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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会员入会和管理办法

2023-01-18 来源:易榕旅网
团体会员入会和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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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体现协会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会员入会和管理办法。 一、会员入会

1、凡承认拥护协会章程,江苏省内的网站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本协会。 2、入会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从网站下载入会申请表和协会章程。

3、申请单位在认真阅读协会章程并填写申请表后加盖公章,连同网站简介递交协会秘书处。 4、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提出审核批准意见后,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收取费用。

二、会员收费

1、协会原则上每年在第一季度向会员收取会费,标准如下: ◆理事常务单位团体会员会费 10000元 ◆理事单位团体会员会费 5000元 ◆团体会员会费 2000元 ◆个人会员会费 100元

2、会员单位确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交付或减免会费,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后由理事会授权机构审批。

三、会员服务

1、协会在每年第一季度向会员单位进行服务需求调查,以会员的需求作为改进工作的目标,并保证会员单位获得直接或间接的服务.

2、协会会员在参加由协会组织、承办或与其他有关部门合办的各类活动时,享有优先参与权,并依照活动内容减免活动费用。

3、协会尽可能为会员提供帮助,为会员单位搭建互动平台,每年定期或按会员需求不定期走访会员单位。

为了更好地体现协会为会员单位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根据协会章程,特制定会员入会和管理办法.

四、会员履行的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

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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