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及各自特点、种类——识记
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方式有海洋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公路运输、内河运输、邮政和管道运输等。
国际运输一般最常用的运输方式是海洋运输、其次是航空运输。 (1)海洋运输:
特点:具有运量大,运费低廉,不受道路和轨道限制等优点。 种类:班机运输、租船运输 (2)航空运输:
特点:具有交货迅速,货运质量高,不受地面条件限制等优点,适用于易腐商品、鲜活商品、季节性强的商品以及贵重物品的运送。 种类:⒈班机运输 ⒉包机运输⒊集中托运⒋航空快递 (3)铁路运输:
特点:具有运量大,连续性强,安全性高,不受气候影响等优点。 种类:⒈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⒉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4)公路运输和邮政运输
公路运输的特点:具有机动灵活,速度快,简捷方便和可延伸至内陆各角落的优点,是我国和周边国家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
邮政运输的特点:具有国际多式联运和“门到门”运输的性质,适用于精密仪器、药品、金银首饰、样品等重量轻、体积小的货物的运送。 (5)集装箱运输
特点:集装箱最适宜的货物一般都是价值较高、运价也较高的货物。具有可直接换装的特性,使货物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转换变得安全而方便,为各种运输方式的联运和“门到门”服务提供了可能。 (6)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
国际多式联运特点:具有手续简便,货运速度快,运输成本低,货运质量高等优点,而且国际多式联运所提供的“门到门”“门到港站”“港站到港站”“港站到门”等多种交接货方式,为货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
大陆桥运输的特点:集合了集装箱运输和联合运输的优势。大陆桥运输选择的运输路线可以降低营运成本、缩短营运时间、充分合理利用现有运输条件。 2、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的类型、特点——领会 班轮运输的类型:⒈杂货班轮运输⒉集装箱班轮运输
特点:“四固定一负责”——固定航线、固定挂靠港口、固定船期、相对固定运输费率和负责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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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船运输的类型:⒈航次租船⒉定期租船⒊包运租船⒋光船租船⒌航次期租船,其中最主要的是航次租船和定期租船。
特点:无固定的船期表,无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口,何时、运何种货物、跑哪条航线、经停何港均以船舶所有人与需运输的一方根据事先签订的租船合同为依据。 3、托运环节的工作——识记
⒈托运人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即承运人)提出货物装运的申请,递交托运单,填写装货单
⒉承运人在审核托运人提交的托运申请并签认后,即表明已接受托运人的申请,承托双方的运输关系即告成立
⒊托运人持装货单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放行申报手续,并备集需装船的货物
⒋托运人将经过检验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或仓库装船
⒌货物装船后,托运人 可获得大幅签发的大幅收据(有称收货单),证明货物已按要求装上船。
⒍托运人持大幅收据到船公司或其代理处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 ⒎托运人凭提单及有关单证到银行,即可取得货款。 4、装运时间的规定方法——识记
⒈直接规定具体时间;⒉间接规定时间;⒊笼统规定近期装运 5、装运港和目的港的规定方法——识记
⒈规定一个装运港和目的港 ⒉规定两个以上装运港或目的港 6、海运的主要运输单据——识记
(1)装货港编制的单证:托运单(Booking Note,B/N)、装货单(Shipping Order,S/O)、收货单(Mate Receipt,M/R)、提单(Bill of Lading,B/L)、装货清单(Loading List,L/L)、载货清单(Manifest,M/F)、载货运费清单(Freight Manifest)、危险货物清单、货物积载图、剩余舱位报告。 (2)卸货港编制的单证:
过驳清单、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提货单 7、滞期费和速遣费的含义——识记
滞期费是指承租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内将货物全部装完和卸完,为了完成货物装/卸,船舶还需要在港口停泊时,承租人按规定的滞期费率向船舶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速遣费是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装卸时间之前,提前结束货物的装/卸作业后,有船舶所有人付给承租人的奖励费。
按照国际惯例,速遣费按滞期费的50%计算。 8、规定装运时间应注意的问题——领会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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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要考虑货物本身的特点 ⒉要考虑运输工具的情况 ⒊要考虑买卖双方的情况 9、规定装运港应注意的问题——领会
⒈货源供应地。装运港应选择离货源供应地较近,且从产地到装运港运输条件较好、费用水平低、存储及其他基础设施也较好的港口。
⒉港口条件。装运港应选择有直达班轮航线、港口自然条件较好、有适当的装卸技术设备、运费及附加费水平较低的港口。
⒊港口数量。在货物成交量较大或货源分散的情况下,应在合同中尽量争取规定两个或更多的装运港,以便履约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10、规定目的港应注意的问题——领会
⒈首先应贯彻我国的有关政策,不以我国政府不允许与之有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港口为目的港。
