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以《信访条例》、《安徽省信访条例》为遵循,通过开展全面提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专项活动,全面规范信访基础业务,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实现“信访信息登记录入及时、全面、准确,信访事项受理办理依法、规范、高效”的目标,推动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工作重点及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6月1日-6月5日)。
镇信访办立即围绕登记、录入、受理、办理等环节全面开展自查。突出两个重点,把握三个时间段。 两个重点:
(一)在信访事项登记受理方面:信访信息系统联通应用情况,是否存在联而不用问题;信访信息录入情况,是否存在应录未录、未及时录入问题,是否准确判重,信访人、信访事项基本信息有无错登漏登问题;信访信息内容准确规范情况,信访事项内容分类、信访目的登记是否准确,信访概况信息是否完整规范;信访事项受理是否及时、规范,受理告知及送达环节是否及时、规范,是否书面受理告知,告知书内容格式是否规范、送达是否及时,有无超期未受理或超期未出具受理告知书的情况;信访数据上传情况,是否存在延时上传、选择性上传问题,受理告知情况是否及时上传。
(二)在信访事项办理方面:有权处理行政机关受理办理情况,有无将“诉类”事项纳入信访渠道或将“访类”事项作为涉法涉诉问题处理的情况,依法分类是否准确、规范;信访事项办理程序是否规范,有无超期未办理且未向群众告知的情况,办理情况是否及时送达信访人,送达是否规范,有无明确告知信访人复查复核权利,办理情况是否及时上传系统;信访事项答复(复查、复核)意见是否清楚、规范,是否存在避重就轻、简单应付的情况,适用政策法规是否准确。 两个时间段:
(一)2020年1月份以来,老系统所录入的信访事项; (二)2020年新系统所录入的信访事项。
第二阶段:全面整改(6月6日-6月10日)。
开展自查整改“回头看”,针对自查整改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要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认真总结分析原因,对照自查的重点内容和信访业务规范化标准,及时整改,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规范、准确、完整录入信访信息系统;对信访事项基本信息录入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按照问题类型建立台账(样表见附件),基本信息中可以纠正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告知文件、办理附件、承办单位答复件、给信访人答复告知书四个板块中存在问题的,全面纠正。如存在信访文书出具不规范、没有全面回答信访人诉求、缺少相关办理材料及佐证、救济渠道指出不规范等问题,则需重新办理并上传系统。
对活动开展后所录入的信访事项,要按照程序不能少、规范不能错、依规要求准等要求扎实做好每项工作,确保每一件信访事项都能及时受理、按期办结,延期办理事项要及时履行延期程序并告知信访人,确保不规范件自查整改到位,信访受理登记、办理等环节规范。 第三阶段:督查验收(6月11日-6月15日)。
6月10日至6月15日,由国家信访局专项检查组开展督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登录信访信息系统,随机抽取登记受理的信访事项,现场检查受理办理规范化情况,必要时,随机电话联系部分信访人,了解相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 第四阶段:总结推进。
对镇信访办自查和检查组验收情况进行汇总梳理,通报相关情况,交流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镇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整体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此次活动与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举措落地落实结合起来,严格按照要求积极主动、全面开展自查工作,不回避、不遮掩、不推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补齐短板、形成制度,不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领导。镇信访办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细化措施、强力推动,确保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把握重点。对活动开展后所录入的信访事项,要做到绝对不错,经得起查;对仍未息诉息访的信访事项,要完善资料,做到案清事明;对集体访的,要补充录入到每个人;对不属于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内的,要补充录入有权处理部门的相关资料。
(四)强化考评。XX镇将把此次检查结果纳入2020年信访工作考核内容,镇信访办要结合实际,将促进基础业务规范化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不断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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