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建建筑实务考前三页纸
1.民用建筑按地上高度和层数分类如下:
建筑物通常按其使用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和农业建筑三大类。民用建筑按使用功能又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1)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0m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0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0m,且不大于100.0m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3)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 2.建筑高度的计算
(1)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3)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4)除地下室、窗井、建筑入口的台阶、坡道、雨蓬等以外,建(构)筑物的主体不得突出建筑控制线。
(5)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当楼盖、屋盖的下悬构件或管道底面影响有效使用空间者,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下悬构件下缘或管道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建筑物用房的室内净高应符合建筑设计标准的规定,地下室、局部夹层、走道等有人员正常活动的最低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m。
(6)民用建筑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应用非燃烧体材料制作,分别独立设置,不得共用;自然排放的烟道或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坡屋面伸出高度应符合规范相关要求。 3.建筑的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 (1)结构体系:包括墙、柱、梁、屋顶等。 (2)围护体系:包括屋面、外墙、门、窗等。
(3)设备体系: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
4.抗震设防的基本目标:三个水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建筑抗震设防分类:甲、乙、丙、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 震害的严重部位:梁柱节点、填充墙。震害的特点:(1)柱的震害重于梁;(2)柱顶的震害重于柱底;(3)角柱的震害重于内柱;(4)短柱的震害重于一般柱。 5.荷载的分类: 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1)永久作用(永久荷载或恒载):如:固定隔墙的自重、水位不变的水压力、预应力、地基变形、混凝土收缩、钢材焊接变形、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各种施工因素。
(2)可变作用(可变荷载或活荷载):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活动隔墙自重、安装荷载、车辆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水位变化的水压力、温度变化等。
(3)偶然作用(偶然荷载、特殊荷载):如:撞击、爆炸、地震作用、龙卷风、火灾等。地震作用和撞击可认为是规定条件下的可变作用,或可认为是偶然作用。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及按有无限值分类:按随空间的变化分类包括固定作用和自由作用;按有无限值分类包括有界作用和无界作用。
6.混凝土结构的裂缝控制分为三个等级 (1)构件不出现拉应力;
(2)构件虽有拉应力,但不超过混凝土的抗拉强度; (3)允许出现裂缝,但裂缝宽度不超过允许值。
对(1)、(2)等级的混凝土构件,一般只有预应力构件才能达到。 7.结构的可靠性
结构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使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内以规定的可靠度满足规定的各项功能要求。应满足的功能要求有: (1)能承受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作用; (2)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3)具有足够的耐久性能;
(4)当发生火灾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保持足够的承载力;
(5)当发生爆炸、撞击、人为错误等偶然事件时,结构能保持必的整体稳固性,不出现与起因不相称的破坏后果,防止出现结构的连续倒塌。
8.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宜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进行评定: 1)结构的使用时间超过规定的年限; 2)结构的用途或使用要求发生改变; 3)结构的使用环境恶化; 4)结构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5)出现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6)对既有结构的可靠性有怀疑或有异议。
9.既有结构的可靠性评定:分为承载能力评定、适用性评定、耐久性评定和抵抗偶然作用能力评定。 10.连续板的受力特点:跨中有正弯矩,按最大正弯矩计算正筋;支座有负弯矩,按最大负弯矩计算负筋。
11.钢结构的优缺点:优点:材料强度高,自重轻,塑性和韧性好,材质均匀;施工工期短;具有优越的抗震性能;无污染、可再生、节能、安全。缺点:钢结构的缺点是易腐蚀,维护费用较高。
12.抗震结构钢筋要求:HPB属于热轧光圆钢筋,HRB属于普通热轧钢筋,HRBF属于细晶粒热轧钢筋。国家标准规定,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适用的钢筋牌号为:带肋钢筋牌号后加E。钢筋的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下屈服强度之比不小于1.25;钢筋实测下屈服强度与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不大于1.3;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不小于9%。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HRB400、HRB500、HRB600分别以4、5、6表示,HRBF400、HRBF500分别以C4、C5表示,HRB400E、HRB500E分别以4E、5E表示,HRBF400E、HRBF500E分别以C4E、C5E表示。厂名以汉语拼音字头表示。公称直径毫米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热轧光圆钢筋强度较低,与混凝土的粘结强度也较低,主要用作板的受力钢筋、箍筋以及构造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与混凝土之间的握裹力大,共同工作性能 较好,其中的HRB400级钢筋是钢筋混凝土用的主要受力钢筋,是目前工程中常用的钢筋牌号。 13.钢筋拉伸性能
反映建筑钢材拉伸性能的指标包括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屈服强度是结构设计中钢材强度的取值依据。
抗拉强度与屈服强度之比(强屈比)是评价钢材使用可靠性的一个参数。强屈比愈大,钢材受力超过屈服点工作时的可靠性越大,安全性越髙;但强屈比太大,钢材强度利用率偏低,浪费材料。 14.混凝土构件强度影响因素:
原材料方面:水泥强度与水灰比,骨料种类、质量和数量,外加剂,掺合料;生产工艺方面:搅拌与振捣,养护的温度和湿度,龄期。 15.混凝土外加剂:
(1)减水剂:混凝土中掺入减水剂,若不减少拌合用水量,能显著提高拌合物的流动性;当减水而不减少水泥时,可提高混凝土强度;若减水的同时适当减少水泥用量,则可节约水泥;
(2)缓凝剂:缓凝剂主要用于高温季节混凝土、大体积混凝土、泵送与滑模方法施工以及远距离运输的商品混凝土等,不宜用于日最低气温5℃以下施工的混凝土。
(3)引气剂:引气剂对提高混凝土的抗裂性有利。
16.砂浆的强度等级测定方法:三个试件为一组:取三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的抗压强度值;当最大值或最小值有一个超过中间值15%,取中间值作为抗压强度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得差值均超过15%,该组试件无效。
17.砂浆的选定:砂浆稠度的选择与砌块材料的种类、施工条件及气候条件等有关。对于吸水性强的砌体材料和高温干燥的天气,要求砂浆稠度要大些;反之,对于密实不吸水的砌体材料和湿冷天气,砂浆稠度可小些。 18.木材的含水率与湿胀干缩变形:
(1)影响木材物理力学性质和应用的最主要的含水率指标是纤维饱和点和平衡含水率。 (2)木材的变形在各个方向上不同,顺纹方向最小,径向较大,弦向最大。
(3)湿胀干缩变形会影响木材的使用特性。木材在加工或使用前应预先进行干燥,使其含水率达到或接近与环境湿度相适应的平衡含
水率。
19.钢化玻璃的特性:
玻璃机械强度高,抗冲击性也很高,弹性比普通玻璃大得多,热稳定性好,在受急冷急热作用时,不易发生炸裂,碎后不易伤人。大面积玻璃幕墙要避免风荷载引起振动而自爆。玻璃内部存在硫化镍(NiS)结石是造成钢化玻璃自爆的主要原因。通过对钢化玻璃进行均质(第二次热处理工艺)处理,可以大大降低钢化玻璃的自爆率。这种经过特定工艺条件处理过的钢化玻璃就是均质钢化玻璃(简称HST)。在玻璃或最小包装上一般都会标识“均质钢化玻璃”或符号“HST”。
20.影响保温材料导热系数的因素:(1)材料的性质(2)表观密度与孔隙特征(3)湿度(4)温度(5)热流方向 21.防火涂料:按防火机理分为:
