部业绩中所占比例大小自行给定权重。 2、工作实际完成情况根据述职报告如实填写。 3、全年度按百分制计算。 附件:3

管理人员定量考核计分表

单位: 部门: 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测评得分点 1、获国家级一等奖 每项25分 11、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一等奖 每项10分 2、获国家级二等奖 每项23分 12、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二等奖 每项8分 3、获国家级三等奖 每项20分 13、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三等奖 每项6分 4、获国家级四等奖 每项17分 14、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一等奖 每项5分 5、获省级一等奖 每项20分 15、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二等奖 每项4分 6、获省级二等奖 每项18分 16、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一等奖 每项3分 7、获省级三等奖 每项16分 17、QC奖,国家级8分,省级4分,地市级(本集团)2分 8、获省(厅、局)级一等奖 每项15分 9、获省(厅、局)级二等奖 每项13分 10、获省(厅、局)级三等奖 每项10分 1、国家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5分 2、省部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3分 3、地、市(本集团)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2分 4、在地、市(本集团)举办的技术经验交流会上获得论文证书。每项加1分 1、效益在100万以上。 每项加20分 4、效益在10—30万(含30万)。 每项加13分 2、效益在50—100万(含100万)。每项加18分 5、效益在5—10万(含10万)。 每项加10分 3、效益在30—50万(含50万)。 每项加15分 测评得分 科技成果 学术论文 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 备注: 1、科研项目,合理化建议由多人(重大成果最多填10人,科技成果最多填5人,合理化建议最多3人)同时完成,项目主持人得分 = 本项得分×1分;其他人得分依次减0.2分。 2、合着论文,按规定减1分,排名依次减0.5分,最多填报3人。项目取得经济效益。完成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由考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进行评议方可确认。 3、项目取得经济效益若由多人完成,主持人可获项目得分×1/2;其余人员项目得分为×1/2×1/X。 4、社会效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经济效益得分进行评分。 5、同一项目获科技奖,取得经济效益,发表论文只以一项计算。 6、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员要填写考核登记表,填写考核登记表时,封面右上角要注明职工编号。 附表4

操作岗位人员实际操作评分表

姓名: 单位:

考核项目 考核 (总分100分) 时间 标 准 分 实操内容及评分标准 扣分 及 原因 每项 得分 考评组长 签字 考评员 签字 实际 得分 考评地点: 考评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5

操作工人综合能力评价表

单位:

姓 名 身份证号 评价项目 总分 评价部门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1、 在本工种岗位工作服从领导,踏实肯干,得15分; 本工作单位 (科、区队) 2、 达到本工种要求的技术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能够完成本工种岗位工作得20分; 3、 在工作中,能够独立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得10分;协助解决生产中技术问题得4分。 负责人: 该项得分 日期: (公章) 评价部门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4、 井下工种考核期内发生一次一般“三违”扣10分; 5、 地面工种按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考核期内发生一次违章扣10分。 负责人签字: 该项得分 日期: (公章) 评价部门 本单位 评价内容及评分标准 6、 考核期内出勤未达到制度工作日,每少一天扣1分,出现旷工的,本项不得分。 负责人签字: 该项得分 日期: (公章) 技术工作能力 (55分) 安全行为评价 (25分) 本单位 安监部门 劳动纪律评价 (20分) 劳资部门 公司系统专业组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等管理工作,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结果公示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所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实习期满1年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不含2003年以后毕业的中专生)全部纳入本办法管理。政工系列人员的考核、聘任管理工作按照党工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子分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技术人员考评领导组,负责对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对公司机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定性打分。

组 长: 董事长 书记 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 公司其他领导

第六条 领导组下设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机关各部室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及聘任的相关具体工作,并对各矿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子分公司要成立相应的考评组,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聘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工作。

第三章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

第八条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每年进行一次,实行考核领导组考核与群众民主评议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实行百分制,个人考核得分=定性考核得分+定量考核得分。定性考

核由考核组进行实施,群众民主评议占60%;考核领导组考核占40%;定量考核根据本人的科技成果、论文专着、合理化建议和项目效益等按规定加分。具体考核计分办法见附件。

第九条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1、工作态度:主要考核职业道德、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和劳动纪律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考核专业技术水平、知识更新、技术创新。 3、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益和贡献。

第十条 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标准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各档次必须符合以下比例标准:

1、优秀:比例占15%; 2、称职:比例占75—80‰;

3、基本称职与不称职:比例占5—10‰; 第十一条 基本考核程序按以下规定进行:

1、被考核人员每年要根据时间要求写出年度述职报告,机关各部室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进行述职,各矿井、各子分公司自行组织在本单位进行述职。

2、考核领导组根据被考核人员平时表现、个人年度述职打出考核分。

3、考核办公室组织职工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职工评议人员不低于30人。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结果按分数高低排名,高分列前,低分排后,分数相同时:

1、技术职务高者排后。

2、技术职务相同时,学历高者排后。 3、以上两项相同时,毕业时间长者排后。

4、以上三项相同时,按个人所在生产一线、井下辅助、地面生产、管理科室的顺序排名。

第十三条 各单位考核结束要在本单位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将考核结果和聘任建议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 被考核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结果公布后5日内向各考核领导组提出复核意见,经考核办公室复议后,再通知本人。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晋升、奖惩、调整工资待遇和年金标准的重要依据。

1、年度考核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的可聘任。

2、任现职条件达到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求的,考核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方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3、任期内连续三年考核为优秀等次,且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推荐破格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等次,可优先推荐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考核不称职的,应解聘和不再续聘,解聘和不续聘人员可列为待聘人员。

5、毕业生见习期满应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必须为称职(含称职)以上等次方可参加初级职称认定。

第四章 专业技术人员聘任

第十六条 聘任原则

1、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其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聘任;

2、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者不聘任; 3、违法、违纪人员不聘任; 4、离岗休养、提前退养人员不聘任;

5、现岗位与现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不符者暂不聘任;

6、因专业不对口、需转系列人员,由本人写出系列申请,经考察、考核合格,报集团公司人事处审批,待转系列后,予以聘任;

7、在工人岗位劳动锻炼的大、中专生、承认其专业技术资格,待返回干部岗位后再聘任。

第十七条 聘任程序

1、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程序

各矿井、各子分公司将年度考核结果和聘任建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初审→考评领导组审核同意→人力资源部行文至集团公司职改办→职改办审核→公司聘任;公司机关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由人力资源部直接根据考核结果提出聘任建议上报考评组审核后按上述规定程序聘任。

2、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程序

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拿出聘任建议→考评领导组审核→人力资源部行文至集团公司职改办→职改办审核→集团公司聘任

第十八条 其他相关规定

1、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其现执行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2、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不聘任,其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相应下浮20%; 3、现岗位与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符者,暂享受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应待遇;

4、对非采煤、煤电专业、因本人申请和工作需要下井返回干部

岗位人员享受现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同时鼓励其参加相应后续学历再教育。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 各矿井和各子分公司要严格按照制定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和聘任工作。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考核程序的合法化、考核结果的公正性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和检查。

第二十条 对各矿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考核领导组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评价被考核人员。考核分数要拉开档次,考核结果及考核原始资料要存档。

第二十二条 被考核人员应按时、如实参加考核、凡在考核中弄虚作假、谎报业绩或无故不参加考核者,按考核不称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离岗休养、提前退养、停薪留职、长病、长伤、长假、长旷、长学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均不参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发表的各级论文、专着、获奖的各级成果、及完成项目取得显着经济效益,将作为评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考条件和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并按集团公司职改办规定的定量部分记分办法加分。

第二十五条 定量考核部分加分由本人持本年度论文、科技成果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到本单位考核办公室审核登记,由考核小组复核认定后可加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公司公司,由人力资源部代为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考核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沁煤人字〔2005〕95号文《公司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即行废止。

附件: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方法

附件: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记分方法

考核记分方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定性部分,分群众民主评议和考核领导组打分两个层次进行(群众民主评议占60%,领导组考核占40%);定量考核由考核办公室严格根据本人的科技成果、论文专著、项目效益酌情评分相加后,乘以加权系数(0.5),得出结果和定性部分相加为总得分。

一、定性部分

(一)、工作态度(20分) 1、职业道德、敬业精神(10分)

(1)、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工作有重点并出色完成任务。(10分)

(2)、乐于本职工作,有事业心,能独立工作而很少等候指示。 (7—9分)

(3)、缺乏工作热情,工作经常靠督促才能完成。(4—6分) (4)、作风疲踏,态度恶劣, 完不成指令性工作。(0—3分) 2、遵纪守法,出勤情况(10分)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出满勤。(10分) (2)、无迟到早退现象,有事先请假。(7—9分) (3)、偶尔迟到,有事不请假。(4—6分) (4)、有违规现象,出勤表现差。(0—3分) (二)、工作能力(35分)

1、工作经验与实际技能(15分)

(1)、技术业务熟练,实践经验丰富,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工作无差错。(13—15分)

(2)、技术业务较熟,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实际问题,工作偶尔出错。(7—12分)

(3)、技术水平一般。实践经验较少,独立工作能力差,需要别人帮助,经常出错。(0—6分)

2、工作难度(10分)

(1)、能够从事本专业难度较大的技术复杂的工作。(9—10分) (2)、能够从事本专业较难,技术较复杂的工作。(5—8分) (3)、只能从事本专业一般性的工作。(0—4分) 3、技术创新能力(10分)

(1)、科技工作主意多,不断创新,经常提出有新的科技方案或建议。给公司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科技工作带来新面貌。(9—10分)

(2)、科技工作有见解,常有新的创意,有一定成果。(4—5分) (3)、能出主意,想办法,偶有新的创意。(4—5分) (4)、科技工作中比较因循守旧,创新精神较差。(0—3分) (三)、工作绩效(45分) 1、工作质量(10分)

(1)、工作质量突出。(9—10分) (2)、工作质量高于一般水平。 (7—8分) (3)、工作质量处于平均水平。 (4—6分) (4)、工作质量低劣,经常出现差错。(1—3分) 2、工作数量和工作效率(15分)

(1)、工作饱满,工作量大,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指定任务,能全部落实岗位职责。(15分)

(2)、工作较饱满,工作量较大,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任务,落实岗位职责较好。(12—14分)

