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北京润城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分店
委托方式:○求租 ○求购
房屋类型:○住宅 ○商铺 ○商住两用 ○车库
下列房屋系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寻找,在委托期间,当乙方给甲方找到合适的房子,并与我公司签订《存量房居间租赁/认购合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月租金的100%或交易价1%作为乙方佣金。如看房未成功,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若甲方在乙方的协助下与业主签订正式合约,乙方负责检验业主房屋的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及协助甲方进行家具盘点,确定水,电,气等走表字数。
若甲方与业主在未签订《存量房居间租赁/认购合同》前交换联系方式或在六个月内、与乙方介绍之房屋业主自行成交、通过其他中介与乙方带看过的房屋业主自行成交、将我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提供给其他个人或公司发生以上情况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支付乙方月租金的100%或交易价1%作为乙方佣金。
本委托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并可以传真形式签字生效。
所看房屋:
第一套房 看完签字:
第二套房 看完签字:
第三套房 看完签字:
第四套房 看完签字:
第五套房 看完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北京润城基业房地产
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资质证号:京经纪(2007)第4465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本委托于 年 月 日在北京润城基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分店 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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