1)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在高温时膨胀发泡,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2)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涂层在高温时不膨胀发泡,其自身成为耐火隔热保护层的钢结构防火涂料。 22.测量方法:直角坐标法、极坐标法、角度交会法、距离交会法。高程传递公式:HA+a=HB+b 23.土方开挖:
(1)土方工程施工前,应采取有效的地下水控制措施。基坑内地下水位应降至拟开挖下层土方的底面以下不小于0.5m。 (2)当基坑较深,地下水位较高,开挖土体大多位于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合理的人工降水措施,降水时应
经常注意观察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有无下沉和变形。土方开挖时的检查内容:平面控制桩、水准点、基坑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 24.土方回填:
(1)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
(2)一般不能选用淤泥、淤泥质土、膨胀土、有机质大于5%的土、含水溶性硫酸盐大于5%的土、含水量不符合压实要求的土; (3)填方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
(4)料含水量一般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适宜。 (5)铺填要求:
①填土应从场地最低处开始,由下而上整个宽度分层铺填; ②填方应在相对两侧或周围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
③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填方的密实度要求和质量指标通常以压实系数表示。
25.降水的方法:(1)真空(轻型)井点(2)喷射井点(3)管井井点(4)截水(5)井点回灌技术
26.基坑验槽:①自检合格: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②组织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验槽内容: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査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天然地基验槽应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合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合格。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27.设备基础混凝土浇筑:分层浇筑:并保证上下层之间不留施工缝,每层混凝土的厚度宜为300-500mm;浇筑顺序:从低处开始,沿长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浇筑,也可采取中间向两端或两端向中间浇筑。
28.大体积混凝土:浇筑:①浇筑时间:分层浇筑时,应在下层混凝土初凝前将上层混凝土浇筑完毕。②浇筑方案:可以选择全面分层、分段分层、斜面分层等。
振捣:①振捣方式:混凝土应采取振捣棒振捣。②二次振捣:在初凝前对混凝土进行二次振捣,提高混凝土与钢筋的握裹力,增加混凝土密实度,使混凝土抗压强度提高,从而提高抗裂性。
养护:①养护方法:保温法;保湿法。②养护时间:浇筑完毕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养护时间由相关水泥性能确定,同时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
裂缝控制:优选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适当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控制内外温差(25度);覆盖保温保
湿材料;预埋冷却水管,通入循环水;掺适量微膨胀剂或膨胀水泥;设置后浇缝;二次抹面工艺;
29.常见模板体系及其特性:(1)木模板。优点是制作、拼装灵活,较适用于外形复杂或异形混凝土构件及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工程;缺点是制作量大,木材资源浪费大等。
(2)组合钢模板。优点是轻便灵活、拆装方便、通用性强、周转率高等;缺点是接缝多且严密性差,导致混凝土成型后外观质量差。 (3)大模板。优点是模板整体性好、抗震性强、无拼缝等;缺点是模板重量大,移动安装需起重机械吊运。模板工程设计的主要原则: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 模板设计的主要内容:
(1)模板及支架的选型及构造设计。(2)模板及支架上的荷载及其效应计算。(3)模板及支架的承载力、刚度验算。(4)模板及支架的抗倾覆验算。(5)绘制模板及支架施工图 模板安装要点:
①木杆、钢管、门架等支架立柱不得混用;②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模板起拱高度为跨度的1/1000~3/1000; ③上下层立柱应对准。立杆底部应设置垫板;④后浇带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模板的拆除:1234
拆除顺序: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拆非承重模板、后拆除承重模板,并应从上到下进行拆除。 模板拆除:表2A312031。
模板拆除: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时,方可拆除。 拆支架体系:支架立杆间距不应大于2m。 30.钢筋工程
钢筋配料:各种钢筋下料长度计算如下:
直钢筋下料长度=构件长度-保护层厚度+弯钩增加长度;
弯起钢筋下料长度=直段长度+斜段长度-弯曲调整值+弯钩增加长度; 箍筋下料长度=箍筋周长+箍筋调整值;
如果上述钢筋需要搭接,还要增加钢筋搭接长度;
钢筋连接:①钢筋的焊接: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纵向钢筋不宜采用焊接接头。 ②钢筋机械连接:钢筋机械连接最小直径宜为16mm。
③钢筋绑扎连接:当受拉钢筋直径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大于28mm时,不宜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如桁架和拱架的拉杆等)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结构中的纵向受力钢 筋均不得采用绑扎搭接接头。 钢筋接头位置:
①钢筋接头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②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接头。 ③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31.混凝土工程
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 结果使用。水泥储存应做好防潮措施,避免水泥受潮。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掺使用。
粗骨料选用:①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距的3/4; ②对实心混凝土板,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3,且不应超过40mm。 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1)泵送混凝土的入泵坍落度不宜低于100mm;(2)用水量与胶凝材料总量之比不宜大于0.6;
(3)泵送混凝土的胶凝材料总量不宜小于300kg/m3;(4)泵送混凝土宜掺用适量粉煤灰或其他活性矿物掺合料,掺粉煤灰的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须经过试配确定,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泵送混凝土掺加的外加剂品种和掺量宜由试验确定,不得随意使用;当掺用引气型外加剂时,其含气量不宜大于4%。 混凝土浇筑:①在浇筑竖向结构浪凝土前,应先在底部填以50〜 100mm厚与混凝土中水泥、砂配比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浇筑过程中混凝土不得发生离析现象。
②柱、墙模板内的混凝土浇筑时,其自由倾落高度应符合如下规定,当不能满足时,应加设串筒、溜管、溜槽等 装置。
1)粗骨料粒径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3m; 2)粗骨料粒径不大于25mm时,不宜超过6m。
③梁和板宜同时浇筑混凝土,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单向板宜沿着板的长边方向浇筑;拱和高度大于1m时的梁等结构,可单独浇筑混凝土。
施工缝:①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之前确定,并宜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②施工缝的留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柱、墙水平施工缝可留设在基础、楼层结构顶面,柱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100mm,墙施工缝与结构上表面的距离宜为0〜300mm;
2)柱、墙水平施工缝也可留设在楼层结构底面,施工缝与结构下表面的距离宜为0〜500mm;当板下有梁托时,可留设在梁托下0〜20mm; 3)高度较大的柱、墙、梁以及厚度较大的基础可根据施工需要在其中部留设水平施工缝;必要时,可对配筋进行调整,并应征得设计单位认可;
4)有主次梁的楼板垂直施工缝应留设在次梁跨度中间的1/3范围内; 5)单向板施工缝应留设在平行于板短边的任何位置; 6)楼梯梯段施工缝宜设置在梯段板跨度端部的1/3范围内;
