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把“零距离”接访当作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2020-06-07 来源:易榕旅网


把“零距离”接访当作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书记 李可波

正确对待群众信访,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基层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岳阳市岳阳楼区面积175平方公里,辖2个乡、14个街道办事处,常住人口65万,流动人口20多万。由于地处中心城区,社会矛盾相对突出,信访工作压力较大。为此,我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坚持把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当作特殊的群众工作,清清楚楚办信访,扎扎实实解民忧,历史性地实现了信访总量、集访总量、非正常上访数量、群体性事件数量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社会大局保持稳定。中央和省市媒体对我区信访工作经验多次作了推介。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开门接访“听清楚”

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一般来说,没有特殊的困难,没有解不开的“心结”,他们是不会随意上访的。为此,我坚持把每一位来访群众当作家人,把每一封求诉信件当作家书,首先把他们反映的情况听清楚。

一是安排时间听。我认为,办理信访是领导干部的份内之责,认真接访是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为接访安排时间,就是为了多听群众意见。近年来,我着力推动“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研究制定了《岳阳楼区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方案》,要求全体区级领导安排相对固定的时间接访处访,定期到区信访局坐班接访,同时安排一定时间到基层下访。我自己坚持每周一在办公室开门接访,每周到信访大厅接访一次,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常委会议,专门听取信访工作汇报。2010年,我先后接待来访群众76批293人次,其他区级领导接访532批1659人次。在接访的过程中,我特别注重用耳朵听,用耐心听,力求把上访人反映的情况弄清楚,把他们的利益诉求弄明

1

白。在听的过程中平息群众的情绪,赢得了群众的信任,为解决信访问题打下基础。

二是充满感情听。多年的经验告诉我,对上访群众的感情不只是笑脸相迎、茶水相待,更重要的是与群众心息相通,情感相融;能够与群众换位思考,站在上访群众的角度来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群众的诉求听进去。有一次,我区一家改制企业的职工集体上访,并堵塞了城市交通主干道。等我赶到现场时,天下起了大雨,我没有退缩,和上访群众一道展开了雨中对话。尽管雨水声很大,但丝毫没有影响我倾听群众的心声。上访群众在情绪得到宣泄,诉求得到倾诉后,也被党委政府的真诚所感动,主动撤离道路,理智参与协商。事实说明,只要我们用心倾听,能够和群众共担风雨,就没有搬不动的山,没有解不开的结。

三是带着责任听。在大多数情况下,上访群众是来反映问题的,而接访处访的责任就在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我在听取群众诉求时,始终带着解决问题的责任,带着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愿望,因而听得更真切,效果也更好。我区雷锋山小区房屋质量问题是10多年前留下来的“老大难”,居民多次上访反映由于桩基不牢,部分房屋已不能居住,时刻威胁着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接到这个信访件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感驱使我必须把情况弄清楚,于是我会同建设、房产等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到住户家中走访,仔细听取居民的介绍,共同商讨房屋改造方案。正是由于带着责任听取群众诉求,为准确制订迅速有效的措施打下了基础,也为成功消除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创造了条件。

二、深入调研“问清楚”

在工作中,我把到群众中去访贫问苦、调查研究,作为掌握民情、畅通民意、化解民难的重要手段,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经常性地走街串户、了解情况,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并严格要求主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案件后不推诿,不扯皮,立即深入群众调查,多途径取证,把群众反映的情况问清楚,把握最佳时机,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2

一是带案下访。上访群众反映问题往往都是由于下面的干部出现了“问题”。解决上访的问题需要我们眼光朝下,到基层问情况,向群众问计策。2010年,我们把“访”和“问”结合起来,开展了较大规模的信访问题摸排行动,从区级领导到乡(街道)、村(社区)、组(居民小组)负责人乃至楼栋长分别入户访谈,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60多场次,发放调查问卷2400多份,有针对性地完成了130多起重点信访案件调研,找准了问题根源,掌握了一手材料,一些久拖不决的信访问题找到了根由,少数不明不白的信访案情也得以真相大白。如易某连续多年上访要求发放老年生活费、何某多次上访要求解决15年前的土地权属纠纷等较为复杂的信访问题都得到有效解决。

二是专案调查。依托信访接待中心,我区成立了信访案件外勤调查组,派出信访调查人员及时约见上访群众,详细告知调查结果,当面核实关键环节和重要细节,为公平公正处理群众诉求获取了真实有效的依据。对于情况复杂,牵涉到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特别是一些陈年积案,我们从各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专门调查组,联合乡(街道)信访办、司法所、综治维稳办等进行实地调查。2010年,共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调查23次。在今年处理的民革会员李某要求办理退休的信访问题中,我考虑到李某是多年前作为人才引进我区的民主党派干部,如果协调处理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影响党派团结,造成严重的负面效应。因此,我责成相关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深入调查,坚持依法依规、合情合理的调处原则,为李某按正常退休办理了相关社保、医保。

