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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2021-08-02 来源:易榕旅网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一级)

(一)基本要求

1、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录。 3、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4、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服务人员佩戴标志,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6、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7、7、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修电话,有服务人员接待住户,8:30-12:00、13:00-17:00受理住户的咨询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有报修、维修记录。

8、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9、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

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对区域内违反治安、规划、环保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报告主管部门,也可依据管理规约等约定提起诉讼。

11、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12、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设置意见箱,每年集中进行一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意见征集,并将提出的意见与解决情况公示。

14、公布公共服务的收支情况。

15、小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共信息栏,配合街(乡)、社区进行公益性宣传。 (二)房屋管理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每周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定期巡视房屋共用部位的楼地面、墙面、顶棚等,发现破损及时修补。 5、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有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 6、设备房保持整洁,无鼠害现象。 7、庭院灯、楼道灯损坏及时修复。

8、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清掏每年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四)电梯服务

1、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3、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5、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委托其他单位提供电梯维保等服务的,应与受托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并监督受托单位落实责任。 (五)消防服务

1、有消防管理制度。

2、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3、消防设施设备能正常运行,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4、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6、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六)二次供水

1、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七)协助维护秩序

1、看护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封闭的小区,主要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执勤。

4、夜间(22:00-6:00)对服务范围内重点部位、道路进行1次防范检查和巡视,巡查人数为2人,做好记录。

(八)清洁服务

1、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 2、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 3、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

4、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

5、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

6、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九)绿化养护

1、绿化基本充分,无明显裸露土地。

2、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严重黄叶、焦叶、卷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2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10%以下;树木缺株在6%以下;树木无明显的钉栓、捆绑现象。

3、绿篱生长造型基本正常,叶色基本正常,无明显的死株和枯死枝,有虫株率在20%以下;草坪宿根花卉生长基本正常,草坪斑秃和宿根花卉缺株不明显,基本无明显的草荒。

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的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无明显的破损,无较严重人为破坏;无绿化生产垃圾。

(十)停车服务

1、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 2、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小区内的机动车辆凭证出入,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5、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视。

6、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7、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8、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注:4-8条是机动车收费停放服务应达到的要求。

(十一)装饰装修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记录。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对拒不改正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4、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服务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5、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得外溢。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规范(二、三级)

