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施工工地扬尘防治
通 用 标 准
(试 行)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
目 录
1、表一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2、表二 土方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3、表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4、表四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5、表五 地铁与隧道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6、表六 公路、水运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7、表七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8、表八 园林绿化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9、表九 零星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10、表十 房屋装饰、维修、改造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11、表十一 建筑材料加工场扬尘防治标准
表一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1 施工 围挡 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2 车辆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冲洗 市政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不得污染路面,出口路面见本色。 拆除3 施工湿法作业 5、城区房屋拆除或爆破时,对被拆除或被爆破的房屋必须采取洒水或喷淋降尘措施(人工拆除时,洒水或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安全时除外),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暂停拆除或爆破作业。 6、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出场,装运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4 建筑时清运堆放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中,严禁垃圾撒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垃圾 7、渣土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辆行驶过程5 8、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施工完工后,暂不移交或暂不建设的场地应设置围墙,裸露场地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裸露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进行绿化;裸处理 露时间少于3个月的,应采用铺装、固化或防尘网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 裸土9、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专篇或单独编6 现场 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按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 管理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建立门卫制度和清扫制度。 11、应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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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土方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场地平整、土方开挖外运、场内土方周转等)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1 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施工 围挡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车辆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冲洗 路面见本色。 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2 3 5、土方开挖、装运施工时应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洒水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施工和运输作业。 降尘 6、采用凿裂法、钻爆法等对岩石层开挖时,应采用湿法作业。 7、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备。 8、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沥青砼等材料进行硬化,或采用砖、焦渣、现场碎石铺装,也可采用装配式、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 道路 9、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及时清扫,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10、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形成的基坑及边坡裸露土面应及时进行支护和表面喷浆固化处理,未能及时固化的,须采取喷淋和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非开挖作业面裸土场地裸露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11、土方施工过程中,松散土方应及时归拢并清运出场;未能及时清理的松散裸土土方,应归拢压实并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堆土不得超过围档高度,且与围挡处理 保持安全距离。 12、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对土方工程产生的裸露土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裸露时间超过3个月的,应进行绿化;裸露时间少于3个月的,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尾气13、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排放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控制 4 5 6 - 2 -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4、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专篇或单独编制7 现场 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管理 15、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建立门卫制度和清扫制度。 16、应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表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封闭的1 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施工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围挡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2 4、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车辆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不得冲洗 污染路面,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现场的施工车辆出入口地面、场内运输(消防)通道、设备堆场地面等区域必场地须进行硬化处理,其它一般道路、广场、办公区、生活区、材料堆场等宜采用可重复硬化 利用的预制块材、透水砖或碎石铺装。 6、非施工作业面裸土场地,必须采取固化、绿化、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不得有裸露土体。裸土已开挖的裸露时间超过48小时的基坑边坡土体应采用喷浆或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处理 7、暂时不开工建设用地的裸露场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扬尘防治措施,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裸露时间少于3个月的,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8、城市三环线以内施工现场必须使用预拌砂浆。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材料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堆放9、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张挂全封闭式密目安全网,不得漏挂,不留缺口,当安全及垃网污损时要及时进行更换。 圾清10、施工现场应设置独立垃圾站或垃圾池,建筑垃圾应分类集中存放、遮盖严密,运理措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建筑物内的建筑垃圾清运应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施 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11、土方施工时应分层分区有序开挖,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气象预报风速达到洒水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并做好裸露场地和松散土方的覆盖工作。 降尘12、建筑工地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雾炮机、洒水车等降尘设备。 措施 13、施工现场可在围墙顶部、防护棚顶部、外脚手架上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区域。 渣土14、运输渣土、砂石、预拌商品混凝土等各类建筑材料的车辆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运输渣土、砂石装载的最高面,必须低于车厢板上边缘10cm,不得沿途撒漏;运输预拌商及尾品混凝土的车辆,其出料口要加装防泄漏装置。 气排放控15、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在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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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制措施 检 查 要 点 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8 1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专篇或单独编制扬尘污现场染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管理 1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数据实时传输。 - 4 -
