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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枢理论原理介绍

2020-01-08 来源:易榕旅网
中枢理论原理介绍及部分定理推导

1. 前言

本文目的是将中枢理论的若干个重要公理,定义和定理进行描述。并对最重要的部分定理进行推演。本文非学术性文章,只是更则重于原理介绍的文章,故此部分严格的数学公式在此略去或粗略带过。但基本原理相信在本文已阐述清楚。希望本文能使阅读者对中枢理论中的第一买点为什么必然盈利及买点后的操作策略从原理上有一定的理解。

2. 公理

2.1. 所有走势都是由各级别的下跌,盘整,上升组成。

2.2. 所有级别的走势都要完成,即各级别的中枢都要完成。简称走势终完美。

2.3. 下跌完成后只能转化为盘整(否则下跌未完成),盘整完成后只能转化为更大级别盘整或上涨或下跌;上涨完成后只能转化为盘整或下跌(或则上涨未完成)。

2.4. 走势处于盘整中时,没有方法可以确定其后走势会如何转化(盘整后的三种转化情况不能确定)。上涨或下跌完成后的两种转化也是不能确定。

3. 定义(详见《中枢理论概念定义》一文)

3.1. 中枢:某级别走势类型中,被至少三个连续次级别走势类型所重叠的部分,称为中枢。向下走势考察最“上下上”;向上走势考察“下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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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一个中枢形成后,如其后以一个次级别离开中枢,并次级别返回不重新中枢内,该次级别的返回称为该中枢的第三买卖点。在中枢上形成的称为第三买点;在中枢下形成的称为第三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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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走势类型:如一段走势只包含一个中枢,称该段走势为盘整。如一段走势包含两个或以上互不重叠(包括中枢震荡时的瞬间波动也不重叠)中枢的,称该段走势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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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如趋势为向上的,称为上涨趋势,或简称为上涨;如趋势为向下跌,称为下跌趋势或简称为下跌。盘整也可分为向上盘整或向下盘整,但一般都简称为盘整。

3.5. 背驰:当前级别的次级别出现趋势并结束时,与上一个同级别同向趋势相比,其力度较小,称为背驰。如在盘整走势中出现,称为盘整背驰;如趋势中出现,称为趋势背驰。而一般说所的背驰都是指趋势背驰。

3.6. 本级别中枢破坏:中枢延伸超过九段或出现的第三买卖点。

4. 定理

4.1. 走势结束定理:当该走势最后一个中枢发生扩展或延伸超过9段或出现与原走势方向相反的第三买卖点时,该走势结束。否则该走势还在延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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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站在同级别角度下,下跌后只能转化或盘整或上涨;盘整只能转化为更大级别盘整或上涨或下跌;上涨后只能转化为盘整或下跌。

4.3. 站在非同级别角度下,趋势背驰后只能转化为:

4.3.1. 该级别或更大级别盘整;

4.3.2. 该级别或更大级别反向趋势;

4.3.3. 该趋势的最后一个中枢发生扩展;构成一个更大级别的未完成走势。 5

4.4. 走势最少次级别定理:每段走势都是由最少3段次级别组成

4.5. 转折定理:每段走势的转折都是由其次级别或以下级别的趋势背驰引发。6

4.6. 小背驰-大转折定理:小级别(即次级别以下的级别)背驰引发大级别向下跌必要条件是该级别走势的最后一个次级别中枢出现第三类卖点;小级别底背驰引发大级别向上的必要条件是该级别走势最后一个次级别中枢出现第三买点。

4.7. 中枢定理:一个中枢形成后,必定会在其后某时间内出现第三买卖点。

4.8. 第三买卖点定理:一个中枢出现第三买卖点后,必定会在其后某时间内出现新的同级别中枢。如新中枢和之前的中枢发生重叠,则称为中枢扩展,可看作一个更大级别的中枢;如和之前中枢没发生重叠,则称为中枢新生,视作原走势在延续。

5. 推论

5.1. 第一买点推论:由定理1可得知最佳的策略是在下跌趋势结束点介入。因为其后无论如何转化,都能有获利空间,因此称为第一买点。(第一买点推论过程见后)

5.2. 同级别操作策略推论:由定理2可得知,站在同级别操作角度下,在某级别下跌趋势结束点介入后,最佳策略是持有到出现同级别或更大级别反向趋势背驰或者同级别及更大级别盘整背驰后退出;最安全策略是等待三个次级别(上下上)走势完结后退出;最晚退出边界是出现更大级别盘整或同级别中枢的反向三卖(推论过程见后)。

6. 操作原则

6.1. 某级别第一买点后介入,按最佳策略来等待卖点出现。在卖点出现前,可用次级别来做短差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及应付突发情况)。因此操作级别不宜太小。原则上介入级别不能少于5F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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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操作难点