(3)、工作不饱满,工作量不大,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任务,一般能落实岗位职责。(6—11分)

(4)、工作量极少,岗位职责不落实。(0—5分) 3、安全责任(10分)

(1)、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设计、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完善无误,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执行完全规程,对事故隐患处理及时,无责任事故。(7—10分)

(2)、安全第一的思想基本牢固。设计、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完善,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执行安全规程,对事故隐患处理比较及时。 (4—7分)

(3)、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太牢固。设计、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完善,经补充修改后方能采用,在生产过程中,执行安全规程不够认真,对事故隐患处理迟缓,重大事故不得分。(0—3分)

(4)、重大事故者考核为不称职。 4、效益和贡献(10分)

(1)、在本专业计划、设计、施工、管理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比原计划提高产量、质量、效率。降低消耗,成本,节约开支效果显著,本人并在其中起主导作用。(8—10分)

(2)、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本人起较大作用者。(5—7分) (3)、取得效果较差,本人所起作用一般者。 (0—4分) 二、定量部分

(一) 科技成果奖 1、 2、 3、 4、 5、 6、 7、 8、 9、

获国家级一等奖 每项25分 获国家级二等奖 每项23分 获国家级三等奖 每项20分 获国家级四等奖 每项17分 获省级一等奖 每项20分 获省级二等奖 每项18分 获省级三等奖 每项16分 获省(厅、局)级一等奖 每项15分 获省(厅、局)级二等奖 每项13分

10、 获省(厅、局)级三等奖 每项10分 11、 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一等奖 每项10分 12、 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二等奖 每项8分 13、 获地、市(本集团)重大成果三等奖 每项6分 14、 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一等奖 每项5分 15、 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二等奖 每项4分 16、 获地、市(本集团)科技成果一等奖 每项3分 17、 QC奖,国家级8分,省级4分,地市级(集团)2分 (二)、学术论文(此项最高分为5分)

1、国家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5分 2、省部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3分 3、地、市(本集团)级刊物论文。 每篇加2分 4、在地、市(本集团)举办的技术经验交流会上获得论文证书。每项加1分

(三)、完成项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1、效益在100万以上。 每项加20分 2、效益在50—100万(含100万)。 每项加18分 3、效益在30—50万(含50万)。 每项加15分 4、效益在10—30万(含30万)。 每项加13分 5、效益在5—10万(含10万)。 每项加10分 (四)、其它:

1、科研项目,合理化建议由多人(重大成果最多填10人,科技成果最多填5人,合理化建议最多3人)同时完成,项目主持人得分=本项得分×1分;其他人得分依次减0.2分。

2、合著论文,按规定减1分,排名依次减0.5分,最多填报3人。项目取得经济效益。完成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由考评办公室组成专家组进行评议方可确认。

3、项目取得经济效益若由多人完成,主持人可获项目得分×1/2;其余人员项目得分为×1/2×1/X。

4、社会效益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经济效益得分进行评分。 5、同一项目获科技奖,取得经济效益,发表论文只以一项计算。 6、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员要填写考核登记表,填写考核登记表时,封面右上角要注明职工编号。

公司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推动公司公司技术进步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望遵照执行。

一、公司成立技术进步领导小组,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技术成果创新、评审、应用等方面的工作。

组 长: 王锁奎 秦让生 常务副组长:宋 军

成 员: 许全利 关 涛 张 杰 王志强 贾志忠 巩安民 申林正 张奋林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技术进步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由公司生产、机电、通风、财务、安监、党工、工会等相关单位领导和各矿井党政正职组成。

二、技术进步项目评审奖励每半年进行一次,范围包括技术改造攻关项目评选、技术工人小改小革评选、合理化建议评选,科技创效工作评审等。

三、技术攻关改造项目申报程序和奖励标准。

凡涉及到公司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机电技改、顶板管理、优化设计、地质预报等技术攻关改造项目实施成功,且社会效益显著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由牵头单位负责整理相关资料,一式三份报公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荣誉 奖 励 标 准

特等奖: 证书 20000元 个人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一等奖: 证书 15000元 个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 二等奖: 证书 10000元 个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等奖: 证书 5000 元 个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 鼓励奖: 证书 2000 元 个人最高不超过500 元 四、个人小改小革发明

由技术工人在本职岗位上进行的小改小革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由各单位汇总初审后报公司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按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荣誉 奖 励 标 准 特等奖: 证书 2000元 一等奖: 证书 1000元 二等奖: 证书 600 元 三等奖: 证书 300 元 鼓励奖: 证书 100 元 五、公司职工合理化建议奖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每年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提交的合理化建议经评审,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立项实施的,公司给予建议人以50—300元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奖励。

六、公司鼓励职工利用工作中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技术发明创造,若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果,经申请获得职务发明专利后,公司给予5000—10000元的奖励。

七、公司各单位有科技创效实施项目的,每年初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科技创新立项评审,报领导组办公室汇总,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实施计划实施。实施成果经评审组验收,确实有明显经济效益的,可按创效的5%—10%给予奖励。科技创新涉及到的资金投入,由各单位自行解决。重大项目,可提出申请公司给予解决。公司每年在董事长奖励基金中单列科技进步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八、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技术进步领导小组,加强对技术进步工作的管理,领导组名单于本文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报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九、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领导组办公室。

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的责任,规范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程序,优化培训资源,按照“管理转型、自主管理”的模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教育培训坚持按需施教、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全体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对新工人、转岗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对井下一般从业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特种设备等人员培训;对各业务部门人员的能力提高培训;对选派人员参加外出培训;以及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各类成人学历教育、计算机模块考试报名等业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矿井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及培训管理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职工教育培训的牵头部门,负责对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等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并负责对各单位职工培训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各类培训计划的实施和办理相关证件。

第五条 各矿井是本单位职工教育与培训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必须明确一名分管培训的副矿(井)长负责本单位的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工作。同时要把职能职责明确到具体的部门。

第六条 计划财务部门是职教经费的实施部门,负责对职教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落实,确保培训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第三章 内培管理

第七条 公司各类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实践操作训练,按规定参加以下相应资质机构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1、公司副总经理及各矿井副矿(井)长以上人员,需参加一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培训;

2、科(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煤矿安全教育专兼职教师,需参加二级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

3、井下六大特殊工种(采煤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爆破工、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主提升司机)、井下班组长、部分特种作业人员、化学危险品从业人员、火工品从业人员、消防人员、洗选及五管要害人员,需参加三级培训中心的培训。

4、井上(下)一般从业人员,需参加四级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 第八条 公司及各矿井班组长以上人员及地面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燃煤、燃气司炉工、水质化验工、监测监控工、进网作业电工等)的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牵头组织实施;井下六大特殊工种以下人员的培训由各矿井自行组织培训并实施,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初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各矿井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的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矿井是培训计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本矿井的内部培训实施计划,对公司的计划进行细化和分解,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各矿井根据本单位培训实施计划和各自人员变动情况需要培训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培训。

(一)计划审批:各矿井于每月25日前将下月办班审批表经分

管培训副矿(井)长签字认可,上报集团公司职教中心完成报批手续后按规定时间开班。

(二)组织实施:属六大特殊工种以下人员培训的,由各矿井自行组织培训、协调考试和办理证件;培训人数达不到办班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单位进行培训;属安全生产管理以上人员及地面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各单位到人力资源部开具《公司公司员工培训介绍信》,到集团公司职教中心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 各单位内部培训办班必须做到“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教材、培训教师、培训管理”五落实。安全资质方面的培训大纲按集团公司《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汇编》以及所授课程规定内容执行。培训教师必须参加上级安全培训机构的师资培训,并具备《煤矿安全培训教师资格证书》,方可进行授课。每期培训班必须配备班主任。

第十三条 培训工作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要将《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操作标准、生产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

第十四条 各矿井举办井下安全技术类培训班的,在每期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必须将各类培训资料建立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培训资料包括:

(一)办班请示

(二)办班审批表和课程表 (三)培训教学大纲和计划

(四)学员考勤表 (五)教师授课登记表 (六)培训颁验证成绩表 (七)安全培训学员跟踪调查表 (八)培训质量评价表 (九)教学环节检查记录表 (十)教师评教表

(十一)培训计划变更审批表 (十二)办班小结 (十三)学员登记表 (十四)教师备课教案

第十五条 各矿井要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需要,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提高培训、岗位大练兵等培训活动,每年度不少于3—4次。

第四章 外培管理

第十六条 各矿井参加外培的人员根据本矿井规定程序执行。 第十七条 机关参加外培的人员,必须在外出培训前到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煤业有限公司外出培训、进修审批表》,经所属单位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培训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培训。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外出培训,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需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培训。

第十八条 外培期间,要认真学习、遵守外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结束后交回培训单位出具的反馈证明及结业证书,机关外出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各矿井外出人员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存档备案。

第十九条 机关外出培训人员的差旅费和培训费必须经人力资

源部审核,分管培训领导审批后,计划财务部方可给予报销。各矿井外出人员根据本矿井规定程序执行。

第二十条 未经审批备案私自外出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其外培期间的一切费用自负,一律不予报销。

第五章 职教经费管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教育经费由计划财务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公司当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各矿井职教经费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矿井培训计划工作量作出年度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计划财务部纳入各矿井年度经费承包指标。

第二十二条 职工教育经费开支范围为公司所有员工教育培训过程中涉及到的公务费、业务费、任课酬金、实习研究费、设备教材购置费、委托外培费以及其他零星开支。

公务费:指实施培训项目所需的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业务费:指教师教学实验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任课酬金:指聘请兼职教师及聘请外单位专家、学者、教授(师)来公司讲课、做专题报告、学术报告的兼课酬金。酬金标准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实习研究费:培训学员在集团公司各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如有生产实习产品收入的应以收抵支。

设备教材购置费:主要是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委托外培费:是指按集团公司规定选送到高(中)等院校、上级主管部门或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的进修培训费。

其它零星开支:指其它用于培训方面的零星开支。

第二十三条 职工教育经费一定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范围的费用,不得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四条 公司机关各部室发生的培训费用,要坚持“先计划、后实施、再报销”的原则。即办班前先提出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计划,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根据实际发生费用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计划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五条 公司机关外出培训的人员培训结束,由本人持《公司煤业有限公司职工外出培训跟踪考核函》和费用清单到人力资源部审核登记,经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计划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六条 公司机关业务部室牵头组织的各矿井人员外出培训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各矿井按规定从本矿井职教经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 由公司指定办班的单位,培训管理由指定培训单位全面负责,员工培训所发生的培训经费从公司职教经费列支。程序为承办单位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计划财务部划拨。

