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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与分包队伍廉政合同

2023-08-18 来源:易榕旅网
廉 政 合 同

甲方:

乙方:XXX公司(单位名称全称)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标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劳务)施工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XXX至XXX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和廉政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

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的施工队伍。

(五)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六)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私下向其推销施工材料、出租机械设备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等不正当要求。

(六)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甲方将上报上级单位将乙方列入“黑名单”队伍,取消其在甲方公司承揽工程的资格。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劳务)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第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双方上级监督部门各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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