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的腐败治理研究
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不断进步,腐败问题也愈演愈烈。因此,有效防治公职人员尤其是公务员腐败势在必行,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反腐工作力度,一大批国家公务员腐败案件得到查处,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也遏制了公务员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对此,中国民众给予了充分肯定,社会也给予了认可,但不容忽视的是,腐败问题仍然是中国民众最为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如何取得反腐斗争的胜利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对公务员腐败的成因进行分析并探讨治理对策。
关键字:公务员、腐败、原因、治理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问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呈现出易发多发现象,其涉案范围、参与对象、危害程度都出乎预料。利用职权,安插亲朋、好友,买官、卖官,大肆贪污受贿,挥霍国家巨额财产,大吃大喝,奢侈无度的现象层出不穷。尽管党和国家始终保持对腐败的高度警惕,一刻没有停止与各种腐败现象的坚决斗争,但仍未遏制住蔓延之势,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忧虑,老百姓对政府的信心和支持度也有所降低。公务员的腐败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是一个世界性的痼疾,被称为“政治之癌”,也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公众十分关注的重大不足。公务员行使政治权力,肩负着维护政治稳定、服务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责,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与民众关系相当密切,因而公务员腐败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预防和治理公务员腐败现象是我国革新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能否有效防治公务员腐败不足,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理运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有序构建。因此,党和政府旗帜鲜明地坚决预防和惩治腐败。但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体制、机制、制度上还存在漏洞,使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得到完全消除还需较为长期的过程。
一、公务员腐败的主要原因
从主观及客观两个方面剖析了公务员腐败现象的理由。从主观上看,公务员受到利己主义心理影响,过度自利,并且法制观念淡薄;从客观上看,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对权力监督和制约的不到位,增加了公务员腐败机率。
(一)当前社会行政管理体系存在弊端。一是政府权力过大。政府垄断了大量的稀缺资源,各类市场主体对稀缺资源竞争也都要通过与公务员打交道这一种渠道解决,政务不公开、透明,为腐败的产生奠定基础。二是所有者虚位。即国有或集体财产的产权不明晰,为一些掌权者变权利为金钱提供了便利。
(二)监督和查处腐败不力。一是权力配置不合理,内部廉政机制先天不足。权力无法相互制衡,内部廉政机制不能正常发挥作用。二是外部监督机构力不从心。对腐败的查处不力,使得腐败者逃脱党政纪处分或刑事责任的比例很高。
(三)廉政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目前还没有一套系统、完整、科学的廉政法律体系,使监督机制的正常运转缺少保障。制度方面:一是制度规则不周延,给规避制度留有了余地。二是制度的执行缺乏权威和监管力度。三是制度中的处罚措施缺乏刚性。法制方面:一是重要的监督法制空缺,尚未出台一部有较高法律效力的廉政法规。二是现有法律中与职务犯罪相关的条款表述不明确,解释不够清晰,在判定标准上不够统一。
(四)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诱发腐败的因素增多。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上讲,公有制、非公有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经济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但这种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必然形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利益主体必然要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必然产生一些不正当竞争,这个时候就会有人为牟取暴利而不择手段地对掌握一定权力的工职人员进行拉拢腐蚀这就容易发生“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权钱、权物、权色交易等腐败行为。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是我国的
分配制度,它有利于提高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但是这种分配制度也造成了地区、行业和职位收入之间的差异,有限的工薪收入让有些工职人员感到囊中羞涩,逐渐心理失衡,滋生了腐败的念头。
(五)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一是社会规则意识的缺乏为公务员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孽生空间。即目前的中国民众面对各种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总习惯于去谋求变通、突破的空间和可能,这位腐败行为提供了孽生的土壤和空间。二是狭隘的利己主义心理使公务员的价值观产生扭曲,不以腐败为耻,反以为荣。三是社会上“羡腐心态”的存在滋长了腐败者的气焰。四是畸形的从政环境使廉洁从政者感到高处不胜寒,好人难做。
二、公务员腐败治理的对策
(一)减少政权。一是减少权力行使主体,即进行机构改革。1、撤销职能重复的部门;2、撤销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部门;3、将综合经济部门改为宏观调控部门。二是下放权力,即把政府权力限制在绝对必要、缺其不可的范围之内,将资源从权力的控制下解放出来,交由市场去配置。这种放权包括:1、向企业放权;2、向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放权;3、向市场放权。
(二)改善权力配置结构。一是构建科学的权力制约机制。使得权力在横向、纵向上都能受到监督。二是强化专职廉政机构的职能。一方面,加强查处力度。首先,廉政部门要独立。其次,赋予廉政部门足够大的监督查处权。再次,对各廉政部门的职能进行整合。另一方面,加大惩治力度。公务员腐败属于知而后犯,应从重处理,使腐败的总成本高于腐败的预期收益。三是完善人大的廉政监督。四是加强舆论监督。五是落实好责任追究。
(三)加强对公务员的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加强道德教育。一方面,加强官德教育,使公务员吸取中国古代官德的精华,做到洁身自好。另一方面,加强责任教育,提高公务员职业
道德意识,使之自觉约束行为。三是加强法制教育。树立法律在公务员心目中的至高无上权威,把依法行政内化为公务员的必备行为准则。
(四)整治进出娱乐会所的歪风气。公务员进出娱乐场所往往容易滋生腐败,要严肃反腐,就不能留下死角,因此,治理腐败还需在政策上加倍用心。我们不仅要党员干部作出“不出入任何娱乐会所”的承诺,更要从会所本身的存在合法性入手,使其营业行为透明公开。一些地方甚至将风景胜地、公园等公共空间变为私人会所的情形屡见不鲜,这是对公共利益的严重侵犯。像这样的娱乐会所早就应该取缔,因为公共的风景名胜和景区资源不应沦为有权人的自留地。要整治“娱乐会所中的歪风”,必须首先规范私人会所的经营行为,取缔不合法的私人会所,严格私人会所的监管,使其公开透明起来。另一方面,则应鼓励全社会和反腐部门一道“盯住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官员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一手抓官员出入会所,一手抓规范会所经营,这样的“两手抓”必能刹住“会所中的歪风”。
三、结论
公务员腐败是关系国家政权安危的大问题,腐败现象不仅仅是存在于现在的中国,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在其他的时候,腐败现象也是普遍存在,只要有阶级的存在,有权力的存在,腐败现象就不可能根除,国家只有通过对自身监管能力的提高来采取有效措施实行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为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公正、廉洁、文明的环境。对于这个问题的理性思考和深入研究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做好防治公务员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等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努力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防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反腐败需要深刻认识腐败的动机或缘由。
只有这样,反腐败措施的针对性和系统性才更强。从官员 “经济人”特征出发建构反腐败的激励约束体系,改变其做出腐败决策的成本收益对比形态,有利于引导形成官员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也不能腐败的主动不腐败的内生动力机制。
参考资料
[1]陶艳华,《论政治腐败的德法兼治》,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06期
[2]何增科,《政治之癌----发展中国家腐化问题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5
[3]郝雨凡,《腐败与公共秩序体系的建立》,《中国社会科学辑刊》1995年2月春季号 [4]孙传宝,《当今中国廉政与腐败的较量》,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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