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对策——基于江苏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思考
2022-04-06
来源:易榕旅网
金融纵横201 4.01 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对策 基于江苏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的思考 周宜强 胡丕富 摘要:作为新形势下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新尝试,家庭农场将成为创新土地流转模式, 引导农村劳动力回流,提高我国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释放农业潜力的重 要途径,并成为有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因此,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具有重要的 现实意义。本文基于对江苏省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金融服务情况的调查及存在问题的分 析,思考研究加强金融支持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支持 家庭农场金融服务 中图分类号:F8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1246(2014)01—0093—06 2013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 活力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 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 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 状 一、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及金融服务的现 (一)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目前,镇江市家庭农场发展还处于探索阶 段,全市符合家庭农场标准的农业经营主体有 1530个,经营耕地总面积为19.27万亩。2012 年,农产品销售、经营服务收人在50万元以下 的有1068个,50万元以上的有439个。劳动 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 营”。其中,“家庭农场”一词首次在中央1号 文件中出现,表明中央希望通过发展家庭农 场,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和劳动生产率,进一 步夯实现代农业物质基础。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 力总数为5338人,其中家庭成员4412人,常 年雇工926人。截至7月末,镇江市已领营业 执照的家庭农场仅有104家。 1.特色农业为主。以镇江辖内的农业大 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 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人来源的新型农业经 市——句容市为例,农业是该市的重要产业, 随着生态农业、科技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 的大力发展,句容已形成鲜果、苗木、养殖等一 大批有特色的家庭农场式农业产业基地,草 营主体。家庭农场保留了农户经营农业的优 势,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要求,同时可以克服 小农户的弊端,有利于农业专业化和组织化的 实现,也有利于农业文化的传承,是实现农业 产业化和生态农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莓、葡萄、水蜜桃、茶叶、无花果等特色农产品 旺销南京、上海等大城市,对农业的支持也成 93 ≥ 《 鬣 金融纵横2o1l4:…0 1 为辖内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的重要领域。 2.优势产业明显。从镇江市实际情况来 看,从事种养业的家庭农场所经营的主要产品 大多数属于全市的优势产业,选择高附加值农 产品的生产加T,所产出的农产品质量较高, 很多家庭农场经营的农产品都通过了绿色认 证,也有引入农业科技以及机械化、标准化等 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 3.新型种植业多。在镇汀市符合家庭农 场标准的1530个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种植 业的有905个,其中新型园艺种植的有421 个,占种植业的46.5%。在句容市506户中, 从事种植业的为347户,占68.6%,而新型种 植业的262户,占比为75.5%。 4.品牌意识增强。镇江市积极引导家庭 农场走精品化、品牌化之路。突出“品牌+市 场”的多元化发展目标,帮助家庭农场制订创 建驰名、著名商标的发展规划,让更多有牌无 标的家庭农场打响自己的品牌。更多家庭农 场主以自己名字作为产品商标品牌,以信誉作 产品质量保障。 5.经营收益较好。家庭农场其产品的售 价与市场的同类产品相比,售价相对较高,农 场的经营效益相对较好。对句容市初期注册 登记的12户家庭农场统计,全年实现经营收 入2088万元,利润338万元,平均每个农场实 现经营收入和利润分别为174万元和28万 元,收入水平较普通农户有大幅提高。 6.创新经营管理。家庭农场在经营管理 中也不断改进方式,积极创新收入分配机制, 引入承包制、经济责任制等现代经营制度,与 农民形成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 经营积极性。 (二)镇江市金融服务家庭农场的现状 总体上,镇江市金融支农传统基础良好、 金融支农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在地方政府和上 94 级金融部门的支持下,镇汀市所辖的丹阳、句 容、扬中 市推 了一些适用于家庭农场的金 融创新和服务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家庭 农场贷款难的问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政府扶持。由镇江市政府牵头,组织涉 农金融机构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各市政府成立 了农民创业担保中心,进一步完善农民创业担 保体系。