第六章 其他要求

第二十八条 各矿井要制订本单位的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和年度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并配备专、兼职管理员负责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一般从业人员考试合格率达不到90%,特殊工种以上人员考试合格率达不到85%的。按《培训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规定进行考核。

第三十条 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矿井的职工教育工作进行一次标准化检查,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考核标准见附表《培训管理绩效考核标准》。集团公司检查不符合要求的,针对不符合内容按照《培训管理绩效考核标准》的双倍考核。

第三十一条 各矿井要按规定时间报送当月的培训台帐等资料。未按规定报送和报送的报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也一并纳入培训绩

效管理考核中。

第三十二条 各外来施工队伍需要委托公司培训的,培训费用由施工队伍自理。收费标准按集团公司2.5元/每人每课时。资料费用和证件办理费用按实际收取。

第三十三条 员工外出培训学习,无论长期还是短期,其差旅、食宿、交通等费用按财务报销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成人学历教育等培训根据当年集团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解释。

第三十六条 原沁煤人字〔2008〕79号《职工教育与培训管理办法》即行废止。

师徒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师傅带徒弟工作,提高员工上岗前的综合技能素质和实际操作水平,全面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根据晋煤集劳字[2004]392号《晋城煤业集团师徒合同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师徒合同签订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对各矿井师徒合同签订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三条 安全监察部、工会等业务主管部门是师徒合同签订工作的督查部门,主要配合人力资源部对各矿井师徒合同签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各矿井分管劳资的副矿(井)长是各单位师徒合同签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劳资部门是各单位师徒合同签订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主要负责新工人和转岗工人的师徒合同签订工作、建档工作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范围与管理

第五条 各矿井新录用、新分配或转岗的井下员工,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前必须签订师徒合同。师徒合同期限为4个月,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师傅和徒弟的比例关系,原则上一个师傅带1个徒弟,技术骨干、高级工以上人员可带1—2个徒弟。

第六条 师傅带徒弟工作可采取边干、边教、边学和现场教、业余教、自己学相结合方式进行。

第七条 各矿井劳资部门在确定师傅与徒弟签订师徒合同前,必

须与师傅和徒弟说明合同条款中双方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师傅和徒弟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签订,合同由各矿井劳资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章 要求与考核

第八条 实行师傅带徒弟工作,是对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在初期上岗前进行强化培训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矿井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认真履行师傅带徒弟工作制度和程序,切实把师傅带徒弟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责任到人,包教包会,有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的稳定。

第九条 师徒合同期满后由各矿井劳资部门牵头制定考核实施办法,会同各矿井业务主管部门,采用现场提问、口头回答、实际操作技能等方式进行严格的集体考核,合格者方可独立从事岗位工作,不合格者,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合格者,师傅停发补助津贴,徒弟调离技术岗位,属农民合同工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 考核内容为本工种初级工岗位规范应知应会知识以及作业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处理本岗位一般故障等知识。应知、应会考核为百分制,应知占40%,应会占60%。考核结果和试卷由各矿井劳资部门存档。

第十一条 师傅带徒弟实行带徒津贴制度,师傅在带徒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如徒弟考核合格并无轻伤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可一次性发给师傅带徒津贴,标准为每月每徒150元,带徒津贴从各单位工资总额中列支。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工会等业务主管部门对师徒合同的签订情况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严格考核。对

于新工人和转岗工人岗前培训合格未进行师傅带徒弟培训的,每有一人次,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如因师带徒培训不到位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进行解释。

技术工人激励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鼓励员工学技术、学技能,激发和调动技术工人工作的积极性,整体推动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技术工人。各矿井及子分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 成立公司技术进步考评委员会管理领导组,组长由董事长、总支书记、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分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领导组成。

领导组职责:负责工作的全面开展、指导、协调和落实。 第四条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担任,成员由公司机关各部室组成。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公司各类技术工人的选拔、评定、检查考核和激励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对技术工人的技能提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七条 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是技术工人激励考核和技能提高的主要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本单位各类技术工人参加各种技能鉴定和竞赛活动,作好技术工人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牵头组织

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岗位技能竞赛活动,为公司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第九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化的实践技能提高,岗位大练兵活动等培训,为提高公司技术工人整体水平提供坚实后盾。每年不少于3—4次。

第十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工人的激励考核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内部的各种技能竞赛和鉴定活动,为技术工人提高技能创造条件和机会。

第十一条 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的技术工人具体的考核办法,对纳入技术工人管理范畴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 井下一、二线生产单位的机电维护工和瓦斯治理工作技术工人,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计件分配上给予适当倾斜,最高可享受正班长系数,同时要建立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把熟练掌握本工种技术、在平时生产过程中能够解决疑难技术问题、在传授技术和培育新人上有较大贡献的优秀员工作为“技术大拿”向公司技术进步考评委员会推荐。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进行检查,了解技术工人的岗位变更情况及享受待遇执行情况。对于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组织的各种竞赛、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特殊荣誉的员工;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考核鉴定获得高级工(含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经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推荐,公司技术进步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被授予“技术大拿”荣誉称号的员工。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不得随意进行岗位变动,确实因工作需要变动的,要提出岗位变动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同意,方可进行变动。

第四章 技术工人的考核与奖励

第十五条 每年11月份,各单位针对纳入技术工人管理范畴的员工自行组织考核。机关的技术工人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

第十六条 技术工人考核要包括三个方面:思想政治表现的考核、技术能力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

1、思想政治表现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和劳动态度,出勤情况等内容;

2、技术能力考核依据《企业岗位工种规范》、《工人技术等级标准》等内容;

3、工作绩效主要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解决生产中技术业务问题和传授技术的成效等内容。

第十七条 根据每年考核结果实行末位淘汰制,被末位淘汰掉的技术工人下年度不在享受技术工人津补贴,各单位按全部技术工人人数的3%的比例进行末位淘汰,按百分比折算不足一人的,考核结果为最后一名的降一级标准享受津贴,连续三年不享受或者降标准享受津贴的,从第四年起取消考核资格。

第十八条 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及公司组织的各种竞赛、评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和特殊荣誉的员工。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晋煤劳字[2005]140号文《晋城煤业集团高技能人才激励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考核鉴定获得中级工(含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且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从事本工种岗位工作的员工,按月享受技能津贴,随工资逐月发放。当月出勤在20天以上(含20天,遇国家法定节日顺减)按月标准发放,当月出勤在20天以下者按实出勤发放。

技能津贴标准为:

津贴 标准 技能 等级 月津贴标准(元/月) 井 下 140 120 80 60 井 上 120 100 60 40 日津贴标准(元/日) 井 下 6.7 5.7 3.8 2.9 井 上 5.7 4.8 2.9 1.9 高级技师 技 师 高级工 中级工 第二十条 “技术大拿”每年评选一次,各矿井及各子分公司推荐一至两名,经公司技术进步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授予“技术大拿”称号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井下每人2000元,井上每人1000元。

第五章 考核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技术工人的考核管理,按《劳资管理绩效考核标准》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进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沁煤人字〔2007〕111号《技术工人激励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工资管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包括:工时制度、基本工资管理制度、工资分配管理制度、工资支付管理制度、津补贴管理制度和工资统计制度。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矿井、各子、分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办法,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实行。

第二章 工时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24小时连续作业的单位,井下实行“四六制”或“三八制”,地面实行“三八制”。各矿井、各子分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公司规定制定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好职工的轮休。

第五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确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与工会协商;协商一致后,可在《劳动法》许可的范围内延长工作时间,并依法安排员工补休或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每月加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四条规定限制:

(一)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 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第三章 基本工资管理制度

第七条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矿井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是岗位工资制。坚持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原则,根据每个员工所从事岗位的责任大小、岗位对公司目标实现所起的作用和地位、岗位所需专业技术知识难易程度为要素来确定其岗位工资收入。各子、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采用基本工资制度。

第八条 岗位工资标准分为基本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基本工资为固定部分,占岗位工资的40%;浮动工资占岗位工资的60%,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公司岗位工资等级标准分操作和管理两大类11个级别。

第九条 具体岗位工资制度执行岗位工资分配的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矿井在执行岗位工资的同时,对员工原有的技能级别工资进行档案管理,并根据集团公司的升级政策进行升级,确保原有技能级别工资的延续性。

第四章 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工资分配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工资总额的增减要随经济效益的好坏而上下浮动,工资分配要向管理好、效益优的单位倾斜,同时要考虑各矿井、子分公司的历史贡献、自然条件和承受能力等因素。

2.坚持工资总量靠效益、个人收入靠贡献的原则,严格执行工效挂钩政策,企业要通过增加经济效益来增长工资,个人要通过劳动贡献来提高收入。

3.坚持向一线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向高技能、高科技复杂技术岗位倾斜的原则。地面、井下辅助、井下一线职工收入比例

最终要达到1:2:3。

4.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考核的原则。遵循实物量单价总额结算,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办法。

第十二条 公司对所属单位采用不同的工资分配的形式。公司对各矿井实行“瓦斯治理结构、实物量单价核算、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政策;对子、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政策;对机关部室实行“浮动工资、生产奖总额承包、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政策。

第十三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工资总额和实物量单价的确定 1、公司所属各矿井工资总额和实物量单价的确定

公司所属各矿井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以上年度各类人员人均水平和上年度在册人数为基础进行确定。效益工资根据各矿井超额完成公司当年方针目标规定的实物量指标和超额结算单价进行计算,用于实现各矿井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

各矿井的实物量单价是根据各矿井的工资总额、方针目标规定的实物量指标和各实物量结构比例进行确定的。 2、各子、分公司工资总额的确定

各子、分公司的基本工资总额原则上按照经公司人力部审核、计财部下发的工资预算指标来核算,年底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当年的工资指导线来计提效益工资。

工资指导线分经营性盈利与经营性亏损单位,按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确定,具体指导线按照当年的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的工资结算程序 1、月(季)度结算程序:

每月3号各核算单位要根据当月实物量指标完成情况和工资发放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当月工资使用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在扣除各类安全事故减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结构工资后,报分管领导批准发放。对于当月使用计划与实际结算出入较大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后才能使用。

