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元乡政府机关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
1、乡党委中心组由乡党委、人大、政府班子成员组成,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任学习秘书。
2、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每次集中学习时间为3-4天,一般放在季内进行,必要时可根据情况灵活安排。
3、每年年初由乡党政办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理论学习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经乡党委批准后实施。
4、中心组成员在每次集中学习前要根据学习计划,自学好规定的篇目,并做好学习笔记,准备好发言提纲。
5、集中学习时,要坚持学习与讨论相结合,与实际工作有机联系起来,既要有理论性,又要有针对性,着重围绕当前重大政策问题、重大决策和工作重点进行研讨,力求做到主题明确、内容集中、重点突出。必要时邀请有关专家、领导作专题讲座。
6、每次集中学习都要严格请假制度,做好出席、缺席、学习情况记录。学习秘书在年末对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报乡党委。
7、中心组成员每年应撰写至少一篇理论文章或调研报告,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优秀论文评选。
(二)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和安排:年初由乡党政办提出年度学习内容和要求,报经乡党委同意后,制订具体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
2、学习的方法和形式:
(1)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运用专题辅导、电化教育、典型引路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
(2)学习一般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乡机关支部应根据年度计划和要求,结合本支部、本部门的实际制订学习计划,经常组织学习,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3、学习要求:
(1)乡机关干部形成读书讲课制度,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乡机关每位工作人员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持每个季度“读一本书”,并在集中学习时轮流授课。集中学习可安排在“工作日夜校”举行,由党政办负责制订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安排讲课人员并负责实施。
(2)机关干部要树立良好的学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提高学习效果。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和科技文化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3)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践,每年撰写至少一篇学习体会或调研文章,由乡党政办负责考核。
(4)每次学习或集体组织活动,每个乡干部都必须自觉参加,如有特殊原因,应向机关党支部主要领导请假,对既没有特殊情况,也没有请假的要严肃批评并要求作出检查,并将缺席签到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2012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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