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近期卖出了公司股票,出现了违规短线交易的情形,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1、2010年5月7日、14日、17日,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124,584股,平均成本11.303元/股。
2、2010年8月14日,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受让了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集体资产投资中心持有的公司股份中的16,8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受让价格为10.08元/股,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170,263,296元,并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了证券过户。
3、2010年10月21日、22日、25日,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股票965,622股,平均减持价15.458元/股,扣除相应税费,最终盈利为4,714,575.11元。
二、对本次违规短线交易情况的处理
《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9章节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依据上述规定,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4,714,575.11元交给公司。这部分收入记入公司当期营业外收入。
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董事会表示今后将加强其帐户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并向广大公司投资者致歉,同时承诺在未来六个月内不再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同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股东予以通报,要求引以为戒。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其在交易操作中杜绝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
三、截止本公告日,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16,050,162股,持股比例为11.40%。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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