⒉目的港的规定力求明确具体,一般不宜接受采用笼统方法规定的目的港。 ⒊港口条件。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应是安全的,包括自然条件的安全和社会条件的安全。
⒋选择港。选择港数目一般不超过3个;备选港口须在同一条班轮航线,且是班轮公司船只都停靠的港口;核定价格和计算运费时,按备选港口中费率和附加费最高者计。
⒌港口重名。为防止发生差错、引起纠纷,必要时在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是哪个国家或地区的、甚至是哪个方位的港口。 11、有关分批装运和转运的规定——领会
⒈若只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限制,则此时卖方掌握主动权,可根据自身情况决定;若明确规定分批装运的时间、批次和数量的,则卖方需谨慎从事。
⒉海运方式下的转运,即转船,卖方一般不宜接受有指定转船港、转船公司或应转的具体船名等限制性内容的条件。
⒊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其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及/或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将不视作为分批装运。
12、海运提单的性质、作用——领会
⒈提单具有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的性质 ⒉提单具有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的性质 ⒊提单具有证明运输合同成立的性质
13、海运提单的种类及填写的注意事项——领会P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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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⒈已装船提单;⒉收货待运提单 (2)按货物外表状况是否有不良批注分:⒈清洁提单;⒉不清洁提单 (3)按提单中收货人栏的填写方式分:
⒈记名提单;⒉指示提单;⒊不记名提单
(4)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⒈全式提单;⒉简式提单 (5)按签发提单的时间划分:⒈倒签提单;⒉预借提单 14、海运货运单据的流程——领会P87、见图3-1
揽货、订舱—接货装船(仓库收货、集中装船)—卸船交货(集中卸船、仓库交付) ⒈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填写装货联单。 ⒉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S/O与托运单上的内容无误后,签发S/O,将留底联留下后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 ⒊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O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
⒋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理货公司、装卸公司。
⒌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俺计划装船。 ⒍托运人将经过检验检疫的货物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准备装船。
⒎货物装船后,理货长将S/O交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O并签发收货单(M/R)。 ⒏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
⒐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预付运费情况下)换取正本已装船提单(B/L)。 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审核无误后,留下M/R签发B/L给托运人。
⑾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银行结汇(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取得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
⑿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向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
⒀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或M/R)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F/M)连同B/L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
⒁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
⒂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⒃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制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定装卸公司理货公司,联系安排泊位,做好接船级卸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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⒄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
⒅收货人持正本B/L到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 ⒆收货人办理货物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 ⒇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15、海运运费的计算——应用
公式:F=Fb+∑s=fQ+(S1+S2+……+Sn)×fQ =(1+ S1+ S2+……+Sn)×fQ
F代表运费总额;Fb代表基本运费;∑s代表各种附加费总额; F代表基本运费率;Q代表货运量(运费吨);S代表某项附加费
实例:由青岛运往南非开普敦港口“门锁”一批共计1000箱,每箱体积20cm×30cm×40cm,毛重为25公斤,当时燃油附加费为15%,港口拥挤附加费为10%,门锁属于小五金,计费标准W/M,等级为10级,查基本运费为每运费吨66美元,试计算应付运费是多少?