三是个别约谈。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哪个部门,就向那个部门问清情况;涉及哪个干部,就向那个干部问清缘由。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力求“精确制导”,避免相互“踢球”,更多采用约谈的办法,实打实地研究问题,解决矛盾。在岳阳市城区“五创”提质行动中,回族群众马某经营的一家牛肉拉面馆需要拆迁,由于对拆迁补偿有异议,马某到区里上访。在处访过程中,我把店面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及法制办、控违办、民宗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找来问清情况,并与上访人核准事实,当面协商,使问题很快得到解决。2010年,我区信访部门共发出信访约谈通

3

知80多份,约谈120多人次,大多数上访案情在约谈中进一步理清,有的信访问题还直接得以了结。

三、依法依规“讲清楚”

俗话说,道理讲得清,牛肉敬得神。大多数上访人都不是糊涂人,缠访闹访的现象只是极少数。甚至在某些情况下,上访群众讨的就是一个说法。只要我们摆明政策,讲清道理,按章办事,以理服人,信访问题就不是问题,更不会发展成影响社会安定的大问题。为此,我着力把讲政策、讲法律、讲道理贯穿于信访的全过程。

一是在引导上访行为时讲。我重视对群众上访行为的积极引导,力求就地息访、减少上访,促进理性上访、有序上访。近年来,我根据城市信访工作的新形势,致力于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在全区大力开展了“三官四员”进社区、百名律师联社区等活动,让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司法助理员、维稳信访员、城管队员、社区管理员等深入群众,讲清表达诉求的正确途径,讲清非正常上访的不良影响,共同做好群众上访行为的引导工作。目前,全区联系社区的“三官四员”有960多名,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引导群众有序上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在接待群众来访时讲。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初信初访诉求,我要求接访人员现场讲清政策,为上访群众解疑释惑。对明显不合法、不合理的诉求,也要求把法律条款或文件规定找出来,把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讲清楚。总之,能办的有个交代,不能办的也有个说法,力求让上访群众心服口服。为了做到“讲清楚”,我把懂政治、懂政策、懂法律的骨干力量安排到信访工作一线,同时聘请了124名律师和96名法官参与接访处访,还有22名律师挂牌定期参与信访接待。很多上访群众在工作人员讲清法理之后自动息访,初信初访办结率一直比较高。2010年,我区接待初访群众643批,现场办结595批,办结率92.5%;初信97件,一次性办结的有90件,办结率93%。

4

三是在回复办理结果时讲。在回复信访问题、反馈处理结果时,我不但要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而且强调处理有依据,结论有收条。处理有依据,就是把处理问题的政策道理讲清楚,把解决问题的法律依据讲清楚;结论有收条,就是要让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打收条,对一些比较复杂的信访案件,还要求签订息访罢诉承诺书,做到不留尾巴,不留后患。由于道理讲得到位,大多数信访案都已终结,重复上访量大大降低。

四、息访息诉“办清楚”

我始终坚持全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合理诉求,把信访案件作民生实事来办理、当民心工程来对待,确保案件处理零差错。

一是敢于担有理的责。在工作中,我区大力实行疑难信访领导包案制,明确信访处理直接责任人,全区各级干部从我做起,不管是区级领导,还是乡、村干部,分层级落实任务,担负责任。在接访过程中,坚持“有理公开说,是非大家评”,我要求接访干部不能因求尽快息访息诉而不顾法理和政策,迁就信访人,引发新的信访问题。而是必须通过公开辩论、双方质证、探讨协商、公示结论等环节,从客观的角度对案件作出评价和处理。如我区居民吕某的房产权遗留问题、起义投诚人员方某误判维权问题等27个“骨头案”、“钉子案”都得到彻底解决。

二是舍得花合理的钱。我充分尊重和关心弱势群体,对诉求合理,生活的确困难的上访群众给予倾斜照顾。我们大力开展领导干部“点对点”、社区(村)干部“面对面”、居民群众“手牵手”的扶贫解困活动,通过采取政府扶助、社会救助、民间互助等多种帮扶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其放下思想包袱,缓解生活压力,自愿息诉罢访。近年来,我区先后投入3100多万元,逐年对31家区属改制企业、89家中央、省、市属移交企业困难职工进行帮扶解困,每到春节等传统节日都要排查一批家庭特别困难的信访群众,组织各级干部对其进行慰问,使一些陈年积案得到妥善解决。

5

三是善于解无理的结。为使群众反映的疑难问题得到破解,我坚持做到“三到位”,即诉讼程序引导到位,通过司法程序告知,引导群众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对其提供司法援助;不合理诉求终结到位,对缠访、闹访、越级非正常上访的无理诉求,逐级拿出处理意见,按照“三级终结”规定,终结信访程序;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对已经作出法律终结处理的,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拒不接受且行为激烈的,进行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触犯法律规定的,依法处理。我区居民何某15年的土地权属遗留纠纷、退休教师刘某的退休费发放等78个遗留问题,都按照上述程序得到妥善解决。

6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