7)墙的垂直施工缝宜设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设在纵横交接处; 8)特殊结构部位留设水平或垂直施工缝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 ③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已浇筑的混凝土,其抗压强度不应小于1.2N/m㎡;
2)在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上,应清除水泥薄膜和松动石子以及软弱混凝土层,并加以充分湿润和冲洗干净,且不得积水; 3)在浇筑混凝土前,宜先在施工缝处铺一层水泥浆(可掺适量界面剂)或与混凝土内成分相同的水泥砂浆; 4)混凝土应细致捣实,使新旧混凝土紧密结合。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要点:①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②温控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混凝土浇筑体的人模温度不宜大于30℃,最大温升值不宜大于50℃; 2)混凝土浇筑块体的里表温差(不含混凝土收缩的当量温度)不宜大于25℃; 3)混凝土浇筑体的降温速率不宜大于2.0℃/d; 4)混凝土浇筑体表面与大气温差不宜大于20℃。
③当运输过程中出现离析或使用外加剂进行调整时,搅拌运输车应进行快速搅拌,搅拌时间应不小于120s;运输过程中严禁加水 ④混凝土浇筑宜从低处开始,沿长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混凝土宜采用二次振捣工艺。 ⑤超长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选用下列方法控制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 1)留置变形缝;2)后浇带施工;3)跳仓法施工 体积混凝土浇筑面应及时进行二次抹压处理。 湿养护的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4d
32.砌筑砂浆的拌制: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
砂浆的使用:砂浆应随拌随用,砂浆应在3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在2h内使用完毕。 砂浆强度:①砂浆强度由边长为7.07cm的正方体试件,经过28d标准养护,测得一组六块试件的抗压强度值来评定。 ②每检验一批不超过250m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验一次。 33.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清水墙、料石墙、独立柱和附墙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门窗洞口两侧石砌体300mm,其他砌体200mm范围内;转角处石砌体600mm,其他砌体45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7)轻质墙体; (8)夹心复合墙外叶墙。
(9)加气混凝土墙 34.斜槎留设: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的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直槎留设: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墙厚放置1ø6拉结钢筋,小于120mm厚墙放置2ø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设防烈度6度、7度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弯钩 砌筑高度:
砖墙工作段的分段位置,宜设在变形缝、构造柱或窗洞口处;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个楼层高度,也不宜大于4m。砖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m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
35.构造柱:设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的抗震多层砖房,应先绑扎钢筋,然后砌砖墙,最后浇筑混凝土。墙与柱应沿高度方向每500mm设2ø6拉筋(一砖墙),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少于1m;构造柱应与圈梁连接;砖墙应砌成马牙槎,每一马牙槎沿高度方向的尺寸不超过300mm,马牙槎从每层柱脚开始,先退后进。该层构造柱混凝土浇筑完以后,才能 进行上一层施工。 36.高强度螺栓的要求:
①高强度螺栓按连接形式通常分为摩擦连接、张拉连接和承压连接,其中摩擦连接是目前广泛采用的基本连接形式。
②高强度螺栓现场安装时应能自由穿入螺栓孔,不得强行穿入。可采用铰刀或锉刀修整螺栓孔,不得采用气割扩孔,修整后或扩孔后的孔径不应超过1.2倍螺栓直径。
③严禁用火焰或电焊切割高强度螺栓梅花头。
④高强度螺栓长度应以螺栓连接副终拧后外露2〜3扣丝为标准计算 ⑤普通螺栓的紧固次序应从中间开始,对称向两边进行。
⑥同一接头中,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初拧、复拧、终拧应在24h内完成。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初拧、复拧和终拧的
顺序原则上是接头刚度较大的部位向约束较小的部位、从螺栓群中央向四周进行。高强度螺栓和焊接并用的连接节点,宜按先螺栓紧固后焊接的施工顺序。 37.钢结构的涂装要求:
①钢结构涂装工程先进行防腐涂料涂装,再进行防火涂料涂装。 ②防火涂料按涂层厚度可分为CB、B和H三类:
③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涂装油漆工属于特殊工种。施涂时,操作者必须有特工种作业操作证。要做好施工操作面的通风,并做好防火、防毒、防爆措施。 38.装配式工程施工技术 施工准备:
(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规定,进行施工措施复核及验算、编制装配式结构专项方案。(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进度计划、施工场地布置、预支构件运输与存放、安装于连接施 工、成品保护、绿色施工、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信息化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构件进场:
(1)预制构件进场前,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同条件立方体抗压强度不应小于混凝土强度等级值得75%。
(2)预制构件进场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1)出场合格证;2)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3)钢筋复验单;4)钢筋套筒等其他构件钢筋连接类型的工艺检验报告;5)合同要求的其他质量证明文件。
(3)预制墙板可采用插放或靠放的方式,堆放工具或支架应由足够的刚度,并支垫稳固。采用靠放方式时,预制外墙板宜对称靠放、饰面朝外,且与地面倾斜角不宜小于80°
(4)预制水平类构件可采用叠放方式,层与层之间应垫平、垫实。垫木距板端大于200mm,且间距不大于1600mm,最下面一层支垫应通长设置,堆放时间不宜超过两个月。
39.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灌浆前,被连接钢筋偏离套筒中心线的角度不应超过7°,灌浆操作全过程应由监理人员旁站;
2)灌浆料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按配置要求计量灌浆材料和水的用量,经搅拌均匀后测定其流动度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灌注; 3)浆料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灌浆作业应采取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浆料从上口流出时应及时封堵,持压30s后再封堵下口,灌浆后24h内不得使构件与灌浆层受到振动、碰撞。
4)灌浆作业应及时做好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并按要求每工作班制作1组且每层不应少于3组40mmX40mmX160mm的长方体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5)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连接部位温度低于10°时,应对连接处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40.防水混凝土施工
1)抗渗等级不得小于P6。其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0.2MPa。
2)防水混凝土的水泥品种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石子,其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 3)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应采用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宜小于2min 4)防水混凝土应分层连续浇筑,分层厚度不得大于500mm 5)留设施工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墙接缝线以下150〜300mm处。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缘不应小 于300mm。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 41.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