解:(1)先查明此批货物计费标准是按W还是按M计收: M: 20cm×30cm×40cm=24000cm3=0.024m3 W:25kg=0.025M/T 所以应按重量(W)计收。
(2)算出该批货物的总重量:0.025M/T×1000=25M/T (3)套入公式:
F=(1+ S1+ S2+……+Sn)×fQ
=(1+15%+10%)×66×25=2062.5(美元)
16、集装箱的标准及条件——识记 集装箱应具备的条件:
⒈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⒉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无需中途换装。 ⒊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臵,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⒋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⒌内容积在1立方米或1立方米以上。
集装箱标准:目前使用的国际集装箱规格尺寸主要是第一系列的4种箱型,即A型、B型、C型和D型。其中最常用的主要是20英尺和40英尺的标箱,20ft集装箱=1TEU,10ft集装箱=0.5T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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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集装箱的货物分类及集装箱的类型——识记 集装箱货物可以分为4种:
⒈最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如针织品、酒、医药品、打字机、各种小型电器、光学仪器、电视机、收音机、小五金等。 ⒉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 ⒊边缘集装箱化的货物
⒋不适合集装箱化的货物——废钢铁、大型卡车、桥梁、铁塔、发电机、钢铁结构物件等。
集装箱的类型:干货集装箱、散装集装箱、冷藏集装箱、敞顶集装箱、框架集装箱、牲畜集装箱、罐式集装箱、汽车集装箱。 18、集装箱的标志——识记
第一组标记:箱主代码、顺序号和核对号。 ⒈箱主代码。集装箱所有者的代码,由4位拉丁字母表示:前3位由箱主自己规定,并向国家集装箱局登记;第4位字母为U,表示海运集装箱代号。 ⒉顺序号。是集装箱的编号,用6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6位补0。
⒊核对号。用于计算机核对箱主代码与顺序号记录的正确性。核对号一般位于顺序号之后,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并加方框。 第二组标记:国籍代号、尺寸代号和类型代号 ⒈国籍代号。用3为拉丁字母表示,说明集装箱的登记国。 “RCX”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代号。
⒉尺寸代号。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用于表示集装箱的尺寸大小。 “20”代表20英尺长、8英尺高的集装箱。
⒊类型代号。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说明集装箱的类型。其中00~09为通用集装箱,30~49为冷藏集装箱,50~59为敞顶式集装箱。 第三组标记:最大总重和自重 ⒈最大总重:又称额定重量,是集装箱的自重和最大允许载货量之和。 最大总重单位用公斤和磅同时标出。 ⒉自重:集装箱的空箱重量。
19、集装箱的货物装载方式——领会P96 (1)集装箱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⒈符合ISO标准;⒉四柱、六面、八角完好无损;⒊箱子各焊接部位牢固;⒋箱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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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清洁、干燥、无味、无尘;⒌不漏水、漏光⒍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2)对集装箱的检查应做到:
⒈外部检查:对箱子进行六面察看,外部是否有损伤、变形、破口等异样情况,如有即作出修理部位的标志。
⒉内部检查:对箱子的内侧进行六面察看,是否漏水、漏光、有无污点、水迹等。 ⒊箱门检查:门四周是否水密,门锁是否完整,箱门能否270℃开启。
⒋清洁检查:箱子内有无残留物、污染、锈蚀异味、水湿。如不符合要求,应予以清扫、甚至更换。
⒌附属件的检查:对货物的加固环节,如板架式集装箱的支援、平板集装箱、敞篷集装箱上部延伸用加强结构等状态的检查。 (3)货物装入集装箱内时应注意的事项:
⒈在不同件杂货混装在同一箱内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外包装的强度、货物的特性等情况,将货区分开。将包装牢固、重件货装在箱子底部,包装不牢、轻货则装在箱子上部。
⒉货物在箱子内的重量分布应均衡。如箱子某一部位装载的负荷过重,则有可能使箱子底部结构发生弯曲或脱开的危险。在吊机和其他机械作业时,箱子会发生倾斜,致使作业不能进行。此外,在陆上运输时,如存在上述情况,拖车前后轮的负荷因差异过大,也会在行驶中发生故障。
⒊在进行货物堆码时,则应根据货物的包装强度,决定货物的堆码层数。另外,为使箱内下层货物不致被压坏,应在货物堆码之间垫入缓冲材料。
⒋货物与货物之间,也应加隔板或隔垫材料,避免货物相互擦伤、沾湿、污损。 ⒌货物的装载要严密整齐,货物之间不应留有空隙,这样不仅可充分利用箱内容积,也可防止货物相互碰撞而造成损坏。
⒍在目的地掏箱时,由于对靠箱口附近的货物没有采取系固措施,曾发生过货物倒塌,造成货物损坏和人身伤亡的事故。因此,在装箱完毕,关箱前应采取措施,防止箱口附近货物的倒塌。
⒎应使用清洁、干燥的垫料(胶合板、草席、缓冲器材、隔垫板),如使用潮湿的垫料,就容易发生货损事故。
⒏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性质、包装,选用不同规格的集装箱,选用的箱子应符合国际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查,并具有检验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书。 20、集装箱货物的流转程序——领会 (1)整箱货流转程序
⒈在发货工厂或仓库配臵集装箱;⒉由发货人自行装箱;⒊通过铁路、公路或内河运输;⒋在集装箱码头堆场办理交接;⒌将集装箱根据堆场计划堆放;⒍装船;⒎通过海上运输;⒏卸船;⒐将集装箱根据堆场计划堆放;⒑⒀在集装箱堆场办理交接;⑾通过内陆运输;⑿在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拆箱;⒀集装箱空箱回运。 (2)拼箱货流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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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货运站从码头堆场领取空箱;⒉货运站配箱、装箱;⒊对已装箱的实箱加铅封;⒋将实箱运至码头堆场;⒌装船;⒍通过海上运输;
⒎卸船;⒏将实箱运至货运站;⒐货运站拆箱;⒑货运站交货;⑾集装箱空箱回运。 21、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领会
⒈门到门交接;⒉门到场交接;⒊门到站交接;⒋场至门交接; ⒌场到场交接;⒍场到站交接;⒎站到门交接;⒏站到场交接; ⒐站到站交接
22、集装箱进出口货运的程序和主要单据——领会
集装箱运输的出口货运程序包括:订舱或托运—承运—发放空箱—货物装箱—货物装箱—整箱货的交接和签收—换取提单—装船
主要单证:⒈集装箱设备交接单;⒉装箱单;⒊场站收据;⒋危险品清单;⒌冷藏集装箱清单
23、集装箱提单的性质、作用——领会
性质:集装箱运输下的货运提单是以码头收据换取的,是一张收货待运提单。在大多数情况下,船公司根据发货人的要求,在提单上填注具体的装船日期和船名后,该收货待运提单也具有已装船提单同样的性质和作用。
作用:⒈集装箱提单一经签发,则表明负责集装箱运输的人收到外表状况良好、铅封号码完整的集装箱货物,其责任已开始。
⒉集装箱货物至目的港地,提单持有人将提单交还给目的港地集装箱运输经营人的代理人,以取得提货的权利。集装箱提单是交货的凭证。
⒊提单是集装箱运输经营人与货物托运人之间运输合同订立的证明。 ⒋集装箱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即货物的物权凭证,可自由转让买卖。 24、航空货运进出港程序——识记
⒈出港程序:订舱—整理单据—交接—出港
⒉进港程序:进港航班预报—单证处理—发到货通知—交接 25、航空货物运价的分类——识记
航空货运运价按运价制定的途径可以分为协议运价和国际航协运价。
按照IATA运价公布的形式划分,航空货运运价可分为公布直达运价和非公布直达运价。
普通货物运价 IATA运价 公布直达运价 指定商品运价 等级货物运价 8
集装货物运价 比例运价 非公布直达运价 分段相加运价 26、航空货运单据的性质及作用——领会
航空货运单是订立合同、接受货物和运输条件的初步证据。 作用:⒈运输合同凭证,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运输合同的凭证;
⒉货物收据,是承运人签发的已收运货物的证明,也是承运人表明在良好状况下装运的证明;⒊运费单据,是运费结算凭证及运费收据;⒋是承运人组织航空货运的依据;⒌是进出口物品办理报关手续单证之一;⒍是保险证明;⒎不是物权凭证,不能通过转让航空货运单来转让物品。
27、航空快递业务的形式和作用——领会
业务形式:⒈门到门服务;⒉门到机场服务;⒊专人派送 作用:⒈快递公司有完善的快递网络
⒉从收运范围来看,航空快运以收运文件和小包裹为主
