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严肃日常工作纪律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制度,现就进一步严肃日常工作纪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纪律要求: (一)离岗
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离岗外出的人员,须提前如实填写《离岗登记表》,行政后勤部将不定时抽查员工在岗情况,并当天通报抽查结果。发现无故缺岗情况,给予经济处罚50元/次。(注: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上下班时间如实填写《离岗登记表》,忘记填写按未打卡处理) (二)请假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因突发时间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及时向相关领导电话请假,并通知行政后勤部进行核实备案。并于假期满后一个工作日内,到行政后勤部销假/续假,未按规定执行者,按旷工处理。 (三)离职
员工离职须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提前告知主管领导及行政后勤部,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高管须提前3个月告知,其他岗位人员需提前30个工作日告知。
未按规定执行者,给予行政通报批评并处罚金500-1000元。 (四)办公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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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内严禁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视频、书籍、报刊;看电影、玩游戏;无故串岗聊天等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当事人通报并处罚金50元/次。
(五)办公文化为提倡敞开式办公
工作期间所有办公室窗帘要提至窗高1/3以上。高管办公室或部门内有特殊工作要求除外。 二、其他
(一)全体员工应加强职业素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组织建设、内部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务必要从严要求。
员工违反以上(一)、(四)条规定者,除处罚当事人外,还将同时对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视情况给予扣除当月绩效 5 分及以上的处罚(单次事件)。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准确的将此通知信息传递与部门员工。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驻马店市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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