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混淆或误用。
2 范围
适用于物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并可追溯。
3 职责
3.1 仓管负责对入库物料、产品进行标识。
3.2 生产部负责对所使用的物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 3.3 质检负责对物料、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 程序
4.1 物料的标识
4.1.1 物料的标识可用本身的标识,没有这种标识时由仓管员在来料上贴上《标识卡》,注明供应商、名称、规格等。
4.1.2 待检物料应放置于“待检”区、不合格物料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合格物料应盖上合格章。
4.1.3 生产现场物料应存放在划定区域或明确标识。 4.2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
4.2.1生产过程中转序的产品应明确标识。
4.2.2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应置于指定区域或明确标识。 4.3 成品库的标识
4.3.1 成品按种类存放,贴《标识卡》,合格品在标识卡上注明合格。
4.3.2 标识卡应贴于醒目位置,易于识别,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5 可追溯性
必要时依相关的记录进行追溯。 (流程图附后) 5 相关文件和记录、表格 5.1相关文件 (无) 5.2 记录、表格
1)《标识卡》
货仓 质检 生产部 进料 物料检YES NO 说明: 1、 仓库对入库物料、产品按相关规定进行标识。 2、 质检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标识入库 领料生产 3、生产部对生产过程中转序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 半成品 YES NO 半成品转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成品检YES NO 成品包装 成品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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