各子、分公司每季度末参照经公司批准过的预算金额,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季度工资使用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对于使用计划与预算出入较大的要书面说明原因后才能使用。 2、年度工资结算程序

各矿井、子分公司年度工资结算在每年12月20日至31日,根据全年各单位指标完成情况和安全、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年度工资总额结算,确定当年的实际使用工资总额。对于违反规定使用部分,在核定下一年度基本工资总额时予以双倍核减,属享受年薪范围的人员除在单位工资总额按规定核减外,还要在本人年薪内以三倍金额扣除。 3、对于因人员增加而发生的单列工资等情况按当年分配方案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各矿井、各子分公司的工资分配实行“宏观管理、微观搞活,总额控制、自主分配”的办法。各矿井、子分公司要根据公司大的分配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好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搞好内部工资分配,有效激励员工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 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工资分配执行集团公司的年薪考核分配办法;各矿井副矿级以上人员的工资分配执行公司公司年薪考核分配办法;各子、分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公司《年薪考核分配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年薪考核分配方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 每年末,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下一年度的工资支出进行全面预算,做到先有预算,后有考核和分配。每年初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各矿井当年的生产任务和目标,结合上年度各类人员收入水平,综合考虑当年公司的经济效益的好坏,制定公司的工资分配方案,并根据各矿井每月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和结算。 第十八条 各矿井、各子分公司在制定和执行工资分配政策时,要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应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项收入,不包括下列各项收入: 1、中夜班津贴,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岗位津贴;

2、加班加点工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第十九条 由于生产或考核原因造成各单位员工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线时,可以先从各单位单项奖和结余工资中支付,其次再从公司财务借款发放,以保障职工最低基本生活需求。

第二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对各矿井、子分公司的工资分配进行动态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种分配台帐,及时掌握分配情况,发现工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给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 工资支付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员工工资由以下几部分构成: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各种津补贴、奖金及员工休假期间的待遇等。 第十九条 基本工资的支付,以完成岗位职责和岗位任务为前提。

计算办法为:

基本工资额=本人日工资标准×出勤工数 2、 本人日工资标准=本人月基本工资÷21.75

第二十二条 浮动工资的支付,根据当月个人工作绩效进行核算。公司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分配细则,对个人浮动工资的分配进行规范管理。要鼓励先进,不能搞平均主义。

第二十三条 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本人的学历、所从事的岗位和以往的工作经验、技能等级核定岗位工资标准。并按照劳动合同规定进行试用,试用期工资按岗位工资的80%支付,不达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要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执行。

1、各矿井、子分公司要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先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经同级工会主席和分管领导批准,报各矿井、子分公司劳资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后方可加班。 2、经批准的员工加班后,要验收其加班工作量的完成情况,并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补休的,付给加班工资。

3、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

(1)员工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点),按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

(2)员工在休息日加班,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员工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日工资标准的300%

支付工资。

4、员工加班加点,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最多不得超过36小时。违反了《劳动法》有关加班加点的各项规定,人力资源部将按照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条例,给予单位及个人处罚,并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公司现在执行的津、补贴按以下分类和标准支付: 1、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单位矿龄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实行技能级别工资制度的单位按集团公司相应规定执行: 5年(含5年)以下,每满一年补贴2元; 5年至10年(含10年),每满一年补贴3元; 10年至15年(含15年),每满一年补贴5元; 15年至20年(含20年),每满一年补贴7元; 20至25年(含25年),每满一年补贴10元; 25年至30 年(含30年),每满一年补贴13元; 30年以上,每满一年补贴16元。 2、各种保健津贴:

岩巷、半岩巷掘进工补贴:0.6元/工;

复印机操作人员补贴:专职人员0.6元/工;兼职人员6元/月; 电焊工补贴:0.4元/工; 化验工补贴:0.3元/工; 管道工补贴:0.6元/工; 充电工:0.4元/工; 污水工:0.5元/工。

3、合同补贴按实得基本工资(包括伤、病、产、探、公等有资假日工资)的15%计发。

4、矽肺补贴。标准:20元/月。

5、独生子女营养补助费:符合独生子女条件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每个独生子女每月补助100元,由男女双方工作单位每月各补助50元。一方是职工另一方为非正式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住每月补助100元,随工资发放。

6.井下工作津贴。标准:采掘一线20元/工,辅助15元/工,其他临时下井人员10元/工。

7.夜班工作津贴标准:大夜班10元/工,中夜班8元/工。 8、班中餐津贴: 井下工作人员:8元/工。

9.班组长津贴标准:采掘一线20元/工,井下辅助15元/工,井上10元/工。

10、井下安全网员和青年监督岗员补贴:采掘一线3元/工,井下辅助2元/工,井上1元/工。

11、公安干警津贴:根据民警、保卫人员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不同类别和档次进行发放,具体标准为:

(1)公安民警:正处266元/月,其他民警256元/月; (2)保卫干部:140元/月; (3)经济民警:120元/月; (4)消防队员:100元/月。

12、教龄津贴。按从事教师工作时间划分为:5至10年的为3元/月,10至15年的为5元/月,15年至20年的为7元/月,20年以上的为10元/月四个标准。 13、物价补贴。每人每月9元。

14、图书资料补助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副处级以上管理人员25元/月;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级管理人员(含副科级)调整为20元

/月;其它职工调整为15元/月。 15、高工补贴。标准:40元/月。

16、洗理卫生费。地面女职工25元/月,男职工20元/月,井下辅助职工25元/月,井下采掘职工30元/月。

17、审计补贴。审计人员工作补贴标准为2元/工,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随工资发放。

18、少数民族职工伙食补贴:5元/月。 19、信访工作人员补贴标准:5元/工。

20、技能津贴: 取得井下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件且在工作岗位的每月按60元、80元、120元、140元补贴;取得地面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件且在工作岗位的每月按40元、60元、100元、120元补贴。 21、取暖费补贴:80元/年。

第二十六条 津贴和补助是国家对职工在特殊劳动条件和环境下的额外劳动消耗及生活费用支出所给予的适量补偿,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和规定标准认真执行,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七条 根据各专业管理工作需要,公司设立的奖金项目如下:

1、生产奖; 2、各类安全奖; 3、安全质量标准化奖; 4、全面预算管理奖; 5、精神文明奖; 6、综合管理奖; 7、董事长奖励基金;

8、其它专项活动奖励基金;

除上述规定的各类奖项外,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随意设立奖项,不得巧立名目,为发奖而设奖 。

第二十八条 生产奖的分配要以当月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为基础,结合各岗位系数进行核算,具体执行当年的工资分配分案。 第二十九条 生产奖个人得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履行岗位劳动合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和岗位职责;服从分配,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

2、当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采掘一线18个;井下辅助19个;地面生产工人20个;地面其他人员大月21个,小月20个(遇节假日顺减)。

3、当月无病假、事假,出勤工数超过10个,如果其余工数为探亲假、婚假、临时借用或休工伤假的,可享受50%的生产奖。 4、在公司内部调动、借调的人员按其在调出、调入单位的出勤合计工数核算生产奖,按月末在册单位做表发放。

第三十条 其它单项奖的分配都要由牵头部门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分配办法进行核算。各单项奖分配要把握好各层次各类人员,既要有区别,不搞平均主义,还要兼顾公平原则,档距不宜过大。各单项奖励个人得奖最高不得超过得奖范围人均水平的3倍。 第三十一条 各矿井、各子分公司要加强对奖金分配、发放的管理,分配时做到有考核标准、有分配办法、有检查结果,严格考核,奖惩兑现,使奖金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发放时要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定,严禁虚报冒领、做假账、罚款截留、私设小金库等现象发生。 第三十二条 参加集团公司举办的涉及支付奖金的各类活动,要提前报工会备案登记,获奖后提供相应的证书方可按规定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在休假、离岗休养、受处分等期间的工资支付执行公司公司《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所有工资的支付应以现金或银行卡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员工领取劳动报酬,应在工资单、奖金表上签名(盖章),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同时在工资表奖金表上签署代领人姓名。

第三十五条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15日前,遇休息日 应提前支付。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工资核算工作,确保工资按时支付。不随意拖欠员工工资。

第三十六条 员工的工资收入受《劳动法》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因员工本人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时,可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通过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过本人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执行的最低工资

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三十七条 在支付员工工资时,应同时担负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及其他法定和公司规定的应扣项目。

第六章 劳动工资统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劳动工资统计是劳动工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劳动工资统计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合并上报公司的各类工资报表;负责规范各级各类报表的统计口径和计算办法,对各矿井、子公公司劳动工资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劳资管理部门是劳动工资统计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按照公司的要求上报各类工资统计报表,接受上级单位的劳动工资统计业务检查。

第四十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须上报的各类报表和时间要求如下:

1、公司公司人员基本情况增减表(每月20日前); 2、公司公司人员月份工种变动登记表(每月20日前); 3、用人单位录用人员备案表(每月5日前); 4、期末人数月(季)报表(每月3日前); 5、工时利用情况月、年、报(每月3日前); 6、工资总额构成情况月、年、报表(每月8日前); 7、工效挂钩工资结算单(每月8日前);

8、各类保险报表(全部采用B5纸,每月5日前):

9、公司公司井下外来施工队伍人员基本情况增减表;(每月20日前);

10、公司公司井下外来施工队伍月报汇总表(每月20日前); 以上报表如没有具体说明,则采用A4纸张类型。

第四十一条 各矿井、子分公司要建立健全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统计人员的素质建设,不断进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完善各种统计台帐并及时登记,确保所提供数据原始依据可靠,计算办法正确,数据真实、有效,具有可追踪性。

第四十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矿井、子分公司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劳资质量标准化和绩效考核中,考评的主要内容为: 1、工资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 2、各类统计台帐的建立和完善情况; 3、统计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4、统计分析资料的数量和质量;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沁煤人字〔2007〕94号《劳动工资管理办法》停止使用。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解释。

附件: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相关规定

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明确规范公司公司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规定如下,各子、分公司按本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相关要求执行。

一、职工“公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依法参加社会活动(包括: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行使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有关会议,充任人民法院的陪审员、辩护人、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不脱产委员参加会议或工会组织活动等)期间,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津贴和奖金。