表四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根据交通疏导和施工方案,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1 施工 围挡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 3、市政工程分段施工的应分段围挡,每一施工段的围挡都应设置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2 车辆 冲洗 场地 硬化 4、工地出入口应设置洗车设施和污水沉淀池,车辆进出工地必须清洗,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其他道路应采取硬化或砖、焦渣、碎石铺装等防尘措施。工地大门至城市交通道路之间的连接线应采取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进行硬化。 6、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现场设置的水稳拌合站应在密闭的空间内进行作业。 7、土方施工作业面可暂不覆盖,但土方作业过程中明显产生扬尘时,作业面场地应采4 覆盖 措施 用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土面应用绿化、固化或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等措施;土方施工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施工,并做好松散裸土区域的覆盖工作。 8、 基坑(槽)、边坡开挖后应及时支护,避免裸土长时间暴露产生扬尘;采取自然放坡开挖时,边坡应采用防尘网覆盖并可靠固定。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48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堆放高度不超过围挡,并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洒水 5 降尘 渣土运6 输及尾气排放控制 10、土方施工时应分段有序开挖,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 11、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石材切割、清扫施工等作业时,应采取喷(洒)水等降尘措施。 12、项目必须配置雾炮机、洒水车等降尘设备,定期对施工现场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13、运输渣土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车辆,渣土装载的最高面必须低于车厢板上边缘10cm,不得沿途撒漏。 14、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15、施工现场应设置大门,建立门卫制度和清扫制度。 16、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专篇或单独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1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3 7 管理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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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地铁与隧道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根据交通疏导和施工方案,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1 施工围挡 沿工地四周连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挡以外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 。 4、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出口路面见本色,冲洗2 车辆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 存的污泥应定期清理。 场地3 硬化措施 7、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4 覆盖措施 临时堆放场,堆放高度不超过围挡,并应防尘网进行覆盖。 8、土方施工在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施工,并做好覆盖工作。 9、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等措施。 10、土方施工时应分层分区有序开挖,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 洒水5 渣土运输6 及尾气排放控制 16、工地主要进出口须设置大门,建立门卫制度和清扫制度。 17、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措施专篇或单独编制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明确扬尘治理责任人,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18、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建设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14、运输渣土应当使用规定的专用车辆,渣土装载的最高面必须低于车厢板上边缘10cm,不得沿途撒漏。 15、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11、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洒水车、雾炮机,在围挡(墙)四周、冠梁、第一道砼12、喷射混凝土作业应采用湿喷作业法,或采取其他有效降尘措施。 13、混凝土桩头破除、砼支撑切割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活动必须采用湿作业工法。 降尘 支撑上设置喷淋降尘系统,喷淋范围应覆盖整个施工区域。 6、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 冲洗 5、车辆冲洗应设置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沉淀池、排水沟中积7 现场管理 - 6 -
表六
公路、水运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城区公路、水运工程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工地四周或沿线连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1 施工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围挡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信息等。 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路面见本色。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沥青砼等材料进行硬化,或采用砖、焦渣、碎石铺装,也可采用装配式、定型化可周转的构件铺设;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及时清扫,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 2 车辆冲洗 3 场地硬化 4 6、土方施工、材料切割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气象预报风速洒水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土方开挖施工作业,并采取洒水、喷淋、用防尘网覆降尘 盖等抑尘措施。 7、场内土方运输过程中须及时清理、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有效防治扬尘。 8、非施工作业面裸土场地,必须采取固化、绿化、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不得有裸露土体。已开挖的裸露时间超过48小时的基坑边坡土体应采用喷浆或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覆盖9、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措施 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10、建筑垃圾、渣土应于当天清运出场,装卸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11、渣土、建筑垃圾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垃圾撒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12、挖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现场杜绝冒黑烟现象。 管理 13、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14、工地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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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水利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工地四周或沿线连1 施工 围挡 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信息等。 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砂浆等进行硬化;确不具备硬化条件的,车辆通行区应设置混凝土或钢质路基板。 6、土方施工、拆除作业、钻孔作业、材料切割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压尘4 洒水 降尘 处理,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裸露土面施工作业,并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控制措施。 7、场内车辆运输过程中须采取及时清理、洒水喷淋等措施,不得有扬尘现象。 8、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5 覆盖 措施 9、进场土料必须及时填筑,时间超过48小时的土质工料堆放必须采取覆盖、固化措施,工地不得有松散裸露土体。 10、建筑垃圾、渣土应于当天清运出场,装卸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11、进出工地的土工物料和渣土等垃圾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垃圾撤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12、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设备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禁止6 现场 管理 使用在运行过程中“冒黑烟”、造成大气污染的柴油锤打桩机等机械设备。 13、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14、工地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2 车辆 冲洗 3 场地 硬化 - 8 -
