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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2023-12-16 来源:易榕旅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皖政[2015]1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1.22 【实施日期】2015.01.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皖政〔2015〕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省政府决定,2015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9项民生工程标准

(一)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补助标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均年公用经费基础定额由小学585元、初中785元,提高到小学625元、初中825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年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1 / 2

(二)提高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2015年,将普通高中

和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

(四)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20元提高到380元。

(五)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2015年,根据国务院“十二五”医改规划,将基本公共卫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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