二、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矿井按下列要求执行,各子、分公司按本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1、享受年休假员工的范围及时间规定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矿井所有在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受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离岗退养的和办理了长休长学的;

(七)当年已经休完年休假后,又出现上述第二至第六款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3、年休假的审批程序

员工年休假审批时,按《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中第十四条员工请销假程序执行。

4、职工年休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年休假期间,单位应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支付待遇,年休假计算出勤工数。

5、其他规定

(一)公司各矿井、各子、分公司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职工的年休假工作,原则上必须全部进行休假。其中,各矿井副矿长、各子、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年休安排,要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公司机关各部室副部长以上人员年休假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其他人员由各部室自行安排。

(二)职工有事需请假时,必须优先使用年休假。 (三)不得跨年度休年休假。 三、职工享受探亲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享受每年一次探望配偶待遇,假期为30天;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未婚职工可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为20天;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以上假期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在内,另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往返路程假。在探亲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岗位工资中浮动工资下浮20%,出勤工数在11

个以上的按规定享受50%的奖金,10个以下的不享受奖金。

四、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的工资计算办法执行岗位工资的有关规定。 (4) 医疗期内,不支付奖金、矿龄津贴、书报费、高工津贴、技师津贴等。

五、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人员的工资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规定发给经济补偿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六、职工婚假期间工资待遇

(1)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结婚时,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可享受3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因婚假达不到得奖条件要求时,不发奖金。

(2)职工符合《婚姻法》规定,并符合山西省政府晚婚晚育规定结婚时,持民政部门颁发的《结婚证》可享受30天婚假。婚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奖金按地面最低系数计发。

七、职工请丧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因嫡系亲属逝世,可办理3天丧假,需到外地治丧的可根据实际给予往返路途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津贴照发,因丧假达不到得奖条件要求时,不发奖金。

八、女职工孕期、哺乳期请长假人员的工资待遇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件,在孕期、哺乳期内,个人申请请长假(一般为1—3年),经批准,可享受以下待遇:

1、执行最低岗位工资;

2、除物价和卫生费外,其它津贴(包括:教龄、护龄、高工津贴、工龄津贴、书报费等)一律不再支付;

3、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九、女职工流产期间工资待遇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给予2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岗位工资、津贴照发,岗位工资按最低标准执行,不发奖金。

十、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1、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给予90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岗位工资、津贴停发,按晋煤集团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晚婚晚育规定,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为六个月,产假期间岗位工资、津贴停发,按晋煤集团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职工因公陪侍期间的工资待遇

1、职工受单位委派陪侍工伤(含职业病)人员,按正常出勤支付有关待遇,需到外地陪侍的,按因公出差办理;

2、职工受单位委派在集团公司内跨单位陪侍工伤(含职业病)

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按正常出勤支付有关工资待遇。

十二、职工疗养期间工资待遇

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外出疗养,按本人岗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津贴,奖金按地面最低系数计发。

十三、职工请事假期间工资待遇

职工请事假期间不支付工资。事假期限超过得奖要求条件的,不支付奖金。执行日薪的职工,因请事假当月出勤不足70%时,不支付工龄津贴、物价补贴、书报费、卫生洗理费等(不包括按日计发的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月薪的职工,一年内连续或累计事假超过20天的,每满20天事假,减发一个月工资、津贴、补贴(不包括按日计发的特殊岗位津贴)。

十四、职工长期脱产自费上学期间工资待遇

集团公司职工经批准脱产自费上学期间,不支付工资、津贴、奖金等工资性待遇。

十五、职工提前退养和离岗休养期间工资待遇,按集团公司的文件规定执行。

十六、职工受行政处分和党纪处分期间工资待遇,执行安全监察部有关规定。

十七、职工被停工检查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因过失,被单位勒令停工检查期间,停发工资和奖金,改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生活费。

十八、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资待遇

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必须按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二O一O年工资分配方案

一、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单位工资总量靠业绩,个人收入多少靠绩效的原则。企业要通过增加经济效益来增长工资,个人要通过绩效来提高收入。 2、坚持兼顾公平、倾斜基层的原则。在兼顾公平的前提下,工资分配要继续向基层倾斜;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向高技能、高技术人才倾斜。

3、坚持宏观调控、自主分配的原则。各单位享有相对独立的工资分配权,公司只进行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 二、工资分配形式

2010年公司进一步推行工资总额结算与单位业绩评价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分配政策,对各矿井实行“瓦斯治理结构、实物量单价核算、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政策;对凤凰实业子公司实行“工资总额预算控制、绩效考核挂钩”的分配政策;对凤凰润宁分公司实行“工资总额人均水平控制,绩效考核挂钩、委托管理”的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对岳城矿实行“销售量、掘进进尺、抽放进尺、抽放量结构单价核算,绩效考核总额挂钩的分配形式。各指标结构比例为30%、50%、10%、10%。每月根据矿井实际完成的各项指标,按照各自相对应的台阶单价计算应得工资总额,在扣除各类安全和一通三防扣款考核后,再按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实得工资总额。

2、公司对曲堤井实行销售量、掘进进尺、抽放进尺和瓦斯抽放

量结构单价核算,绩效考核总额挂钩的分配形式,各指标结构比例为30%、50%、10%、10%。每月根据矿井实际完成的指标情况,按照各自相对应的台阶单价计算应得工资总额,在扣除各类安全和一通三防扣款考核后,再按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实得工资总额。

3、公司对控股的凤凰实业公司实行工资总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的分配办法。工资总额的增长要靠节支、增收及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来实现。

4、对于凤凰润宁分公司的工资核算,委托蓝焰凤矿劳资部门管理,工资总额按照2009年的实际人均水平,考虑2010年公司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来控制。

5、为了体现工资分配向苦、脏、累、险岗位倾斜的原则,公司对龙湾项目筹备处的工资分配适当进行倾斜,每月根据年初测算的人均水平的1.2倍,计算当月应得工资总额,在扣除各类安全扣款及一通三防扣款后,按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实得工资总额。

6、为了加大活工资考核比例,在保证总额不降低的前提下、取消公司机关原有的单项奖励,除了按月发放的生产奖、月度安全奖励外只设置安全重大活动奖励、职工技能提高推进奖励、董事长奖励等奖项。把原有的单项奖励和岗位工资中结构出来的部分工资整合为绩效考核奖,与各部室员工的绩效考核得分挂钩发放。部室负责人由人力资源部牵头月度考核发放,不参加部室人员月度绩效考核奖的分配,其他人员由各部室根据公司公司《员工考核管理办法》制订考核办法考核发放。

7、公司经营者执行集团公司年薪考核办法。每月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的标准统一核算,不参与各单位的工资、奖金分配。 8、各矿井副矿长、各控股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执行公司公司年薪考核办法。经营年度结束,根据年薪考核办法进行兑现,不参与各单位的工资、奖金分配。 三、工资分配办法

1、各单位工资总额和单价的确定

(1)各矿井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和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基本工资以2009年度各矿井人均水平和在册人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因素进行确定。效益工资总额根据各矿井超额完成公司当年方针目标规定的实物量指标和超额结算单价进行计算,用于实现各矿井工资收入的正常增长。

(2)各矿井实物量结算单价根据公司2010年方针目标确定的各矿井实物量指标,结合各矿井的工资总额计算确定,因资源整合造成各类实物量指标发生变化时调整单价。公司所属各单位实物量指标单价见附表。

(3)子分公司2010年基本工资总额原则上按照经公司审核批准过的工资预算来核算,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当年的工资增长指导线来计提效益工资。 (4)子、分公司工资增长指导线的确定:

工资指导线分经营性盈利与经营性亏损单位,按绩效考核得分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盈利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时工资指导线为零增长,85-90分时为5%;90-95分时为8%;95分以上时为10%。

亏损单位绩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时,工资指导线为零增长;90-95分时为5%;95分以上时为8%。 2、月度结算办法 (1)各矿井月度结算办法

每月30日前各矿井要与技术部核对本单位当月实物量指标完成情况,且于每月2日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公司公司所属各矿井计划总额审批表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技术部提供的各矿井当月实物量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各自相对应的单价计算应得工资总额,在扣除各类安全事故减发工资、一通三防减发工资、绩效考核结构工资后,计算实得工资总额,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划拨,各矿井当月累计完成计划指标时方可结算当月的超额工资。各矿井按照划拨总额及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工资核算,每月7日前完成人力资源系统中薪酬管理模块的数据录入工作。 (2)子分公司结算办法

子分公司每月5日前要根据本单位全年工资总额预算及当月工资总额使用情况,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委托管理单位由委托管理单位劳资部门)填写公司公司子分公司工资总额审批表,经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计划财务部进行划拨,审批时需提供本单位当月保险缴费情况。各单位劳资部门按照划拨总额及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每月7日前完成人力资源系统中薪酬管理模

块的数据录入工作。 (3)机关绩效考核奖结算

① 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室各岗位工种对应的绩效考核奖标准、部室当月绩效考核得分及当月各矿井实物量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各部室月度绩效考核奖总额。各矿井综合完成实物量计划比例不达90%时部室当月绩效考核奖总额同比例核减,超90%时全额支付。 ② 各部室领导要严格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月度考核,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员工当月的绩效考核得分及得奖金额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按程序发放。

③ 各部室按现有人员进行定岗定编,定编范围内减员时,部室绩效考核奖总额按原标准执行。 3、年度结算办法

每年12月20日至31日,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矿井全年实物量指标完成情况,按照各自相对应的台阶单价计算年度应结算工资总额,在扣除安全、一通三防、绩效考核结构金额后,计算矿井当年的实际使用工资总额。

4、各单位在定岗定编范围内新增人员工资作为单列工资,在年度结束时统一结算。增加到井下工作岗位的按上年度各矿井人均水平80%核增,其余人员按60%核增。

5、各单位因公司发放升级补资、增产奖励、四季度特殊贡献、全年效益等奖励,在年度结算时按实际发生额核增。

6、各单位因为公司政策性增资以及成建制划拨队伍造成工资大

幅度增减变动,年度结束按实际发生额度进行增减。

7、各矿井要严格按照公司非全日制用工范围,将应该纳入的工种纳入非全日制管理。非全日制人员实行包岗工资制,不参与各矿井的工资奖金分配。包岗工资费用从各矿井承包的劳务费列支。包岗人员工资参照标准和各矿井劳务费用承包指标见附表。 四、公司机关单项奖核算办法

