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载及地震作用
1. 楼而均布活荷载取值有误。
取值有误的楼面活荷载主要有阳台、走道、门厅、楼梯、电梯公 用前室及消防疏散楼梯的活荷载。
可能出现人流密集的建筑主要是指学校、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 民用建筑未明确的常用楼面活荷载标准值如下:设浴缸、坐厕的卫 生间
4KX/m2;有分隔蹲厕的公共卫生间8KN/m?(包括填料、隔墙)或 按实际
考虑;阶梯教室、微机房3KN/m2;银行金库、配电室、水泵房 10KN/m2;地下一层顶板施工活荷载5 KX/m2;楼板下挂管道及设备荷 载按实际情况考虑且不小于0. 5 KN/m2;宾馆、饭店的大型厨房不小 于8 KN/m2或有较重炉灶、设备及储料时应按实际取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
2. 基木风压、基木雪压取值不对。
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高层建筑(一般可认为是高度超过60m的高 层建筑),承载力设计应按基木风压的1. 1倍采用。计算位移按50 年一遇基木风压,计算结构风振舒适度按10年一遇风荷载标准值。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主要是大跨、轻质屋盖结构,此类结构的雪 荷载经常是控制荷载,应采用100年重现期雪压。
1/44
确定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的基本风压W。时,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值乘以1.05采用。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7.1.1条,第7.1.2条,第 8.1.1 条,第 8.1.2;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22
3、 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未按规范进行荷载折减。
这是考虑楼而上的活载不能同时布满所有的楼面。如果不折减会 造成基础设计过于保守,柱子内力及配筋计算有误。新荷规修订,设 计楼而梁、墙、柱及基础时对消防车的活荷载的折减不在包含在强制 性条文中。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2条。
4、 大、中、小学校的各类建筑,考虑到人流密集,对阳台、楼梯、 看
台、外廊及屋而栏板或栏杆的顶部未进行水平承载力验算。
应按规范在栏杆顶部施加规定的水平荷载,并对构件进行强度验 算。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5.2条。
5、 地下室挡土墙是一种以承受水平土压力为主的受力构件,基本组 合未
考虑永久荷载控制的基本组合,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取1.35。 地下室底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误取1.2, 应取为1.0。
当永久荷载标准值与可变荷载标准值比值较大时,在进行承载能 力极限状态基木组合效应组合设计值时,应考虑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
2/44
最不利组合。地下室地板抗水计算时,板、覆土的自重对结构有利, 自重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
地下室挡土墙的土压力宜取静止土压力。
有人防要求的地下室外墙的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对结构不利时取
1.2,有利时取1.0;抗爆等效荷载分项系数取1.0。
计算地下室外墙时,室外地面活荷载一般取不小于5 KN/m%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3.2.4条。
6、 对于隔墙布置和装修做法较为灵活的公共建筑,未考虑隔墙 荷载,或
未注明隔墙材料和装修荷载的限值。
对非固定隔墙荷载应取每延米墙重1/3作为楼面活荷载且附 加值不应小于lKN/m2o
固定隔墙的线荷载应折算成等效均布永久荷载。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1.1条注6。
7、 当采用压型钢板轻型屋而时屋而活荷载计算榇条时应取0. 5 kN/m- o
对受荷水平投影面积大于60mr]架构件,屋面坚向均布活荷载的 标准值可取下小于0. 3KX / m2o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 102:2002第3. 2. 2条。
8、 门式刚架厂房计算风荷载时漏掉女儿墙风荷载。
对于门式刚架房屋,垂直于建筑物表面的风荷载应按《门式刚架规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3.2.3条。
3/44
程》附录A计算。
9、 屋而活荷载标准值取值有误。
如:上人屋而活荷载标准值按不上人情况取值;兼做其他用途的上 人屋面未按相应用途的楼而荷载取值;设有屋顶花园的屋而活荷载标准 值未考虑花圃土石等材料自重;屋顶有上反梁时,对有可能形成的积水 荷载在设计中未考虑,屋面积水荷载可按2 KN/m2,不与活荷载组合。
高、低屋而处在低屋面应考虑施工堆料荷载不小于4KN /斥的临 时荷载,并在施工图中注明。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5.3.1条。
10、 设防烈度(设计基木地震加速度)选错。
抗震设防烈度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颁发的文件确定。在 一般情况下,设计时取抗震规范附录A提供的我国主要城镇中心区域 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对己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可按批准的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 计地震动参数进行抗震设防。但随着城镇的日益扩大,建设工程日益 远离城镇中心,哪些远离城镇中心的建筑工程,特别是往设防烈度大 的方向的建筑工程,可能需按较高的标准进行抗震设防。
如:北京的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抗震规范》附录A给 出的是7度(0. 15g),但该四个城镇中心往北京市中心方向可能就需 按8度(0. 2g)进行设防。一般这些按较高标准抗震设防的村镇位于 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分界线两侧4km区域内。如下图所示:《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1.0.4条。
4/44
11、存在角度大于15°的斜交抗侧力构件,未进行斜交抗侧力构件方 向的
水平地震作用计算。
有斜交抗侧力构件的结构,考虑到地震可能来自任意方向,为此 要求计算相交角度大于15°的抗侧构件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
电算结果一般会输出最大地震作用方向的角度,其值较大时,未 进行该地震作用方向的地震作用计算。地震作用是多方向性的,总有 一个方向的地震作用效应最大。当大于15°时,应将该方向做一次最 大地震效应计算,并以此较大的计算结果设计、绘制施工图。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1.1条。
5/44
12、抗震设防烈度8、9度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未进行竖向地震作
用计算。7度(0. 15g)高层建筑中的大跨度和长悬臂结构也应进行 竖向地震作用计算。
需计算竖向地震作用的还有转换结构的转换构件、7度(0.15g) 和8度抗震设计时连体结构的连接体及9度时的高层建筑。 对大跨度及长悬臂可按下表确定。 设防烈度 7 度(0. U) 7度(0.叫) 8 度(0. 2«) 8 度(0. W 大跨度屋架 >24m >20m A】6m >14m >12m 长悬臂梁 >6m >5m >4m >3. 5m >3m 长屋鸭板 >3m >2・ >2m >1.75m >1・ 5m 9 度(0.4Q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1.1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2条、第10.5.2°
