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青苗费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名称 等别 一 二 三 粮食作物 1300 1100 960 经济作物 1500 1300 1100 园艺作物(包括蔬菜、瓜类、草莓) 4000 3600 3400 备注 1.粮食作物主要指小麦、玉米、水稻等作物; 2.经济作物主要指棉花、烟叶、油料等作物; 3.蔬菜包括茄果类和叶菜类。 附件2
建(构)筑物类补偿标准
名称 平房 楼房 标 准 砖木结构 砖混结构 砖木结构 规 格 495元/平方米 620元/平方米 550元/平方米 备 注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 砖墙或石墙承重、木屋架、木(预制)檩条、瓦屋顶、单层房屋净高3m、水泥地面、内外墙普通抹灰、木质门窗 砖混结构 框架结构 钢结构 砖混结构 厂房 钢混结构 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砖、石砌窑 土窑 无人居住窑 四面墙 二面墙以上 砖混结构 简易结构 水泥、砖地坪 单层或多层 厂房 混凝土面 沥青路面 碎石路面 土路 土围墙 680元/平方米 1080元/平方米 800元/平方米 460元/平方米 530元/平方米 1200元/平方米 1100元/平方米 400元/平方米 510元/平方米 500元/平方米 340元/平方米 100元/平方米 210元/平方米 120元/平方米 120元/平方米 55元/平方米 38元/平方米 210元/平方米 260元/平方米 120元/平方米 116元/平方米 68元/平方米 10元/平方米 35元/平方米 全砖墙、预制或混凝土板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 主要承重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或预制顶、单层房屋净高2.8m、铝合金门窗、内外墙普通抹灰 主要承重为工字钢支撑或做板顶 净高4m、石棉瓦顶、砖墙 净高4m、空心板顶、砖墙 含钢吊车梁或航吊、钢柱 净高6米以上 石棉瓦顶、砖墙 空心板顶或铁皮顶、砖墙 砖或石砌墙、内墙普通抹灰、水泥地面 仓库 窑洞 简易房 简易棚 畜禽舍 地坪 彩板房 门、油毡或石棉瓦顶、砖或石砌墙 砖或石砌墙、无门、钢架棚(顶棚为钢结构,以钢骨架支撑,无围墙) 砖或石砌墙、水泥地面、混凝土板或预制顶 砖或石砌墙、油毡或石棉瓦顶 素土夯实、60mmC10砼垫层、80mm砂垫层、20mm水泥砂浆面或红砖铺面 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25mm粗砂、180mmC25砼面 人工挖路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100mm碎石、50mm沥青砼面 道路 围墙 电力通讯线路 二四砖墙 (墙高≤2m) 二四砖墙 (墙高>2m) 木线杆 水泥线杆(8m≤杆高≤10m) 水泥线杆(杆高>10m) 无线水泥杆 80元/平方米 85元/平方米 440元/根 780元/根 1200元/根 180元/根 12000元/亩 20000元/亩 25000元/亩 2400元/座 420元/平方米 200元/平方米 100元/平方米 80元/平方米 45元/平方米 20元/平方米 1200元/平方米 720元/平方米 600元/米 1800元/米 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 人工挖地槽、300mm三七灰土垫层、50#混合砂浆砌240mm红砖墙、砌墙架 包括电线等材料损失及拆建工费 渔塘 迁坟 土筑 混凝土硬化塘 砖石砌 一棺一墓 连栋温室 连栋大棚 日光温室 大 棚 包括鱼苗损失费、土石方工程及配套设施;废弃渔塘按正常标准的60%补偿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钢、砼骨架 钢、砼骨架 脊高3.8米~4.5米 脊高2.6米~3.8米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双拱钢骨架 跨度6米以上,高度2.2米以上,单拱钢骨架 大棚 小桥 涵洞 钢筋混凝土矩形板桥 简易桥 石盖板涵(跨径≤2m) 石盖板涵跨径(2m<跨径≤4m)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m) 1440元/米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2m<跨径≤4m) 4寸 PVC 地埋管 沼气池 水渠、水池、窖类 3寸 2寸 1寸 砖、石砌 土渠 石砌水渠、水池 砖砌水渠、水池 机井深50m-100m(水泥管) 机井深≤50m (水泥管) 井深10m砖砌井筒 手压井 2160元/米 57元/米 32元/米 21元/米 12元/米 360元/立方米 12元/立方米 96元/立方米 120元/立方米 140元/米 100元/米 4000元/眼 60元/米 含材料补偿 含土方量的补偿 井 1.山地(丘陵)区机井补偿标准参照原郑政文〔2009〕127号文执行; 2.每眼机井控制20亩。 深度每增减一米增减250元 含压机(井筒无下管的简易井参照此标准) 附件3