二级 (一)基本要求 1 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1 依据有关规定,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 2 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做好记三级 录。 3 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 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 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录。 3 从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岗位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 物业服务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主要内容备份,供业主查询。 5 服务人员分岗位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细致、周到,用语文明。 6 在物业服务中心悬挂(或张贴)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服务人员照片,公示物业服务标准、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特约服务的,公示特约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收费标准。 修电话,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7 在公共区域显著位置公示24小时报咨询、报修和投诉;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20分钟内、其它报修1小时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48小时内回访,投诉5个工作日内回复。 8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修电话;设立专门接待业主的固定场所,24小时受理业主来访来电、咨询、报修、投诉和处理突发紧急事件,水、电、气等急迫性报修15分钟内、其它报修4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专业机构负责的,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机构;建立报修、投诉台帐,报修服务24小时内回访,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 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8 涉及住户正常生活的物业服务重要9 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事项,应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各楼单元门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0 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9 使用物业服务软件系统对业主基本信息、物业基础资料、维修保养记录、收费记录进行管理。 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10 每年第四季度对房屋共用部位及共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随时启动预案立即付诸实施。 11 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2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0%以上。 13 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年度物业公共服务情况报告。 14 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知栏。小区显著位置开辟公共信息栏。配合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和服务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实施。 11 建立各种公共突发性事件(如:消防、水、电、气、电梯、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的处理机制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等,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随时启动预案立即付诸实施。 12 冬季、雨季、汛前以及重大节假日前进行安全检查。 13 投保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益性宣传。 财产险和公众责任险。 15 每年组织1到2次便民服务活动。 14 每年集中进行1次公开的物业服务16 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季度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满意度调查,问卷率85%以上。 15 每年向业主公布一次年度物业公共服务情况报告。 16 每单元设置规范统一的通知栏。小区显著位置开辟公共信息栏。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进行公益性宣传。 17 每年组织3到4次便民服务活动。 18 建立项目月服务质量检查制度,每月对项目服务质量进行1次检查讲评。 19 重要节日对小区进行节日美化装饰。 (二)房屋管理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 每周对楼内公共区域巡视2次,巡视有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养护维修和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适时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如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要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3 每日对楼内公共区域巡视1次,巡视有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 4 保持公共部位玻璃、门窗配件完好,4 保持公共部位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需要维修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24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5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半年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保持基本完好,需要维修的,每半年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完好,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暂时修复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5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开闭正常,需要维修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照明设施的一般故障(损坏的灯座、灯泡、开关等)12小时内修复,其他故障3个工作日内完成,保持楼道照明灯具能够正常使用;内墙面、顶面粉刷层发现剥落或污损,应每季度集中安排1次修补、除污;步行梯、散水、地面、屋面等,保持基本完好,需要维修的,每季度集中1次进行修补维修。门禁和楼宇对讲系统完好,出现一般性故障及时修复,暂时修复应有相应解决措施。 5 按照有关规定,每年进行1次房屋避雷检测,符合避雷规范要求。 6 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6 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及单元(门)、户标志清晰。 7 对违反规划、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户标志清晰。 7 对违反规划、危及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及时告知和劝阻,对拒不改正的,要报告行政主管部门。 8 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养护维修 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 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 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 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并符合相关规范。 6 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现象,无堆积杂物;有设备设施铭牌、标识;操作规程、保养规范、管理制1 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运行养护维修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清册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 3 制定并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 4 对共用设施设备适时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提出报告与建议,按规定组织实施。 5 属于特种设备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运行、养护、维修和定期检验检测,并符合相关规范。 6 设备房保持整齐清洁,安全设施符合规范,无鼠害,无跑、冒、滴、漏现象,无堆积杂物;设备设施铭牌、标识,规范、统一、完整;操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保养、维修、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一周,并能正常回放。 7 每周对小区路面、景观、小品、围作规程、保养规范、管理制度在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各类管线有分类标识和流向标识;各类记录本、登记本(运行、保养、维修、交接班等)齐全,记录完整;监控记录可保存两周,并能正常回放。 墙(护栏)、窨井、健身休闲设施、7 每日对小区路面、景观、小品、围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控系统等巡视2次。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提示标志或防范措施。 