13、结构计算地震影响系数所采用的结构口振周期未考虑非承重墙的 刚度
影响进行折减。
考虑砌体填充墙对结构侧向刚度的贡献,必须按《高规》第4. 3. 17 条对计算的自振周期了,以折减o
6/44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16。
14、 抗震验算时,任一楼层的剪力系数应符合《抗震规范》第5.2.5 条要
求,对出现多个楼层不满足时,仅靠调整楼层最小地震剪力系数 是不妥的。
若多个楼层剪力系数不满足,说明结构的抗侧刚度不足,应增加 结构体系的抗侧力刚度。
还应注意:当底部剪力相差不多时,可按规范采用乘以增大系数 处理;当底部剪力相差较多时,结构的选型和总体布置需重新调整, 不能用乘以增大系数处理。
对于竖向不规则的结构,突变部位的薄弱层,还应按抗震规范
3. 4. 4条规定再乘以不小于1. 15的系数。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2.5条。
15、 建筑场地类别错误,计算书及图纸均为ii类土,地质勘察报告为 iii
类,结构计算应重新计算。
场地类别与计算地震作用的地震影响系数有关,场地类别错误会 导致地震作用计算错误。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1.4条。
16、 单层厂房只考虑横向水平地震作用,而未对厂房纵向进行水平地 震作
用计算。
一般情况下,应至少在建筑结构的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计算水平地 震作用,各方向的水平地震作用应由该方向抗侧力构件承担。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1.1条。
7/44
17、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建筑结构,抗震计算时未 计算
双向水平地震作用下的扭转影响。
“质量和刚度分布明显不对称、不均匀的结构”,一般指在刚性楼 板假定下,在考虑偶然偏心单向水平地震地震作用下,楼层最大位移 与平均位移之比超过位移比下限1.2较多。
计算双向水平地震作用并考虑扭转影响与计算单向水平地震作用 并考虑偶然偏心影响应取最不利考虑。对多层建筑,凡属抗震规范第 3.4.2条所指的
平面不规则多层建筑,亦应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5.1.1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4.3.1条。
8/44
二、地基基础
1、 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或设计等级为甲级的非嵌岩桩和 非深
厚坚硬持力层的建筑桩基,根据试桩检测结果和设计经验认为没 有必要进行变形验算,也就不提供沉降计算结果。
《地基规范》第3. 0. 2条第2、3款对建筑物地基变形验算范围有 明确规定,设计应严格遵守。经验不能代替法规,应按规定进行沉降 计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
2、 对基坑开挖未提出安全要求。
应按9. 1. 9条规定在结构总说明或基坑开挖图中写出具体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9.1.9。
3、 不验算桩身磴强度是否满足试桩要求。
桩身混凝土强度应满足桩的承载力设计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5.10。
4、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未设置沉降观测 点,
未提岀变形观测要求(8、9层建筑物此类问题较多)。
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必须按要求对 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进行变形观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10.3.8。
5、 未说明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以后应进行基槽(坑)检验。
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基槽检验可用触探或其他 方法,当发现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 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9/44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10.2.1 o
6、 对地质条件的考虑“重单体,轻环境”,对于山区建、构筑物可能 遭
受滑坡、崩塌、泥石流、强降雨等不利影响考虑不足。
选址定位合理避让,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适当加强。在受山洪影 响的地段,应采取相应的排洪措施。对具有发展趋势并威胁建筑物安 全使用的滑坡,应及早整治,防止滑坡继续发展。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6.1.1条,6.1.4条。
7、 忽略梁板式筏基底板受冲切承载力、受剪切承载力的验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4.11条。
8、 变形缝处混凝土结构的厚度不应小于300mm。
因变形缝处是防水的薄弱环节,特别是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时,止 水带将此处的混凝土分为两部分,会对变形缝处的混凝土造成不利影 响,因此变形缝处混凝土局部加厚的规定。
图5.1. 6-1中埋式止水带与外贴防水层复合使用 外贴式止水带L>300
外贴防水卷材L>400 外涂防水涂层L>400
1 一混凝土结构必一中埋式止水带;3—填缝材料;4-外贴止水带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第5.2.3条。
9、 地基处理后忽略必要的变形验算;或以地质勘察报告中的沉降估 算代
10 / 44
替地基变形验算。
对处理后的地基进行变形验算的范围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第
3. 0.2强条要求。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3.0.5条。
10、 换填垫层施工质量检验要求不详。
应在图中注明垫层的施工质量检验必须分层进行,应在每层的压 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铺填上层土。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4.4.2条。
11、 CFG桩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验要求不准,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 检
测要求按修正后的承载力特征值E提岀。
应按深度、宽度修正前的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强提出检验要 求。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第9.4.2条。
12、 湿陷性黄土场地上的建筑物,结构总说明中未提出使用、维护和 检修
要求。
应在设计中注明:在使用期间,对建筑物和管道应经常进行维护 和检修,并应确保所有防水措施发挥有效作用,防止建筑物和管道的 地基侵水失陷。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第9. 1. 1条。
13、 桩基计算书不全面。如桩基水平承载力计算;锚桩的抗拔承载力 计
算;桩身和承台结构承载力计算等。
应按《桩基规范》第3.1.3条要求的计算项目提供计算书,以便 审查
11 / 44
