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6月11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7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获得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2.5亿元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0036号公告。)
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缓解资金压力,公司控股的贵州北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继续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获得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2.5亿元,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并扣除相关手续费、税费后,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5.0571%。
关联董事耿元柱、陈宗法、金泽华、张志强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2010037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10年6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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