由各市政府与农商行共同创办推 的农民创业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面向农村种养 业和个体T商户、小企业主,帮助解决其贷款 担保难,各市设立的农民创业担保中心作为保 证人。贷款用途主要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 农产品加工业等初始创业项目以及能够带动 农户增收的生产经营项目。贷款额度每户贷 款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对经营项目规模较大 的,经财政部门同意,可突破额度限制。陔产 品一定程度解决了农户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并 给予利率优惠,减少借款人的创业成本和负 担。2013年4月,镇汀市金融办举办“银社对 接”活动,全市28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 场主、农产品经纪人与邮政储蓄银行、农行、农 商行以及部分小贷公司成功对接,签约金额达 5735万元。 2.金融支持。对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 营主体,目前镇江市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 户、宜企则企”的信贷投放政策,对农民合作 社、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等主体开展金融服 务。在审批流程、手续上,各涉农银行业金融 机构对符合条件且在授信限度内的建立贷款 快速审批机制,扩大基层网点贷款审批权限, 方便贷款。在贷款优惠L,部分银行对家庭农 场贷款给予贷款利率下浮10%的优惠,尽可 能减轻其偿还利息的压力。邮储银行特别推 出“贷5免1”利息优惠政策,贷款社员只要连 续6个月正常还款,可享受免1个月利息的优 惠。在经营方式上,变“坐等贷款”为“主动营 销”,结合“阳光信贷工程”向社会公开承诺执 行“阳光程序”和“阳光利率”,公布举报电话, 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信贷产品上,大力推广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支农信用 贷款等多种贷款方式,并积极落实市政府农民 创业担保政策,解决创业农民资金难问题。 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市辖农商行,开发支持 家庭农场的信贷产品不断增加,陆续推出了专 业合作社类贷款、农户联保贷款、青年创业贷 款等金融产品。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类的贷 款,该信贷产品是专门为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身 定做的一款信贷产品,在担保方式上创新推出 了“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农民 专业合作社与本地企业联姻,让企业为合作社 及人社农民生产融资提供担保,从而破解了融 资担保难的问题。二是农户联保贷款,主要向 本地区农户联保组织成员发放,以联保为担保 形式的贷款,联保小组成员对借款人的借款债 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一般农户联保贷款单 人借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规模种养殖业单户 最高额度为10万元,贷款可用于种植业、养殖 业,购买农机具及小型固定资产购置等。 3.部门保障。镇江市自2007年开展农业 保险试点至今,从保险工作机构、保险覆盖面、 保险金额、责任承担比例四个方面进行调整优 化。成立以农委为中心的农业保险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农业保险工作;逐步扩 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在确保主要种植业参保率 超过90%的基础上,重点推进高效农业的保 险;不断提高保险金额,全市小麦、油菜每亩保 险金额从以往的200元提高到300元,水稻每 亩保险金额暂时维持400元的标准;调整了责 任承担比例,政府和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及风 险责任承担比例从以往的6:4统一调整为5: 5。此外,镇江市财政局还出台完善了《镇江市 农业保险专项资金补助奖励办法》、农机保险 金融纵横201, 01 豢蕤霉 荔 政策,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与引导力 度。 二、当前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 制约因素 从本地调查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家庭农场 都有融资需求,但是受目前金融机构授信政策 等因素的制约,很多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并未 得到满足。 (一)家庭农场主体作用不明显。一是领 取家庭农场营业执照积极性不高,有的没有名 称,财务收支不明晰,没有成本核算和效益分 析,层次低,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缺少公章和 证件的现象普遍,发放家庭农场贷款的主体基 础缺乏。二是当前虽然从中央到地方家庭农 场都很热,但一些政府部门或基层单位对发展 家庭农场的重要性还缺乏必要的认识,尚未认 识到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主体而 予以重视,有关部门尚未出台系统的专门扶持 家庭农场的政策。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缺乏。 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 缺乏市场意识,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随之而 来的是产后储藏、加工、销售压力较大,特别是 一些新鲜时令瓜果农产品,没有成熟的应市销 售市场体系,极易出现生产容易销售难的局 面,加之缺乏明确的扶持政策,组建家庭农场 的意识不强、积极性不高。 (二)家庭农场可融资性资产抵押难。家 庭农场土地流转法律地位缺乏导致抵押融资 难。家庭农场所拥有的土地为农村耕地,主要 通过包括出租、转包、入股、抵押、担保等多种 形式流转而来。