桩基设计是否安全、合理。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2008第3.1.3条。
14、 当基础(含承台)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柱或桩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时,
未验算基础局部受压承载力。
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一般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附录D.5素 混凝土局部受压计算。当不满足要求时,可以提高混凝土强度等级或 采用设间接钢筋(钢筋网片或螺旋式配筋)按《混凝土规范》6.6节 计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8.2.7条、第8.4.18条、 第
8.5.22 条。
15、 在进行地基承载力计算时,未采用荷载效应标准组合;在进行基 础承
载力设计时没有采用荷载效应基本组合。
验算地基承载力和基础承载力时,应分别采用不同的荷载效应组合。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5条。
16、 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验算其稳定性。
建造在斜坡上或边坡附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仅验算地基承载力 和变形而忽视了地基和土坡稳定的验算,且应按《地基规范》5.4规 定进行稳定性计算。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
17、 当同一结构单元处荷载差异很大或置于不均匀土层上、在基础上 及附
近有地而堆载,地基基础设计仅满足承载力要求,未进行地基变 形计算。
应按《地基规范》第5. 3节规定分别进行地基沉降量、沉降差、 倾斜
12 / 44
和局部倾斜的验算满足规范地基变形计算规定和要求,且基础和 上部结构上应考虑沉降差的影响。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第5.3.4条。
18、 设计多塔楼和裙房下大底盘整体基础,仅单独计算塔楼下的地基 沉
降。
在同一整体大而积基础上建有多栋高层和低层建筑,应按照上部 结构、地基与基础共同作用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符合《地基规范》第 5.3.10条规定并满足《地基规范》第5.3.4条要求。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5.3.4条。
19、 基础持力层设在未经处理的液化土层上;
建造在液化土层上的建筑物,地震时发生地基失稳,建筑物倒塌 或破坏的例子不少。液化的等级不同,震害的程度也不同。抗液化措 施见《抗震规范》第4. 3. 6~4. 3. 9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 3. 2条。
20、 桩篩筋加密范围不符合规范要求。
桩篩筋的设置应符合《抗震规范》第4.4.5条及《桩基规范》第 四章有关条款要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第4. 4. 5条。
21、 当地下水位较高(地下水埋藏较浅)时,建筑地下室或地下构筑 物存
在上浮问题,未进行抗浮验算。
抗浮稳定性验算按《地基基础规范》第5. 4.3条采用阿基米德原 理计算。整体满足抗浮稳定性要求而局部不满足时也可采用增加结构 刚度的措
13 / 44
施。
图纸文件还应注明施工期间的停止降水时间。 还应注意:抗浮设计水位与抗水设计水位不同。
名称 定义 使用師 备注 主要用干建筑外防 水设片 1 防水设计水位 地下水的战丈水头,吋按历史呈 建快外防水和确足址F 结构岛水位定 站构険体抗淨稳定脸算时应考虑 的杭渗等圾 川于结构的廉体稳定騎 2 抗浮设计水位 的地卜水水位.国彖规范没有明離 抗靜设计水位对结 禅及结构构件的设讣计算 构设卄彫响大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第3.0.2条。
14 / 44
三、砌体结构
1、砌体结构的层数或高度超过规范限制。
震害调查表明:砌体房屋层数越多及高度越高,震害越严重。 新抗震规范增加了 7度(0.15g)和8度(0.3g)的层数和高度 限制。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不允许用于乙类建筑和8度(0.3g) 的丙类建筑。
6、7度时,横墙较少的丙类多层砌体房屋按抗震规范第7.3.14 条采取加
强措施后,层数和高度仍按抗震规范表7.1.2规定采用。
横墙较少的砌体房屋总高度按规范表7.1.2规定降低3m,层数 减少一层;横墙很少还应在减少一层。新抗规规定了 “横墙较少”和 “横墙很少”的含义。
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a)图中阁楼 不作为一层,高度计入坡屋面高度1 /2; (b)图中阁楼作为一层,高 度计入坡屋而高度
1/2; (c)图中斜屋面下出屋面“小建筑”(实际有 效使用而积或重力荷载代表
值小于顶层30%)可不计入层数和高度 控制范围。
(a) fflOM较小, 下为
(b)阁楼层高度较高,下设RC
OS顶.
板.
15 / 44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而到主要屋而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 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而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 许从室外地而算起。无论是全地下室还是半地下室,抗震强度验算均 应作为一层并满足墙体承载力要求。
岀
出
feCWh
厂
主豪\"
工
1) 全地下室指全部地下室埋置在室外地坪以下,或有部分(对\"部分”和“大部分” 可按1/3及2/3把握)结构露于地表而无窗洞口的悄况。按《抗餐规范》表7.1.2控制房 屋的总数时,全地下家町不作为•层考虑。但应保证地下室结沟的整体件和M I•部结构 的连续性。
2) “嵌固条件不好的半地卜峑”⑴作为一层使用,开有门窗洞H采光、通风,半地卜° 室的层岛中有大部分理霄在室外地面以下.按《抗展规范》表7. 1.2控制房斥的总层数 时.此类半地下宰应作为•层计算,房屋总高度从地F室室内地面算起。
3) “桜固条件好的半地卜逹”⑷乂可分为卜•列两种悄况:
(1) 半地下宰层高较小,一般在2.2m左右・地下室外墙无窗洞LI或仅右较小的通气 窗口.对'卜地卜•室墙的戯而削弱很少。地卜空层高大部分埋丸于室外地面以下,或高;I;地 面部分不超过1.0m。按《抗震规范》表7.1.2控制房屋的总层数时•此类半地卜•室可以 不算作-层・房屋总崗度从室外地面算起。
(2) 当半地卜•室开有门窗洞II、作为一层使用.且层髙与上部结构相当时,•峨应按 启计算只层数和总舟度。为了争取恳数和高度,为地面卜丿十窗洞处均设有窗井墙且毎开
间的窗井墙乂为地卜•室内横墙的延伸时・窗井周丽墙体形成封闭空间,使外窗丿I:形成扩大 的半地卜室底盘结构・有利于半地下室作为I•部结构的嵌固部位。因此,町认为是嵌固条 件好的半地卜宅 按《抗震规范》表7・1・2控制房屋的总层数时•不作为•层看待・房用 总高度从室外地面算起。
16 / 4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7.1.2条;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中10.1.2条。
2、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中,底部抗震墙布置和数量不满足规 范要
求。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是一种不利的建筑结构体系,上下层 由不同材料组成,上下层刚度差异较大。从经济上考虑采用此结构, 但必须采取措施以保证抗震安全。
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的下部的抗震墙的最大间距超过规 范要求。 底部抗震墙应沿纵横两方向设置一定数量并均匀对称布置。第二层与 底层侧向刚度的比值6、7度时不应大于2. 5, 8度时不应大于2.0, 且均不应小于
l.Oo底层框架一抗震墙砖砌体房屋的层侧向刚度比值 不满足规范要求;宜调
整抗震墙的长度或在抗震墙上开洞调整墙体的侧向 刚度使其满足要求。
