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成本法下成本差异账务处理探讨
作者:荣树新
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1期
标准成本差异是指将事先制定的标准成本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以揭示成本差异,对成本差异进行因素分析,并据此加强成本控制的一种会计信息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从本质上讲,它是一种控制成本的管理方法。应用标准成本法时有三个环节,一是制定标准成本,二是计算和分析成本差异,三是成本差异的账务处理。成本差异的账务处理主要有三种方法,即逐月分配法、即期处理法和累计结转法。第一种方法工作量较大;第二种方法会使企业存货和销售成本不准确;第三种方法虽然减少了核算工作量,但结转仍不够简化,或造成企业存货和销售成本不准确。而对成本差异的分配,则多是假设期初无库存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期初成本差异账户无余额,产品全部完工,完工产品又全部销售完毕,本月购进的材料全部耗用,这不能如实反映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对于各种成本差异,笔者认为应本着既简化核算又保证会计信息准确的原则分别情况处理。若各月末差异额小,平时不处理,年底将累积的各种成本差异按比例向本年的销售成本分配,这样既简化核算,又保证了本年损益和年末存货的准确性,与企业会计准则、税法要求的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一致;若各月成本差异较大,则说明标准成本制定不合理,或者企业管理水平低,为保证各月损益和存货的准确,应逐月将各种成本差异按比例向当月的销售成本分配,期末都将各成本差异账户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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