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虽 然《物权法》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 权地位,但《物权法》和《担保法》还明确规定, 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 押,这使得家庭农场的土地房产用于抵押贷款 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目前镇江市绝大多数 95 霸黼 豪誊辫 金磁 l74 。0 1 品的需求强烈,但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 土地已经完成了确权颁证,当地人民银行也在 积极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适用权 保险赔付率高,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 积极性较低,导致农业保险险种较少,且产品 设计不够合理,化解风险作用较小。虽然目前 开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但主要限于小麦、油 抵质押的贷款,但是从业务运作的实际情况来 看,在贷款 现风险诉讼时可能在法律上得不 到支持,难以形成有效抵押,出于法律风险因 素考虑,商业金融机构并不愿意发放此类贷 菜、能繁母猪等少数险种,且补偿的多为成本, 款。 (三)面向家庭农场的金融服务产品和创 新滞后。一方面由于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投 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 强,同定资产不多,加上会计信息不规范、不充 分,也缺乏信用记录,金融机构很难用常规方 法评估其还款能力,而且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 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金融机构贷款,导致很难 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另一方面由 于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方式单一,业务品种缺 乏,结算手段落后,无法为家庭农场提供方便、 快捷的金融服务,尤其是提供期限较长、免抵 押担保的大额融资贷款,从而导致农场主扩大 规模、筹集资金需要在金融机构贷款之外寻求 民问融资,大部分家庭农场采取“白筹资金、民 问借贷”即第三方担保或者提供自身拥有的一 些商业房产、存单等融资方式获得。在贷款额 度及期限利率上,很多家庭农场的融资需求额 度大多集中在50万元以下,融资期限集中在1 —3年,能够承受的利率水平为不超过基准利 率上浮30%一50%。而金融机构对其发放贷 款一般参照农户贷款的做法,主要发放小额农 户贷款、联保互保贷款,与家庭农场需求存在 较大差异,容易出现贷款满足率较低、贷款期 限较短,难以满足家庭农场中长期融资需求等 问题,很难与家庭农场经营的多样性相适应。 (四)家庭农场的抗风险能力不强。农业 生产是露天工厂,对自然环境的依赖性较大, 在突发性、偶发性自然灾害较多的情况下,具 有高风险特征,尽管家庭农场主对农业保险产 96 对收益受损的补偿相对较少,金融部门担心农 业风险的转嫁,凶此对农业生产贷款的积极性 不高。 (五)家庭农场的科技化水平不高。由于 农场主普遍年龄偏大和知识水平偏低,缺乏现 代金融知识、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缺乏农 技 术指导,在融资管理、农田管理、科学耕作、市 场行情掌握等方面有一定的差距,对新技术、 新品种了解不多,缺乏竞争能力和创新意识, 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 三、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思考 解决家庭农场的融资难题,势必需要强化 政府对发展家庭农场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家庭 农场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 新,制定金融配套支持政策策略。从产业政策 上大力扶持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从科技技术上 给予指导与支持,建成一批具有较大生产经营 规模的家庭农场,让这一新型农业生产经济主 体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新平台。 (一)强化政府主导。尽快确立家庭农场 的主体法律地位,积极构建金融支持家庭农场 发展的政策扶持体系,为金融服务的有效介入 提供政策保障。国家层面及部委应 台《支持 家庭农场发展的工作意见》,明确管理主体,提 供产业规划,培育家庭农场发展目标和扶持措 施。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应以释放农业生产活 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为目 的,按产业和规模两项标准统一扶持 政府有 关部门应探索制定便于家庭农场注册登记、税 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办法。同时,根据实际,相 应地制定认定标准,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 围内,夯实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 针对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营利水平低,又面临 着巨大的经营风险,政府部门研究给予税收、 利息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优惠与保护,促进开展 差异化的家庭农场金融服务,加强支持家庭农 场的发展,加大高端产品、绿色产品、绿色农 业、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循环农业以及农业产 业链的支持力度。 (二)推进政策引导。政府有关部门应尽 快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推进土地流转县乡 村j级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乡两级土地服务 中心以及县级土地仲裁委员会,完善农村土地 流转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双方价格调剂机 制、土地流转双方利益连接机制、土地流转双 方纠纷调处机制,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法律咨 询、供求登记、中介协调、代理服务等,为土地 流转搭建提供交易的平台和保障,给予农民更 大的处置权和转让权,促进土地流转关系的不 断稳定。