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增长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那么在新常态下,税收现代化应当以促进税源增长为前提,而并不是简单的收税或者执法。 两种模式
通常而言,税务管理大体上分两种模式,即传统管理模式和现代管理模式。上海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小川认为,传统模式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帧式。而现代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依靠现代的信息技术,采用机器和人之间沟通的手段,许利用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来进行管理。伴随这两种模式,会有两种思维或者是思路来实施管理。
在财税的传统管理模式上,首先是构建专业化的征管查的机构,然后将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分得很清楚。其中的信息技术只是作为管理手段,即简单的程序操作。而现代化的管理思路,虽然手段是一样的,仍然是利用信息技术来管理,但是信息技术手段已升级为一种协同机制。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关系不再是管和被管,而是以法制为支撑的人性化管理。“所以我个人觉得我们今后的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模式应该是第二种模式。外国的税收管理是比较人性化、比较科学的一种管理模式,大部分税收信息都是通过第三方的信息平台进行沟通,而且相互之间的协同关系处理得比较好。”刘小川讲道。 在我国,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四化一流”,“四化”就是专业化、协同化、信息化、法制化。专业化是基础,协同化是主线,信息化是支撑,法制化是保障。所谓“一流”就是要有一流的税务管理队伍。税务管理现代化是要形成多个主体参与,而不是只依赖税务部门,同时要形成全社会的协同和支撑、这样才能真正形成所谓税务管理现代化的新型模式。它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税,充分的应用“互联网+”的技术来落实现代化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坚持征纳双方法律的平等地位,构建一个和谐信赖合作互动的一种新型的征纳关系。
在税务现代化管理模式中,协同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在各种纳税服务风险管理之中.要形成一个部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岗位之间的一个合作体系。税务管理实际上是社会管理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中的组成部分,并且要进行职能上的定位。比如征个税,它应该是社会各界各种关系处理过程中间的一个梳理,所以在信息化的过程中间,应该把它的信息化的范围扩充,日的是处理好各种各样的公共关系。另外就是税务管理部门内部体制机制,它的核心是以协同为主线,确定各个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以及职能设计。 难点何在
税收现代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是紧密相连的,需要保持互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国税和地税的征管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分工,就会干扰其现代化的进程。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说:“目前,国地税的分工是根据税收收入的归属,某项税收收入是归中央的,就由国税去管;某项收入是归地方的,就由地税去管;共享税的征管职责,根据税种的属性和方便征管的原则来确定。例如在营改增的方案当中,对于二手房销售以及房屋的出租行为征收增值税,这个税务是暂时委托地税局来征管,也就涉及到某一个税种将由两个不同的税务部门来分别征收。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增值税里面,实际上现在的企业所得税也是这种情况,同样一个税种,两个税务局都征管,而且这里发生很多的变化。因此,我觉得要尽量避免一个税种由两个税务系统来征收,如同一件事两个人来做,就会产生分工的矛盾。如果要讲合作,合作的前提就是分工要明确,如果分工都不清楚,合作就会很难,容易造成混乱。”
因此在财税现代化管理过程中,首要认清的难题就是要把征管体制和财税体制两个问题区分来看。所谓征管体制是指收钱的问题,而财税体制是指税要分到哪一级政府里去的问题。
朱为群认为,如果税收的征管体制要发生根本改变,就要把敌对管控型的管理模式转化为友好合作型的模式,在未来,友好合作型模式是应该追求的目标。其特点是征收部门跟缴纳的主体之间应该是一个合作共赢的模式,而不是如何控制的思路。这是征管体制的观点。 而在财税体系中,国地税的分工就是按照隶属关系运作,以2002年为界,之前按照这个思路做下去没问题,因为税种来源清楚。但是2002年以后,由于企业所得税分享比例调整之后,就发生变化了,变化之后企业所得税变成两个税务局都可以征收的情况,使之越来越复杂。
按照税基的区域流动性来划分,如果具有区域流动性,这种税可以归为国税局征管;如果不流动,属于地域固定性的税种,就归地税局管。按照这个逻辑来分,现在由地税局征的一些税就可以归到国税局征,比如城建税,包括附加,它是地方税,但是这个税以前是附着在营业税基础上。现在营业税取消了,这个也就失去了它的基础,所以未来的城建税就附着在增值税和消费税当中。就需要国税局征管。同样按照这个思路,企业所得税是否也可以由国税局统管。因此,不同的税种如何去鉴别,确定由谁去征管,这成为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难点。
如何突破
如何突破税收管理现代化的瓶颈,刘小川从两个角度考虑,第一个角度是如何协同,其中包括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第二个角度是战略目标怎么定,从近期、中期、远期看,应该有哪些具体的目标。
在税收领域,协同非常困难。内部协同的困难包括几个层次,第一,征管查各级组织的协同,以及风险识别应对处置业务上的协同。虽然每个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但是职责和职责之间是需要协同,需要相互交流,相互配合,那么这个体系应该作为一个规范化的模式,把它建立起来;第二,职能协同要有一套内部协调机制,一个是强化依法征管的理念,一个是纳税人自行申报机制的建立,这些协调都属于内部。但是内部是有障碍的,体现在国地税之间的范同,同一个税两个单位都要征管;同一个流程环节,也存在交叉问题。因此协同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但怎么样分工,怎么样合作,一直都没有很好解决;第三是国税、地税、省局、地方局,都有自己的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在发挥作用同时,还是有一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比如说信息如何充分利用,如何相互沟通。
但是比较困难的是外部协同,第一有法律方面的协同,法律和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不同部门下达的行政规章之间的协同,中央和地方法规的协同,地方和部门法规的协同,都存在很多问题,所以这个问题不解决,各种措施很难落实。第二,服务系统的协同。因为税务部门讲到底是一个服务部门,最重要的核心问题或者根本问题就是税务征管部门和纳税人的协同,如何使得纳税人的忠诚度提高,税务部门的亲和力提高,达到两者的高度融合。第三,税务部门征税是和纳税信息有关系的,纳税信息都依附不同的纳税人,跟着纳税人走,而纳税人的收入渠道来自于不同的行业和不同的部门,如果对这些信息都不掌握,那么征管就很难做到非常完整。所以外部协同应该要树立一个社会广泛参与的理念,税务管理该是全社会的事情。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来建立一个综合性的税收信息网络。
因此,近期目标最重要的事是能够使得税务部门内部建立起一个很好的协同合作关系,这种关系涉及到国地税之间,涉及到总局和省局之间,省局和地方局之间,以及和行业部门之间。
中期来看,主要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协同领导机制。因为税务部门毕竟是一个职能部门,它和其他的部门协同起来比较困难,所以要有一个领导机制,来建立协同关系;第二,考虑构建施税合作共治机制,要把职权职能适当的扩散到其他部门,或者其他中介组织,形成一个大家共同来治理的局面。
从长期来看,要建立以施税信息系统为纽带的内部高度协同的一个管理综合信息系统。
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互联网+”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且做到全覆盖。另外建立一个涉税合作共治机制,并且做到全覆盖,实现所有业务的无缝互通对接,这样就可以使得我国的税务管理真正的达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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