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将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向领导报告, 体规定如下:
1. 正常工作完成情况逐级报告。
2. 遇有特殊情况时应边处理、边报告。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
3. 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情况叙述清楚,必要时应书面报告。
4. 领导在接受报告后应及时处理,处理后要做好记录。 5. 报告内容如下: 6.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领班:
(1) 重点设备除正常操作外的调整。 (2) 采用新的运行方式。 (3) 主要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 (4) 系统故障及检修。
(5) 重要零、部件改造、代换或加工修理。 (6) 领用工具、备件、材料(低值易耗品例外) 。 (7) 员工加班、换班、补休、病假。 (8) 与其它部门或班组协调工作。
下列情况必须报告经理:
(1) 重点设备发生故障或停机检修。 (2) 影响营业的设备故障或施工。 (3) 员工的违章、违纪现象。
(4) 客户、其他部门提出的意见及建议。 (5) 系统运行方式较大改变。 (6) 重点设备零、部件改换。
(7) 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改造或移位安装。 (8) 系统及设备增改工程及外协施工。 (9) 班组人员调整。
(10) 领班病、事假、补休、换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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