规范规定底部抗震墙承担全部的地震力,同时作为安全储备还要求框架 也应按承担20%的地震力设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1. 5条、7. 1. 8条、第 7. 2. 4 条。
3、 底框抗震墙砌体房屋托墙梁抗震构造不满足要求。
底框抗震墙砌体房屋托墙梁是该结构中极其重要的构件,必须保 证托墙梁的强度和刚度,规范规定梁的截而宽度不应小于300mm,梁 的截而高度不应小于跨度的1 /10,这是为了保证托墙梁的整体刚度
17 / 44
的需要。
此外,考虑到地震作用的反复性,还要求受力筋及腰筋应按受拉 钢筋的要求锚固在柱内,且上部纵筋在柱内的锚固长度应符合钢筋混 凝土框支梁的有关要求;
沿梁高应设腰筋, 数量不应少于2014,
距不应大于200mm;加密区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直径不小 于8mm,箍筋除在梁端1.5梁高且不小于1/5梁静跨范围加密外,还 应在上部墙体的洞口处和洞口两侧各500mm切不小于梁高的范围内 加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7. 5. 8。
4、底部框架一抗震墙砌体房屋框架结构上部砌体抗震墙与底部框架
梁或抗震墙对齐或基木对齐难以满足规范要求。
原因分析:底部框架-抗假墙、上部为各种刪体承雨的房屋,是-•种抗震性能较差,地震时 易造成破坏较重的结构形式。为了保证上下层结构的连续性,规范要求上部砌体盘重墙婆与 底部框架或抗需墙对齐。如用于般底部用作商店、办公等需耍空间较宽敝的场所。而上层 则是--股的住宅或小开间的房间。所以上下层墙只可能有一部分对齐。
改进措施:规范规定“基木对齐''的原则,即大部分的上部承重墙应落在框架梁或墙上。 在个独立的抗震单元中(一般为五个开间六道横墙),为有二道横墙不对齐,冃•此二道横墙 不是紧相邻的时候,可认为符合规范规定的基木对齐的原则。如图1.2.22所示。
对于不能落在底层框架梁或墻上的砌体承匝墙,应十在过波层设置次梁。在次梁设计时, 应考虑由于竖向抗侧力构件不连续的影响,对次梁构件的两端支座适当加喷,并宜对传递给 水平转换构件的地震作用乘以1.25〜1.50的増犬系数。此外,述应对过渡层在构造上了,以 加强,如对过渡层支承在次梁上的墙段.配置水平钢筋,以増强该墙的刚度,减少裂缝的可 能性。
18 / 44
X 3000[ ^4(4 [4500 • ----- T ----- 1 4500 ZW0 3000 21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4500 L_M 4500
(D C O ③ 图 1.2.22 4500 (a)上层 ⑥ (b)底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7.1.8条
5、忽略了砌体强度设计值的调整系数
砌体强度设计值的调整系数关系到结构的安全。砌体强度设计值 的调整系数主要涉及而积调整系数和水泥砂浆调整系数。试验表明: 中、高强度水泥砂浆对砌体抗压强度和砌体抗剪强度无不利影响,当 采用大于M5的水泥砂浆时,砌体强度可不调整。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第3. 2. 3条。
6、在多层砌体房屋设计中,忽视了构造柱作为主要抗震构造措施的
作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
构造柱的作用主耍是约束- JI在地農中开裂破坏了的墙体,使之不进一步倒塌。从这一 点出发,我们能够更好地來理解和运用构造柱而不致出现谋导。构造柱虽不能阻止墙体出现 的一般裂缝的发展,但是在墙体沿对九线的剪切裂缝较大并贯通整个墙而,使墻体分为四大 块后,构造柱能够约束墙体的进一步倒塌。
圏梁 囲梁
(a)戢比较大狀
(b)高純相当的墙
《抗震规范》对楼梯间抗震构造措施予以加强,楼梯段上下端对
19 / 44
应墙体处增加的构造柱与楼梯间四角设置的构造柱合计有八根构造 柱,再与楼层半高处设置的混凝土配筋带构成应急疏散安全岛。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3.1条、第7. 4.1条。
7、钢筋混凝土楼板是装配整体式楼板,圈梁也错误地做预制装配式 楼板;
现浇楼板可不单独设置圈梁,但楼板未沿墙周边加强钢筋;装 配式楼板只在外墙设置周边圈梁,在内墙未设圈梁。
圈梁能增强房屋整体性,提高房屋抗震性能,是抗震有效措施。 抗震圈梁必须是现浇的。地震区曾发现装配式圈梁破坏的例子,地震 时圈梁与楼板无可靠粘结,圈梁脱离楼板摔下。
现浇楼板整体性好,水平刚度大,因此,不必再另设圈梁,但仅 靠楼板内的一般钢筋包括分布钢筋,还不足以形成楼板的边框作用, 需另设加强钢筋并与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
装配式楼板仅在外墙设置圈梁过于薄弱,较长的外墙圈梁还需在 中段设置拉结,应按规范要求在外墙、内纵墙、内横墙上设置抗震封 闭圈梁。
% • • 4 • • ■ • • • 另加板边加强筋2012 通长放置 a • • • • 23*、另加板边力 ■ D强筋
(b)板边加張筋竖敖 (a)板迪加强轴平放 81.4.9现浇板边加强筋配置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3. 3条。
% /y% 24>12 ©6 @200 8、楼梯间作为抗震安全岛,未采取抗震加强措施。
地震震还表明:楼梯间由于比较空旷常常破坏严重,必须采取一 系列有效措施。8、9度时不应采用装配式楼梯梯段。突出屋面的楼、 电梯间,地震中受到较大的地震作用,在构造措施上也许特别加强。
20/4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3. 8条。
9、 装配式楼盖中,当有现浇圈梁时,预制板伸入墙上的长度不满足 要求;
房屋端部大开间房屋(开间大于4. 2m),缺少楼、屋盖与墙或 梁的拉结。
楼板的搁置长度,楼板与圈梁、墙体的拉结,屋架(梁)与柱的锚 固、拉结等等,是保证楼、屋盖与墙体整体性的重要措施。当圈梁设 在板底时,钢筋混凝土预制板应相互拉结,并应与梁、墙或圈梁拉结。 详图见陕
09G0901-lo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3. 5条。
10、 地震区楼屋盖大梁、屋架没有对其采取加强抵抗水平力的措施。
⑴大梁、屋架支座除了传递竖向斥力以外,一锻都是按简支考虑。但是地震作用下, 即使是简支的梁或屋架也将承担水平向的惯性作用。所以还必须在支座处设置抵抗水平向的 作用力的描施。如增加屋架支朋的螺冷数量和强度,加大大梁的支承长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拉 绪措施等。
(2)大梁、屋架支承部位的墙或柱,不论简支与否,都要考虑梁、屋架所可能产生的嵌 固
弯矩,并由此会对墙柱造成的不利影响。
支承顶层的大梁或斥架的外墙,其•支承处如墙内设仃构造柱时,则此构造杠也应考虑朮 担梁和屋架带来的弯矩作用,因此必须增大构造柱内的配筋,把构造柱作为排架柱来考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3. 6条。
11、 多层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中,可以采用构造柱体系,也可以 采用
芯柱体系,选用上应区别对待。
21 / 44
又如在一些烈度较髙地区,出于地层作用强度较大,因此要求小砌块建筑具有更好的抗 震性能。所以采用构造柱加芯柱的做法更为恰当。所谓构适柱加芯柱做法是指墙体与墙体交 接处,包括内外墙交搂处,外墙转伤处,内墙交接处等部位可采用与墙厚相同的构造柱;而 对于一般的门窗洞口处,则可采用芯柱做法比较适宜0
从墙片和整体模型的抗震试验得到,采用构造柱用于墙体连接部位时,其抗震变形能力 和延性都有明显提窩,而冃•可以保证施工质量能够检査。因为构造杆的钢筋是集中配置并有 箍筋,而且上下钢筋都必须连续配置,其性能优于取根配筋的芯柱,
当然小砌块建筑中的芯柱做法在国外已沿用多年,我国早期也一直沿用芯柱做法,因此, 芯柱做法也仍然是•种小砌块结构中的可供选择的形式。设计人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照规 范或规程的规定自行选择。
(b)内.外保温外堵芯柱设置平而示例
22 / 44
(C)夹芯保温外培枸造柱设置平丙示例 (d)内、外保温外堵构遥柱设置平而示例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4. 1条。
