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工程管理中心粘泥剥离项目名称: 剂及消泡剂请购 煤制油分公司(盖章) 装置名称: 通用 项目号: 编号: ( ) 第 1 共 8 页
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请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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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总则 ...........................................................3 2 规范标准 .......................................................3 3 技术规格及要求 .................................................3 4 供货范围及供货日期 .............................................4 5 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要求: .......................................4 6 权利及责任 .....................................................4 7 保密 ...........................................................4 8 违约 ...........................................................7 9 其他 ..........................................................7 10 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总则
1.1本请购文件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公用工程管理中心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购文件。 1.2“买方(甲方)”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煤制油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1.3“卖方(乙方)”
提供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的厂家。 2 规范标准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乙方所采用的全部标准及规范必须为最新版本。 *3 技术规格及要求
3.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如下质量指标要求。
SAP系统物资名称 参数要求 编码 粘泥活性物含量≥30%、PH值11520981 剥离(1%水溶液)6-8 剂 消泡剂 技术要求 为了保证药剂使用效果备注 11572604 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必须为同一厂家生产、供应。供货商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乳液型、PH值5-9、固含技术服务,粘量≥10%、消泡率≥80% 泥剥离剂效果达到甲方现场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提供性能更优良的产品。 3.2包装规格
25kg、桶装、一次性到货。 3.3货物运输及装卸
乙方负责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生产厂区内),甲方负责交接后按照产品所要求的条件进行保管储存。 *4 供货范围及供货日期
本请购单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仅适用于招标工作,最终的供货范围及工作范围以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
序号 1 2 名称 SAP系统物资编码 11520981 11572604 单位 吨 吨 数量 13.5 1 备注 粘泥剥离剂 消泡剂 乙方收到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可按合同规定的地点交货,延期交货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按合同规定,货物交货前,其所有权及风险均属于乙方。在甲方通知乙方后,在10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乙方应严格按货物的国家相关标准的“包装、标记、运输及票据须 知”的要求对货物进行包装和标识。
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煤化工基地煤制油公用工程管理中心化学原料罐区。
5 投标人的资格、业绩要求: 6 权利及责任
6.1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6.1.1负责对乙方提供的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进行数量及质量检验,若检验合格率不为10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及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6.1.2 负责对乙方提供的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考核。
6.1.3 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因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质量、技术服务或违反合同原则等因素,严重影响到甲方的正常生产,且难以协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紧急进行处理,所涉及的委托费用及甲方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6.1.4 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同甲方其他专业、部门、单位协调配合,由甲方负责联系、协调。
6.1.5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乙方变更所供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配方及型号,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批示许可后,方可执行。 6.1.6在合同货物的制造过程中,甲方有权派遣技术人员在乙方制造现场检验、检查合同货物的制造质量,但甲方技术人员不签署任何检验文件。若甲方在生产现场指定配送某一批次货品,而送往甲方现场货品批次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货物,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1.7 甲方保留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的权利。如对检验结果有争议,双方委托共同认可的国内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该机构的检验结果甲、乙双方均予以认可。
6.1.8 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等方面,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6.1.9 甲方需提前12小时联系乙方提出供货需求。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乙方供应给甲方的产品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协议要求生产。 6.2.2 乙方必须在本技术协议签署一周内提供产品的主要成份、质量标准(必须包含产品主要性能的含量表征指标)、检验方法、分析方法及验收标
准。
6.2.3 乙方必须在本技术协议签署一周内提供产品中文版操作说明及使用手册,包括装填、使用、卸剂及注意事宜等内容。
6.2.4 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本技术协议3.1条款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货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
6.2.5 乙方必须在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装运前对产品进行准确检验,保证其质量、规格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
6.2.6 在货物运抵甲方生产现场时,乙方必须提供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报告。
6.2.7 在货物运抵甲方生产现场时,乙方必须保证检验人员与甲方检验人员一同抵达生产现场开箱检验,若乙方未能按时派遣人员参加,则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单方按照合同规定就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进行开箱检验的结论。
6.2.8 若乙方货物抵达甲方生产现场时,不能提供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报告,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若因此造成甲方生产现场无产品可用,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2.9 现场开箱检验发现产品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或补充与合同不符的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 6.2.10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时,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2.11乙方必须在合同期内满足甲方在招标文件及此技术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及要求,必须实现所有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
6.2.12 甲方在提出供货需求,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将产品送至现场,否则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 7 保密
买卖双方对技术资料和样品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对方的技术资料、产品样品、价格。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益,并保证对甲方的相关工艺和技术参数保密。 8 违约
8.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第3.1条中的产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退货,并要求乙方提供同等数量、满足第3.1条中的产品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
8.2 甲乙双方对乙方产品的产品技术指标存有争议时,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机构进行分析仲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 其他
9.1 乙方产品在满足第3条中产品技术指标要求外,如果含有其他组分应提前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不影响甲方使用后,可认为产品符合使用要求。 9.2本请购文件仅作为本次采购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粘泥剥离剂及消泡剂的招标技术文件,在乙方产品完全满足甲方生产需要时,甲乙双方签订技术协议,作为最终产品的有效约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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