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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2021-06-25 来源:易榕旅网
幼儿园教师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爱护幼儿,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和专业知识水平,品德良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身体健康;

2、仪表端庄;

3、具有幼儿师范中等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或普通话流利。 (二)、主要职责 1、对班级工作全面负责;

2、观察了解幼儿,制订和执行班级教育工作计划,完成教育任务;

3、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指导并配合保育员管理班级幼儿生活和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幼儿家庭的教育环境,商讨符合幼儿特点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

5、参加业务学习和幼儿教育研究活动;定期向园领导汇报,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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