有关部门应修改《担保法》等相关法 律,允许农村家庭农场的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 营权进行抵押融资。建立农业评估的行业标 准,设定专业机构和人员,对土地经营权价值、 基础投入及经营资产进行资产评估,解决家庭 农场融资难、资金周转不灵的难题。 (三)促进金融传导。有关经济金融部门 要 台《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指 导意见》,加快服务家庭农场的金融信贷管理 体制和产品创新。一是灵活运用支农再贷款 支持。基层人民银行在支农再贷款的运用上, 应单列一部分额度作为对涉农银行机构支持 家庭农场的政策激励,通过综合运用差别化存 款准备金率、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传导,壮 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鼓励金融机 构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转变服务方式、创新 家庭农场金融服务。二是创新贷款模式。针 金融纵横201 4.01 对家庭农场融资的新特点,金融机构应加大创 新力度,采取“信贷T厂”等模式,逐步放宽信 贷政策,稳步推行家庭农场信用评价和合格抵 押物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 明确家庭农场可获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促进 家庭农场金融服务的集约化、规模化。 是降 低融资成本。家庭农场贷款应合理定价,如对 符合贷款条件的林权等抵押贷款利率应低于 信用贷款利率,适度降低家庭农场的融资成 本。四是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创新家庭农场 的担保抵押方式和融资方式,针对家庭农场抵 质押物较少的特点,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仓单、 知识产权以及林权等抵质押方式,扩大可接受 的抵质押物范围,对产业化程度高的家庭农场 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农业订单融资、仓单抵 押,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 经营权等作为抵押取得贷款,让更多农户的融 资需求得到满足。 (四)落实科技指导。建立农业科技小贷 公司,拓展多种融资方式。在农商行、农行“三 农”事业部等现有金融支农体系上,探索由科 技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家庭农场出资组建农业 科技小贷公司,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家庭农场的 专业融资服务支持,创新金融产品,拓宽家庭 农场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融资速度,降低融 资成本。同时,构建农业科研院所与家庭农场 发展的“利益链接”机制,打造集农业、农机、 科研院所为一体的专家团队,加强对家庭农场 主的新技术、新知识的培训指导,培养新型职 业农民,激发农户的科技需求与运用,强化对 家庭农场的现代金融知识、农业科学技术指 导、科学种田、市场咨询服务,增强家庭农场的 生产、营销、技术、财务管理能力。实施分类指 导,重点支持有特色、效益好、带动农户多、社 会影响大的基础型家庭农场,扶持一批实施水 平高、研发能力强、市场营销优的科技型家庭 97 测麟 黪 , 力度,通过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等方式,创新 风险分担途径,提高家庭农场风险补偿和防灾 减损能力,既促进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也促 进金融机构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同时有效 控制和降低风险。 (六)扩大市场疏导。大力发展农村农业 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多方位 的社会化服务。疏导市场,扩大家庭农场的产 品销售,冈地制宦推出购买本地产品、食品政 农场,提升家庭农场的现代化、集约化、专业化 和组织化水平,促进高效农业和农业循环经济 的发展。 (五)完善农保保障。构建政策性和商业 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构建信用风险分散 机制。同外经验表明,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农 村金融体系至少应包括 大部分:农村合作金 融体系、农村政策性金融体系和农业保险体 系。在当前金融政策和创新金融服务体系不 断完善的情况下,金融支持家庭农场发展还应 加强农业保险的支持,不断优化商业保险公司 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 农业保险险种,加大农业保险理赔力度。国家 应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专营农业保险业 务,各级地方政府应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 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 司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充分 挖掘保险T具的增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 策,通过提供资助,支持本地一些特色家庭农 场在当地市场推广其农产品,直接让本地家庭 农场受益。建立地方特色农业产品销售展示 中心或区域农林特产、好产品网上展销馆,适 时组织当季农产品集中销售月、销售节活动, 推动家庭农场与高校、企业、超市、农贸、旅游 市场的对接,积极指导特色农产品的销售,帮 助特色家庭农场农产品提升市场营销水平。 同时,要完善金融配套服务,在金融服务点布 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提高家庭农场融资增信 能力,使之更好地创造可贷条件,畅通信贷渠 道。同时加大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与引导 局、POS机布放、账户开设、支付结算、国库直 接支付、助农取款、反假币知识宣传等方面为 家庭农场扩大市场销售提供便利支持。 参考文献: [1]朱启臻.家庭农场应如何发展[N].中国网,2013—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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