12、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楼盖抗震构造措施不满足要求。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底部与上部各层抗侧力结构体系不 同,为使楼盖具有传递水平地震力的刚度,要求过渡层的底板为现浇 楼板,板厚不小于120mm,并应少开洞或小洞,当楼板开洞尺寸大于 800mm时,应在洞口周边设置边梁。上部各层对楼盖的要求同多层砖 房。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7. 5. 7条。
13、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房屋底层设置砌体抗震墙,未按要求先砌 墙后浇
梁柱。
多层砌体房屋在施工时也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底部框架-抗震墙 砌体房屋底层设置约束普通砖砌体或小砌块砌体抗震墙在6度且房 屋层数不超过4层允许使用。
鮒在舗框架中的砌体抗靈駆加强它与底轆魁的整体连接,以提高抗離九 对单-砌健可以在帥内増设水平SB難髓高抗轆加饷就(纟胎柱),以龊 翩地震作刪要求,对轍在底部框架屮的砌体抗蘇,应先鵬后浇觸飜土梁机 因为这种
23 / 44
做法可以鞠现勰紐与周邇体墙的连接,使之觴形成-片整体讎比较如 的辦抗震慝如縣件许可,宜在连接的部鉤成马雅,这艇有利于飘作腑发挥。 肝不参与抗侧力織部毎不宜果用先鵬后滾勰柱瀛土的做法。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3. 9.6条,第7.1.8条。
四. 混凝土结构
1、梁、柱、板、剪力墙受力钢筋及箍筋的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
要求;转换梁纵筋配筋率错按一般框架梁要求设计;建造在2类场地 的且房屋高度在60m以上的髙层建筑的框架柱最小总配筋率未增加
0. l%o
最小配筋率不满足规范的要求尤以肥梁、胖柱、厚墙、厚板出现24 / 44
的概率
较大。
转换梁不同于一般框架梁:转换梁一般是偏心受拉构件,并承受 较大剪力,而一般框架梁是弯剪构件;转换梁内力大,而一般框架梁 内力相对较小;抗震设计时转换梁延性要求较高。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8.5.1条、第11.3.6条、 第
11.4.12 条、第 11.7.14 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3.7条、第6.4.3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条、第6.4.3 条、第
7.217 条、第 8.2.1 条、第 10.27 条、第 10.210 条、第 10.2.19 条。 2、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选择错误。
抗震等级的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采用 不同的抗震等级。
框支剪力墙结构,剪力墙抗震等级应区分底部加强区(关键是框 支层加上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与非加强区的抗震等级。
当框架■剪力墙在规定水平力作用下,底层(计算嵌固端所在层) 框架所承担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时, 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抗震墙的抗震等级可与框架抗震 等级相同。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3.9.3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11.1.3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6.12条、第6.1.3。
3、 框架梁、转换梁均未设篩筋加密区;转换梁上部墙体开有门洞形 成小墙肢
25/44
或梁上托柱时,该部位转换梁的箍筋未加密。
多层框架结构在室外地面以下靠近地而处设置拉梁层时,拉梁的 抗震构造措施也应符合框架梁的要求,设篩筋加密区。
洞边部位及托柱部位转换梁弯矩和剪力都急剧加大;抗震设计时, 沿连梁全长篩筋的构造应按框架梁加密区要求采用,连梁不应按一般 框架梁仅在梁端一定范围箍筋加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6.3.3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条、第1027 条。
4、 电算计算简图与实际施工图不符,如剪力墙的布置与数量、混凝 土强度
等级、梁截面尺寸等。
计算简图与实际施工图不符会给结构安全带来隐患,结构专业要 与各专业密切配合,及时修改主体计算,做到计算简图与实际施工图 相一致。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3.5.2条、第3.6.6条。
5、 未注明钢筋强度标准值的保证率;未注明抗震结构对材料和施工 质量的
的特别要求。
在混凝土结构设计说明中应提出当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 架和斜撑构件(含楼梯),其纵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的抗拉强度 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屈服强度 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之比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总 伸长率不应小于9%o
钢筋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391条、第3.9.2条。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422条。
26 / 44
6、 未止确确定建筑抗震设防分类。
如:带大底盘的高层建筑,当底部几层为大型超市,且符合大型 商场的标准,抗震设防类别未定为重点设防类(乙类);或将整幢建 筑都定为乙类;或虽下部几层为商业建筑但达不到大型商场标准的却 定为重点设防类。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 0. 1条。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第3. 0. 2条。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3. 1. 1条。
7、 人防地下室外墙水平分布筋不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
有防护要求的构件的配筋率与一般构件的配筋率不同,设计时应 区别对待。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第4. 11. 7条。
8、 抗震设计时,一级框架梁端截面的底面配筋与顶面配筋的比值小 于0.5,
二,三级小于0.3。
一级应大于0.5;二、三级应大于0.3。梁端底面和顶面纵向钢 筋的比值,对梁的变形能力有较大的影响,能防止在地震中梁底出现 正弯矩时过早屈服或严重破坏,从而影响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正常发 挥。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6.3.3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条。
9、 抗震设计时,框架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但梁端加密区箍 筋最小
直径未增加2mm。
试验与震害表明,梁端的破坏主要集中在1.5〜2倍的梁高范围 内,限制梁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箍筋的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可以获得 较好的延性。
27/44
当框架梁端纵向钢筋的配筋率大于2%时,箍筋的要求 也相应提高。