公司除了按月正常核发的生产奖和月度安全奖励外设置以下单项奖励:

(一)、安全各类奖励基金1080万元,用于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四季度安全特别奖励和公司组织的各类重大安全活动奖励,奖励项目和金额如下:

1、安全风险抵押375万元 2、四季度安全特别奖励655万元 3、各类安全重大活动奖励50万元。

(二)、职工技能提高推进奖励200万元,用于奖励职工技能提高培训和技能竞赛中取得名次的选手奖励和组织单位奖励。 (三)、董事长奖励基金800万元,经董事长批准后发放,用于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资源整合、科技创新、成果、临时阶段性活动等奖励。

五、其它规定

1、为了加大活工资比例,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劳动效率,建立目标导向、成果导向、价值导向的绩效文化,公

司决定对员工的岗位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标准见附表。 2、为了体现瓦斯治理的重要性,各矿井要按照有关规定,将瓦检工、抽放工、防突工纳入井下一线管理,制订具体的目标考核办法,确保相关待遇到位。人力资源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动态监督,达不到相关标准时,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督使各矿井调整到位。 3、为了体现工资分配向高技能、高技术人才倾斜的原则,岳城矿可对本单位5名不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至科队待遇,5名不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至副科队待遇;曲堤井可对本单位3名不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至科队待遇,3名不挂职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至副科队待遇,以此来提高职工学技术、学技能的积极性,为矿井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创造条件。

4、根据《劳动合同法》对同工同酬的相关规定,各单位在上年度对井下农民合同工待遇进行理顺的基础上,本年度对井上农民合同工的待遇进行理顺,理顺后统一执行公司公司岗位工资标准,所需费用在本年度工资总额下达时予以核定。人力资源部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动态监督并纳入季度专业管理绩效评价进行考核。

5、为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申末位淘汰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每季度末位淘汰人员不少于规定3人,每年度按各岗位人员5%的比例淘汰,人力资源部将对各单位此项工作进行动态监督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季度专业管理绩效评价。

6、各矿井每月的生产指标完成统一截止到25号。各类实物量的

计划指标由计划财务部负责提供,销售量及各品种煤块量由销售部负责提供,生产进尺、抽放进尺、抽放量的完成指标由技术部负责提供,要求于每月28日前要将各类考核结果汇总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审核各矿井月度工资计划的依据。绩效考核结果由综合办公室提供。每月1号前以书面形式报人力资源部,作为结构各矿井工资总额和机关部室绩效奖的依据。

7、各指标牵头验收考核单位要制订详细的验收程序和标准,每月要对各指标完成情况特别是抽放进尺、抽放量指标认真考核,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一对一核减工资总额,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按绩效考核规定处罚,连续出现上述问题,责任人纳入待岗管理。 8、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定岗定编标准控制用工数量,除了新系统投运和组建成建制队组以及井下生产需求人员外,地面其它岗位原则上不再增加人员。确需增加人员时,必须书面提出用人需求申请,经分管劳资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按用工程序进行安排。 9、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控制各类劳务费的发生,各单位确需发生劳务费的,应先与劳务输出单位签订劳务输入合同方可发生。劳务费经分管劳资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核发。

10、集团公司对各矿井的检查扣款,由公司分管专业部门按季度到集团公司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经分管副总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从各矿井当月工资总额中扣除。属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公司安监部要进行事故分析,明确责任部门,根据集团公司扣款总额的5%株连责任部门绩效考核奖。

11、机关部室人员到各矿下井要按规定进行考勤登记。下井考勤工数由各矿劳资科负责统计汇总,经分管劳资矿长审批后于28日前统一报人力资源部,作为当月核算入井补助的依据。

12、根据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除了安全指标及一通三防个人扣款以外,公司各业务部室不再发生对各矿井的扣款。所有的考核扣款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实行应付工资前扣除,各矿计财部门要分类建帐,统一列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各类扣款再使用时要制订分配办法,本着取之于基层用之于基层的原则,分配办法经各矿井劳资部门会签,分管劳资领导批准后使用。不通过工资扣除的各类罚款、扣款,职工个人均有权予以拒绝。

13、2010年,公司将严格考核人力资源系统的使用情况,各单位的所有分配数据进入人力资源管理软件的薪酬分配模块后,由本单位劳资部门在每月9日前完成郎新系统的LOGIN中本单位各类劳资报表的上报工作,并确保实际分配与系统数据相一致,系统数据与工资报表相一致,工资报表与财务报表相一致,对虚报、瞒报、账实不符的,按虚报、瞒报额扣减工资总额,并对单位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14、人力资源部要对各单位每月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动态掌握,必要时要针对各单位工资分配的违规现象提出预警。同时要建立各单位工资分配台帐,以便及时掌握分配情况、发现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给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15、为了规范管理,方便核算,公司下属各单位人员调动统一执

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每月1日至15日为调动的时间,要求各单位于每月20日前将本单位人员异动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每月25日前完成工资系统人员的异动,以便各单位及时进行工资核算。

1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职工工资的分配工作,要严格执行山西省最低工资制度。要及时解决和反映职工对工资分配方面提出的意见,同时接受公司计财、劳资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单位因分配问题造成职工上访的,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监审、财务、纪检抽调专人配合,组成调查组进行专项调查,情况属实的,按规定扣减各单位绩效考核分数,情节严重者给予单位负责人记过处分,对分管领导记大过、劳资科长予以免职。

17、各矿井、子、分公司结合自身情况要制定内部分配方案,分配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18、本方案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解释。

公司公司所属各矿井2010年实物量单价情况表

单 位 生产指标 中块 小块 基础单价 22 20 超额单价 52 43 备 注 销 售 岳城矿 量 (元/吨) 末煤 掘进进尺(元/米) 抽放进尺(元/米) 抽放量(元/万米3) 中块 销 售 量 (元/吨) 小块 末煤 曲堤井 掘进进尺(元/米) 5 4015 17 803 8 5299 80 287 74 246 16 35 2529 3453 抽放进尺(元/米) 7 抽放量(元/万米3) 205 2010年岳城矿非全日制人员劳务费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核定人数 13 21 5 12 6 76 15 5 10 工种(岗位) 看守工 生产浴池工 生活浴池工 治安员 门卫打更工 公寓服务员 环卫绿化工 供应科运搬工 司炉工 核定工资 1100 1000 900 1400 900 800 1000 1200 900 承包工资 171600 252000 54000 201600 64800 729600 180000 72000 108000 备注 合计 163 1833600 2010年曲堤井非全日制人员劳务费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6 7 8 核定人数 8 13 4 12 25 5 3 10 工种(岗位) 看守工 生产浴池工 生活浴池工 治安员 公寓服务员 环卫绿化工 供应科运搬工 司炉工 核定工资 1100 1000 900 1400 800 1000 1200 900 承包工资 105600 156000 43200 201600 240000 60000 43200 108000 备注 合计 80 957600 公司公司岗位工资标准(新)

类系 列 别 5年以5年以上 下 1 高级 执行年薪管理规定 2 行政中级 管理人员 初级 3 4 5 6 7 8 1 专高级 业技术中级 人员 初级 2 3 4 5 6 1687 1464 1055 915 828 737 1687 1464 1055 915 828 737 1985 1722 1241 1076 974 867 1985 1722 1241 1076 974 867 工作年限岗位工资标准 职 务 职 称 工 种 各单位经营者副职以上 公司副总工程师、董事长助理、董事会秘书、各矿矿长助理级、机关各部井下部级、各矿井下科级、采掘抽放队级 机关地面部级、井下副部级、各矿井上科级、井下副科级、采掘、抽放副队级 机关地面副部级、各矿井上副科级、井下助理级、井下辅助队级 机关地面助理级、各矿地面助理级、井下技术员、井下辅助副队级、地面其他队级 机关井下部室一般管理人员、各矿井下一般管理人员 机关地面部室一般管理人员、各矿地面一般管理人员 井下高级工程师 地面高级工程师、井下副高级工程师 地面副高级工程师、井下工程师 地面工程师、井下助理师 地面助理师、井下员级 地面员级 管理岗位 公司公司岗位工资标准(新)

系 列 类别 5年以下 5年以上 8 采掘 7 6 5 辅助 操作岗位 4 828 974 1687 1464 1055 915 1985 1722 1241 1076 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 移架推溜工、巷道掘进工、综采维修电工、综采维修钳工、采掘电钳工、采掘输送机操作工、采掘液压泵工、采掘设备安装工、采掘电器安装工、爆破工、采掘安全检查工、瓦斯安全检查工、瓦斯抽放工、采煤工 井下运搬工、井下轨道工、井下矿车维修工、井下辅助安全检查工、巷道维修工、井下皮带机司机、井下皮带维修工、井下机电维修工、矿井通风工、井口检身工、井下给煤机司机 井下配电工、井下地质测量工、矿井测风测尘工、井下绞车操作工、锅炉司炉工、井下水泵工、井下信号工、外线电工、井下火药库工、主提升机司机、井下验收记录员、猴车司机、井下电钳工、洗选楼机电维护工 汽车司机、推土铲运机司机、风门制作工、空压机司机、电子电工、机械设备修理工、公安消防员、安装电工、井下电话修理工、生产维修电工、矿井测压工、集中控制操作工(洗煤)、汽车修理工、地面运搬工、管道工、钳工、焊工、锅炉修理工、通风机司机(主扇)、井下施工员、井下采样工、井下保健员、通讯线路维修工、地面信号工、井上安全仪器监测工、洗选楼皮带司机、井下机电设备检查工、地面安全管理员、瓦斯泵站工、调度员、主井皮带司机 炊事员、叉车司机、地面变配电工、井上火药库工、生活电工、矿灯工、仪器仪表修理工、生产浴池工、押运员、水质化验工、井上大型设备维护工、锅炉集控操作工 茶炉工、仓库保管员、环卫工、生活浴池工、地面水泵工、绿化工、卫生护理员、司磅员、核算员、销售员、自救器管理员、治安员、污水处理工、专职防火员、材料员、设备器材管理员、计算机操作员、档案资料管理员、监测监控值机员、地面施工员、会计员、保卫干部 服务员、看守工、勤杂工 工作年限岗位工资标准 职 务 职 称 工 种 3 737 867 地面 2 677 796 1 595 700 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公司职工的切身利益,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社会保险包括法定的五项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集团公司现行的各项内部险种(企业年金、农民工医疗保险、企业补充保险、互助金保险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二章 工作职能划分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牵头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的登记、参保、缴费、记帐等相关工作,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省市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并制定本公司的保险管理规定;

