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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

2021-09-07 来源:易榕旅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

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晋政办发[2011]73号 【发布部门】山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30 【实施日期】2011.08.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

(晋政办发[2011]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1]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促进生猪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促进生猪蔬菜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我省和全国其他省市一样,出现猪肉、蔬菜价格过快增长,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我省继续强化并新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促进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的具体措施,生猪出栏、补栏工作加快,农副产品市场波 1 / 2

动有所趋缓,但受全国大环境影响,遏制猪肉价格上涨仍面临较大压力。

生猪、蔬菜生产和供应直接关系群众生活需求和切身利益,市场价格的稳定直接关乎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对此,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全局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菜篮子”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特别是要不折不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采取综合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生猪、蔬菜生产,在搞好市场供应的同时,建立保障生猪、蔬菜生产稳定发展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生猪和蔬菜生产、流通、消费以及市场调控等方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切实加大对生猪产业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生猪规模养殖扶持力度。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是提高生猪生产稳定性的重要措施。各地人民政府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商粪污处理能力,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省人民政府在继续实施生猪调出大县(农场)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规模养殖的扶持力度。对当年新建出栏达到1万头以上、改扩建新增出栏达到50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猪场奖补50万元。 (二)加大良种繁育扶持力度。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是保护生猪生产能力的关键环节。对全省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养殖户、种猪场和散养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其中,中央补助60元,省级补助25元,市缴补助10元,县级补助5元。继续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

(三)加强生猪疫病公共防控体系建设。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切实做好生猪疫病防控工作。继续落实好对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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