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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考核制度

2020-07-30 来源:易榕旅网
财务考核制度

一、财务考核的目的

1、让财务部门各员工明白自身的岗位职责,使分工更明确,防止多人重复做一件事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2、调整工作态度,制定奖惩制度,使各自对工作认真负责,防止投机取巧行为的发生。 3、总结公司的经营状况,为制定销售计划、公司发展规划提供可靠、真实的数据支持。 二、财务考核高压线

1、根据签字不全、费用不明确的单据做账。 2、做账单漏单。

3、其他恶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财务行为。

三大高压线触碰其一,当月考核定为D,给公司造成损失较小的,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若损失较大,责任人除承担相应损失以外,同时给予开除处理。 三、考核的范围

1、人员范围:财务部会计、出纳等人员。 2、薪酬范围:出纳:90%薪资--110%薪资 会计:90%薪资--110%薪资

3、工作范围:日常工作、财务领导杨经理及公司总经理提出的其他必要工作。 四、考核的原则

1、采取分数制与领导考核相结合的制度

根据平时表现得出分数只占总考核的85%,领导给分占总考核的15%。 考核成绩=表格得分(满分100)*0.85+领导给分(满分100)*0.15 2、四级等级制度

将成绩划分为四个等级:A——大于等于95 B——90(包含)至95 C——85(包含)至90 D——85以下

3、连续相结合制度

连续考核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作的稳定性,防止财务工作质量各月结果存在过大的差异。

若发生扣款,则在当月的薪资考核范围(10%工资)内扣除,超出部分在以后月份考核范围内继续扣除直至扣完。如发生奖励,三月为一周期进行发放,必须三月同时满足条件方可发放奖励,否则奖励归零。 五、具体方法如下:

1、根据表格和领导给分得出成绩(F)。

2、根据F得出等级

3、F连续3个月达到3B及以上成绩,第一、二月最后薪资=100%工资—扣款,第三个月最后薪资=130%工资—扣款,(30%是3个月的10%一次发放的缘由)

F为D,最后薪资=90%工资—扣款,如发生此类情况,第二个月为整顿月,若还为D,最后薪资=90%工资—扣款,若第二月为C及以上,最后薪资=100%工资—扣款,从第三个月开始考核周期从新开始。

F为其他情况,最后薪资=100%工资—扣款

若F在全年范围内80%为B以上且无D情况,年假多放1天(带薪)作为员工奖励。 4、若发生加班,当月工资=最后薪资+加班费,若发生请假,当月工资=最后薪资—请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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