2、对基层单位的各项保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全面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的参保登记、建立健全保险台帐、保费征缴、统计报表、各项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申报、保险转移及其相关的业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计财部负责公司各项保险费代扣代缴、保费征缴及待遇的发放工作。

第六条 各矿井要明确相应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各项保险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各矿井作为核算主体,各项保险费单独核算记入本单位

成本。

第三章 参保项目和程序

第八条 单位参保

单位的参保登记和变更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第九条 个人参保 一、参保项目

1、长期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互助金保险等。

2、短期城镇合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

3、短期农民合同工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民工医疗保险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等。

二、参保材料

1、 填写晋煤集团员工参保情况表; 2、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4、 劳动合同书复印件一份; 5、 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于每月25日前将审核后的参保材料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申报登记。

第四章 保险费征缴

第十条 社会保险费费率依照国家及集团公司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社保管理中心)的规定,确定和调整个人及单位的保险缴费基数。

各矿井根据确定的缴费基数负责本单位各项保险的缴费申报工作,于每月5日前到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本单位计财科进行核算。

第十二条 各矿井于次月15日前将本单位各项保险费通过内部往来转公司计财部,公司计财部每月25前将上月各项保险费经人力资源部审批汇集上缴社保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个人欠费一个月可在下月工资中为其补缴;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个人欠费,由缴费者个人到社保管理中心补缴,缴费比例按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比例之和补缴。

第五章 各项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第十四条 各项保险待遇的申报由各单位按规定时间、规定手续及时为员工办理。

第十五条 养老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一) 基本养老金

1、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参保员工,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参保员工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持身份证及一寸红底彩色照片两张到社保管理中心采集指纹,办理《养老金领取证》,同时持《养老金领取证》到社保管理中心财务科领取养老金支取存折。并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到社保管理中心参加《养老金领取证》的年审。

2、累计缴费不满15年达退休年龄的参保员工,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按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

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1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二) 死亡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

1、参保员工因工(病)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费待遇,其直系亲属可按月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费。

2、申报待遇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死亡证明;

(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注销户口证明; (3)工会出具的死亡结算单(在职死亡); (4)死亡员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供养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第十六条 医疗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一) 长期职工和短期城镇合同工 1、门诊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集团公司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可用医疗保险卡或现金垫付;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及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的费用由本人现金支付。现金垫付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年报销一次。

2、住院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集团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管理中心直接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及个人自付的费用,由本人自负。

(二)短期农民合同工

1、短期农民合同工的门诊医疗费用自付;

2、住院医疗费

参保人员在集团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属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社保管理中心直接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及个人自付的费用,由本人自负。

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1、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职工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但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领取了一次性自谋职业安置费的。

3、 各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七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合同证明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三日内汇总并报送社保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和资格认定,并在60日内将认定结果通知参保人员。参保人员持以下有效证件到晋城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

(2)本人免冠照片一寸四张(农民合同工两张); (3)求职证明;

(4)本人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

(5)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八条 工伤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严格按照《晋煤集团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和《晋煤集团工伤保险基金征缴及待遇支付管理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第十九条 生育保险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一) 履行缴费义务满三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生育(流产),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经公司各级计生部门审核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各项待遇。

(二) 生育津贴

1、根据晋煤集社保字[2007年]363号《关于下发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女职工生育(流产)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单位不负担工资,社保机构按照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有关规定》中第九、十条规定即时废止。

2、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原则上不允许请长假,若确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规定办理。同时,《特殊情况下工资待遇支付的有关规定》中第八条规定即时废止。

(三) 相关医疗费用

1、女职工生育(流产)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流产)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四) 申报享受待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计生部门审核的假条(机关假条由基建后勤部审核,各矿井假条由各矿井计生部门审核);

(2)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准生证复印件一份(申报流产待遇不需此项)。

(五) 各单位应即时将本单位符合享受待遇人员的资料初审后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并上报社保管理中心进行审批,然后按规定程序支领。

第二十条 企业年金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参保员工达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可以从本人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性领取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

第二十一条 参保员工累计缴费不满15年退休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死亡丧葬补助费、死亡一次性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以及医疗、工伤、生育、企业年金等待遇结算的费用支领,由本人提供相关资料各单位劳资科初审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复审后报社保中心审批结算。结算款由社保中心通过银行往来转账至公司计财部,由计财部转各单位财务科发放。

第二十二条 其它待遇的申报和审核

2004年5月31日前工伤职工的药费及职工独生子女的医疗费用参照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执行,计入各单位福利费列支。

机关的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进行审核报销;各矿井的费用由各单位自行审核报销。费用计入各单位成本。

第六章 保险关系转移

第二十三条 外部调动

1、由外单位调入公司的人员需携带集团公司社保管理中心出具的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2、调离公司参保职工应携带本矿劳资科出具的保险转移介绍信、当年个人工资收入统计及集团公司的调动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四条 内部调动

各矿井之间调动及各矿井与机关之间调动的职工,应携带本单位劳资科出具的保险转移介绍信、调动介绍信和当年个人工资收入统计到人力资源部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七章 保险统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矿井在每月保险费申报的同时完成保险统计工作并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完成机关的保险统计及全公司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工作纳入劳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劳资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中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方案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代公司解释。

绩效考核标准

一、通用考核标准

1 规章制度

1.1应制定专业规章制度,而未制定扣责任单位2分;专业制度的支撑性制度不健全扣1分/项。

1.2制定的制度在职责分工、操作程序、业务流程等方面不明确的扣单位2分/项,可操作性差扣1分/项。

1.3制度贯彻不到位、落实不到位扣3分。 2 资料管理

2.1未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上报、建立、备案或存档各类说明书、操作规范、整改措施、图纸、报表、方案、预案、台帐、计划、档案等资料扣1分/项,多次未按时上报或上报项目太多扣3分/项;上报或备案的资料不符合要求、不完全或弄虚作假扣0.5分/项。

2.2未按照规定建立相应的记录、台帐扣1分,记录或填报的台帐不完整、不准确扣0.5分。

2.3各类检查没有记录扣0.5分,检查记录不完善的扣0.5分。 3 会议管理

3.1参会人员迟到早退扣0.5 分,无故不参加会议扣1分。 3.2会后会议信息未及时传达、传递、汇报,基层单位扣1分/项,部室扣2分/项。

3.3内部会议纪要落实不到位扣3分/项,集团公司会议纪要落实不到位扣4分/项。

4 临时指令性任务

4.1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或请示、上报的扣2分,开展工作有

推诿扯皮现象的扣1分。

4.2未按时完成公司其它临时指令性任务或工作的扣3分/项。 5 其它

5.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或持无效证件上岗扣单位2分/人。

5.2机关业务部室每月工作计划未按时完成扣3分/项。

二、劳资、职工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用工、工资、劳动定员、保险、培训、外来施工队伍等方面的标准。

2 员工管理

2.1 未进行定岗定编分析扣2分;人员配置不足单位,人员不允许调出;人员配置超编单位,人员不允许调入,违反扣0.5分/人次。

2.2 招聘员工不报告、不备案、擅自用工扣1分/人次;人员调动不符合规范程序扣1分/人次;对于指令性调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完相关手续,不服从扣1分/次。

2.3 员工档案中每缺一项必备资料扣0.5分/人次;档案丢失扣2分/人次。

2.4 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每缺扣1分/人次;劳动用工备案率未达100%每缺扣1分/人次;未按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岗位合同书扣1分/人次;发生劳动合同争议案件败诉扣3分/人次。

2.5 未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未建立考核管理信息扣2分。 2.6 朗新系统人员信息不准确、不完善、没有及时更新扣0.1

分/人次;系统信息与各类台帐、报表数据不一致扣1分/人次。

3 劳动工资管理

3.1 未按规定支付薪酬,每发现扣1分/人次;未按要求支付各项津贴及落实各项个人扣款,每发现扣1分/人次;为职工工资核算差错率高于2‰的标准每超1‰扣1分。

3.2 朗新系统中薪酬管理模块数据与批拨数据、报表数据、财务数据不一致,扣2分。

3.3 工资支付标准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扣5分/人次。 3.4 由于未严格落实上级及本单位薪酬分配制度,引发职工争议且形成既定事实的,扣1分/人次。

4 工伤保险管理

4.1 工伤保险参保率未达100%扣0.5分/人次。

4.2 未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各项保险待遇结算手续扣0.5分/人次。

5 职工培训管理

5.1 培训不按期开班扣1分,走形式、走过程扣1分,未培训或考试扣3分。

5.2 未按规定签订师徒合同扣1分/人次,全部未签订扣5分。 5.3 每期办班一般从业人员合格率未达到90%以上扣1分,特殊工种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率未达到85%以上扣2分。

5.4 职教经费违规挪作它用扣3分/次。 6 外来施工队伍管理

各矿井对外来施工队伍劳动备案率、劳动合同签订率、工伤保险参保率及持证上岗率每降低1%扣1分。

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调动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的表现和努力程度做出公正、合理的评价,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实现人员价值最大化,特建立人力资源部员工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 考核范围

适用于人力资源部全体员工。 第二条 绩效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反映实际情况。 2、公开性原则:考核者和被考核者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及时将考核成绩反馈给员工,指出今后应努力的方向并准许考核者申诉。

3、差异性原则:评估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 4、量化原则:考核过程中尽可能用数字化来衡量工作成果及进步成长状况,不可凭主观感觉或印象来考核。

第三条 考核时间 1、月度工作绩效考核

每月一次,于每月的25日、26日进行(若遇周末顺延至下周一),考核本月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的依据。

2、年度工作绩效考核

每年一次,于年底12月最后一周进行,根据员工每月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全年总评,成绩作为年度评比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从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两部分进行考核。

1、工作绩效指员工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质量、数量、效益以及对部门目标实现的贡献。

2、工作态度指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协作意识、组织纪律性、敬业精神等。

第五条 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分为直接领导评价、部长评价、互评得分,全部实行百分制。