7.1. 第一买点的精确介入。

7.2. 介入后出现定理2的三种转化关系的判断。

7.3. 介入后次级别的短差操作。

7.4. 判断各大小级别所处的位置,相互关系。进而选择最合适的个股,以及对其后走势各种分类的难易度进行排序,在动态中,当下中选择最合适的仓位操作。

7.5. 动态切换各种F0,对走势进行多重格赋分析,操作。

8. 第一买点推导

8.1. 以监测下跌走势为例(卖点反过来便是)。假设s0为上个走势可以确认的结束高点,根据定理4.1,其后必定会形成一个中枢A,并且该中枢A会和之前走势的最后一个同级别中枢有重叠(否则就是之前的走势没完,与假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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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假如该中枢A的级别符合我们的操作级别,便可进入观察范围,如果中枢A级别小于我们操作级别,则其后走势于操作者来说可以忽略。

8.3. 在走势出现中枢A后,其后的走势只有其后这三种可能:

8.3.1. 中枢范围内继续震荡;

8.3.2. 出现反向的第三买点;

8.3.3. 出现第三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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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3.1情况,与本操作级别而言,不可能存在第一买点。但有可能形成某大级别的第二买点或第三买点,这可以介入,但这情况在其后的论述中再讨论。但一般而言,对于这情况都不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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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3.2情况,可以看作前走势没有完结或者前走势经过短暂调整后继续上涨;但更多情况是形成一个更大级别中枢。但无论如何,这情况出现比较少而且情况比较复杂,原则上我们也不参与;更关键的是情况后理论上只保证一个向上的次级别,于我们的操作级别不符。

对于8.3.3情况。如出现中枢A的第三卖点后,站在中枢角度,其后走势必定会在某时候形成一个新的同级别中枢,我们称该中枢为中枢B。对于连接中枢A和中枢B的次级别或以下级别走势,我们称为b段。对于该中枢B和中枢A的关系,只能有

8.3.3.1. 中枢A和中枢B发生重叠(包括围绕中枢震荡的次级别波动);

8.3.3.2. 中枢A和中枢B没发生重叠(包括围绕中枢震荡的次级别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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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3.3.1情况来说,从走势角度看,可看成两个盘整走势;从中枢角度看,可看成该两个中枢扩展成一个更大级别中枢,也就是说构成了一个更大级别的未完成的盘整走势。由于在盘整走势中,走势是两难的(根据公理2.3;公理2.4),因此我们也不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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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8.3.3.2情况来说,就是形成了一个标准的下跌趋势走势。对于下跌趋势形成后,我们就需开始密切留意。因为根据公理2.2,该趋势在未来的某个时候一定会完成,即结束。根据公理2.3和定理4.3可知,于该级别下跌趋势而言,其完成后必定会转化为盘整或上涨。因此,只要在其结束点的最低位置附近介入。其后无论是何种转化,都必然获利。

8.4. 对于出现中枢B后,其后的走势所有可能分类和中枢A一样,同样是三种。

8.4.1. 中枢范围内继续震荡;

8.4.2. 出现反向的第三买点;

8.4.3. 出现第三卖点。

对于8.4.1这情况,还属于中枢震荡中,一般而言不存在买点(确定不了中枢B的死亡)。但某些特殊情况下可看作是买点。这在以后高级别内容推演时再讨论。

对于8.4.2情况,经统计这情况在趋势中出现概率特别少,除非出现突发性利好。对于这情况可适当参与。因为其出现情况很少,而关键的是其后走势理论上只保证一段次级别走势,于我们的操作级别不符。因此我们不鼓励参与。

对于8.4.3情况,其出现第三卖点后必定最少还有一个次级别向下。我将这个离开中枢的次级别称为c1,返回中枢形成第三卖点的次别称为c2,其后的次级别向下走势称为c3。c1+c2+c3合称为c段。

由于第三卖点已出现,根据定理4.8,其后必定会出现一个新的中枢。如果该新中枢和中枢B发生重叠,即出现对于中枢B的扩展,根据4.1可知,发生扩展即该下跌走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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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新中枢没和中枢B发生重叠,则该下跌趋势继续。

现在剩下的问题就是,下跌趋势出现并最后一个中枢出现第三卖点后,如何能知道其后是出现中枢扩展还是中枢新生。

在此再引入一个新定理

趋势背驰定理:在一个趋势中,如果c段与b段相比,c段力度比b段小;且c段内部结构也背驰(即c3与c1相比,c3力度较小),我们称该趋势出现背驰,其后形成的新中枢必定和中枢B 发生重叠。(该定理需用数学上的测度理论,过程在此略去)

因此,如果c3段出现,且c3段与c1段背驰,c段也与b段背驰,我们就可以提前知道该趋势一定会结束。再根据c3段的内部结构(一般也为一个趋势),我们就可以比较精确地在转折的最低位置附近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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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同级别操作策略推导:

【暂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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