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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安全工作考核细则2

2022-12-26 来源:易榕旅网
XXX学校教师安全工作细则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目标责任,保障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工作细则: 一、学生安全教育

班主任应把学生安全教育放在首位,时时事事处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1.班主任应做到时时讲、事事讲,做好每周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两次以上安全专题的班队会。缺一次班级月考核扣1分。

2.教室内应有安全教育专栏,每学期更新1次。未完成一次班级月考核一次性扣2分。

3.其他任课教师应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后勤工作岗位教师应在学生就餐就寝期间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二、教学安全(20分)

1.严格落实教师候课制度,任课教师每节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如有学生未到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必须落实学生情况。因学生缺课发生安全事故,每人次扣教师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所有任课老师必须负责本堂课学生的安全,不私自调

课。若需要离开本班教室上课的,任课教师上课前负责将学生带到上课地点、下课后负责送回教室。如因工作失职所造成安全事故,每人次扣教师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课堂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任课教师应做到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等原因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每人次扣教师月考核5分。

4.各科老师上课前应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各种不安全的学习用品或玩具,使用圆规等学习用具时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教师教育学生时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发现一次扣1分。

5.由于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自杀、自残、逃学等不安全事故,由教师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每人次扣教师月考核5分。

三、室外课堂教学10分(体育课、大课间活动、其他室外课)

1.落实学校候课制度,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等待学生的到来,课前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体育教师不提前到岗的每次扣教师月考核1分。

2.体育课、大课间活动要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

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其他的室外课堂教学要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活动。

3.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和大课间的学生,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教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出现安全事故,每次教师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发现班级学生无人看管,打闹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人月考核扣1分。

4.如在课堂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分管安全领导。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如处理不及时,每次扣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5.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中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发现体育课有“放羊”现象,每次扣1分;出现安全事故,任

课教师每次扣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6.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政教处、总务处。

四、课间安全

1.课间值班护校教师要佩戴好标志,并在校园内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巡视人员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事故每次扣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班主任应加强学生课间活动安全教育,保证课间活动时段学生的安全。课间活动时,值班护校教师,对学生进行看护和安全疏导,如值周教师不到位每次扣1分,发生学生人身伤害、校园欺凌等安全事故,班主任和值班护校教师扣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责任。

3. 遇到出操、集会或放学,学生需排队行走时,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应负责好班级队伍的秩序,按规定楼梯路线上下行走,做到静、齐、快;如发现教育不到位,学生队伍散乱、纪律不严的,一次扣2分。

4.课间发现攀爬学校围墙、触碰电力开关、消防设施、供暖设备、在楼梯扶手滑行等具有危险行为的学生,每生每次给班主任扣1分。 五、活动安全

1.校内升旗仪式、各类集会、安全演练等活动,全体教

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及时到岗到位,各负其责,出现不到岗或不负责任的,每次扣月考核1分。

2.学校安排的外出活动,各安全责任人应到指定的范围进行安全巡查,负责督查学生安全。各班主任在活动前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随时清点学生人数,负责学生的活动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如不负责或迟到、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

六、上、下学安全

1.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

(1)乘车组长做好本组乘车教师接送学生的安排和协调工作。乘车组长未安排或安排出现失误导致校车无人接送,每次扣组长月考核1分,安排到的教师不到岗扣月考核1分,若出现安全事故,扣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接送校车的教师要登记好相关档案资料,乘车组长负责检查和整理归档。档案资料登记不及时不完整扣责任人和乘车组长每人0.5分。

2.非乘车住校生接送安全

班主任应在放学时按时组织非乘车住校生排队到指定地点,并和家长做好相关交接工作。班主任缺岗1次扣月考核1分。

3.走读生放学的安全

各年级组安排好本组每天放学路队护送教师,并安全护送到指定地点。路队护送教师缺岗1次扣月考核1分,出现安全问题,扣月考核5分,并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七、值班护校教师和晚自习管理教师的安全责任 (一)值班护校教师

1.做好学生上下学时段的安全接送工作(含节假日上下学)。缺岗1次扣月考核1分。

2.做好学生课间活动(含三餐前后,晚自习期间)安全巡视工作,具体参看前文第四条。

3.做好值班护校工作,24小时在岗,有事有病可请假。无故脱岗每天4小时以内记旷工0.5天,4小时以上记旷工1天。值班护校期间脱岗扣月考核5分。若发生学生人身伤害、校园欺凌等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值班护校期间若发生财产失窃等损失,扣除值班护校教师月考核1-5分,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二)晚自习管理教师

1.晚自习管理教师做好学生路队护送工作,缺岗1次扣除月考核1分,发生安全事故扣5分,并承担相关责任。

2.做好当天晚自习和第二天早读管理工作,自习管理期间(含自习节间),教师应当在教室和班级所在楼道内巡视,确保自习秩序良好,学习气氛浓厚,课间学生安全有序。自习组织无序,学生纪律混乱,扣除责任教师月考核1-5分,

无故脱岗4小时以内记旷工0.5天,4小时以上记旷工1天。管理自习期间脱岗扣除月考核5分,若发生学生人身伤害、校园欺凌等安全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一票否决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票否决”,当年不得评优树模、不得批准教师职称晋升、年度考核不评定“优秀”等次: 1、凡因教师未履行安全责任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2、凡因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而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瞒报、谎报或延迟上报事故信息而引发后果的。 4、因教师管理、教育不到位,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的。 九、首见责任制

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的,应立即主动制止,若发现情况而不加以制止的,一次扣月考核5分。任何教师在任何地点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而不上报的,一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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