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机构: 宁德师专“两课”教研室
出版物刊名: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页码: 56-58页
主题词: 大学生法律意识;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培养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法制观念;电化教学;法律知识;法律素质;“法律基础”课
摘要: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律和有关法律现象的态度和观点的总称,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现行法律的理解、评价、解释和要求,对法律和制度的了解、掌握和运用程度,对于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义务的认识,对自己和他人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二是对社会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变化规律及其本质、作用等观点的认识。前者是指法律观念,又称法制观念,后者是指法律观点,又称法律观。具备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现代社会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公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然而公民的法律意识并不是生来俱有的,它需要社会组织有意识地加以培养和提高。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封建意识较深,缺乏民主与法治的传统国家里,在建国以后又长期对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重视的前提下,培养、提高公民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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