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评选活动通知》
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
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形成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在市直机关组织开展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有效载体,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转变机关作风,服务基层和群众,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求。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参与全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以“推荐身边模范,比学高尚品行”为主题,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目标,广泛发动,全员参与,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促进形成追求高尚道德品行的社会风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道德支撑。
二、认真组织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这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坚持群众主体和道德为先原则。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开展群众性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在评选过程中,一要突出群众性广泛性,最大范围地发动市直机关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开阔视野,见微知著,开展“海选”,既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又要积极参与在新闻媒体投票评选“全市道德模范”,真正评选出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学得到的“平民英雄”。二要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好事”活动为载体,发动每个机关干部都推荐发生在身边的“让自己感动的一件事、让自己感动的一个人”,发现身边好人好事,发现真善美,形成推举身边道德榜样,比学身边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全市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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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评选活动,评选出本部门本单位讲道德的典型,评选出高尚道德品行的表现,树立起不同层次的道德模范.倡导大家仿效学习。同时,要建立起符合市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业务工作特点的道德行为规范。三要以这次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让评选过程真正成为干部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成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的全民道德建设过程,成为弘扬道德新风,弘扬真善美的过程,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
三、加强对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领导。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是弘扬社会美德,倡树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市直机关道德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道德模范评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市文明委印发的《**市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重在过程的原则,按标准条件、方法步骤搞好道德模范的评选推荐,并且积极向市直机关工委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候选人,将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同重品行、讲文明、促和谐全民行动、文明交通活动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确保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及推荐的全市道德模范候选名单请于11月5日前报机关工委宣传部(电话: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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