对悬臂梁和框架梁的悬臂段,因不存在抗震延性问题,篩筋可不 按此执行。对与梁悬臂段相邻的内跨,建议还是按悬臂支座的而筋是 否超过2%来确定篩筋的直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6.3.3条; 《髙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3.2条。
10、 一级抗震等级时,框架梁、柱纵筋采用直径16或14的钢筋时, 箍筋
间距若配成@100不满足6d要求;当框架梁高300,箍筋间距取 100大于梁高的1/4,应取75。
试验与震害表明,当篩筋间距小于6d〜8d时,混凝土压溃前受 压钢筋一般不致压屈,延性较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6.3.7条;6.3.3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4.3条,6.3.2条。
11、 三、四级框架柱的柱根处,加密区篩筋间距取150小于100和 8d (d
为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较小值。
三、四级框架柱柱根(底层柱下端)处箍筋加密区间距应取100 和d
(d为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的较小值。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6.3.7条;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4.3条。
12、 抗震设计时,未对主体结构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替代原则作出规定。
如果不规定主体结构纵向受力钢筋的替代原则,常会使替代后的 纵向受力钢筋总承载力大于原设计的纵向受力钢筋的总承载力设计 值,从而造成抗
28 / 44
震薄弱部位的转移,也可能造成构件在受其影响的部 位发生混凝土脆性破坏(混凝土压碎、构件剪切破坏)。纵向受力钢 筋替代时,应按照钢筋受拉承载力相等的原则换算,并满足正常使用 极限状态(裂缝、挠度)和抗震构造措施(最大及最小配筋率、保护 层厚、钢筋间距等)要求,特别是以等级较高的钢筋替代原设计纵向 受力钢筋时,还应注意上述替代引起的钢筋延性(强曲比、塑性设计 条件等)变化的影响。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3.9.4条。
13、 框架结构设计时,不应采用框架和部分砌体墙混合承重的形式。
不仅框架结构房屋不得采用部分砌体承重,框架结构中楼电梯 间、局部突出屋顶的电梯机房、楼梯间、水箱间等,也不得采用砌体 墙承重,而应采用框架承重,而设非承重填充墙。框架结构和砌体结 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构体系,震害表明:如果在同一建筑中混合使 用,地震时抗侧刚度远大于框架的砌体墙会首先破坏,导致框架内力 急剧增加,然后导致框架破坏其至倒塌。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6.1.6条。
14、 转换梁腰筋不足2①16@200;转换梁支座负筋按一般框架梁配置, 梁
而拉通筋不足而筋总而积的50%o
转换梁是偏心受拉构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当配筋 计算是由跨中正弯矩和拉力组合控制时,支座上部纵向受力钢筋至少 50%沿梁全长贯通;当配筋计算由支座负弯矩和拉力综合控制时,支 座上部纵筋应全部
(100%)沿全长贯通;下部纵筋应全部直通柱内。
《髙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2.7条。
29 / 44
15、 在高层建筑中有错层结构时,错层处框架柱截而高度不应小于 600mm,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小于C30,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篩筋在 全柱段加密配置。
错层结构属竖向不规则结构,错层附近的竖向抗侧力构件受力复 杂,框架结构错层往往形成许多短柱与长柱混合的不规则结构。因此 错层结构在错层处的构件要采取加强措施。如果错层处混凝土构件不 能满足设计要求,则需采取有效措施,如框架柱采用型钢混凝土柱或 钢管混凝土柱;剪力墙内设型钢,可改善构件的抗震性能措施。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第10.4.4条。
16、 设计文件未注明结构的用途。
改变结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超载使用、结构开洞、改变使用功 能、使用环境恶化)的情况均会影响结构的安全及使用年限。任何对 结构的改变(无论是在建或既有结构)均须经设计许可或技术鉴定, 以保证结构在设计使用年限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既有建筑结构抗震加固前应进行抗震鉴定。
当既有建筑直接增层时,应先对既有建筑结构进行鉴定。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第3.1.7。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第3.0.1条。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第8.1.1条。
30 / 44
五、钢结构
1、在钢结构设计中,设计总说明未注明钢材牌号、连接材料型号(或
钢号)及钢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此外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 焊缝质量等级及对施工的要求。
这些事项都是与保证工程质量密切相关,钢材的牌号应与钢材的 现行国家标准或其他技术标准相符;对钢材的性能要求,凡我国钢材 标准中各牌号能保证的项目可不再列出,只提附加保证和协议要求的 的项目,而当采用其他未形成技术标准的钢材或国外钢材时,必须列 出有关钢材性能的各项要求,以便按此检验。焊缝的质量等级应根据 构件重要性和受力情况按《钢结构规范》7.1.1条规定选用。对结构 的防护和隔热措施等其他要求应在设计文件中以说明。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1.0.5条。
2、 抗震设计承重钢结构,未对钢材材质提岀材料性能补充要求,仅 在设计文
件中注明采用Q235钢或Q345钢;焊接承重结构错用Q235-A 级钢。
《抗震规范》对抗震钢结构钢材提出特别最低要求,即实测强曲 比、伸长率、冲击韧性、屈服台阶及可焊性,并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A级钢不保证冲击韧性且Q235钢含碳量不作为交货条件,故不能用 于抗震设防钢结构和焊接承重结构。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第3.9.1条、第3.92条。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3.3.3条。
3、钢结构设计中,未注明柱脚在地面以下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 的磴包裹。
调查发现:凡埋入土中的钢柱,其埋入部分混凝土保护层未伸出 地而者
31 / 44
或柱脚地而与地而标高相同时,皆因柱身(或柱脚)与地面(或
土壤)接触部分的四周易积聚水分和尘土等朵物,致使该部分锈蚀严 重。有的化工厂埋入土中的钢柱,虽有包裹混凝土,但因电离子极化 作用,锈蚀很严重,故在土壤中有侵蚀介质作用条件下,柱脚不宜埋 入地下。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中8.9.3条。
4、 未注明钢结构的抗震等级。
2001版《抗震规范》没有规定钢结构的抗震等级,2010版《抗 震规范》
将2001抗震规范对不同烈度、不同层数、不同抗震设防分 类所规定的“作用效应调整”和“抗震构造措施”调整、归纳、整理 为四个不同的要求,称之为抗震等级。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1.3条。
5、 未注明钢结构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
钢结构对温度比较敏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的钢结构耐火极限仅 为0.