1)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应用于受持续振动或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防水。 2)水泥砂浆应使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特种水泥。砂宜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1%。 3)水泥砂浆防水层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采用与防水层相同的防水砂浆堵塞并抹平。
4)防水砂浆宜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应分层铺抹或喷射,铺抹时应压实、抹平,最后一层表面应提浆压光。
5)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粘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设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但离阴阳角处的距离不得小于200mm。 6)水泥砂浆防水层不得在雨天、五级及以本大风中施工。冬期施工时,气温不应低于5℃。夏季不宜在30℃以上或烈日照射下施工。 7)水泥砂浆防水层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42.卷材防水层施工
1)铺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五级及以上大风中施工;冷粘法、自粘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5℃,热熔法、焊接法施工的环境气温不宜低于-10℃。
2)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混凝土结构的迎水面上
3)卷材防水层的基面应坚实、平整、清洁、干燥,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或者45°坡角。 4)如设计无要求时,阴阳角等特殊部位铺设的卷材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
5)结构底板垫层混凝土部位的卷材可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施工,侧墙采用外防外贴法的卷材及顶板部位的卷材应采用满粘法施工 6)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 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7)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先铺平面,后铺立面,交接处应交叉搭接。
8)外防内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应先铺转角,后铺大面。 43.室内涂膜防水层施工
(1)基层应平整牢固,表面不得出现孔洞、蜂窝麻面、缝隙等缺陷;基面必须干净、无浮浆,基层干燥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2)施工环境温度:水乳型涂料宜为5~35℃。
(3)涂料施工时应先对阴阳角、预埋件、穿墙(楼板)管等部位进行加强或密封处理。
(4)涂膜防水层应多遍成活,后一遍涂料施工应待前一遍涂层实干后再进行。前后两遍的涂刷方向应相互垂直,宜先涂刷立面,后涂刷平面。
(5)铺贴胎体增强材料时应充分浸透防水涂料,不得漏胎及褶皱。胎体材料长边搭接不应小于50mm,短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70mm。 (6)防水层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
44.屋面卷材防水层铺贴顺序和方向:
(1)卷材防水层施工应先进行细部构造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向上铺贴; (2)檐沟、天沟卷材施工时,宜顺檐沟、天沟方向铺贴。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 (3)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5.屋面檐沟和天沟处理:
檐沟和天沟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的宽度不应小于250mm。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250mm。 46.保温材料:
目前建筑工程常用的保温材料主要有三种类别:
(1)板状材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膨胀珍珠岩制品、泡沫玻璃制品、加气混凝土砌块、泡沫混凝土砌块。 (2)纤维材料:玻璃棉制品、岩棉、矿渣棉制品。
(3)整体材料:喷涂硬泡聚氨酯、现浇泡沫混凝土。进场的保温材料检验项目: (1)板状保温材料:表观密度或干密度、压缩强度或抗压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2)纤维保温材料:应检验表观密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 47.饰面板(砖)工程施工技术
饰面板安装工程是指内墙饰面板安装工程和高度不大于 24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度的外墙饰面板安装工程。
饰面板安装工程包括石板安装、陶瓷板安装、木板安装、金属板安装、塑料板安装等分项工程。饰面砖工程是指内墙饰面砖和高度不大于 100m、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 8度、采用满粘法施工的外墙饰面砖工程。 饰面板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花岗石板的放射性、室内用人造木板的甲醛释放量。 (2)水泥基粘结料的粘结强度。 (3)外墙陶瓷板的吸水率。
(4)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墙陶瓷板的抗冻性。 饰面砖工程应对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标进行复验: (1)室内用瓷质饰面砖的放射性;
(2)水泥基粘结材料与所用外墙饰面砖的拉伸粘结强度; (3)外墙陶瓷饰面砖的吸水率;
(4)严寒及寒冷地区外墙陶瓷饰面砖的抗冻性。 48.建筑幕墙的防雷构造要求:
(1)幕墙的金属框架应与主体结构的防雷体系可靠连接,连接部位清除非导电保护层。
(2)幕墙的铝合金立柱,在不大于10m范围内宜有一根立柱采用柔性导线,把每个上柱与下柱的连接处连通; (3)兼有防雷功能的幕墙压顶板宜釆用厚度不小于3mm的铝合金板制造; (4)在有镀膜层的构件上进行防雷连接,应除去其镀膜层; (5)使用不同材料的防雷连接应避免产生双金属腐蚀。 (6)防雷连接的钢构件在完成后都应进行防锈油漆处理。 49.混凝土临界强度
1)采用蓄热、暖棚法、加热法等施工的普通混凝土,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时,其受冻临界强度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30%;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时,不应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40%。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宜小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50%。 50.可不进行招标的项目: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51.合同管理的原则: (1)依法履约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全面履行原则 (4)协调合作原则 (5)维护权益原则 (6)动态管理原则
52.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组成》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53.项目部应建立合同变更管理程序,合同变更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出合同变更申请
(2)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必要时,经企业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签认,重大的合同变更须报企业负责人签认。 (3)经业主签认,形成书面文件。 (4)组织实施。 54.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其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5.总分包责任分担问题:
总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包单位对分包的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56.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的要求; 4)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工程设计文件;
6)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施工部署; 4)施工进度计划;