8 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沟槽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沟槽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 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 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等在运行期间有专人24小时值守。 11 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物品分类码放。 12 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规墙(护栏)、窨井、健身休闲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门禁、周界报警、监控系统等巡视1次。发现故障和损坏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要有提示标志或防范措施。 8 公共区域内的雨水、污水管道、沟槽每半年检查、疏通1次;雨水、污水井每半年检查、清掏1次;雨水、污水管道、沟槽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化粪池每年清掏1次,每季度检查1次,防止外溢(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9 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 建立设备设施巡视制度,有专人巡视。配电室、排污泵等每日巡视,有巡视记录。锅炉房、热力站、空调机房、高压配电室等在运行期间有专人24小时值守。 11 设立日常消耗物料、备件仓库,保定的中水水质标准。(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机构)。 证日常维修的及时性。仓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专人管理,物品分类码放。 12 使用中水系统的,确保水质达到规定的中水水质标准(由专业机构负责的除外,但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有关机构)。 (四)电梯服务 1 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1 无人值守电梯,主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 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运行;有人值守电梯6:00-24:00不间断运行,0:00-6:00呼叫运行。 2 电梯工夜间值班,在首层候梯厅及轿厢内公布值班电话和房号。 3 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3 设有高峰梯的,在高峰期6:00-8: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 有1名住场电梯维修工。 5 有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的制度,每周检查1次并作记录。 6 无人值守的高层电梯三方对讲、轿厢内监控24小时正常运行,发现故障24小时修复。 7 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8 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迅速组织救助,同时进行电话安慰、00、17:00-19:00与主梯同时运行。 4 有2名住场电梯维修工。 5 有专人对电梯保养进行监督,每周检查1次并作记录。 6 无人值守的高层电梯三方对讲、轿厢内监控24小时正常运行,发现故障24小时修复。 7 电梯出现故障时,电梯报修后维修人员应在20分钟到达现场。主梯维修时,有备用梯的,用备用梯运行。 8 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发生电梯停电关人、夹人等危险情况,迅速组织救助,同时进行电话安慰、指导、自我保护等措施。 9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 10 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 指导、自我保护等措施。 9 电梯发生一般故障,专业维修人员20分钟内到达现场修理。 10 电梯出现事故,应迅速启用紧急预案,组织救助,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消防服务 1 有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责任制。1 有健全的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习。 2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4 每年进行1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 发生火情,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6 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责任制。成立义务消防队,每年组织1次消防演习。 2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3 消防设施有明显标志,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并有记录。 4 每年进行2次消防训练,相关人员掌握消防基本知识和技能。 5 发生火情,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协助配合消防人员的工作。 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6 设有消防箱,备存紧急消防物资;值守。 7 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负责,每月集中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8 消防泵每月攀车1次并有记录,每设有消防监控中心的24小时有专人值守。 7 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应急灯、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相关规定,专人负责,每月集中进行检查1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季度保养1次,每年进行检修1次。8 消防泵每月攀车,每季点动试泵1对探测装置(烟感、温感等)分批次并有记录,每季度保养1次,每每年检查检验1次,每3年清洗1次。消防栓箱封闭管理,每周偱环检查一次,其各种配件完好,可正常使用,无渗漏,无积尘;每半年开箱检查1次消防栓,阀杆处加注润滑油。 9 灭火器每年进行1次年检,确保灭火器有效。 10 每年对员工进行1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年进行检修1次。对探测装置(烟感、温感等)分批每年检查检验1次,每3年清洗1次。消防栓箱封闭管理,每周偱环检查一次,其各种配件完好,可正常使用,无渗漏,无积尘;每半年开箱检查1次消防栓,阀杆处加注润滑油,消防水池、水箱定期检查,保证水位达到规定标准。 9 灭火器每年进行1次年检,确保灭火器有效。 10 每年对员工进行2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六)二次供水 1 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跑、1 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有跑、停水处置预案。 2 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 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每日巡视3次,有巡视记录,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无故障和无安全隐患运行。 4 采用一用一备(或一用二备)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二次供水水泵的运行。 停水处置预案。 2 水箱按要求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器),并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取得卫生许可证,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箱盖上锁,钥匙有专人保管。 3 建立水泵房专人定期巡视制度,每日巡视5次,有巡视记录,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无故障和无安全隐患运行。 4 采用一用一备(或一用二备)水泵的供水系统,要定期切换二次供水水泵的运行。 5 遇紧急情况需停水时,需张贴通知。 5 遇紧急情况需停水时,需张贴通知,6 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采取送水等措施保证业主基本生活饮水。 6 操作人员应取得生活饮用水健康体检合格证。 (七)协助维护秩序 1 看护小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 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1 看护小区公共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2 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警示标志。 3 封闭的小区,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3 封闭的小区,出入口有专人24小时值守,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进行询问。 4 对小区巡查白天1次、夜间2次。夜间巡查需2人同行,做好巡查记录。 5 夜间岗上值守和巡视人员配备通讯值守,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应联系业主并经其许可。 4 小区巡视白天3次、夜间4次,楼内巡视每天2次,夜间巡视需2人同行。有巡视路线图、有巡视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做好记录。 工具,收到报警后应在15分钟内赶5 岗上值守和巡视人员配备通讯工到现场。 6 门岗值守及巡视人员,着装整齐干具,收到报警后应在10分钟内赶到现场。 净、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 6 门岗值守及巡视人员,形象端正、7 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 8 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着装整齐干净、举止规范、语言礼貌;门岗服务设施完好、标识清楚;有服务操作细则。 7 监视控制中心设专人24小时值守,处理各类报警和异常信息。监视控制中心各类制度于显著位置张贴公示。 8 遇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设专人保护现场,配合处理。 (八)清洁服务 1 垃圾袋装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桶内垃圾不外露。 