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物流合同模板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本卷须知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帮大家的物流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发包人(甲方):本钢板材股份(发电厂) 承包人(乙方):本钢冶金设备修造厂
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遵循平等、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1.工程名称:本钢发电厂热机主厂房制冷管等管道更换 2.工程地点:发电厂厂区
3.施工单位性质: 集体 取费级别:执行本钢审发[20xx]2号文件及本钢设备发[20xx]77号文件
4.承包范围:热机主厂房制冷管道及输煤皮带通廊消防水、生活水等管道撤除、安装及管道支架拆安等 5.定址码: 143360159等 6.发包方式:直接发包 7.资金:企业自筹
开工日期: 20xx 年 4月 10日 竣工日期: 20xx 年12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40 天
金额(大写):人工、机械、辅材及规费暂估壹拾玖万元(人民币)
暂估:¥190000元(人民币) 以公司工程预算处审批的预算为准 采用定额:
执行本钢现行计价规那么规定的定额。 1.材料供应:
1)甲供主材(主材范围详见“供应处工程主材供应品种表”),特殊情况由专业处室确认。 2)定额中的消耗性材料由乙方提供 2、设备及备件: 1.工程质量
1.1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到达国家验收”合格”以上标准;
1.2出现质量问题问题或质量事故,根据公司质量管理有关规定进展相应处分。
1.3工程质量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231-98、GB50205-20xx,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经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检查和返工
2.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合同施工,随时承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展。
2.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一经发现,乙方应当撤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撤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竣工验收
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并向甲方提供竣工图纸两份。
1.2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3甲方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甲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1.5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甲方不得使用。甲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2.付款与结算
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甲方认可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价款,进展付款及结算。
预留质量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
1.乙方应在每月20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甲方收到乙方报告后7日内未进展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致使乙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3.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工程开工前必须签订平安协议、防火防盗协议和环境保护协议,并上报专业主管部门。 1.平安施工与检查
1.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立平安生产和本钢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平安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承受行业及本钢集团公司平安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视检查,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平安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展平安教育,并对他们的平安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平安管理的规定进展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平安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平安防护
2.1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暴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平安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2.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平安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3.事故处理
3.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平安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2甲方与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4.环保措施
4.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中对环境保护的详细要求、措施等项内容,详见双方签订的“环保协议”。 1.甲方权利义务:
1.1 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物资准备工作。
1.2 工程开工前10日内,由甲方提供工程所需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等书面材料。
1.3 组织有关部门或人员对施工图进展会审和技术交底。 1.4 派专人负责现场工程的进度、质量、平安等工作的监视、检查和签证,并协调有关事宜。
1.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汽接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
1.6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2.乙方权利义务
2.1 按合同工期和质量标准,合理平安文明组织施工。 2.2 乙方负责保管由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将施工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应第三方。
2.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乙方负责将全部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交付给甲方。
2.4 严格工程管理,遵守本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2.5 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方案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6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并负责平安保卫。
2.7 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2.8 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2.9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2.10 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2.11雇佣劳务人员数量不得大于在职职工人数30%,特殊情况不得高于50%。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按“(10000+合同额 /10000)元×拖期天数”计算违约金。
2.因乙方原因致使建立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设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 2 ) (1)由本溪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本溪市人民法院判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顿施工。 (2)调解要求停顿施工,且为双方承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顿施工。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局部分包。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工程中含有部分特殊专业,需外委分包,应征得甲方同意,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展。
2.本工程保修期为 壹 年,在保修期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乙方应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工程,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它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3.合同订立时间:二〇〇九年 十 月十日 4.合同订立地点:本溪
5.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争议解决条款及保修条款除外。 6.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拾贰份,分交有关各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监包人:(盖章) 企业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甲方:合肥永春物流集团(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开展物流业务的原那么,经友好协商,就加盟永春物流加盟网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 乙方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具有独立法人的财务手续,独立承担法律税务责任;公司资金等于或大于50万人民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连续两年赢利。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仅与甲方形成加盟业务合作关系,乙方不属于甲方的投资公司。甲乙双方各自对自己的客户承担责任,彼此不承担任何第三方连带责任。
2.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需自行配备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有经甲方认可的租赁、外包运输工具协议,具备一定的办公硬件条件;有固定办公场所及 、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上网条件。
3. 乙方加盟永春物流集团,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祥见第六条加盟管理费用)。
4. 乙方认同永春物流集团的经营理念及经营模式,有培育 市场和开拓市场的经营意识和能力,熟悉当地物流行情,有一定的资金支持。
1. 负责永春物流加盟店的日常管理工作,有义务协调处理乙方与永春物流集团网络内其他成员(包括甲方直营公司)往来业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有义务按照已定制的操作标准条款做出处理决定。
2. 允许乙方在甲方的许可范围内使用甲方的商标、品牌LOGO进展宣传活动和进展独立经营活动。
3. 保证在乙方所在的城市范围内只挑选一家作为甲方的加盟合作伙伴,以确保乙方能够独享加盟的网络资源。 4. 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
5. 有义务给加盟成员统一的相关货运物流信息,负责信息平台正常运转、升级、改造、维护工作及其它配套的效劳。
6. 向乙方(乙方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提供物流信息平台的技术支持及培训,帮助乙方提高业务经营水平。
7. 有义务在永春物流网站及信息平台上为乙方提供网络信息效劳,包括信息共享。
1. 拥有永春物流加盟品牌、商标、域名及物流信息平台的所有权。
2. 乙方提供的加盟材料必须详尽属实,如有虚假,甲方有权按详细情况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后果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如未按合同条款履行其义务,甲方根据详细情况和加盟相关规定,有权解除合同,并对乙方进展经济处分,同时按相关法律和规定赔偿违约金。