5)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 6)主要施工方法; 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8)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 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 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经修改或补充的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审批后才能实施。 57.过程检查与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应进行检查。过程检查可按照工程施工阶段进行。通常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和机电设备安装四个阶段。 58.施工平面布置图基本内容 1)工程施工场地状况;
2)拟建建(构)筑物的位置、轮廓尺寸、层数等;
3)工程施工现场的加工设施、存贮设施、办公和生活用房等的位置和面积;
4)布置在工程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和临时施工道路等; 5)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6)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59.现场消防 现场动火等级划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其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动火审批程序:
1)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责任工程师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责任工程师和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动火证当日有效,如动火地点发生变化,则需重新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消防器材的配备:
1)—般临时设施区,每100㎡配备两个10L的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的,应备有消防专用的 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盛水桶(池〉、消防砂箱等器材设施。
2)临时木工加工车间、油漆作业间等,每25㎡应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3)仓库、油库、危化品库或料厂内,应配备足够组数、种类的灭火器,每组灭火器不应少于4个,每组灭火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30m。 4)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保证消防水源充足,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必须设消火栓口,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灭火器的摆放:
手提式灭火器应使用挂钩悬挂,或摆放在托架上、灭火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 宜大于0.15m。 消防车道:
1)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2)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12m的回车场; 3)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消防救援场地:
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除设置回车场外,还应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在建工程; 3)超过10栋,且为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 60.现场文明施工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应当做到围挡、大门、标牌标准化、材料码放整齐化(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集中、整齐码放)、安全设施规范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工作生活秩序化。
2)施工现场要做到工完场清、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无遗撒、垃圾不乱弃,努力营造良好的施工作业坏境。 五牌一图:
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抒境保护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点:
1)场的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在建工程内、伙房、库房不得兼作宿舍。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外窗,床铺不得超过2层,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宿舍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5m,住宿人员人均面积不得小于2.5㎡,且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 3)泥浆和污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放。施工场地应硬化处理,有条件时可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
4)针对社区服务工作应做好:夜间施工前,必须经相关机构批准方可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施工现场应制定防粉尘、防噪声、防光污染等措施;制定防止施工扰民的措施。 61.临时用电管理
1)现场临时用电的范围包括临时动力用电和临时照明用电。
2)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订立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各方管理及使用责任。总包单位应按照协议约定对分 包单位的用电设施和日常用电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电工作业应持有效证件,电工等级应与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电工作业由两人以上配合进行, 并按规定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严禁带电作业和带负荷插拔插头等。 62.临时用水管理
1)现场临时用水包括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2)现场临时用水必须根据现场工况编制临时用水方案,建立相关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
3)消防用水一般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物品。
4)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严禁消防竖管作为施工用水管线。 5)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消防泵应使用专用配电线路,保证消防供水。 63.施工进度计划按编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
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分阶段(或专项工程)工程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四种。 64.进度计划参数:
1)工艺参数,指组织流水施工时,用以表达流水施工在施工工艺方面进展状态的参数,通常包括施工过程和流水强度两个参数。 2)空间参数,指组织流水施工时,表达流水施工在空间布置上划分的个数,可以是施工区(段),也可以是多层的施工层数,数目一般用M表示。
3)时间参数,指在组织流水施工时,用以表达流水施工在时间安排上所处状态的参数,主要包括流水节拍t、流水步距K和流水施工工期T三个方面。 65.无节奏流水施工特点: 所有流水节拍都不等;
流水步距与流水节拍存有某种函数关系,可用最大取差法求解流水步距;
每个专业工作队都能够连续作业,施工段之间可以有间歇;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 ④专业工作队数等于施工过程数。
流水步距的计算:(流水节拍)累计数列,错位相减,取大差值 工期的计算:T=∑t最后施工过程+∑K=Tn+∑K 66.选择优化对象应考虑下列因素:
(1)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 (2)有备用或替代资源的工作;
(3)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资源、费用最少的工作。 67.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检测试验计划; (2)制取试样; (3)登记台账; (4)送检; (5)检测试验; (6)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68.检测试验计划应按检测试验项目分别编制,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测试验项目名称; (2)检测试验参数; (3)试样规格; (4)代表数量; (5)施工部位; (6)计划检测试验时间。 69.桩基的入土深度控制
(1)摩擦型桩:摩擦桩应以设计桩长控制成孔深度;端承摩擦桩必须保证设计桩长及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高程为主,以贯入度控制为辅。