果树类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产前期(树龄<2年) 产前期(树龄≥2年) 初产期(3年<树龄≤5年) 盛果期(5年<树龄≤40年) 衰产期(树龄>40年) 产前期(树龄<2年) 标准 36元/棵 78元/棵 380元/棵 550元/棵 350元/棵 36元/棵 备 注 1.鲜果类主要包括苹果、桃、李、杏、梨、樱桃、石榴等树种。干果类主要包括核桃、枣、柿等树种; 每亩最多补偿111棵 2.产前期为未结果期,大树移植二年内均按产前期对待; 3.树木补偿后,树归原主。 鲜果类 干果类 葡萄 花椒树 果树类苗圃 产前期(树龄≥2年) 初产期(3年<树龄≤6年) 盛果期(6年<树龄≤60年) 衰产期(树龄>60年、枣树>80年) 产前期(树龄<1年) 初产期(1年<树龄≤3年) 盛果期(3年<树龄≤35年) 衰产期(树龄>35年) 产前期(树龄<3年) 初产期(3年<树龄≤5年) 盛果期(5年<树龄≤40年) 衰产期(树龄>40年) 苗木 78元/棵 465元/棵 760元/棵 450元/棵 45元/棵 90元/棵 150元/棵 125元/棵 15元/棵 60元/棵 100元/棵 50元/棵 6元/棵 1.含葡萄架补偿; 2.补偿后树归原主; 3.产前期为未结果期。 1.补偿后树归原主; 2.产前期为未结果期。 每亩最多补偿5000株 每亩最多补偿330棵 每亩最多补偿330棵 附件4
林木类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胸径<5公分 5公分≤胸径<10公分 10公分≤胸径<15公分 15公分≤胸径<20公分 20公分≤胸径<25公分 25公分≤胸径<30公分 胸径≥30公分 灌木类 白腊条 紫槐 标准 30元/棵 60元/棵 120元/棵 185元/棵 260元/棵 290元/棵 330元/棵 36元/墩 45元/墩 备 注 1.乔木类系指泡桐、杨树、柳树、刺槐等用材树种; 2.常青类、松柏类、观赏类等树种按乔木类对应标准的三倍补偿;观赏类树种主要指法桐、白腊、合欢、国槐、栾树、银杏、女贞等; 3.胸径测量位置为树高1.3米处; 4.补偿后树归原主。 每墩出条数达10—20根 乔木类 柏树幼树每亩最多补偿330棵,其他乔木类树种每亩最多补偿111棵。 乔木类苗圃 鲜切花 桑叉 荆条 用材类 观赏类 常青类 球茎类 其它鲜切花 草坪 120元/墩 36元/墩 5元/棵 10元/棵 15元/棵 50000元/亩 30000元/亩 8元/平方米 每亩株数≤5000株;树种分类见乔木类备注 百合、郁金香、剑兰等 玫瑰、菊花、非洲菊等 高羊茅、早熟禾、三叶草等(生产的草坪) 附件5
过渡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补偿标准
名称 标准 各县按220元/月/人,市本级按600元/月/人 备注 1.过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8个月; 2.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实际过渡月数发给被拆迁人过渡补助费; 3.先安置后搬迁,不发放过渡补助费; 4.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1.一次性发放; 2.市本级包括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中原区、二七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过渡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
各县按2000元/户,市本级按30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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