1、直接领导评价:按照各岗位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员工工作表现和员工自我总结对分管员工工作绩效进行打分。(人力资源部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

2、部长评价:同上。

3、互评:按照测评标准,对包括自己在内的所有员工做出评价打分。(人力资源部员工互评标准、互评表见附件2、附件3)

第六条 考核程序

1、工作目标的制定。考核当月月底,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根据工作任务在整体工作中的重要程度自行给出权重。

2、自我总结。每月24日员工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实事求是的对工作绩效进行总结;根据评价标准对本月工作态度进行简要分析,全部填写完毕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上交分管领导。

3、分管领导评价。每月25日分管领导对员工上交的绩效考核评分表进行评价打分;同时进行自我评价一并上交部长,部长对所有员工工作绩效进行评价打分。

4、员工互评。每月26日进行集中互评打分。

5、汇总得分。每月月底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出具绩效考核汇总表,上报部长审核确认。

6、反馈结果。每月3日前,将经部长签字的上月绩效考核结果反馈给员工,同时报工资组提供奖金发放依据。

第七条 考核评分 1、副部长、部长助理

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 部室绩效得分×50% + 部长评价×30% + 互评分×20%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 全年个人累计考核得分/12 2、一般管理人员

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 部室绩效得分×50% + 部长评价×20% + 分管领导评价×20% + 互评分×10%

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得分 = 全年个人累计考核得分/12 第八条 绩效奖金分配 1、岗位测评

为了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使岗位等级和岗位系数能够准确的反映岗位的实际相对价值和现状,对人力资源部所有岗位的作职责和工作任务重新修订完善,并进行岗位

测评,测评所得分数作为绩效奖金系数确定的参考依据(岗位测评方案、岗位测评标准、岗位测评表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岗位测评得分计分方法为:

岗位测评得分 = 部长打分50% + 副部长、部长助理打分30% + 员工打分20%

2、绩效奖计算方法

月度绩效奖金 = 个人奖金系数×月度绩效考核得分×部室绩效奖金总数/∑(月度绩效考核得分×个人奖金系数)

第九条 其他

1、人力资源部调配组为绩效考核内容策划组,若绩效考核规划有不合理部分,可通过合理化建议书面呈报人力部副部长、部长,论证后改良。

2、考核工作在部长统一领导下进行,任何个人不得干扰或妨碍考核工作。

3、所有员工应客观、负责地向考评组提供真实情况和数据。 4、在考核结果公布后两日内员工可以直接向部长提出申诉,过期无效。

5、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调配组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

附件1:人力资源部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附件2:人力资源部员工互评标准

附件3:人力资源部员工互评表 附件4: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方案 附件5: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标准 附件6: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表 附件7:测评结果与绩效奖系数表

附件8: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申诉表

附件1:

人力资源部 月份员工工作绩效考核评分表

岗位: 姓名: 填表日期: 考核项目 工作目标 权重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考核标准 一、工作成绩(80%) 详见各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二、工作态度(20%) 1、积极性 不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工作扯皮、推诿、敷衍了事一次视情节严重扣1-3分。 2、责任性 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出现差错或者失误,影响部门工作一次视情节严重扣3-5分。 3、纪律性 不服从管理扣2分。 不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办事一次扣1-2分。 工作中擅自做主,不请示汇报一次扣1-2分。 泄露工作机密,造成影响一次扣2-5分。 迟到一次扣0.5分,旷工一天扣3分。 4、服务性 不配合同事和相关部门工作一次扣1-3分。 服务态度差,影响部门内部团结一次扣1分。 工作成绩 (80分) 按照考核标准简要分析: 工作态度 (20分) 扣分原因: 直接领导 (注:部长对副部长、部长助理在部长考核分进行评分后此项不再评价) 考核分 签名: 扣分原因: 部长 考核分 签名: 附件2:

人力资源部员工互评标准 考核项目 敬业精神 20分 责任意识 20分 考核内容和要求 评分标准 工作敬业,勤奋上进,能积极主动的开展本1、不能积极主动的开展工作一次扣1-3分; 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马虎应对,不认真完成工作,不积极进取一次扣1-3分。 1、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失误、损失和不良影响一次扣1-3分; 工作负责,责任心强,积极努力,能按时完2、不能及时完成任务或者工作质量差,影响部室和中心工作任务一次成工作任务。 扣1-3分。 1、服务态度差,工作流程不清晰,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扣立足岗位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能积极主动1-3分; 的和同事、相关部门配合工作。 2、与同事和相关部门之间不能配合工作、不协助工作一次扣2分; 协作意识强,工作中能主动协助上级、同事3、每发生争吵一次扣1-3分; 做好工作,促进内部团结与合作。 4、工作中相互扯皮,办事拖沓一次扣1-3分。 工作执行能力强,服从领导决策和工作安1、不服从领导决策或者工作安排一次扣2分; 排,能够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 2、不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一次扣1-3分。 具有全局观念,团队意识强,能积极主动的1、不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会议和其他部门集体活动一次扣2分; 向部门目标努力,内部团结,工作关系和工2、制造是非影响部门利益、形象、员工团结一次扣3分; 作氛围良好 3、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利益置于部门利益之上的扣1-3分。 协作意识 20分 执行能力 20分 团队精神 20分 附件3:

人力资源部 月份员工互评表

时间: 年 月 日

互评项目 姓 名 敬业精神 20分 责任意识 20分 协作意识 20分 执行能力 20分 团队精神 20分 互评得分 姚丽丽 李 栋 张树云 白香丽 史瑞芳 余新林 邢海红 温晋亮 吉世君 郭旭凯 附件4

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方案

一、岗位测评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使岗位等级和岗位系数能够准确的反映岗位的实际相对价值和现状,对各岗位进行测评。

二、测评原则

测评的对象是工作岗位,而不是工作岗位上的人;要用公正、客观的心态来打分,注意公平性与差别性的协调与统一。

三、测评方法

采用因素评分法,确定影响所有岗位的共同因素,建立评价标准,设计岗位测评量表,把所有岗位共同因素分值化,组织人员对所有岗位打分测评。

四、评价步骤

1、确定测评人员和测评岗位 参加测评人员:人力资源部所有员工

测评岗位:调配综合管理、培训综合管理、保险管理、工资核算员、全面预算员、安全培训管理员、技能培训管理员、员工配置员、档案管理员、绩效管理员共计10个岗位。

2、重新审定描述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在进行岗位测评工作以前,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各岗位职责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

3、绩效奖金系数的确定

绩效奖金系数由岗位测评结果、担任职务和工龄三部分综合确定。 4、组织讨论,使岗位测评成员了解岗位测评的目的、定义,掌握岗位测评的原则、方法,熟悉岗位测评标准体系,以建立相对统一的岗位价值判断标准。

5、实施岗位测评,首先部长对每个岗位进行介绍;然后按照有关要求与规定,分别对岗位进行评估打分;最后汇总整理,得出岗位测评的打分结果(若岗位分数分布离差太大须重新打分)。

五、计分方法:

部长打分占50%;副部长、部长助理打分占30%;员工打分占20%,在部室一般管理人员的打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岗位的得分。

岗位测评得分 = 部长打分50% + 分管领导打分30% + 员工打分20%

采用排序法对岗位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各岗位根据得到的评分对应相应的绩效奖系数。

附件5:

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标准

测评分类 测评内容 分值权重 管理责任 工作 岗位责任 结果责任 评分标准 10分 不领导管理任何人,只对自己负责,5分;领导管理一般员工,7分;领导管理一般管理人员,10分 只对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7分;需要对自己和其他员工的工作结果负责,8分;对整个部门的工作结果负责,9分;对多个部门工作结果负责,10分 不需要与外部单位人员联系0分;需要与外部单位的一般人员发生常规性业务联系,8分;需与外部单位的领10分 导、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10分 10分 10分 10分 仅与本部门员工进行工作协调,偶尔与其他部门一般员工进行协调,6分;与本部门、各矿井和其他部门一般人员有密切的工作联系,8分;与公司各矿井、机关部室的负责人有密切的工作联系,10分 简单、执行性的工作,6分;只需简单提示即可完成的工作,8分;需进行专业培训才可胜任的工作,9分;需要综合的技术、专业的技能、较高的管理水平才能胜任的高度复杂工作,10分 工作常规化,工作很少被打断或者干扰,6分;很少迅速作决定,工作速度没有特定要求,8分;要求经常迅速做出决定,任务多样化,手头的工作常被打断,工作流动性强,10分 (40%) 外部协调 内部协调 工作 复杂性 工作 工作强度 压力程度 (40%) 劳动强度 工作 创造性 岗位技能 知识技能 (20%) 10分 10分 工作时从事一般的脑力劳动6分;工作时从事较高强度脑力劳动,8分;工作时从事高强度脑力劳动,10分 10分 全部工作为程序化、规范化,无需开拓创新,6分;工作基本规范化,偶尔需要开拓创新,8分;工作时常需要开拓和创新,10分 需较一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10分;需深入的专业技术知识15分;需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技能,该知识需很长时间学习积累才可掌握,20分 20分 附件6: 人力资源部岗位测评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岗位责任 序号 岗 位 管理 责任 1 2 3 4 5 6 7 8 9 10 调配综合管理 培训综合管理 配置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 绩效管理员 工作强度 内部 协调 岗位技能 总分 工作 创造性 工作 结果 外部 协调 工作 复杂性 压力 强度 劳动 强度 知识 技能 安全培训管理员 技术培训管理员 全面预算员 工资核算员 社保综合管理 附件7: 测评结果与绩效奖系数表

序号 岗位 测评结果 对应系数 工龄 调节系数 担任职务 调节系数 总系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调配综合管理 培训综合管理 社会保险管理 配置管理员 档案管理员 绩效管理员 安全培训管理员 技能培训管理员 全面预算员 工资核算员 1、岗位测评结果对应系数由岗位测评结果/100确定。 2、工作满一年后开始累计核加工龄调节分,每满一年核加0.015分。 3、绩效奖金系数 = 岗位测评结果对应系数 + 工龄调节系数 + 担任职务调节系数 附件8

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申诉表 姓名 申述事件 岗位 申述理由 申述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 日期: 申述处理结果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名: 日期: 申诉人在知道考核结果后2日内提出申诉,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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