25ho《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8. 9. 4条规定:钢结 构的防火应
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
GB50045的要求,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层应根据建筑的 防火等级对各不同的
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进行设计。防火涂料的性 能、涂层厚度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防火涂料》 GB14907和《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范》CECS24的规定。
当防锈底漆与防火涂料同时使用时,应注意两者必须匹配。 需作防火涂层的钢材表面,可除锈后只作底漆涂层。
32 / 4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5. 1. 1条、第5.1.7条。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第3. 0.2条。
6、 在钢结构构件计算中,t=16, t=20钢板设计强度值取值不同,未 予以注
意,造成错误。
钢材强度设计值应根据钢材板厚或直径按《钢结构规范》表
3.4. 1-1采用。厚度是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 构件是
指截而中较厚板件厚度。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3.4.1条。
7、 在计算单而连接的轴心受压单角钢和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 强度
时,其强度设计值未乘以折减系数。
单而连接的受压单角钢实际上是双向压弯构件,应采用折减系数 考虑双向压弯影响。
单角钢单面连接
单面施焊不加垫板,焊缝不能保证满焊焊件
的全厚度,强度设计值须折减。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3.4.2条。
焊缝强度设计值应折减 焊缝强度设计值不折减
8、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普通螺栓受拉连接未采取防止螺帽松动的措 施,或
33 / 44
采用打乱丝扣等损伤性措施。
在设计中不能将普通螺栓受拉连接承受动力和承受静荷载相混 淆,在使用中由于螺栓受拉并承受动荷载,因此螺帽容易松动,甚至 滑落,给结构安全留下隐患,应按钢结构规范对螺帽采取防松动措施, 如采用双螺帽、弹簧垫圈或将螺帽和螺杆焊死等。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8.3.6条
9、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中,设计屋架时,未考虑屋而风吸力作用导致 引起构
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
屋架计算一般以竖向荷载为主,计算各杆件的受压、受拉内力, 选定截而,但应考虑各种不利荷载组合。对轻屋面冷弯薄壁型钢结构, 由于风吸力的体形系数很大,常引起杆件内力数值和方向发生变化, 如数值增大或由拉杆变为压杆,均应按最不利组合设计杆件。
此外,设计刚架、標条和墙梁时,也应考虑屋而风吸力作用的不 利影响。此时永久荷载分项系数应取为1.0。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第4. 1. 7条。
10、屋盖未设完整支撐体系,屋盖水平支撑采用圆钢时,没有张紧 装置。在
房屋的温度区段内,未设置能独立构成空间稳定结构的支撐 体系。
为了保证屋盖结构的空间工作,提高其整体刚度,承担或传递水 平力,避免压杆的侧向失稳,以及保证屋盖在安装和使用时的稳定, 应分别根据屋架跨度及其载荷的不同情况设置横向水平支撐、纵向水 平支撑、垂直支撑及系杆等可靠的支撐体系。支撐构件宜自成体系, 若将標条兼做支撑系杆,应按压弯构件设计。
34 / 44
由于圆钢不受长细比控制,外形小,由自重产生的挠度值较大, 易下垂松弛,不能有效地起受拉作用,必须具有拉紧装置,可采用两 端螺栓张拉或中部花篮螺栓张拉。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第8. 1.4条。
《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KB50018-2002第9.2.2条,第10. 2. 3 条。
11>刚架梁、柱高强度螺栓连接的端板,不满足最小厚度16mm的要 求。
刚架梁、柱通常假定按刚性连接节点设计,要保证连接节点与计 算模型相符合,传力可靠,除满足计算要求外,必须严格控制端板厚 度不小于
16mm,以保证端板有足够的刚度。工程习惯上,端板的厚 度也不宜小于节点
所用高强螺栓直径do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7. 2. 9条。
12、未复核有柱间支撐的柱脚锚栓在风荷载作用下的上拔力。
门式刚架端墙(山墙)上的风荷载经由抗风柱、屋而横向水平支 撑等结构构件传至柱间支撑,柱间支撑的最大竖向分力是与其相连的 柱脚锚栓产生上拔力。
根据《门式刚架规程》第7.2. 19条,计算有柱间支撐的柱脚锚 栓在风荷载作用下的上拔力时。应计入柱间支撐产生的最大竖向分 力,且不考虑活荷载(或雪荷载)、积灰荷载和附加荷载的影响,恒 荷载分项系戮应取1.0
O
计算柱脚锚栓的受拉承载力时,对Q235钢锚栓,其抗拉强度设 计值
fat=140N/mni2,对Q345钢锚栓,其抗拉强度设计值fat=180N/mm:,
35 / 44
锚栓的而积取螺纹处有效截而而积。
《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第7. 2. 19条。
13、 抗震钢结构框架柱的长细比误按普通钢结构规范控制。
构件允许长细比的规定,主要是避免构件柔度过大,在本身自重 力作用下产生过大的挠度和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构件弯曲及在大震 时竖向地震作用下防止屈曲。
由《钢结构规范》第5. 3. 8条及第5. 3. 9条可知刚度不足产生的 不利影响拉杆远比压杆严重。对比《抗震规范》第8. 3. 1条和《钢结 构规范》第
5. 3. 8条可知抗震框架柱长细比限值要比普通钢结构严 格。
框架柱的长细比关系到钢结构的整体稳定。研究表明,钢结构高 度加大,轴力加大,竖向地震对框架柱影响很大,抗震等级越高,框 架柱长细比限值越严。此外,框架柱长细比限值还与钢材牌号(屈服 强度)有关,Q235钢框架柱长细比限值要比Q345钢长细比限值大, 要求松。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 3. 1条。
14、 抗震设防的框架,中心支撐长细比、板件宽厚比不符合规范规定。
框架的中心支撐主要作用是减小层间位移和保证结构整体稳定, 在地震作用下框架支撑体系的恢复力特性,主要取决于支撐杆件的受 压行为,支撐的长细比大者,滞回圈较小,吸收能量的能力较弱。支 撑杆件的长细比应根据抗震等级按抗震规范设计。
