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市中小学
“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治城市、文明城市创建,根据全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全市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为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校园”为宗旨,以“文明守法,诚信责任”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法治理念,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校园法治环境建设、民主法治学校创建等为载体,通过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校园法治文化”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学校法治文化内涵,使法治文化融入师生生活和学校教育教学之中,培养师生法治信仰,丰富师生法治文化生活,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办学的意识和水平,提升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感染力和影响力,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形成校校依法治、班班树文明、人人讲诚信的教书育人的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和育人环境。
三、活动内容
(一)开设法制教育课。全市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按规定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切实做到法制教育的课时、教材、教师、经费“四落实”。在形式上采取专题教育和相关学科渗透相结合,在内容上与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日常行为规范教育、文明行为养成教育等相结合,充分
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作用。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全市中小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科学设计和有效建设学校环境文化、楼廊文化和班级文化,并与学校特色建设有机结合。有条件的学校还应布置一个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展室,并适时更新,不断丰富法制教育内涵,不断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三)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重点时段,积极开展“月讲一法”、法制漫画手抄报、普法三字经、法制演讲、书法比赛、法制小广播、法制黑板报、法制教案、法制论文、法制竞赛等多种活动,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市评比与展示,通过评比与展示,扩大法治文化宣传效果,形成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四)开展民主法治学校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指导学校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把依法治校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中。着重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和健全民主管理机制,进一
步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增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活力,逐步建立并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提高学校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时间安排
全市中小学“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自2013年4月开始,至2013年10月结束。
(一)活动准备(2013年5月)
各学校要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积极指导学校制定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计划。
(二)组织实施(2013年5月—9月)
各学校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学校按照本学校的“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计划认真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将组织系列校园法治文化活动评比与展示,并于9月份召开现场交流会。
1.开展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三字经征集和法制小广播、法制黑板报活动(6月1-15日)。活动围绕学校学法用法和青少年遵纪守法、安全自护知识,以及公民意识和道德规范等内容,普法三字经要求内容丰富,语言鲜活,合辙上口,便于记忆,每学校限报1份。法制小广播和法制黑板报作品。法制小广播以广播稿形式,法制黑板报以照片形式,每学校限选报1份。上报截止日期为6月15日。
4.开展全市教师优秀法制教学设计评比活动(6月16-30日)。本次活动对象主要为全市中小学(含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骨干学科(包括小学的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等学科,初中的思想品德、历史与社会、地理等学科,高中的思想政治、历史等学科)和相关学科(语文、生物、物理、化学、体育等蕴涵着丰富的与法制教育相联系的内容的学科)的任课教师。各区、县(市)按照教学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标准,筛选1节完整的法制教育课堂教学设计,并填写《哈尔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优秀教学设计申报表》(一式三份)和《课堂教学设计》(一式三份)后,报区教育局安全办。上报截止时间为6
月末。
5.开展全市教师法制论文评比活动(7月1-15日)。各区、县(市)要按照《关于加强教育法制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普法宣传等方面工作,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本区域教育法制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提出存在问题及对今后教育法制工作的思考与建议。论文必须由本人撰写,严禁抄袭。每学校限报1份论文,上报截止时间为7月中旬。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校园法治文化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各学校要加大对校园法治文化建设
活动的宣传力度,要及时将本地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中的突出做法形成文字材料并配以活动图片上报市教育局,及时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推广经验,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区教育局将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纳入各学校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和评比之中,对年度目标考核优秀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年度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学校予以全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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