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三十二期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训,提高积极分子的政治理论水平,学校党校按照“提高修养、端正动机、纯洁思想、践行宗旨”的培训要求,将于2009年4月13日开始举办第三十二期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的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工作、生活中表现突出,经过二级党校培训选拔的非党重点积极分子。
2、在上次党校培训班结业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学员不得参加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学习党章)
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有关内容 3、时事与形势政策 三、培训形式
采取集中培训、分组自学、电化教学、经验交流等形式相结合。 四、参加培训名额分配
信息工程学院: 40 艺 术 学 院: 40 工商管理学院: 40 机电工程学院: 40 经济技术学院: 40 基础科学系: 20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40 外国语言文学系:20 社会科学系: 5
注:以上各院(系)党总支参加学习的人数中不含教工数,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教工参加培训的人数,可根据各自情况而定,要求统一填报党校学员登记表(附表二)。
五、培训要求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接到通知后,要严格按照培训对象条件做好学员的选派工作,请于4月1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报送党委组织部。(各学生党支部一并报送EXCL格式文档,样式见附表一)
2、参加培训的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认
真参加学习、讨论。
3、各教学院(系)党总支要指派专人带队,负责培训期间的人员组织、名单报送、考勤,指派一名学生党员专门负责组织课前自学和课后讨论。 4、在学习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者,需经组织部同意方可批准。参加培训的学员旷课一次或请假两次以上者不准参加结业考试。
5、自学以党的基础知识、党章和党的典籍文章等为主,由各院系二级党校自行组织。集中学习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
6、经济技术学院党校培训工作,可参照《通知》精神自行组织,最后将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学员名单和成绩报送学院组织部。
附表一:上报EXCL格式的名单 附表二:党校学员登记表
联系人:潘云志 电话:86908018
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09年4月7日
附表一:上报EXCL格式的名单
院(系)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班级 姓名 性别 成绩 备注
附表二:党校学员登记表
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学员登记表
院(系) 专业 班级 姓 名 出生日期 何时何地入团 性 别 职 务 申请入党时间 民 族 结业成绩 (照片) 参加党校第 期培训班学习 培训鉴定 院(系)党校培训班负责人签字 党支部意见 党班学习,经综合考评合格,准予结业 校 意中共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党校 见 年 月 日
院(系)党支部书记签章 该学员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参加党校第 期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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