(2)端承型桩:当采用钻(冲)、挖掘成孔时,必须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设计深度;当采用锤击沉管法成孔时,桩管入土深度控制应以贯入度为主,以高程控制为辅。
70.混凝土浇筑前现场应检查验收下列工作: 1)隐蔽工程验收和技术复核 2)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根据施工方案中的技术要求,检查并确认施工现场具备实施条件 4)应填报浇筑申请单,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71.钢结构安装:
(1)钢结构工程实施前,应有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其配套的专项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并按有关规定报送监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对于重要钢结构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应组织专家评 审。
(2)用于大六角头高强度螺栓施工终拧值检测,以及校核施工扭矩扳手的标准扳手须经过计量单位的标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检测与校核用的扳手应为同一把扳手。
(3)首节以上的钢柱定位轴线应从地面控制轴线直接引上,不得从下层柱的轴线引上
(4)单跨结构宜从跨端一侧向另一侧、中间向两端或两端向中间的顺序进行吊装。多跨结构,宜先吊主跨、后吊副跨;当有多台起重机共同作业时,也可多跨同时吊装。 72.涂膜防水层的施工环境温度:
1)水乳型及反应型涂料宜为5〜35℃;;2)溶剂型涂料宜为-5〜35℃3)热熔型涂料不宜低于-10℃;4)聚合物水泥涂料宜为5〜35℃。 73.防水混凝土质量控制要点:
(1)水泥品种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其他品种水泥时应经试验确定。 (2)在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
(3)防水混凝土冬期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5℃,应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措施,但不得采用电热法或蒸汽直接加热法。 74.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
1)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出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2)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3)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 5)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
6)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底隆起、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等。 7)控制好坑外建筑物、道路和管线等的沉降、位移。 75.一般脚手架安全控制要点:
1)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高度超过50m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的措施。 2)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3)脚手架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在纵向水平杆上且严禁拆除。主节点处两个直角扣件的中心距不应大于150mm。在双排脚手架中,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的外伸长度不应大于杆长的0.4倍,且不应大于500mm。
4)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5)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6)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50m以下(含50m)脚手架连墙件应按3步3跨进行布置,50m以上的脚手架连墙件应按2步3跨进行布置。 76.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和验收: 1)基础完工后,架体搭设前; 2)每搭设完6 〜8m高度后; 3)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后; 6)冻结地区解冻后;
7)停用超过一个月的,在重新投入使用之前。 77.脚手架定期检查的主要项目包括: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有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有松动;
4)高度在24m及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5)架体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有超载使用的现象等。 78.操作平台作业安全控制要点:
(1)移动式操作平台台面不得超过10m,高度不得超过5m,台面脚手板要铺满钉牢,台面四周设置防护栏杆。平台移动时,作业人员必须下到地面,不允许带人移动平台。
(2)悬挑式操作平台的设计应符合相应的结构设计规范要求,周围安装防护栏杆。悬挑式操作平台安装时不能与外围护脚手架进行拉结,应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操作平台上要严格控制荷载,应在平台上标明操作人员和物的总重量,使用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79.洞口的防护设施要求:
(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在2.5〜 25cm范围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严,盖板要有防止挪动移位的固定措施。 (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 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因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要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其位置不发生挪动移位的措施。
(3)边长为50〜 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一层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栅,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栅,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必须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防护。
(5)位于车辆行驶通道旁的洞口、深沟与管道坑、槽,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2倍的荷载。
(6)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固定式或工具式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7)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合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80.配电箱的设置:
(1)“三级配电”施工用电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并按照“总一分一开”顺序作分级设置,形成“三级配电”模式。
(2)总配电箱(配电柜)要尽量靠近变压器或外电电源处,以便于电源的引入。
(3)分配电箱应尽量安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区域的中心地带,确保三相负荷保持平衡。 (4)开关箱安装的位置应视现场情况和工况尽量靠近其控制的用电设备。 (5)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开关箱。 8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
(1)在坑、洞、井内作业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6)碘钨灯及钠、铊、铟等金属氧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3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82.物料提升机安全控制要点:
(1)物料提升机的基础,浇筑300mm(C20混凝土)厚条形基础。
(2)为保证物料提升机整体稳定采用缆风绳时,高度在20m以下可设1组(不少于4根),高度在30m以下不少于2组,超过30m时不应采用缆风绳锚固方法,应采用连墙杆等刚性措施。
(3)物料提升机架体外侧应沿全高用立网进行防护,在建工程各层与提升机连接处应搭设卸料通道,通道两侧应按临边防护规定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4)各层通道口处都应设置常闭型的防护门。
(5)物料提升机组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人使用。(项目经理组织验收) 83.外用电梯安全控制要点:
(1)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操作人员要有上岗证)