2 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 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 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1次,每2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3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2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半年除尘1次。 5 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1次,门厅玻璃每日擦拭1次。侯梯厅墙面每2周清洁1次。 1 垃圾袋装分类管理,塔楼按栋、板楼按单元设置垃圾桶收集垃圾,垃圾桶封闭。垃圾桶分类标识清晰、外观整洁。桶内垃圾不外露。垃圾桶内套用垃圾袋。 2 使用专用保洁车清运垃圾。每日集中清运垃圾2次,保洁车外观整洁,清运垃圾不遗洒。 3 小区公共清洁区域(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3次,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小区无明显垃圾,无卫生死角。 4 楼内地面每日清扫1次、巡视3次,每周清拖1次,楼内无堆积物,发现堆积物和遗洒物及时清理,无卫生死角。楼梯扶手、栏杆、窗台每日擦抹1次。窗户沟槽、玻璃内面、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等公共设施每周擦抹1次,无积尘。灯具每季除尘1次。 6 电梯轿箱每日擦拭1次,巡视2次,5 大堂(一层侯梯厅)每日清洁2次,目视无污迹。 7 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1次,有门厅玻璃每日擦拭2次。侯梯厅墙面每周清洁1次。 天台、内天井的每周巡视检查2次,6 电梯轿箱每日擦拭2次,巡视3次,无垃圾杂物。 目视无污迹。 8 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半年清洁1次,7 楼顶天台、屋面每月清扫2次,有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时清洁;宣传栏每月清洁1次;雨蓬、门头天台、内天井的每日巡视检查1次,无垃圾杂物。 等每半年清洁1次。 9 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8 小区公共照明设施每季清洁1次,灯具底座有宠物尿渍的,及时清洁;宣传栏每周清洁1次;雨蓬、门头等每季度清洁1次。 10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9 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共区域进行灭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鼠、杀虫、消毒活动。投放药物事先有公告,投药点有明显标识。 10 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雨雪天晴1日内,主路、干路无积水、积雪、积冰。 11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 (九)绿化养护 按《居住小区绿化养护等级标准 按《居住小区绿化养护等级标准 二级》(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6〕一级》(北京市园林局园绿字〔1996〕470号)进行养护。 1 绿化较充分,基本无裸露土地。 2 树木生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基本完整,内膛不乱,通风透光,修剪及时,无死树和明显枯枝死杈;在正常条件下,无明显黄叶、焦叶、卷叶、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10%以下;有蛀干害虫的株数在2%以下;介壳虫为害较轻;树木缺株在4%以下;树木基本无钉栓、捆470号)进行养护。 1 绿化充分,无裸露土地。 2 树木生长健状,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树冠完整、美观,修剪适当,主侧枝分布匀称,内膛不乱,通风透光,无死树和枯枝死权;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为害不明显;树木缺株在2%以下;树绑现象。 3 绿篱生长造型正常,叶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枝,有虫株率在10%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0%以上,修剪及时,叶色正常,无明显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基本及时,花期正常,缺株率在5%以下。 4 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基本完好,无明显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能及时清运。 木无钉栓、捆绑现象。 3 绿篱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造型美观,无死株和干枯枝,有虫株率在2%以下;草坪覆盖率达到95%以上,修剪及时整齐美观,叶色正常,无杂草;宿根花卉管理及时,花期长,花色正,无明显缺株。 4 绿地整洁,无杂树,无堆物堆料、搭棚、侵占等现象;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对违法行为能及时发现和处理;绿化生产垃圾及时清运。 (十)停车服务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 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 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 停车收费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小区内机动车辆凭证出入,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2)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视。 1 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存)车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案。 2 引导进出小区车辆有序通行。 3 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有交通标志。 4 停车收费的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小区内机动车辆凭证出入,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进行登记。 (2)机动车停放有序,24小时有专人巡视。 (3)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3)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5)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地下停车场照明、给排水、通风等系统正常运行,各类指示标识清晰。 (5)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交通标识)能正常使用。 (6)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 (7)停车场服务人员,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 5 设立非机动车存车处,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6)停车场地面每日清扫1次。地下停车场地面、车位地面两周清拖1次。 (7)停车场服务人员,着装整齐干净、语言文明;地下停车场服务人员统一穿着反光服。 5 设立非机动车存车处,非机动车停放有序,凭证存放。 (十一)装饰装修服务 1 按照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登记。 4 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巡查记录。发现改变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情况严重的要发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5 装修巡视应专人负责,明确巡视项目、了解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有巡视记录。 6 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1 按照有关规定和业主管理规约(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约定,建立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制度。 2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人、施工单位签订装修服务协议,告知业主或使用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3 对进出小区的装修车辆、装修人员实行登记。 4 装修期间,每天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有巡查记录。发现改变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违规拆改共用管线、消防设施等行为,及时劝阻,情况严重的要发书面通知,拒不整改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5 装修巡视应专人负责,明确巡视项目、装修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了解物业的基本情况,有巡视记录。 6 装修结束后,应进行检查。对违反装修协议的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处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7 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得外溢。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 理,问题严重的应报告主管部门。 7 指定装修垃圾存放点并设有围挡,装修垃圾及时集中清运、不得外溢。装修垃圾存放点集中设置。 (十二)水景观 1 水景观开启时间明确公示。 2 每周巡视检查2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在5日内修复。 3 每周清洁2次水面,每年定期清洁池底1次,有防止滋生蚊蝇的管理措施,水质无异味。 4 水景观设有安全提示标识。 5 水下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要有防漏电管理措施。

1 水景观开启时间明确公示。 2 每日巡视检查1次喷水池、水泵及其附属设施,需要维修的在3日内修复。 3 每日清洁1次水面,每年定期清洁池底2次,有防止滋生蚊蝇的管理措施,水质无异味。 4 水景观设有安全提示标识。 5 水下用电设施设备、线路要有防漏电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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