表八
园林绿化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工地四周或沿线连1 施工 围挡 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信息等。 4、工地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码、加工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砂浆等进行硬化;确不具备硬化条件的,车辆通行区应设置混凝土或钢质路基板。 2 车辆冲洗 3 场地硬化 4 6、土方施工、材料切割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气象预报风速洒水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裸露土面施工作业,并采取覆盖等防扬尘控制措施。 降尘 7、场内车辆运输过程中须采取及时清理、洒水喷淋等措施,不得有扬尘现象。 5 8、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覆盖9、现场堆土不得超过围档高度,且与围挡保持安全距离;停止土方施工时,措施 裸露时间超过48小时的土体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10、建筑垃圾、渣土应于当天清运出场,装卸过程中须洒水、喷淋压尘处理,未能及时清理出场的,应采取临时洒水、用防尘网覆盖等措施。 11、渣土等垃圾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垃圾撒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12、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应采用冒烟设备。 现场13、施工现场应按规定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相关行政管理 主管部门联网,数据实时传输。 14、工地竣工后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及时进行修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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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九
零星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市政道路、桥梁的维修、改造、加固,地质勘探、管线迁改、交通设施施工等)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围挡,围1 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施工围挡 2、围挡以外不准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等。 3、市政工程分段施工的应分段围挡,每段围挡都应设置出入口大门,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 2 车辆4、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出口路冲洗 面见本色。 5、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3 覆盖时堆放场,堆放高度不超过围挡,并应防尘网进行覆盖。 措施 6、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4 洒水7、路面破碎、刨铣、土方开挖、垃圾装卸等施工作业易产生扬尘时,应采取喷降尘 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5 渣土运输及尾气排放控制 8、渣土运输应使用规定的运输车辆,严禁渣土、垃圾撒漏污染城市路面和市容环境。 6 9、施工现场应建立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 现场 管理 10、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拆除施工现场围档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及时进行修复。 - 10 -
表十
房屋装饰、维修、改造工程扬尘防治标准
序号 项目 检 查 要 点 1、必须按照《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沿工地四周1 施工围挡 连续设置封闭的施工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2、围挡以外不得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等。 3、工地主要出入口处围挡上应设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信息等。 车辆冲洗 4、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洗装置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车辆驶出工地必须清洗,不得污染路面,出口路面见本色。 5、施工现场所采用的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2 扬尘。 6、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措施 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覆盖 7、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应张挂全封闭式密目安全网,当安全网污损时应及时更换。 物料8、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2 3 堆放 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建筑4 垃圾处理 9、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当日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应用防尘网进行覆盖。 洒水5 降尘措施 10、现场进行水泥砂浆、混凝土搅拌和零星拆除施工作业时,应采取喷淋等临时降尘措施。 11、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洒水车、雾炮机、视频监控系统及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12、施工现场应建立控制扬尘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做到工完场清。 6 现场15、工程完工后,及时拆除施工围档和其他施工临时设施,及时清理管理 和平整场地,并对因施工损坏的周边公共设施、绿化等及时进行修复。 18、现场进行材料切割、混凝土破除等作业时,应进行洒水喷淋压尘、设置隔音棚等有效降尘、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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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十一
建筑材料加工场扬尘防治标准
(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场、混凝土预制构、配件加工场等)
序号 1 项目 围挡 检 查 要 点 1、厂区周围应设置封闭的硬质围挡、围墙,应保持洁净、美观。 2、厂区出入口均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出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清洗,车辆底盘、轮胎处不得粘有污物和泥土,出口路面见本色。 3、厂区道路及生产作业区的地面层应进行硬化,未硬化的空地应进行绿化。 2 车辆 冲洗 场地 硬化 3 4、搅拌站应选用低噪声、低能耗、低排放并满足本市环保标准的生产、运输、泵送、试验等设备,不得使用国家和本省市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 设备 4 与设 施配 备 5、生产系统的粉料仓进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应密封并采用密闭性良好的接口装置。 6、搅拌楼(站)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应进行封闭,采用防尘的采光设备。搅拌站采用全封闭式骨料堆场。 7、使用符合规定要求的运输车辆,散装运输车车斗须配置封闭装置,车容车况要完好、整洁。砼搅拌车出料口要设置防撒漏装置。 8、搅拌层、称量层平台应设有冲洗设施,冲洗废水应与生产废水处理系统连接。 扬尘控5 制与排污管理 9、搅拌主机卸料口应采用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保持地面清洁。 10、搅拌主机、筒仓应使用集尘设施除尘,除尘设施应保持完好。 11、装卸物料的操作区域必须设置喷淋装置。采用密闭输送设备作业的,应当在落料、卸料处配备吸尘、喷淋等防尘设施,并保持防尘设施的正常使用。 12、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区域内应设置排水沟系统和废水浆水沉淀池。 13、厂区应设置大门,建立门卫制度和清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工完场清。 14、厂区应按规定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6 现场管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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