(2)外用电梯的安全装置:制动器,限速器,门联锁装置,上、下限位装置,断绳保护装置,缓冲装置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电梯底笼周围2.5m范围内必须设置牢固的防护栏杆,进出口处的上部应根据电梯高度搭设足够尺寸和强度的防护棚。 (4)外用电梯在大雨、大雾和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应停止使用。暴风雨过后,应组织对电梯各有关安全装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84.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要点:
(1)安装和拆卸作业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取得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吊钩保险,卷筒保险,爬梯护圈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多塔作业时,塔机间应保持安全距离。
(4)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将吊钩升起。;行走式塔吊要夹好轨钳。
(5)在吊物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 90%时,应先将吊物吊离地面 200mm~500mm后,检查机械状况、制动性能、物件绑扎情况等,确认无误后方可起吊。对有晃动的物件,必须拴拉溜绳使之稳固。 85.电焊机安全控制要点: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穿管保护,长度一般不超过5m,焊把线长度一般不应超过30m,并不应有接头,一二次侧接线端柱外应有防护罩。电焊机施焊现场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6.文明施工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
(1)现场围挡(2)封闭管理(3)施工场地(4)材料管理(5)现场办公与住宿(6)现场防火。 一般项目应包括:
(1)综合治理(2)公示标牌(3)生活设施(4)社区服务 87.安全警示标志牌:
禁止标志。基本形式是红色带斜杠的圆边框,图形是黑色,背景是白色。 警告标志。基本形式是黑色正三角形边框,图形是黑色,背景是黄色。 指令标志。基本形式是黑色圆形边框,图形是白色,背景为蓝色。
提示标志。基本形式是矩形边框,图形文字是白色,背景是所提供的标志,为绿色。 88.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等级: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划分: 1)优良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以上。 2)合格
分项检查评分表无零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以下,70分及以上。 3)不合格
当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时; 当有一分项检查评分表得零分时。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89.建筑安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
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计日工、总承包服务费、暂估价。
总承包服务费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
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 90.施工成本的种类:
按照成本控制的不同标准划分:目标成本;计划成本;标准成本;定额成本。 9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工程清单计价特点:强制性;统一性;完整性;规范性;竞争性;法定性。 工程量清单计价适用范围:
(1)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2)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构成的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x(1+规费)x(1+税率) (1)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价,但不得低于成本。
(2)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92.合同价款的约定方式 1)单价合同
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虽然图纸不完备但是采用标准设计的工程项目。
可调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期长、施工图不完整、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工程项目。 2)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工期短(一般在一年之内)的工程项目。
可调总价合同适用于虽然工程规模小、技术难度小、图纸设计完整、设计变更少,但是工期一般在一年之上的工程项目。 3)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适用于灾后重建、新型项目或对施工内容、经济指标不确定的工程项目。
93.变更价款原则: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由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任何合同一方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有异议时,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执行。 94.预付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百分比法:按年度工作量的一定比例确定,建筑工程不超过25%,安装工程不超过10%,30万以内的项目可不付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年度工作量(或合同总造价)X预付款比例 2)数学计算法:
工程备料款数额=年度工作量(或合同总造价)X材料比重(%)/年度施工天数X材料储备天数 预付备料款的回扣:
起扣点=年度工作量(或合同总造价)-(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T=P-M/N 95.挣值法:
是通过分析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完成情况的差异,从而判断项目费用、进度是否存在偏差的一种方式。 主要计算公式如下:
1.费用偏差=已完工作预算费用(挣得值)-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2.费用绩效=已完工作预算费用/已完工作实际费用 3.进度偏差=已完工程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 4.进度绩效=已完工作预算费用/计划工作预算费用
9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97.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型等进行划分并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2)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分项工程合格的规定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质量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98.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99.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1.民用建筑工程根据控制室内环境污染的不同要求,划分为以下两类:
1)I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居住公寓、老年照料房屋设施、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民用建筑工程;(速记:老幼学公住) 2)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时间: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 3.抽检数量不得少于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凡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的,抽检数量减半,不得少于3间。
4.检测点:距内墙面不小于0.5m,距楼地面高度为0.8~1.5m。检测点应均匀分布,避开通风道和通风口。
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设置:房间面积<50m2时,设1个检测点;房间面积50m2~100m2时,设2个检测点;房间面积>100m2时,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 6.检测方法的要求: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检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1h后进行。对甲醛、氨、苯、TVOC取样检测时,装饰装修工程中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24h以后进行。Ⅰ类建筑无架空层或地下车库结构时, 一、二层房间抽检比例不宜低于总抽检房间数的40%。 7.检测结果的判定与处理
