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五稿)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机电厂经济运行质量和资产运营效率,经学院研究决定,对机电厂实施承包经营责任制,其具体方案如下: 一、经营方式
学院机电厂自2011年元月起实施个人(或团队)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周期为五年。学院除提供现有的厂房、生产设备和相关现有产品的技术资料外,将根据北校区部分生产车间将南迁新校区的现状,适时增加及改造部分生产车间,以满足正常的生产销售需求。
承包方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程序竞聘上岗,并与学院签订经营承包合同,同时一次性交纳保证金30万元。 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主体
1、发包方: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承包方:学院正式在编职工或职工团队 如遇院内无人承包,学院将向社会公开发包。 三、双方权利义务 (一)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方承包期间享有二级法人地位,全面负责机电厂生产经营活动,不再承担学院的教学实训功能。
2、资产使用权:发包方对机电厂现有全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后全部移交承包方管理和使用;承包方对发包方交付的全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享有使用权,但无权处置(包括已报废的资产)。
3、经营自主权: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但对重要经营决策应经学院同意。可依照有关法规和规定自行决定经营方式和方法,享有产品、劳务和技术服务的定价权,享有常用物资的采购权和对外投融资的建议权。
4、人事分配权:享有内部分配权、人事安排权,但同时承担所有用工的一切劳务费用和用工风险。承包方如留用学院正式在编职工,其基本工资由学院全额发放,奖金、福利等其他费用由承包方发放,其标准不低于学院正式在编同类人员平均水平。
5、对发包方移交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职责,确保资产的安全,并按时足额上缴发包方相关费用,包括厂房租赁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使用费、设备折旧费等。上缴费用数额根据机电厂近三年的经济运行情况核定为每年30万元。
6、负责《营业执照》和税务、工商等管理部门的有关手续及相关费用,承担承包期间各种税金、各种证件年检金及年检手续以及其它一切费用。水、电费用自理。
7、严格遵守财务收支制度和合同、资质等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务和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
8、承包人无权将经营权转包他人,如有违反,发包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留全部保证金。
9、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10、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违纪、违法、违规的行为,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自己负责。 (二)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重大经营决策权。对承包方影响重大的经营活动有权参与决策。 2、生产经营监督权。按规定对承包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与检查。可根据需要向承包方派驻财务代表,主要负责监督发包方所提供固定资产的使用是否合理、财务运作是否规范,但不享受承包方的任何待遇。
3、对承包方安全生产进行指导。
4、保证承包方使用资产的相对稳定,保证资产合理投入,做好合理调配及监督管理工作。
5、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问题。 6、负责原机电厂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 四、相关问题的说明
1、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不享受学院任何待遇,学院保留其档案工资;承包方能按期向发包方上交规定费用的视为完成工作职责,享受学院同类人员正常晋升工资的权利。
2、承包方应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分两次向发包方上交规定费用,每次交纳50%。为支持和鼓励职工参与承包,承包前两年只上交发包方规定费用的60%,第三年起全额上交规定费用。承包方如不能按时足额上交规定费用,发包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扣留全部保证金。
五、操作方式及程序
1、有意参加承包者进行报名登记。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学院成立承包工作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承包人组织评审答辩,最终确定承包方。
3、学院与承包方签订经营承包责任书。
二○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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