限制中心支撑板件宽厚比主要是为了防止发生板件局部失稳。中 心支撑斜杆宜采用双轴对称截而,如果采用单轴对称截而时,应当采 取防止绕对称
36/44
轴屈曲的有效构造措施。如下图在人字形斜杆支撑上增 加再分杆等措施。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 4. 1条。
15、 偏心支撐消能梁段及同一跨的非消能梁段翼缘板件宽厚比超过规 范规定
限值。
限值消能梁段翼缘宽厚比主要是为了保证消能梁段有良好的延 性和耗能能力,故要比普通梁严格些。此外,消能梁段钢材应采用 Q235、Q345、
Q345GJ。当梁上翼缘与楼板固定但不能表明其下翼缘 侧向固定时,仍需设
置侧向支撑。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 5. 1条。
16、 粱与柱刚性连接时,柱在梁翼缘上下各500mm的范围内,柱翼缘 与腹
板间或箱形柱壁板间的连接焊缝未按规范采用全融透的坡口焊 缝。
罕遇地震作用下,框架节点将进入塑性区,为了保证结构在塑性 区的整体性,因此采取将柱在梁翼缘上下各500mm的范围内,柱翼缘
37 / 44
与腹板间或箱形柱壁板间的连接焊缝米用全融透的坡口焊缝。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第8.3.6条。
17、高层钢结构框架柱的柱脚未采用刚接柱脚。
外露式柱脚一般为较接柱脚,通常用于轴心受压柱。对于高层钢 结构框架柱与基础的连接,一般采用刚接柱脚。刚性柱脚又分为埋入 式柱脚和外包式柱脚。刚性柱脚一般存在着M、X. V作用力。日木阪 神地震表明,外露式柱脚破坏严重,高层钢结构宜采用埋入式柱脚。 《髙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第8. 6.2条。
Ml
恥卅昨給“16
舟埶鮒加即”干
处«穩〉跚・\" ---
4 r-» A I MieimM L_ t uwmi / lOi il^k
/ 严•••
1 2 1 * n i m .I I Z !
II? <100
*55- 逡 黄 miw
1-1
埋入式刚性柱脚构造
38 / 44
>.Q s^sT2*MSE6S
S
s^ssSS
s
IsIX
.< 」
0^
一
養申 \\ 畫 畢 e 鬲業173
S
1
坑育幷般战面粗埋深由计 忙第定
s
諜誥£聲t. > 3 0
且
財于大®一」
-ss^ 对于駁空工字形柱
■
ps舌I盂IS
.ssf eI5
ssfcuw w
tw %s咚sg
零 g学曲艸ft
外露式柱脚
18、楼板的耐火极限确定为1.5h,压型钢板未采取保护措施,压型 钢板板
肋顶部以上混凝土仍取50mm不满足规程规定的防火要求。
结构的防火设计首先应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然后根据耐火等级 确定耐火极限,而后采取保护措施。当压型钢板作为承重结构时,应 重视防火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第7.4.6条。
40 / 44
六、其他
1、 未注明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 按其预定目的使用的时期。明确了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时 期,在这一规定时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 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 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所谓\"正常维护〃包括必要的 检测、防护及维修。设计使用年限是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 结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的具体化。设计基准期是为确定可变作用及 与时间有关的材料性能等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它不等同于建筑结 构的设计使用年限。荷载统计参数,一般按设计基准期为50年确定 的。房屋实际寿命也不同于设计使用年限,超过房屋的设计使用年限 经过鉴定、加固房屋还可以继续使用。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5条。
2、 未注明结构的安全等级。
按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统一划分为三个安全等级,其中, 大量的一般建筑物列入中间等级,重要的建筑物提高一级;次要的建 筑物降低一级。至于重要建筑物与次要建筑物的划分,则应根据建筑 结构的破坏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 的严重程度确定。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第1.0.8条。
3、 末根据勘察成果文件(如地基处理方案、基础选型、地耐力等) 进行
工程设计的。
对勘察报告的权威性认识不足,当有疑义时应与勘察单位沟通, 双方达成
41 / 44
一致后,勘察单位应出具补充勘察报告,以作为设计依据。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违反木条例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给 了处罚: (一) 勘察单位末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 设计单位末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四)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42 / 44
参考文献
1、
酋安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常见问题汇编(结构专业)
2、 《建筑结构设计问答与分析》朱炳寅编著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4、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 (05SG109-1) 5、 6、
7、 8、
9、
10、11、12、13、14、15、16、17、18、44 /
19、20、21、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 (05SG109-2)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
(05SG109-3)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见问题分析及图示
(05SG109-4)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02)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00
4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