当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应对不符合项目再次加倍抽样检测,并应包括原不合格的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当再次检测的结果符合规范规定时,应判定该工程室内环境质量合格。再次加倍抽样 检测的结果不符合规范规定时,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直至检测合格。 100.建筑节能工程验收:
(1)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条件后方可进行。
(2)验收程序
1)节能工程的检验批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施工单位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验收; 2)节能分项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并主持,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必要时可邀请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相关专业的人员参加验收;
3)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并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负责人、质量检查员、施工员参加验收;施工单位的质量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应参加验收;主要设备、材料供应商及分包单位负责人节能设计人员应参加验收。 101.竣工图的编制与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4)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5)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7)竣工图的绘制和装订应符合相关规定。 102.专项施工方案: 1.编制单位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2.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速记:措计应急工艺,验收依概配图
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施工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6)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 7)验收要求;8)应急处置措施;9)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审批流程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专家论证
(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 1)专家组成员:
a.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b.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c.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3)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103.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 事故报告的期限
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以及事故发生之日起30d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报告的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的初步原因;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7)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104.工程保修有关规定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装修工程为2年。 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责任:
(1)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2)在保修期限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 105.工程桩的检验:
(1)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2)工程桩的桩身完整性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每根柱子承台下的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1根。 (3)灌注桩混凝土强度检验的试件应在施工现场随机抽取。来自同一搅拌站的混凝土,每浇注50立方米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混凝土浇筑量不足50立方米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106.混凝土试块取样:
对于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留置组数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07.合同管理应遵循的程序:
(1)合同评审;(2)合同订立;(3)合同实施计划;(4)合同实施控制;(5)合同综合评价; (6)有关知识产权的合法使用。 108.采购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采购工作范围、内容及管理要求;2)采购信息,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3)检验方式和标准;4)供应方资质审查要求;5)采购控制目标及措施。
109.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风险监控。 110.建筑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按编制对象,可分为施工组织总设计、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三个层次。 (2)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负责人编制。
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 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111.装修材料分级
(1)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A级:不燃性;B1级:难燃性;B2级:应可燃性;B3级:易燃性。 (2)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112.节能工程验收的划分
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划分检验批;其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当在同一个单位工程项目中,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内容与其他各专业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检验批的验收内容相同且验收结果合格时,可采用其验收结果,不必进行重复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 1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门窗工程:
(1)建筑外墙金属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 (2)建筑外墙塑料窗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 饰面板(砖)工程:
(1)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力
(2)外墙饰面砖样板及工程的饰面砖粘结强度 114.节能工程实体检测:
(1)下列建筑的外窗应进行气密性能实体检验: 1)严寒、寒冷地区建筑;
2)夏热冬冷地区高度大于或等于24m的建筑和有集中供暖或供冷的建筑; 3)其他地区有集中供冷或供暖的建筑。
(2)外墙节能构造钻芯检验应由监理工程师见证,可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也可由施工单位实施。
(3)当对外墙传热系数或热阻检验时,应由监理工程师见证,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其检测方法、抽样数量、检测部位和合格判定标准等可按照相关标准确定,并在合同中约定。
(4)外窗气密性能的现场实体检验应由监理工程师见证,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实施;
(5)当外墙节能构造或外窗气密性现场实体检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时,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扩大一倍数量抽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或参数再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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