⒊航空快运业务中有一种其他运输形式所没有的单据POD,即交付凭证。 ⒋从服务层次看,航空快运设有专人负责,减少了内部交接环节,缩短了衔接时间,因而运送速度快于普通航空货运业务和邮递业务,这是快运业务有别于其他运输形式的最本质、最根本的一点。
⒌从服务质量看,航空快件在整个运输过程中都处于监控之下,若需查询,立即能得到准确的回复。因此航空快递使发件人和收件人都能感到安全、及时、可靠。 28、国际多式联运的货物交接类型——识记
多式联运的基本形式是集运。集运是指有多式联运经验的人把不同的发货或不同的收货人的货物集中起来进行运输。
交接类型包括买方集运和卖方集运两种。
买方集运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根据收货人的要求将同一收货人的货物集中起来,在内地或港口集装箱货运站,将这些货物装入同一集装箱内托运。
卖方集运是由卖方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安排全程运输,将货物安全、准确、迅速、节省、方便地送到目的地。
29、多式联运提单的主要内容——识记P136
货物外表情况;多式联运经营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场所;发货人、收货人名称;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的地点和日期;交付货物的地点;经双方明确协议,交付货物的时间和期限;表示提单为可转让或不可转让的声明;多式联运提单签发时间、地点;多式联运经营人或经授权人的签字;有关运费支付的说明;有关运费方式和运输路线的说明;有关声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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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式联运提单的签发——识记
多式联运经营人凭收到货物的收据,在签发多式联运提单时可根据发货人的要求签发可转让和不可转让的多是联运提单中任何一种。
正本提单签发一份以上的目的在于保护收货人的合法权益。 副本提单没有法律效力,主要是为业务需要。
根据多式联运的特点,货物的托运人一经交出货物,即使该货物未实际装船,也可凭场站收据要求多式联运经营人签发提单。 31、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领会 ⒈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
⒉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
⒊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⒋必须是国际的货物运输
⒌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⒍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32、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性质——领会
性质:多式联运经营人是多式联运的当事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于货主来说,它是货物的承运人;对于分承运人来说,它又是货物的托运人。它一方面同货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另一方面又与分承运人以托运人身份签订各段运输合同。所以具有双重身份。
3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领会P127
(1)责任期限:是从接收货物之时起到交付货物之时为止。 (2)赔偿责任形式:⒈统一责任;⒉分段责任,又称网状责任制; ⒊修正(双重)统一责任,又称混合责任制 (3)赔偿责任限制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承运人掌管货物期间对应承担赔偿责任的货物灭失、损害和延误交货等造成货方损失进行赔偿的最高限额规定,该限额是由采用的责任形式和责任基础决定的。
限额规定的形式有两种:⒈单一赔偿标准形式,即只规定单位重量货物赔偿限额;⒉双重赔偿标准,即不但规定单位重量货物赔偿限额,也规定每一货损单位的赔偿限额。 34、多式联运提单的意义——领会
根据多式联运公约有关“在国际多式联运中,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对全程运输统一负责”的规定,在制定多式联运提单时本着采取一次托运、一张单据、一次付费和一次保险的简单手续原则,方便货主,使一张货运单据用于不同的运输方式。 在转换运输工具时,不必经过重新分类、核对、检查、开箱和装箱。多式联运提单是指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以交货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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