4.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加盟操作标准手册的执行情况及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5. 甲方有权根据物流货物运输的情况及实务操作调整操作标准手册,但这种调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不得以此直接或间接侵害乙方的利益。乙方在得到书面通知之日七天内没有提出异议,调整后的操作标准参加原订的手册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应严格遵守。
1. 乙方有权共享甲方所拥有的“永春物流集团”的网络资源,可以享受甲方与加盟其他成员之间的优惠业务价格,有权在甲方物流信息平台上相关业务信息。
2. 乙方有权以永春物流加盟( 成员)进展独立经营,自行决定价格、收费方式、但不得假借甲方的名义欺骗
客户、损害甲方声誉。乙方在经营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媒体以永春物流( 成员)名义广告,但必须事前书面报甲方备案。
4. 乙方有权在所在地区的下一级城区及周边地区以甲方名义开展二级代理,但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以免和甲方其他的合作成员发生冲突。
5. 乙方优先获得和使用甲方拥有的道路运输资源以及集团公司不断推出的增值业务及其收益。
6. 乙方获得甲方提供物流信息平台技术指导和支持。 7. 乙方自愿有偿使用甲方含有甲方LOGO的运输相关单证及物料。
8. 乙方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 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参见第六条加盟及日常管理费用)。
2. 在共享永春物流加盟的网络资源,获取永春集团合肥始发重庆、成都的货物到达派送业务(有偿)的同时,重庆、成都地区始发的出发货物组织由乙方自行组织。
3. 乙方须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进展经营活动,如发生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终止双方合 同,并按损害程度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4. 对甲方提供的公司标识及各种单证证明,乙方只能在加盟业务范围内进展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操作标准手册(不同地区造成差异另行约定),并承受甲方的检查监视。
6. 乙方必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和负责人身份证副本给甲方留档备案,同时提供甲乙双方交接货物人员的身份证明。 7. 乙方保证自身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乙方因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度的行为给甲方带来任何损害,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 )。合同期满后,乙方如无损害甲方或加盟其他成员利益行为或欠款,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本着谁受益谁付费原那么,永春物流加盟网的加盟管理费以录入到永春物流信息平台系统的货物的重量(KG)为计费单位,标准为每公斤人民币()元(¥0.05/KG)。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展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防止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缺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略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工程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那么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展。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平安的原那么进展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平安问题,那么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
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立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连续或停顿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那么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展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那么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平安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乙方详细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 双方共同遵守。
运输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运输费价款 甲方
第一条甲方负责与工程部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甲方发生的如何事故或造成的损失那么由甲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资金甲方在乙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期间。负责资金的集拢,确保乙方在运输货物或原材料的正常进展。 乙方:
第一条运输要求运输的货物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标准运输;没有统一规定运输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平安的原那么进展运输。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平安问题,那么由乙方自己承担。
第二条运输货物质量要求乙方对运输货物或原材料必须严把质量关。如有忽略或别的因素,造成质量的问题。导致甲方的损失或与其他客户产生的经济纠纷必须由乙方自己承担。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三条货物或原材料的供应乙方必须对货物或原材料有充分大量的货源。以却保供应建立公路的正常施工。如在供应期间,发生
连续或停顿或缺少货源等因素。造成甲方的损失必须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按%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四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输送到目的地。货物运输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必须在货物未到达目的地之前告知乙方。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发生争议时由两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两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实施: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为凭
②本合同如有未央事宜,双方配合协商书面修正 ③本合同自具名之日年月日发生效力,到年月日止
④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如双方均无异议,那么本合同自动延伸,其后亦同。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甲 方:签订地点:武 汉 乙 方: 签订时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钢材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展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105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那么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货物起运点:武汉市区范围内(根据材料堆放仓库地点确定货物起运点,或者由甲方指定);
货物到达地:十堰市区范围内(由甲方确定详细货物到达地点)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平安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9:00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丧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置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10日和25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但在十堰市及其所辖区内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那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展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展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那么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假设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假设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假设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 、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方法。否那么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假设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地人民法院管辖。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视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那么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 方:湖北力天世纪投资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期:
甲方: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 《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展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那么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 货物到达地:
第五条 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平安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
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 运输质量及平安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丧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置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日和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 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 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那么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
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展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展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平安,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那么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假设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假设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假设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 、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方法。否那么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 纠纷处理
假设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视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那么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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